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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利科技: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总经理、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审查意见
2023-12-29 19:15
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总经理、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审查意 见 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无正文) 1 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总经理、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 审查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好利来(中国) 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在 认真审阅了有关资料后,发表审查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总经理候选人的审查意见 经审查,本次提名已征得陈修先生的同意,我们认为陈修先生具备相关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 任职能力,未发现其存在《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禁止任 职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等处罚的情形。 我们同意提名陈修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关于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审查意见 经审查,本次提名已征得被提名人张东杰先生的同意,我们认为张东杰先生 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和能力,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 ...
好利科技: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3年12月修订草案)
2023-12-29 19:15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 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 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相关法 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证 券交易所业务规则、本制度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 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的 合法权益。 第四条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 或者其他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第五条 公司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包括 一名会计专业人士。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 等专门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 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提名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 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 ...
好利科技:《公司章程》(2023年12月修订草案)
2023-12-29 19:15
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2023 年 12 月修订草案) | 第一章 | 总 则 2 | | --- | --- | | 第二章 | 经营宗旨和范围 3 | | 第三章 | 股 份 3 | | 第一节 | 股份发行 3 | | 第二节 | 股份增减和回购 4 | | 第三节 | 股份转让 5 | | 第四章 | 股东和股东大会 6 | | 第一节 | 股东 6 | | 第二节 |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8 | | 第三节 | 股东大会的召集 10 | | 第四节 |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11 | | 第五节 | 股东大会的召开 13 | | 第六节 |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15 | | 第五章 | 董事会 19 | | 第一节 | 董事 19 | | 第二节 | 董事会 22 | | 第六章 |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25 | | 第七章 | 监事会 27 | | 第一节 | 监事 27 | | 第二节 | 监事会 28 | | 第八章 |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29 | | 第一节 | 财务会计制度 29 | | 第二节 | 内部审计 32 | | 第三节 | 会计师事务 ...
好利科技:董事会议事规则(2023年12月修订草案)
2023-12-29 19:15
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3 年 12 月修订草案) 第一章 宗旨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 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及《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制订本规则。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机构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是公司的经营决策中心,对股东大会负责。董事会 下设证券事务部,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第三条 董事会的董事为自然人,无需持有公司股份。公司全体董事根据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 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 1/3 以上独立董事,其中至少一名会计专业人士。 第四条 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每届任期三年,任期从股东大会通过 之日起计算,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董事 在任期届满前,可由股东大会解除其职务。 第五条 公司董事候选人的提名依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 第六条 董事因故离职,补选董事任 ...
好利科技:关于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公告
2023-12-29 19:15
好利科技 证券代码:002729 证券简称:好利科技 公告编号:2023-077 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 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张东杰先生为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本公告日,张东杰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 联关系;未在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中担任任何职务;未 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也不存在因涉嫌 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未被 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 ...
好利科技:关于调整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薪酬方案的公告
2023-12-29 19:15
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好利科技 证券代码:002729 证券简称:好利科技 公告编号:2023-080 关于调整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9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了《关于调整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薪酬方案的议案》,由于非关联董事人数不足三人,该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2.独立董事津贴调整为:8.4万元/年/人(税后),不领取其他薪酬,其履行 职务发生的合理费用由公司实报实销。 调整后的薪酬方案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至公司第五届董事 会届满之日止。除上述调整外,第五届董事会董事薪酬方案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于2022年7月26日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其中,不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其 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薪酬标准为:6万元/年(税后);公司独立董 ...
好利科技: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2月修订)
2023-12-29 19:15
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3 年 12 月修订)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由三至七名董事组成,其中应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董事会在委员内任命, 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上述 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七条 董事会日常办事机构负责战略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八条 战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战略发展需要,加强战略决策科学性,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好利来(中国) 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设立的专 门工作机构, ...
好利科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3年12月修订草案)
2023-12-29 19:15
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3 年 12 月修订草案) 第一节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 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防范资金使用风险,保护投资者的利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 称《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向投资者募 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 本制度超募资金是指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计划募集资金金额的部分。 第三条 公司应当审慎使用募集资金,保证募集资金的使用与发行申请文件的承诺 相一致,不得随意改变募集资金的投向。 第四条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通过公司的子公司或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实施的,公司 应当确保该子公司或者受控制 ...
好利科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2-29 19:1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 月29日上午以通讯方式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通知已于 2023年12月22日通过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修先生主持,应 出席董事6人(包括独立董事3人),实际出席董事6人。公司监事、非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及候选人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好利科技 证券代码:002729 证券简称:好利科技 公告编号:2023-075 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审议通过《关于聘任陈修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为了保证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稳定性及连续性,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 程》等有关规定,经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并征得被提名人同意,公司董 事会同意聘请陈修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 ...
好利科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2月修订)
2023-12-29 19:15
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3 年 12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健全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和考核管理制度,建立科学、规范的激励机制 和约束机制,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设 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 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薪酬"指公司向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货币形式 发放的酬金,包括年薪、奖金及其他福利待遇。 第四条 适用本细则所称薪酬的董事指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长、董事(不 包括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指经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 书、财务总监及由总经理提请董事会聘请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至五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