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质集团(0026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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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质集团:2023年度年审会计师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2024-04-18 20:38
人员与机构 - 截至2023年底,大华所合伙人270人,注册会计师1471人,签过证券服务审计报告的1141人,国内分支机构30家[1] - 项目合伙人龚晨艳近三年签上市公司审计报告4家[2] - 签字注册会计师江晓云近三年签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家[2] -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李轶芳近三年承做或复核超14家次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4] 业绩数据 - 2022年度大华所业务总收入33.27亿元、审计业务收入30.74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3.89亿元[1] 审计情况 - 2023年审计就重大会计审计事项与专业标准部咨询并解决问题[8] - 2023年审计就重大会计审计事项达成一致,无意见分歧[9] 风险保障 - 大华所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8亿元[17] 质量管控 - 大华所建立统一监控和整改程序,含定期和持续监控活动[11] - 大华所设计实施风险评估程序,识别评估质量风险并应对[12]
信质集团: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专项审计报告
2024-04-18 20:38
业绩总结 -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4月17日对信质集团2023年度财报签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4] 资金往来数据 - 2023年与中信银行期初往来3403000.3元,累计发生3778991元,偿还1682438元,期末199552元[9] - 2023年与恒质新材料应收账款累计发生2457757.8元,偿还3504820元,期末3962577.9元[9] - 2023年与信戈制冷其他应收累计发生71027454元,偿还59027454元,期末2000000元[9]
信质集团: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周岳江】
2024-04-18 20:38
会议情况 - 2023年召开8次董事会会议和3次股东大会[4] - 2023年未召开提名委员会会议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7][8] 独立董事履职 - 独立董事周岳江2023年现场出席董事会会议1次、通讯出席7次,出席股东大会1次[5] - 周岳江2023年召集并主持3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6] - 2024年独立董事将继续履职提升公司业绩[22] 制度与议案 - 2023年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8] - 2023年4月17日审议通过预计年度关联交易议案[16] - 2023年4月17日审议通过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议案,5月25日获批[19] 报告披露 - 按时披露《2022年年度报告》等定期报告及内控评价报告[18] 激励计划 -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议2021年限制性股票及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事项[20]
信质集团:关于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2024-04-18 20:38
综合授信 - 2024年公司拟向银行申请不超530,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1] - 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用于日常经营及项目建设[1] - 最终额度以银行审批为准,融资金额视需求定[1] 授权安排 -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办理融资并签署文件[2] - 事项需经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授权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2]
信质集团:关于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进展的公告
2024-04-07 15:40
会议情况 - 2024年2月2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和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1] - 2024年3月7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1] 员工持股计划 - 截至2024年4月3日购买公司股票512,400股[2] - 购买股票占总股本0.13%[2] - 成交均价约15.949元/股,金额817.23万元[2]
信质集团:关于第一大股东拟通过公开征集转让方式协议转让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2024-04-01 17:54
股份转让 - 第一大股东拟转让104,005,200股,占总股本25.59%[3] - 转让拆分为不超4个包,每包不低于总股本5%[4] - 转让方式为公开征集协议转让,通过上交所挂牌确定受让方[4] 转让影响 - 本次转让将使第一大股东变化,但实控人不变[3] 转让相关情况 - 转让价格有要求,除权时股份数量相应调整[4] - 转让程序时间及受让方存在不确定性[3]
信质集团: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信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2024-03-28 18:51
会议信息 - 信质集团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于3月28日召开[3] - 公司董事会3月11日决议召集,3月13日发布会议通知[5][7] 参会股东情况 - 出席现场和网络投票股东等17人,代表股份232,185,800股,占比57.0997%[11] - 中小股东6人代表股份8,897,200股,占比2.1880%[12] 议案表决结果 - 《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等三议案获通过[17][18][20] - 三议案同意230,968,400股,占比99.8278%;反对398,400股,占比0.1716%[17][19][20] - 中小投资者同意8,498,800股,占比95.5222%;反对398,400股,占比4.4778%[17][19][20] 决议效力 - 德恒律师认为会议表决结果合法有效,会议通过决议合法有效[21][22][23]
信质集团: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2024-03-28 18:51
激励计划 - 2024年3月11日审议通过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2] -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于2023年10月29日届满[7] 自查情况 - 自查期间为2023年9月12日—2024年3月12日[3] - 方银增因买卖股票被取消激励对象资格[8] - 自查期间1名核查对象买卖股票被取消资格,其余符合规定无内幕交易[10]
信质集团: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03-28 18:51
股东大会情况 - 2024年3月28日召开,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3][4] - 17人代表232,185,800股参会,占比57.0997%[8] 议案表决情况 - 三项股票期权相关议案同意230,968,400股,占比99.8278%[13][15][17] - 中小投资者同意8,498,800股,占比95.5222%[13][15][17] 决议合法性 -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认为会议决议合法有效[20]
信质集团: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信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
2024-03-28 18:51
股东大会相关 -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于3月28日召开[6] - 审议提案编码为1.00、2.00、3.00的议案[6] 投票权征集 - 征集人周岳江为独立董事,未持股[8] - 征集对象为3月20日登记在册全体股东[12] - 征集时间为3月21 - 22日工作日特定时段[12] - 截至3月22日17:00未收到投票权委托[13] - 征集方式为巨潮资讯网发公告[12] - 征集人表决意见为“同意”[6] 公告披露 - 《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3月13日披露[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