哈尔斯(002615)
搜索文档
哈尔斯:2月10日召开董事会会议
每日经济新闻· 2026-02-11 20:21
公司动态 - 公司于2026年2月1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第六届第二十一次董事会会议 [1] - 会议审议了《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等文件 [1] 行业动态 - 电影级中国视频大模型技术取得进展,被称“地表最强” [1] - 该技术可用几十个提示字生成15秒视频并可商业交付 [1] - 相关技术进展带动影视股大涨 [1]
哈尔斯(002615) -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2026-02-11 20:17
激励计划基本情况 - 拟授予限制性股票360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0.77%[6][30] - 激励对象共5人,占2024年12月31日员工总数0.09%[7][24] - 授予价格为4.46元/股[7][44] - 有效期最长不超60个月[7][35] 激励计划实施流程 - 经股东会特别决议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10] - 股东会审议通过后60日内授予权益并完成相关程序[10][36][83] - 董事会审议通过后2个交易日内公告相关内容[82] - 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期不少于10天[27][82] 限售与解除限售安排 - 授予日起满12个月后分三期解除限售,比例为30%、30%、40%[7][40] - 每批次可解除限售股票自首个交易日起3个月内不得转让[41]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内和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转让股份不超25%,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43] 业绩考核目标 - 2026年营收或扣非净利润定比2023 - 2024年均数增长率目标值不低于55%或45%,触发值不低于45%或30%[53] - 2027年营收或扣非净利润定比2023 - 2024年均数增长率目标值不低于80%,触发值不低于70%或60%[53] - 2028年营收或扣非净利润定比2023 - 2024年均数增长率目标值不低于110%,触发值不低于100%[53] 解锁比例计算 - 实际完成值A≥目标值P,公司层面解锁比例X = 100%;触发值Q≤A<P,X = 80%;A<Q,X = 0%[54] - 绩效评分80≤S,个人层面解锁比例Y = 100%;70≤S<80,Y = 80%;60≤S<70,Y = 60%;S<60,Y = 0%[55] - 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可解除限售额度=公司层面解除限售比例X×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Y×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额度[55] 回购与调整 - 2025年4月20日同意回购资金不低于8000万元且不超过1.6亿元,价格不超11元/股,期限12个月[29] - 截至2026年1月31日累计回购公司股份9407150股,约占总股本2.02%,资金74970215元[29] -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情况按相应公式调整限制性股票数量和价格[59][60][62][63][64][65][66] 成本与公允价值 - 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成本为1384.28万元,2026 - 2029年成本分别为572.64万元、493.37万元、247.28万元、70.99万元[78] - 限制性股票公允价值计算标的股价为8.91元/股,取2026年2月11日收盘价[75] 其他规定 - 激励对象资金来源为自筹,限售期内限制性股票不得转让、担保或偿债[97] - 激励对象行使权益后离职,2年内不得从事相同或类似工作,否则需返还收益并承担违约金[98]
哈尔斯(002615) - 股权激励计划自查表
2026-02-11 20:17
股权激励计划 - 有效期内股权激励计划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公司股本总额10%[3] - 单一激励对象累计获授股票未超公司股本总额1%[3] - 无预留权益[3] - 有效期从首次授予权益日起未超10年[3] 财务与合规 -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报未被出具否定或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2] -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控未被出具否定或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2] - 上市后最近36个月未出现未按规定进行利润分配情形[2] 激励对象 - 激励对象不包括特定股东及其亲属[2] - 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2] - 激励对象最近12个月未被认定为不适当人选[2] 绩效考核与限售 - 绩效考核指标含公司业绩和个人绩效指标[23] - 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与首次解除解限日间隔不少于12个月[27] - 每期解除限售时限不少于12个月[28] - 各期解除限售比例未超获授限制性股票总额50%[29] 程序合规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发表有利意见[34] - 公司聘请律所出具法律意见书[35] - 董事会表决草案时关联董事回避[37] - 股东会审议草案时关联股东拟回避[38] 其他 - 不存在重大无先例事项[39] - 公司保证填写情况真实准确完整合法并担责[7]
哈尔斯(002615) -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2026-02-11 20:17
股权激励 - 拟授予限制性股票360万股,约占公司股本总额0.77%[6][30] - 激励对象共5人,占2024年12月31日员工总数0.09%[7][24] - 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4.46元/股[7][44] - 激励计划有效期最长不超过60个月[7][35] - 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分三期解除限售,比例为30%、30%、40%[7][40] - 吴子富获授120万股,占拟授权益33.32%,占股本总额0.25%[34] - 吴汝来等4人各获授60万股,各占拟授权益16.67%,占股本总额0.13%[34] 股份回购 - 2025年4月20日同意回购资金8000 - 16000万元,回购价不超11元/股[29] - 截至2026年1月31日,累计回购9407150股,占总股本2.02%,支付74970215元[29] 业绩考核 - 2026年营收定比2023 - 2024年均数增长率不低于55%或扣非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45%,触发值为营收45%或扣非净利润30%[53] - 2027年营收定比2023 - 2024年均数增长率不低于80%或扣非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80%,触发值为营收70%或扣非净利润60%[53] - 2028年营收定比2023 - 2024年均数增长率不低于110%或扣非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10%,触发值为营收100%或扣非净利润100%[53] 其他 - 激励计划授予需在股东会审议通过后60日内完成相关程序[10][36] - 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期不少于10天,股东会审议前5日披露审核及公示情况[27] - 授予日与首次解除限售日间隔不少于12个月[38] - 额外限售期为每批次可解除限售股票自首个交易日起3个月[41] - 董事和高管任期内和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转让股份不超25%,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43] - 授予价格不低于草案公布前1个交易日均价50%(4.45元)和前60个交易日均价50%(4.10元)较高者[45] - 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不能有未按规定进行利润分配情形[47][50] - 公司层面解锁比例:实际值≥目标值,解锁100%;触发值≤实际值<目标值,解锁80%;实际值<触发值,解锁0%[54] - 个人层面解锁比例:绩效评分80≤S,解锁100%;70≤S<80,解锁80%;60≤S<70,解锁60%;S<60,解锁0%[55] - 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可解除限售额度=公司层面解除限售比例×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额度[55] -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限制性股票数量和授予价格有相应调整公式[59][60][62][63][64][65] - 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依据规定调整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和价格,调整后公告并聘请律师出具意见[67] - 公司将在限售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修正预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按授予日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70] - 限制性股票标的股价为8.91元/股(2026年2月11日收盘价)[75] - 假定2026年3月授予权益,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成本为1384.28万元,2026 - 2029年分别为572.64万元、493.37万元、247.28万元、70.99万元[77][78] - 公司出现特定情形,激励计划终止,未解除限售股票由公司以授予价格加LPR回购注销[81] - 公司发生合并、分立或控制权变更,董事会在5个交易日内决定是否终止激励计划[81] - 激励对象职务变更但仍在公司任职,已获授限制性股票按原程序进行[83] - 激励对象因违规导致职务变更,未解除限售股票由公司以授予价格回购注销[83] - 激励对象合同到期不续约或主动辞职,未解除限售股票由公司以授予价格回购注销[84] - 激励对象因公司裁员被动离职且无过失,未解除限售股票由公司以授予价格加LPR回购注销[84] - 激励对象退休返聘,已获授限制性股票按原程序进行[85] - 激励对象因工受伤丧失劳动能力离职,处理方式由薪酬委员会决定[86] - 激励对象出现离职、身故等情况,已获授但未解除限售的股票由公司以授予价格加LPR回购注销[87] - 激励对象所在子公司控制权变更且仍留在子公司任职,未解除限售股票由公司以授予价格加LPR回购注销[88] - 激励对象因特定情形不再符合资格,未解除限售股票由公司以授予价格回购注销[88] -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情况调整回购数量和价格有相应公式[92][93][94][95]
哈尔斯(002615) -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关于哈尔斯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之法律意见书
2026-02-11 20:17
公司基本信息 - 2008年8月29日由工贸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9] - 2011年8月22日在深交所上市[9] - 注册资本46626.7732万元[10] - 营业期限自1995年5月23日至无固定期限[10] - 最近经审计会计年度为2024年度[12] 激励计划相关 - 2026年2月激励计划草案获相关会议审议通过[14] - 授予激励对象共5人[20] - 需经股东会2/3以上表决权通过方可实施[24] - 激励对象资金自筹,公司不提供资助[22] - 实施尚需股东会审议及履行程序和披露义务[29]
哈尔斯(002615) -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2026-02-11 20:16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为进一步 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 才,充分调动其积极性和创造性,有效提升核心团队凝聚力和企业核心竞争力, 有效地将股东、公司和核心团队三方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 远发展,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 按照激励与约束对等的原则,制定了《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 为保证本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现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浙江哈 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本激励计划的 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目的 制定本办法的目的是加强公司激励计划执行的计划性,量化公司激励计划设 定的具体目标,促进 ...
哈尔斯(002615) -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2026-02-11 20:16
证券代码:002615 证券简称:哈尔斯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一)依法合规原则 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履行程序, 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实施信息披露。任何人不得利用员工持股计划进行内 幕交易、操纵证券市场等证券欺诈行为。 (二)自愿参与原则 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遵循公司自主决定,员工自愿参加,公司不以 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 (三)风险自担原则 员工持股计划参与人盈亏自负,风险自担,与其他投资者权益平等。 第三条 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确定标准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哈尔斯" 或"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 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 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等相关法律、行政法 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浙江哈尔斯 ...
哈尔斯(002615) - 职工代表大会关于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决议公告
2026-02-11 20:15
证券代码:002615 证券简称:哈尔斯 公告编号:2026-007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职工代表大会 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内容合法、 有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与会职工代表经讨论,认为:《公司 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 摘要、《公司 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 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内容遵循依法合规、自 愿参与、风险自担的基本原则,在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前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充分 征求了公司员工的意见。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内容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 强制员工参与的情形。 公司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 制,使员工利益与公司长远发展更紧密地结合,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 完 ...
哈尔斯(002615) -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2026-02-11 20:15
员工持股计划基本信息 - 参加对象含董事、高管及核心员工,董事和高管5人,总人数预计不超50人[9] - 受让股份总数预计不超268.895万股,约占公司目前股本总额的0.58%[10] - 受让公司回购股票价格为4.46元/股,拟筹集资金总额上限为1199.27万元[10] - 全部有效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股票总数累计不超公司股本总额的10%,单一持有人累计不超1%[10] - 存续期为60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计划名下之日起算[11] - 获标的股票自过户至计划名下之日起12个月后开始分期解锁[11] 人员认购情况 -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认购股数上限70万股、持有份数上限312.20万份,占员工持股计划的26.04%[25] - 核心员工认购股数上限198.895万股、持有份数上限887.07万份,占比73.96%[25] 回购股份情况 - 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对应标的股票规模为1019.8629万股,约占本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的2.19%[28] - 公司回购股份资金总金额不低于8000万元且不超过16000万元,回购价格不超过11元/股[31] - 截至2026年1月31日,公司累计回购股份940715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2.02%,支付资金总额为74970215元[31] 解锁安排 - 所获标的股票分三期解锁,锁定期分别为12个月、24个月、36个月,解锁比例分别为30%、30%、40%[41] - 全体持有人自愿承诺每一批次标的股票锁定期届满之日起3个月内,不分配当期解锁的标的股票权益[41] 业绩考核目标 - 2026年业绩考核目标为营业收入定比2023及2024年度平均数增长率不低于55%或扣非后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45%,触发值为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45%或扣非后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30%[47] - 2027年业绩考核目标为营业收入定比2023及2024年度平均数增长率不低于80%或扣非后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80%,触发值为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70%或扣非后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60%[47] - 2028年业绩考核目标为营业收入定比2023及2024年度平均数增长率不低于100%或扣非后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10%,触发值为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110%或扣非后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00%[47] 解锁比例规则 - 公司层面实际完成值A≥P时解锁比例为100%,Q≤A<P时为80%,A<Q时为0%[48] - 个人层面绩效评分80≤S解锁比例为100%,70≤S<80为80%,60≤S<70为60%,S<60为0%[50] 管理相关 - 员工持股计划可自行管理或委托专业机构管理,最高管理权力机构为持有人会议[52] - 单独或合计持有员工持股计划50%以上份额的持有人可提交临时提案和提议召开持有人会议[57] - 持有人会议表决需出席持有人所持超过50%份额同意(员工持股计划约定需2/3以上份额同意的除外)视为通过[60] - 管理委员会由3名委员组成,设主任1人,委员由持有人会议选举产生[61] 费用及其他 - 员工持股计划股份支付费用合计1033.96万元,2026年为427.72万元,2027年为368.51万元,2028年为184.70万元,2029年为53.02万元[101] - 员工持股计划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和一致行动关系[102]
哈尔斯(002615) - 董事会关于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合规性说明
2026-02-11 20:15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1、公司不存在《指导意见》、《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等法律、法规及规范 性文件的禁止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关于公司 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合规性说明 2、本员工持股计划内容符合《指导意见》、《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等有关 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法》、《证 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 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员工持 股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现对本员工持股计划是否符合 《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说明如下: 3、公司审议本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摊派、 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关联董事已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