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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重机(0026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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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重机(002685)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08-29 19:41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在董事会中应占1/3以上比例,且至少包括1名会计专业人士[2] - 特定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6] - 特定股东单位任职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6] - 最近36个月内受处罚或谴责的不得担任独立董事[7] - 独立董事候选人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13] 独立董事提名与任期 - 公司董事会、特定股东有权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9] - 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任不超6年[12] 专门委员会要求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会计专业人士任召集人[3] - 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3] 独立董事履职规定 - 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公司应提议解除其职务[13] - 被解除职务或辞职致比例不符,公司应60日内补选[13,15] - 特定事项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8] - 行使部分特别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公司应披露[19] - 每年在公司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23] - 应关注特定事项执行情况,违规时公司应披露[24] - 出现特定情形,应向证券交易所报告[25] - 应向年度股东会提交述职报告并披露[27] 公司支持与配合 - 应为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提供便利和支持[22] - 应向独立董事定期通报运营情况并提供资料[28] - 2名以上独立董事认为资料问题可联名要求延期会议[28] - 董事会秘书应确保独立董事信息畅通[28] - 履职受阻可向董事会说明,仍不能解决可报告[29] - 履职涉及信息披露,公司不披露时可直接申请或报告[31] 其他规定 - 工作记录及资料应至少保存十年[31] - 聘请中介等履职费用由公司承担[31] - 应给予适当津贴并在年报披露[31] - 可建立独立董事责任保险制度[31] - 本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实施[35]
华东重机(002685)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08-29 19:41
募集资金协议与支取 - 公司应在募集资金到位后1个月内与相关方签三方协议[4] - 一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专户支取金额超5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20%时,应通知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5] 募投项目论证 - 募投项目搁置超1年,公司需重新论证是否继续实施[10] - 超过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完成期限且投入金额未达计划金额50%,公司需重新论证项目[10] 节余资金使用 - 单个或全部募投项目完成后,节余资金低于项目募集资金净额10%,按规定履行相应程序[12] - 节余资金达到或超过项目募集资金净额10%,使用需经股东会审议通过[12] - 节余资金低于500万元或低于项目募集资金净额1%,可豁免程序,使用情况在年报披露[12] 资金置换与支付 - 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原则上应在募集资金转入专户后6个月内实施[12] - 募投项目支付原则上用募集资金,自筹资金支付后可6个月内置换[13] 闲置资金管理 - 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产品期限不超12个月,不得质押且为保本型[13] - 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流单次不超12个月,需归还前次补流资金[15] 投资计划调整 - 募投项目年度实际使用资金与预计差异超30%,应调整投资计划[23] 资金检查与核查 - 内部审计机构至少每季度检查一次募集资金情况[22] - 董事会每半年度核查募投项目进展,出具专项报告[22] - 保荐机构或独董至少每半年现场检查一次募集资金情况[24] 超募资金使用顺序 - 公司应按补充缺口、临时补流、现金管理顺序使用超募资金[19] 终止项目资金处理 - 募投项目终止节余资金永久补流需募集资金到账超1年且不影响其他项目[18] 鉴证结论处理 - 鉴证结论为保留、否定或无法提出结论,董事会应分析并披露整改措施[24] 制度相关 - 制度未尽事宜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执行[26] - 制度与国家法律等冲突时按国家规定及公司章程为准[26] - 管理制度所称“以上”“以内”“之前”含本数,“超过”“低于”不含本数[26] - 管理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26] - 管理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实施[26]
华东重机(002685)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08-29 19:40
委员会组成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含2名独立董事[4] 提名规则 -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4] 会议要求 -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主任委员提前三天通知[12] - 三分之二以上(含)委员出席或委托出席方可举行[12] 决议通过 - 会议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4] 职责权限 - 负责制定董事、高管考核标准与薪酬方案[7] 实施流程 - 董事薪酬计划报董事会同意并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实施[7] - 高管薪酬分配方案报董事会批准[7] 记录保存 - 会议记录由公司证券事务部保存十年[15] 规则实行 - 本议事规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行[18]
华东重机(002685) - 内部审计制度
2025-08-29 19:40
审计委员会设置 - 公司在董事会下设立审计委员会,成员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且召集人为独立董事及会计专业人士[4] 内部审计部门职责 - 公司设立监察审计部作为内部审计部门,对董事会负责,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4] - 内部审计部门每季度至少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工作情况[7][9][12] - 内部审计部门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审计报告,并提交次一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12] - 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检查一次并报告结果[13] - 内部审计部门审计对外投资关注审批程序、合同履行等内容[15] - 内部审计部门审计购买和出售资产关注审批程序、资产运营等内容[20] - 内部审计部门审计对外担保关注审批程序、担保风险等内容[16] - 内部审计部门审计关联交易关注关联方名单、审批程序等内容[17] - 内部审计部门对审查发现的内部控制缺陷,督促整改并监督落实[12] - 若发现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或风险,内部审计部门及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12] 审计委员会职责 - 审计委员会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部门工作[7][9][12] - 审计委员会督导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半年检查一次公司重大事件实施情况及大额资金往来情况[12] - 审计中若发现公司违法违规等情形,审计委员会及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13] 内部控制评价 - 公司内部控制评价由内部审计机构负责,出具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17] - 公司董事会审议年度报告时对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形成决议[19] - 公司应在年度报告披露时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审计报告[19] -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非标准报告等情况时公司董事会应作专项说明[19] 内部审计管理 - 公司建立内部审计部门激励与约束机制并监督考核[21] - 内部审计部门可对违规部门和个人提处分建议[21] - 内部审计人员违规公司给予处分追究责任[21]
华东重机(002685)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08-29 19:40
投资者关系工作 - 目的是促进公司与投资者良性关系、建立稳定优质投资者基础等[5] - 基本原则有合规性、平等性、主动性、诚实守信原则[5] - 管理对象包括一般中小投资者和特定对象,特定对象含五类[6] 沟通管理 - 与投资者沟通内容涵盖发展战略、法定信息披露、经营管理信息等[6] -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协调,证券事务部负责事务[8] - 主要职责有拟定制度、组织沟通活动、处理投资者诉求等[9] 沟通机制 - 可通过多种方式建立与投资者的重大事件沟通机制[12] - 应关注互动易平台信息和媒体报道,履行信息披露义务[12] - 可在网站开设投资者关系专栏,设咨询电话和传真并保证畅通[12] - 制定涉及股东权益重大方案时,要与投资者充分沟通协商[12] 档案与会议 - 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保存期限不得少于3年[14] - 召开年度报告说明会应至少提前二个交易日发布通知[17] - 参与投资者说明会人员应包括董事长等[16] - 存在六种情形时应及时召开投资者说明会[16] 调研与平台 - 接受调研时应要求调研机构及个人签署承诺书[19] - 应就调研过程和交流内容形成书面调研记录并签字确认[20] - 应通过互动易平台与投资者交流并及时处理相关信息[24] - 在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应保证真实、准确、完整和公平[25] - 答复热点问题应谨慎、客观、有事实依据[25] - 不得发布违反公序良俗、涉密等不宜公开信息[26] - 不得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价格作预测或承诺,不得违法违规[26] - 发布的信息受质疑且涉股价异常波动,应及时披露信息[26] - 董事会秘书应按程序审核互动易平台发布或回复的信息[26] 制度相关 -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国家法律等有关规定执行[28] - 与相关规定冲突时,执行有关规定[28] - 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28] -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28] - 该制度为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的制度[29] - 制度相关文件日期为2025年8月28日[29]
华东重机(002685) - 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08-29 19:40
战略委员会组成 - 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含1名独立董事[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董事长担任[5] 任期与会议规则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可连选连任[5] -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提前三天通知[13] - 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或委托出席[14] - 表决后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5] 其他 - 会议记录由证券事务部保存十年[15] - 议事规则自董事会通过起施行[19] - 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0]
华东重机(002685) -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2025-08-29 19:40
报告披露时间 - 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披露[12] - 中期报告应在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披露[12] - 季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第三个月、第九个月结束后的一个月内披露[12] - 第一季度季度报告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度年度报告披露时间[12] 报告内容与审核 - 年度、中期、季度报告应记载公司基本情况、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等内容[13] - 定期报告内容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财务信息需经审计委员会审核[13][14] - 年度报告中的财务会计报告必须经符合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14] 重大事项披露 - 重大事件包括计提大额资产减值准备、股东权益为负值等需披露[19]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需披露[19] - 公司变更名称、简称、章程等信息应及时披露[20] 信息披露管理 - 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由董事会统一领导和管理,董秘负责协调组织[25] - 董事长是公司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承担直接责任,董事会全体成员负连带责任[35] -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与深交所指定联络人,负责多项信息披露相关事宜[35] 信息保密 - 信息知情人在信息披露前负有保密义务,公司应将信息知情者控制在最小范围[42] - 公司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需在信息首次公开披露后五个交易日内向深交所报备[42] - 公司开展业务需向相关方提供未公开重大信息时,应要求对方签署保密协议[42] 其他 - 公司指定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信息披露报纸和巨潮资讯网为信息披露媒体[40] - 公司证券事务部为信息披露常设机构和股东来访接待机构[43] - 股东咨询电话为0510 - 85627789,电子邮箱为securities@hdhm.com[43]
华东重机(002685)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2025-08-29 19:40
信息披露制度 - 规范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保护投资者权益[2] - 涉国家秘密信息依法豁免披露[4] - 涉商业秘密符合特定情形可暂缓或豁免披露[5] 披露要求 - 暂缓、豁免披露商业秘密特定情形下应及时披露[5] - 定期和临时报告涉密信息可特定方式豁免披露[6] - 暂缓披露临时报告原因消除后及时披露并说明情况[6] 申请流程 - 信息披露暂缓、豁免申请需提交文件资料至证券事务管理部门[6] 登记保存 - 决定暂缓、豁免披露的信息由董事会秘书登记,董事长签字确认,保存不少于十年[7] 责任追究 - 未按制度执行或违法,公司将追究责任或配合调查[10]
华东重机(002685)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5-08-29 19:40
董事会秘书设置 -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1名,由董事长提名聘任或解聘[2] - 董事会秘书空缺超三月,董事长代行职责并在六月内完成聘任[7] 聘任与解聘 - 原任离职后三个月内聘任董事会秘书[5] - 特定情形下公司应在一个月内解聘董事会秘书[5] 相关人员与部门 - 聘任董事会秘书同时应聘任证券事务代表[6] - 公司设证券事务部配合董事会秘书工作[12] 职责与培训 - 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信息披露等多项职责[9] - 任职期间应参加深交所后续培训[12] 细则规定 - 工作细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施行,修改亦同[14] - 工作细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14]
华东重机(002685)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2025-08-29 19:40
人员变动生效时间 - 董事辞任自公司收到通知之日生效[4] - 高级管理人员辞职自董事会收到报告时生效[4] 信息披露要求 - 公司应在收到辞职报告后两个交易日内披露董事辞职情况[4] 职务解除规定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现特定禁止任职情形,按不同情况解除职务,最长30日[5] 股份转让限制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自实际离任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本公司股份[11] - 离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内和届满后六个月内每年减持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11] 责任与追责 - 擅自离职或违规造成损失应担责,公司有权索赔[13][14] - 离职人员对追责决定有异议,可15日内向审计委员会申请复核[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