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斯(002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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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斯:公司将继续深化潮流IP业务的开发
证券日报之声· 2025-08-26 14:08
公司战略与业务发展 - 公司非常看好国内杯壶市场的发展潜力 [1] - 未来将继续深化潮流IP业务开发 包括IP授权业务拓展 引进专业人才和合作团队 [1] - 不遗余力开拓新消费渠道 如线下会员店和潮流精品店 [1] - 积极寻找高端品牌合作新业态 争取品牌业务量价齐升 [1]
哈尔斯上半年营收同比增长12.83% 自有品牌矩阵加速升级
证券日报之声· 2025-08-26 10:17
核心财务表现 - 2025年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15.71亿元,同比增长12.83% [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135万元 [1] - 境外市场营收13.66亿元,同比增长14.14%,占总营收比重约87% [1] - 境内市场收入2.06亿元,同比增长4.81% [1] 品牌战略与产品创新 - 推行"哈尔斯"与"SIGG"双品牌发展战略 [1] - 哈尔斯品牌定位"全球领先的中国杯壶专家",聚焦轻便、健康与耐用特性 [1] - 上半年推出40余款新品,显著提速产品迭代节奏 [1] - SIGG品牌通过跨界合作提升影响力,进入MOMA馆藏并强化"环保+运动"定位 [2] - 首创"品牌挚友"轻量化合作模式提升市场渗透率 [1] 渠道与营销策略 - 采用"线下+线上+即时零售+私域"全渠道覆盖模式 [1] - 上线"ROI评估模型"优化营销效率 [1] - SIGG在欧洲市场销售网络进一步完善 [2] 产能与供应链布局 - 泰国基地二期全面投产,构建全球化供应链协同体系 [2] - 海外产能降低贸易不确定性,增强核心客户交付稳定性 [2] - 国内智能制造体系与海外产能形成互补 [2] 技术研发与创新 - 突破陶瓷漆喷涂、纳米砂纹漆等新工艺 [2] - 持续推动智能保温杯功能迭代 [2]
哈尔斯上半年营收同比增长12.83% 加速推进海外产能布局
证券时报网· 2025-08-26 07:49
财务表现 - 2025年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15.71亿元,同比增长12.83% [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达9135.16万元 [1] 海外产能布局 - 泰国一期工厂于2023年初全面投产,二期工厂在报告期内同步建成达产 [1] - 通过"国内专家+本土骨干"混编机制加速产能爬坡,降低贸易摩擦风险 [1] - 泰国基地升级为全球杯壶智造旗舰中心,实现海外供应链全链路打通 [1] 自有品牌建设 - 品牌中心完成组织重构与能力跃迁,配备研产销全链路战队 [2] - 上新节奏从"半年一迭代"提速至"月度小改款、季度大上新",已推出40款新品 [2] - 搭建线下+线上+新零售+私域+即时零售的立体渠道网络,并采用ROI动态调优模型 [2] 客户结构优化 - 采取"稳存量 上增量 抓质量"策略,实现订单来源多元化 [2] - 通过获取核心客户新项目与新品拓展老客户新区域市场 [2] - 成功拓展新区域新客户 [2] 研发与创新能力 - 强化研发直接价值创造,快速转化技术优势为产品竞争力 [3] - 加快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开发,预研核心客户品类延伸方向 [3] - 拥有高水平研发团队与先进实验设备,通过产学研合作形成自主知识产权成果 [3] 核心竞争优势 - 具备制造交付能力优势,对标"灯塔工厂"提升智能制造水平 [3] - 技术研发优势体现在研发投入、人才培养及激励制度体系建设 [3] - 品牌渠道优势与人才驱动优势共同构成企业护城河 [3]
哈尔斯: 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8-26 01:27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调整 - 公司于2025年8月1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议案 [1] - 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2.45元/股调整为2.20元/股,主要因公司实施2024年前三季度及2024年度权益分派 [16][17] - 调整依据为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第十四章关于回购价格调整方法的规定 [17] 权益分派实施情况 - 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于2025年3月11日实施完毕 [16] - 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元(含税),于2025年5月28日实施完毕 [17] - 两次权益分派均不送红股,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16][17] 回购价格调整机制 - 调整公式为P=P0-V,其中P0为调整前回购价格,V为每股派息额,P为调整后回购价格 [17] - 经派息调整后,P必须大于1 [17] - 本次调整前回购价格为2.45元/股,调整后为2.20元/股 [17] 历史股权激励执行情况 - 2020年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86万股,授予价格2.90元/股 [3] - 历次因权益分派导致回购价格调整:2022年6月由2.90元/股调整为2.75元/股,2023年6月由2.75元/股调整为2.55元/股,2024年6月由2.55元/股调整为2.45元/股 [7][10][13] - 累计回购注销离职人员限制性股票219万股,涉及郭峻峰等26名激励对象 [4][7][9][10][13][15] 解除限售情况 - 首次授予部分三个解除限售期分别解除限售183.84万股、219.12万股和277.54万股 [9][12][15] - 预留授予部分两个解除限售期分别于2024年1月9日和2025年1月10日上市流通 [12][16] - 最新解除限售涉及82名激励对象,共计277.54万股限制性股票 [15] 治理程序履行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本次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激励计划规定 [19] - 监事会确认调整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情形 [19] - 法律意见书认定公司已履行必要审批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要求 [19]
哈尔斯:8月24日召开董事会会议
每日经济新闻· 2025-08-25 23:11
公司动态 - 公司第六届第十六次董事会会议于2025年8月24日在永康市哈尔斯路1号印象展厅3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1] - 会议审议《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等文件 [1] 财务表现 - 2025年1至6月份营业收入构成中杯壶制品占比98.06% [1] - 其他业务收入占比1.94% [1] 市值信息 - 公司当前市值为41亿元 [1]
哈尔斯(002615.SZ):上半年净利润9135.16万元 同比下降29.00%
格隆汇APP· 2025-08-25 22:54
财务表现 - 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5.71亿元,同比增长12.83% [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135.16万元,同比下降29.00% [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8984.29万元,同比下降28.68% [1] - 基本每股收益0.20元 [1]
哈尔斯(002615) -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商品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
2025-08-25 22:28
交易范围与审批 - 套期保值业务期货和衍生品品种限于与生产经营相关产品、原材料和外汇等[3] - 商品期货和衍生品交易审批机构为董事会和股东会,三种情形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12] 额度与期限 - 可对未来十二个月内期货和衍生品交易范围、额度及期限等合理预计并审议,额度使用期限不超十二个月[13] 工作小组 - 公司建立商品期货和衍生品交易工作小组,由经营层、财务中心、采购中心、内审中心指定人员构成,负责人由分管副总裁担任[15] 部门职责 - 采购中心负责起草交易业务操作细则、拟定年度交易计划及报告业务开展情况[17] - 财务中心负责制定会计政策和资金管理[17] - 内审中心负责合规管理、风险监控和定期审计[17] 业务开展 - 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前需充分评估、慎重选择期货期权公司,遵守法规,制定业务计划,建立持仓预警和止损机制[19] 风险报告与处理 - 内部风险报告情形包括市场价格波动大等[21] - 风险处理程序为工作小组开会分析对策,相关人员执行处理决定[22] - 内审中心监控操作风险,四种情形应提醒并向工作小组负责人报告[22] - 内审中心在四种情形下应立即向董事会报告,亏损达特定标准需报告[23] 核算与披露 - 公司应按相关会计准则对套期保值业务进行日常核算和财务报告列报[27] - 公司进行商品期货和衍生品交易需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亏损达特定标准应及时披露[29] - 公司及相关部门应及时向投资与证券管理中心报送信息披露所需资料和情况报告[29] 其他规定 - 参与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人员及合作金融机构须遵守保密制度[31] - 公司和控股子公司商品期货和衍生品交易档案保存期限至少10年[31] - 公司应建立科学合理激励约束机制,综合评判商品衍生业务和实物盈亏[34] - 公司不得将绩效考核、薪酬激励与衍生业务单边盈亏简单挂钩[34] - 违反制度给公司造成损失将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34]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制定、修改和解释,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37][38]
哈尔斯(002615) -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制度
2025-08-25 22:28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制度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制度 (2025 年 8 月,经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内 部控制,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保护股东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 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订本 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内部控制,是由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和全体 员工实施的、旨在实现控制目标的过程。内部控制的目标是: (一)合理保证公司经营管理合法合规; (二)提高公司经营效率及效果,促进公司实现发展战略,增加对公司股东 的回报; (三)保障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 (四)确保公司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和有效执行负责。管理层负 责组织领 ...
哈尔斯(002615) -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度
2025-08-25 22:28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度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度 (2025 年 8 月,需经公司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董事、监事的选举程序,切实保障股东选举公司 董事、监事的权利,维护股东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浙 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公司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董事或监事 时,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拥有的投票权等于其所持有的股份总数乘以应选董事 或监事人数之积,选举中实行一权一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将其拥有的投票 权全部投向一位董事或监事候选人,也可以将其拥有的投票权分散投向多位董 事或监事候选人,按得票多少依次决定董事或监事人选。 第三条 股东会就选举董事、监事进行表决时,如公司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 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30%及以上的,应采用累积投票制度。 ...
哈尔斯(002615) -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08-25 22:28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 年 8 月,经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 息披露行为,促进公司依法规范运作,维护公司股东、债权人及其利益相关人的 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 理》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要求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是指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重大资产重组、再融资、重大交易有关 各方等自然人、单位及其相关人员,破产管理人及其成员,以及法律、行政法规 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承担信息披露义务的主体。 本制度所称"信息"是指将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 影响而投资者尚未得知的重大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