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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利科技(002729)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7月修订)
2025-07-25 20:16
关联人定义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为关联法人[6]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为关联自然人[7] 关联交易审议披露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超30万元,经独立董事同意后董事会审议披露[11] - 与关联法人成交超300万元且超净资产0.5%,经程序后披露[11] - 与关联人成交超3000万元且超净资产5%,董事会审议披露后股东会审议[11] 财务资助与担保 - 向关联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经非关联董事审议并股东会审议[17] - 为关联人提供担保,经非关联董事审议,为控股股东担保需反担保[17] 委托理财 - 与关联人委托理财额度使用期限不超12个月,时点金额不超额度[18] 关联交易计算原则 - 连续12个月内关联交易按累计计算适用规定[19] - 共同投资等以发生额为计算标准适用规定[23] - 关联人单方面增资或减资以发生额为计算标准[23] 特殊情况处理 - 向关联共同投资企业同比例增资达标准可免审计评估[23] 日常关联交易 - 预计应区分交易对方等,达标准单独列示[25] - 按实际与预计金额比较适用超预计规定[25] - 委托关联人销售产品,除买断式按委托代理费适用规则[27] - 首次发生按金额履行程序,无金额提交股东会[27] - 协议条款变化或续签按新金额履行程序[27] - 众多交易可预计金额,超金额及时履行程序[27] - 协议期限超3年每3年重新履行程序[27] 披露要求 - 在年报和半年报中分类汇总披露日常关联交易情况[28] 资产交易 - 向关联人购买资产溢价超100%且无承诺需说明原因[30] - 购买或出售资产可能致资金占用应解决[30] - 购买或出售少数股权达标准需审计[30] - 无法审计可披露情况免报告[31] 交易原则 - 控股股东等关联交易应遵循原则,不得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权益[20]
好利科技(002729)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7月修订)
2025-07-25 20:16
董事会成员构成 - 独立董事应占董事会成员1/3以上,至少1名会计专业人士[4] - 董事任期3年可连选连任,独立董事连任不超6年[4] 审计委员会 - 审计委员会成员3名,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任召集人[6] 会议召开 - 董事会每年上下半年度各开1次定期会议[11] - 规定情形下董事会应召开临时会议,董事长10日内召集主持[11][16] - 定期和临时会议分别提前10日和3日发书面通知[15] - 定期会议书面通知变更需提前3日发书面通知[17] 会议举行条件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19] - 1名董事不得接受超2名董事委托[20] 会议决议 - 审议通过提案须超全体董事半数投赞成票[24] - 公司担保事项决议需全体董事过半数且出席会议2/3以上董事同意[25] - 董事回避表决时,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出席可开会,决议须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不足3人提交股东会审议[27] 其他规定 - 提案未通过且条件因素未重大变化,1个月内不审议相同提案[27] - 1/2以上与会董事或2名以上独立董事可要求暂缓表决[27] - 会议档案保存10年以上[32] - 表决一人一票,记名投票或举手表决[24] - 未选或选两个以上表决意向,主持人要求重选,拒不选或中途离会未选视为弃权[24] - 现场开会当场宣布表决结果,其他情况董事会秘书规定时限结束后下一工作日之前通知结果[24] - 与会董事需对会议记录和决议记录签字确认,不签字不说明视为同意内容[29][30]
好利科技(002729)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7月修订)
2025-07-25 20:16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 - 聘期1年可续聘,每次选聘有效年限5年[5][6] - 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三分之一以上董事可提选聘议案[5] - 聘用或解聘需经审计委员会审议、董事会审议、股东会决定[6] - 可采用竞争性谈判、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等方式[6] 选聘评分标准 - 质量管理水平分值权重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分值权重不高于15%[8] - 以满足选聘文件要求的所有事务所审计费用报价平均值为选聘基准价计算得分[8] 审计费用规定 - 审计费用较上一年度下降20%以上(含20%)需在信息披露文件说明情况[9] 人员轮换规定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累计承担公司审计业务满5年,之后连续5年不得参与[9] 履职监督 - 审计委员会至少每年向董事会提交对受聘事务所履职及自身监督职责报告[11] - 对连续2年变更事务所等情形保持高度谨慎和关注[11] 改聘相关 - 明确公司改聘事务所的五种情形[13] - 审核改聘提案时约见相关事务所并评价执业质量[14] - 董事会审议通过改聘议案后发股东会通知,前任可在会上陈述意见[14] - 事务所主动终止审计,审计委员会了解原因并书面报告董事会[14] - 更换事务所应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选聘[14] 监督检查 - 审计委员会对选聘进行监督检查[16] - 发现选聘违规造成严重后果报告董事会并处理[16] - 股东会决议不再选聘有严重违规行为的事务所[16] 其他 - 董事会及时报告证券监管部门相关处罚[17] - 选聘相关文件资料保存期限为选聘结束之日起至少10年[17]
好利科技(002729)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7月修订)
2025-07-25 20:16
担保审议规则 - 公司提供担保需经全体董事过半数、出席董事会会议2/3以上董事审议同意并决议,部分情形需股东会审议[8] - 单笔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需股东会审议[9]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9]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9] - 被担保对象最近一期财务报表资产负债率超70%需股东会审议[9] - 最近12个月内担保金额累计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股东会审议,股东会审议时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9] 担保额度调剂 - 公司向合营或联营企业担保额度调剂,累计调剂总额不得超预计担保总额度的50%[11] 担保信息披露 - 被担保人债务到期后15个交易日内未履行还款义务公司应及时披露[12] 担保管理职责 - 公司财务部门负责担保事项登记与注销,指定专人保存管理担保合同[6] - 经办责任人应关注被担保方情况,发现风险及时报告[6] 担保对象范围 - 公司可为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互保单位、有业务关系单位提供担保[15] 担保特殊情况处理 - 不符合条件但业务往来合作关系需发展且担保风险小的,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同意可担保[15] - 有不符合法律法规等六种情形或资料不充分的,不得为其提供担保[17][18] 担保风险防范 - 决定担保前需核查被担保人资信状况并在董事会公告披露[15] - 申请担保人反担保等防范风险措施须与担保数额对应[24] 担保合同签订 - 担保合同由董事长或授权代表签订,需持决议及授权委托书[25] - 担保合同应明确债权种类、金额等条款[19] 担保违约处理 - 被担保人不能履约,公司应启动反担保追偿程序并报告董事会[29] 担保监督检查 - 公司董事会定期核查担保行为,违规需披露并采取措施[33] - 担保环节由审计部监督检查,内容包括职务分离和授权审批[23]
好利科技(002729)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7月修订)
2025-07-25 20:16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3] - 特定股东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5] - 需有5年以上法律、会计或经济等工作经验[7] - 会计专业人士有高级职称需5年以上专业岗位全职经验[7] - 原则上最多在3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7] 提名与选举 - 董事会、1%以上股东可提候选人[8] - 选举2名以上独立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9] 任期与补选 - 连续任职不超6年[9] - 比例不符或缺会计专业人士60日内补选[10] 履职要求 - 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15日[17] - 工作记录及资料保存10年[17] - 专门会议提前3天通知[15]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随年度股东会通知披露[18] - 两次未出席且不委托解除职务[13] 职权行使 - 行使特别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2] - 关联交易等经同意后提交董事会[14] - 专门会议决议需过半数通过[15] - 两名以上认为材料有问题可延期会议[20] 公司支持 - 提供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20] - 承担聘请专业机构及职权费用[1] - 给予相适应津贴[1] 信息披露 - 履职信息及时披露[1] 其他 - 不得从公司及其相关方获其他利益[1] - 可建责任保险制度[1] - 制度按法规和章程执行[3] - 制度修订补充由董事会提草案股东会批准[3] - 制度自股东会通过生效[3] - 制度由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解释[3]
好利科技(002729)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7月修订)
2025-07-25 20:16
投资分类 - 公司对外投资分为短期和长期投资[2] 决策原则与机构 - 投资决策管理应遵循五项原则[4] - 公司股东会、董事会、投资决策委员会为对外投资决策机构[11] 审议标准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提交董事会审议[6]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提交股东会审议[7] 审批流程 - 除提交股东会或董事会审议外的对外投资事项由投资决策委员会审批[8] - 投资立项由投资管理部门评估并提报总经理审批[13] - 项目论证需进行尽职调查并形成投资价值报告[13] - 项目审批按规定权限与程序决定是否提交审议[14] 投资实施 - 对外投资获批后由相关部门实施计划并获取投资证明[16] - 投资预算调整需经审核、论证并逐级提交审议[16] 财务监督 - 财务部门设置核算科目并监督投资业务[16] - 投资实施中财务部门审查凭证并控制预算[16] 项目管理 - 指定专人管理投资项目并提供分析报告[16] 投资处置 - 处置投资需分析论证并经审核、批准[17] - 财务及时核算投资处置并监督合法性[17] 特殊情况 - 特定情况公司可回收或转让对外投资[18] 审计监督 - 审计部门监督检查对外投资活动[20] 制度生效 - 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解释权归董事会[23]
好利科技(002729) - 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提名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审查意见
2025-07-25 20:15
人事变动 - 公司提名陈修先生为总经理[1] - 公司提名赵斌先生和刘昊德先生为副总经理[1] - 公司提名张东杰先生为财务总监[1] - 公司提名刘昊德先生为董事会秘书[1] 审查信息 - 审查意见签署日期为2025年7月25日[3]
好利科技(002729) - 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的公告
2025-07-25 20:15
公司换届 - 2025年7月25日公司完成换届选举,产生第六届董事会,任期三年[2] - 第六届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非独立董事4名,独立董事3名[2] - 第六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任期三年[5] 人员聘任 - 公司聘任陈修为总经理,赵斌、刘昊德为副总经理,张东杰为财务总监,刘昊德为董事会秘书[6] - 公司聘任陈煜立为审计部负责人,蒋淼静为证券事务代表[7] 人员离任 - 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张东杰任期届满不再担任董事,仍任财务总监[9] - 第五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李婷、黄致政、魏艳红不再担任监事,仍在公司任职[9] 股份持有 - 汤奇青直接持有公司5.47%股份,通过旭昇亚洲投资间接持有24.52%股份[14] - 林瑞珍直接持有公司股份316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17%[18] - 截至公告披露日,李婷持有公司股份274股,其他离任人员未持股[9] 任职时间 - 赵斌2021年6月17日起担任公司董事,7月30日起担任公司副总经理[16] - 蔡黛燕2021年6月17日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19] - 周晓鸣2022年7月26日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20] - 钱嫣虹2023年10月17日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22] - 刘昊德2021年6月18日起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24] - 张东杰2022年7月26日起任公司财务总监,2024年1月16日至2025年7月25日任公司董事[26] - 陈煜立2021年6月起担任公司审计部负责人[28] - 蒋淼静2022年4月起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30]
好利科技(002729) -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2025-07-25 20:15
参会股东情况 - 参加会议股东共139人,代表股份65,540,277股,占比35.8202%[3] - 中小股东共135人,代表股份1,514,124股,占比0.8275%[4] 人员选举情况 - 陈修等4人当选非独立董事,蔡黛燕等3人当选独立董事[6][7][9][10][11][12][14] 议案表决情况 - 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表决,同意10,398,774股,占比97.4800%[15] - 多项制度修订及制定议案获高比例同意,中小股东也多有较高支持率[19][20][22][23][24][26][27][28][29][30] 公告信息 - 公告发布主体为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36] - 公告发布时间为2025年7月25日[36]
好利科技(002729) -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2025-07-25 20:15
会议信息 - 好利来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于7月25日召开[2] - 董事会于7月9日发布《股东会通知》[5] 参会股东情况 - 出席现场和网络投票股东及代理人139人,代表65540277股,占比35.8202%[8] - 出席现场会议股东及代理人5人,代表65044053股,占比35.5490%[8] - 参与网络投票股东134人,代表496224股,占比0.2712%[8] 人员选举 - 陈修、汤奇青、赵斌、林瑞珍当选非独立董事[14][16][18][20] - 蔡黛燕、周晓鸣、钱嫣虹当选独立董事[22][24][26] 方案议案通过情况 - 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通过,同意10398774股,占比97.4800%[28] - 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薪酬方案通过,同意65274453股,占比99.5944%[30]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通过,同意65356053股,占比99.7189%[33] - 《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通过,同意65358753股,占比99.7230%[35] -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通过,同意65365053股,占比99.7326%[38] -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通过,同意65358053股,占比99.7220%[40] - 《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通过,同意65358853股,占比99.7232%[42] - 《关于制定<证券投资、委托理财及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通过,同意65356053股,占比99.7189%[52] - 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议案获通过,同意65358753股,占比99.7230%[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