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华科技(0027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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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华科技: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2024-04-26 20:41
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 -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现任独立董事进行独立性自查[1] - 全体在任独立董事确认满足独立性要求[1] - 董事会核查未发现影响独立客观判断情形[1] - 董事会认为全体独立董事继续保持独立性[1] 报告日期 - 报告日期为2024年4月26日[2]
光华科技:关于子公司成立合伙企业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2024-04-07 15:38
证券代码:002741 证券简称:光华科技 公告编号:2024-00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光华科技")子公司 汕头市光华同创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华同创")拟通过与公司 实际控制人之一郑靭先生共同设立汕头市光华耀晟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 简称"合伙企业")。 合伙企业出资额为80万元,其中,光华同创作为普通合伙人拟通过货币形式 出资0.80万元,出资比例为1%,郑靭作为有限合伙人拟通过货币形式出资79.20 万元,出资比例为99%。 合伙企业成立后将购买广东晟阳华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晟阳华创" 或"标的企业")6%股权。 2、光华同创与关联人共同投资设立合伙企业构成关联交易,未构成《上市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关联关系 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 ...
光华科技:关于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
2024-03-25 18:07
证券代码:002741 证券简称:光华科技 公告编号:2024-003 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2、股东股份累计质押基本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 | | | | 占其 | 占公 | 已质押股份情况 | | 未质押股份情况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股东 | 持股数量 | 持股 | 累计质押 | 所持 | 司总 | 已质押股 | 占已 质押 | 未质押股份 | 占未 质押 | | | | 比例 | 数量 | 股份 | 股本 | 份限售和 | | 限售和冻结 | | | 名称 | (股) | (%) | (股) | 比例 | 比例 | 冻结数量 | 股份 | 数量 | 股份 | | | | | | (%) | (%) | (股) | 比例 | (股) | 比例 | | | | | | | | | (%) ...
光华科技:关于2023年年度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2024-01-30 20:52
业绩总结 - 2023年末公司计提信用减值准备600.63万元,资产减值准备21,739.52万元,合计22,340.15万元[3] - 2023年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使利润总额减少22,340.15万元,资产总额减少22,340.15万元[4] 减值详情 - 计提应收票据坏账准备0.65万元,应收账款坏账准备596.44万元,其他应收账款坏账准备3.54万元[3] -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7,290.34万元,固定资产减值损失3,458.52万元,无形资产减值损失990.66万元[3] 减值方法 - 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部分金融工具进行减值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5] - 信用风险未显著增加按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计量,已显著增加按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计量[6] - 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确认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累计变动[7] 特殊情况 - 通常逾期超过30日,认为金融工具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11] -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按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12] 其他说明 - 存货跌价损失计提受碳酸锂价格大幅下降影响[19] - 按存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提取或调整存货跌价准备[19] - 于资产负债表日对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进行减值测试[20][22] -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23]
光华科技: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3-12-15 18:08
会议安排 - 2023年11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相关议案[3] - 2023年11月28日公告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4] - 2023年12月15日下午14:30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为当天[6] 参会情况 - 出席现场会议股东及代理人2名,代表股份25,091,180股,占比6.2810%[8] - 参加网络投票股东12名,代表股份152,891,622股,占比38.2727%[8] 议案表决 - 《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议案》同意177,918,602股,占比99.9639%[12]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176,885,360股,占比99.3834%[14]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同意176,885,360股,占比99.3834%[16] -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同意176,885,360股,占比99.3834%,议案表决通过[18][21] - 《对外担保决策管理制度》同意176,885,360股,占比99.3834%,议案表决通过[22][23] 结果效力 - 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程序符合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23] - 法律意见书经见证律师、本所负责人签字并经本所盖章后生效[25]
光华科技:关于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2023-12-15 18:08
会议信息 - 会议于2023年12月15日14:30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为9:15 - 15:00[2] 股东情况 - 出席会议股东14人,代表股份177,982,802股,占总股份44.5537%[4] 提案表决 - 提案1总表决同意177,918,602股,占出席股东所持股份99.9639%[5] - 提案2 - 5总表决同意176,885,360股,占出席股东所持股份99.3834%[8][10][12][14] 结果认定 - 律师认为会议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合法,结果有效[16]
光华科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1-27 18:47
证券代码:002741 证券简称:光华科技 公告编号:2023-063 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 议于 2023 年 11 月 27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 知于 2023 年 11 月 20 日通过电话、邮件及书面形式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陈 汉昭先生主持。出席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应到董事为 9 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 9 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参会 董事人数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经出席会议的董事审议及表决,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议案》。 鉴于保持 2021 年度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工作的连续性和有效性, 同意延长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自原届 满之日起延长 ...
光华科技:对外担保决策管理制度
2023-11-27 18:47
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决策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加强公司的银行信用和担保管理, 规避和降低经营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 及《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以第三人身份为他人提供的抵押、 质押或保证,包括公司为其子公司提供的担保。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子公司是指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和公司拥有实际 控制权的参股公司。 公司对对外担保行为实行统一管理。公司的子公司、分支机构、职能部门不 得擅自对外提供担保。 公司的子公司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担保的,公司应 当在子公司履行审议程序后及时披露。 公司子公司为前款规定主体以外的其他主体提供担保的,视同公司提供担保, 应当遵守本制度的相关规定。 第四条 未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公司不得对外提供担保。 第五条 公司对外担保应当要求对方提供反担保等必要的防范措施,谨慎 判断反担保提供方的实际担保能力和反担保的可执 ...
光华科技:内部审计制度
2023-11-27 18:47
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保护投资者合 法权益,依据《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 和《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 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被审计对象,特指公司各部门、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及其 直属分支机构(含控股子公司的直属分支机构),上述机构相关责任人员。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由公司内部机构或人员,对内部控制和 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等开 展的一种评价活动。 第二章 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 第五条 审计部配备专职审计人员,设经理 1 名,由审计委员会提名后董事 会任免。审计部对审计委员会负责,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 第六条 审计部应当保持独立性,不得置于财务部门的领导之下,或者与财 务部门合署办公。 第七条 内部审计人员应具有与审计工作相适应的审计、会计、经济管理、 工程技术等相关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第八条 公司各内部 ...
光华科技:公司章程修正案
2023-11-27 18:47
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修正案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对公司《章 程》中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 序号 | 公司章程原条文 | 公司章程修订后条文 | | --- | --- | --- | | 1 | 无 | 新增第十二条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共产党组织、开展 | | | | 党的活动。公司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 | | 第二十三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 | 第二十四条 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 | | 章程的规定,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 | |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 | |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 | | 2 |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 |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 | | | (四)股东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