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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重机(0026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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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重机: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关于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的法律意见书
2024-12-20 20:09
交易概况 - 公司拟将广东润星100%股权转让给广东元元,交易完成后不再持股[10] - 广东润星全部股东权益评估价值93,719.83万元,最终交易价70,000万元[13] 支付安排 - 交易对方10日内付2,000万元保证金,转让价款分三期支付[14] - 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已支付第一、二期35,700万元,尚需支付34,300万元[30] 股权过户 - 2024年12月17日,广东润星100%股权过户至广东元元名下[31] 款项余额 - 截至2023年6月30日,标的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华东重机应付款30,662.83万元[22]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广东润星对华东重机应付款31,022.28万元[35] - 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广东润星已清偿全部应付款[35] 其他事项 - 过渡期亏损归交易对方,盈利归出售方,盈利10日内支付[17] - 交易不涉及债权债务转移和人员安置[18][20] -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为标的公司融资担保18,837.58万元,将解除[21] - 广东元元、周文元承诺支付逾期利息5,745,106.85元,周文元连带担保[40] - 广东元元需以股权为剩余款质押担保并登记,双方需专项审计过渡期损益[43] - 上市公司需持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43] - 交易已取得批准授权,协议生效,交割合法有效[44]
华东重机: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之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2024-12-20 20:09
交易价格与资产情况 - 润星科技全部股东权益评估价值为93719.83万元[10,15] - 首次挂牌价93719.83万元,二次下调15%至79661.86万元,三次调为70000.00万元并成交[13,14,16] - 润星科技截至评估基准日净资产68471.65万元[14] 支付安排 - 签署协议后10日内支付2000万元保证金[17] - 《股权转让协议》生效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总价款20%,保证金转第一期价款[17] - 《股权转让协议》生效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总价款31%[17] - 资产交割日后十二个月内支付总价款49%[17] 关联款项与担保 - 截至2023年6月30日,上市公司为润星科技及其子公司18837.58万元融资担保已偿还[22] - 截至2023年6月30日,润星科技及其子公司对上市公司关联应付款余额30662.83万元[23] - 润星科技在产权过户日前偿还关联应付款项,广东元元等承担连带责任担保[17] 交易进程 - 2023年9月7日至12月21日,交易获多次批准授权[28][29] - 2024年12月17日,润星科技100%股权过户至广东元元名下[30] 款项支付情况 - 截至2024年11月25日,广东元元已支付35700.00万元股份转让款[32] - 截至2024年12月16日,润星科技偿还上市公司全部关联借款本息及应付股利[32] 其他情况 - 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25] - 广东元元支付价款逾期,截至过户日产生逾期利息5745106.85元[39] - 广东元元后续需支付剩余价款34300.00万元,存在不能按时支付风险[43][46]
华东重机:关于重大资产重组标的资产过户完成的公告
2024-12-20 20:07
市场扩张和并购 - 公司向广东元元出售润星科技100%股权,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暨关联交易[1] 业绩总结 - 截至2024年11月25日,广东元元已支付股份转让款35700万元[3] - 截至2024年12月16日,润星科技偿还上市公司31022.28万元[3] - 广东元元尚需支付剩余股权转让价款34300万元[10] 其他新策略 - 交易不涉及债权债务处置,润星科技原有债权债务仍由其享有和承担[4] - 交易标的资产过户手续已办理完毕,后续事项待完成[2][5] - 独立财务顾问认为交易实施过程符合法规要求[8][9] - 法律顾问认为交易已获必要批准授权[11] - 交易存在剩余价款不能按时支付的风险[10] - 上市公司需就本次交易后续事项持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7]
华东重机: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承诺事项的公告
2024-12-20 20:07
市场扩张和并购 - 华东重机现金出售润星科技100%股权给广东元元,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暨关联交易[1] - 2023年多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议案[1] - 截至公告披露日,标的资产过户手续已办理完毕[1] 承诺事项 - 上市公司等承诺交易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并担责[2][4] - 控股股东等承诺交易期间无减持计划[5] - 实际控制人等承诺同期无减持并按规后续减持[5][6] - 相关主体承诺无内幕交易等情形[7] - 相关主体承诺避免或减少关联交易并担责[8] - 控股股东等承诺避免同业竞争[9] - 上市公司及相关方承诺无犯罪等不良记录[10][11][12] - 上市公司承诺股权权属清晰、出资到位并担责[13] - 控股股东承诺保证上市公司独立性[14][15] - 董高人员承诺不损害公司利益及薪酬挂钩[16] - 控股股东等承诺不侵占公司利益[17] - 截至公告披露日,承诺方无违约并继续履行承诺[17]
华东重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4年修订)
2024-12-20 19:25
股份锁定与转让 - 公司董监高证券账户内年内新增本公司无限售条件股份按75%自动锁定[8] - 每年首个交易日,以董监高上年最后交易日登记股份为基数,按25%计算本年度可转让股份法定额度[8] - 公司董监高所持本公司股份在9种情形下不得转让[11][12] - 公司董监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所持总数的25%,不超一千股可一次全转[12] 信息申报 - 公司董监高在6种时间内委托公司申报个人及亲属身份信息[5][6] - 新任董监在股东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通过任职事项后2个交易日内申报信息[6] - 新任高级管理人员在董事会通过任职事项后2个交易日内申报信息[6] - 现任董监高已申报个人信息发生变化后2个交易日内申报信息[6] - 现任董监高离任后2个交易日内申报信息[6] 交易申报与披露 - 董监高买卖本公司股份及其衍生品种需在2个交易日内申报并公告[15] - 董监高减持股份应在首次卖出15个交易日前报告减持计划,每次披露减持时间区间不超3个月[15] - 董监高减持股份实施完毕或时间区间届满后2个交易日内报告并披露完成公告[16] - 董监高违规6个月内买卖股票,董事会应收回收益并披露相关情况[16] 增持规定 - 董监高披露增持计划,实施期限自公告披露日起不超6个月[17] - 增持计划实施期限过半时,应通知公司披露进展公告[19] - 公司发布定期报告时,增持计划未完成应披露实施情况[19] - 发布增持计划实施完毕公告前,增持主体不得减持[19] 责任与制度生效 - 董事长是董监高股份变动管理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相关数据信息管理[21] -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23] 交易限制期间 - 公司董监高在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五日内等4种期间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12]
华东重机: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公告
2024-12-20 19:25
证券代码:002685 证券简称:华东重机 公告编号:2024-079 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公司董事兼 常务副总经理朱治国先生的辞职报告。朱治国先生因工作调整原因,辞去公司第五届 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战略委员会委员及公司常务副总经理职务,辞职后其仍将继续在 公司控股子公司任职。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朱治国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 之日起生效。朱治国先生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其辞职 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朱治国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277,800 股。朱治国先生不存在应 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将继续按照《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 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 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 ...
华东重机:舆情管理制度
2024-12-20 19:25
新策略 - 公司制定舆情管理制度提高应对能力,保护投资者权益[2] - 舆情分重大和一般两类[4][5] - 董事长任舆情工作组组长,董秘任副组长[8][9] - 一般舆情由董秘和证券事务部处置,重大舆情由工作组决策[13][14] - 违反保密义务引发舆情致损将追责[18]
华东重机: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2024-12-20 19:25
会议信息 - 公司2024年12月16日发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知,12月19日召开[1] - 会议应到表决董事8人,实到8人[1] 议案表决 - 《关于制定<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全票赞成通过[1] - 《关于修订<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全票赞成通过[2]
华东重机: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2024-12-18 16:23
股份质押情况 - 2024年12月18日公司接到峰湖追光部分股份解除质押通知[1] - 本次解除质押20153800股,占其所持28.73%,占总股本2.00%[1] - 截至披露日,峰湖追光持股70144419股,比例6.96%[2] - 累计质押49990619股,占其所持71.27%,占总股本4.96%[2] - 已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及未质押数量均为0股[2]
华东重机:关于全资子公司为上市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2024-12-08 16:40
证券代码:002685 证券简称:华东重机 公告编号:2024-075 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为上市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满足日常经营需求,近 日全资子公司无锡华东智能装备有限公司以其名下位于无锡滨湖区胡埭镇翔鸽路2号 的工业房地产为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梁溪支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 的授信项下的债务提供不超过70,000万元的抵押担保,并与中国银行签订了《最高额 抵押合同》。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本次担保无需提交 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抵押担保已履行无锡华东智能装备有限公司内部审 批程序。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无锡市滨湖区高浪东路508号华发传感大厦B座24楼 法定代表人:翁杰 注册资本:100,769.0641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4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