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埃斯顿(0027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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埃斯顿(002747) -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制度(2025年6月)
2025-06-04 21:17
资金占用防范 - 制度防范关联人占用资金,保护相关方权益[2] - 资金占用分经营性和非经营性多种形式[3] 关联交易管理 - 关联交易需按规定权限和程序审批[10] 资金管理职责 - 总经理负责日常资金管理,财务负责人协助监控[11] 监督审计措施 - 审计部定期对关联交易及资金占用专项审计并建档[13] 违规处理办法 - 违规造成损失应赔偿,严重罢免,子公司违规追责[15] - 控股股东占用资金可冻结股份,未清偿申请变现或拍卖[16]
埃斯顿(002747) -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2025年6月)
2025-06-04 21:17
业务适用范围 - 制度适用于公司及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2] 业务原则 -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原则防控汇率风险[4] 审议规则 - 特定情形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如预计动用资金占比及金额条件[7] - 可对未来十二个月业务范围等预计审议,额度使用期限不超十二个月[7] 操作与监督 - 资金部负责操作,财经部结算,审计部门监督[10][15] - 参与人员和机构保密,操作环节和人员相互独立[13] 风险披露 - 业务重大风险,损益及亏损达条件公司应及时披露[15] 制度管理 - 制度由董事会修订和解释,批准后生效[17]
埃斯顿(002747) - 公司章程(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2025-06-04 21:17
股份相关 - 2015年2月27日公司获批首次发行3000万股普通股,3月20日在深交所上市[5] - 公司设立时发行股份9000万股,面额股每股1元[16] - 南京派雷斯特科技以净资产折4950万股,占比55%[13] - 埃斯顿控股以净资产折2250万股,占比25%[14] - 南京埃斯顿投资以净资产折1800万股,占比20%[14] - 公司A股普通股为86701.8453万股[16] 股份限制与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不超已发行股本10%,董事会决议需2/3以上董事通过[16]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股份,合计持有不超已发行股份10%,并在3年内转让或注销[21] - 公司公开发行A股前已发行股份,上市1年内不得转让[24] - 公司董事等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所持同类股份25%[25] - 公司董事等所持股份上市1年内不得转让[25] - 公司董事等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股份[25]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6个月内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25] 股东权利与决议 - 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30日内收回违规收益[25] - 股东会等会议违规,股东60日内可请求法院撤销决议[30]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1%以上股份股东可书面请求审计委员会等诉讼[31] - 审计委员会等拒绝或30日内未诉讼,股东可自行诉讼[31]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1%以上股份股东特定情形可依法诉讼[32] - 股东会审议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事项[41] - 股东会审议与关联人交易金额30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关联交易[41] 交易与担保审议 - 公司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需披露并提交股东会审议[40] - 公司交易标的资产净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上且超5000万元需披露并提交股东会审议[40] - 公司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50%以上且超5000万元需披露并提交股东会审议[40] - 公司交易标的净利润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50%以上且超500万元需披露并提交股东会审议[40]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44]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46]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46] - 单笔财务资助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需提交股东会审议[47] - 被资助对象资产负债率超70%需提交股东会审议[47] - 最近12个月内财务资助金额累计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需提交股东会审议[47] 会议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48]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48] - 董事会收到召开临时股东会提议后10日内需书面反馈[52] -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5日内发出通知[52]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57] - 召集人收到临时提案后2日内发出补充通知[57] - 年度股东会召开21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以公告通知股东[57] 表决与主持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72] - 股东会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72] - 连续12个月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通过[73] - 特定提案除经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外,还需经出席会议除特定股东外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74] - 超过规定比例部分股份买入后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且不计入有表决权股份总数[76] - 股东会由董事长主持,特殊情况由副董事长或推举的董事主持[74] - 审计委员会召集的股东会由召集人或推举的成员主持[68] - 股东自行召集的股东会由召集人或推举代表主持[68] 董事会相关 - 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名,副董事长1名,独立董事3名,职工董事1名[95] - 董事会审议担保事项时,应当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2/3以上董事审议同意[98]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四次会议[102]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董事或者审计委员会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103] - 董事长应自接到提议后10日内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103] - 董事会召开临时会议应提前三日书面通知[103] -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103] 人员相关 - 公司设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若干,财务总监和董事会秘书为高级管理人员[123] - 总经理每届任期3年,连聘可以连任[123]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29] - 公司每年以现金形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可供分配利润的20%[133] 其他 - 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内部审计机构向董事会负责并接受审计委员会监督指导[140]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聘用、解聘由股东会决定[142]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净资产10%时,可不经股东会决议[150] - 持有公司10%以上表决权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57]
埃斯顿(002747) - 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2025-06-04 21:17
募集资金支取与监管 - 一次或十二个月内累计从专户支取超5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20%,公司及银行应通知保荐或顾问[6] - 三方协议中银行三次未及时提供对账单或通知大额支取,公司可终止协议注销专户[7] 投资计划调整 - 募集资金实际使用与预计差异超30%,公司应调整投资计划并披露[11][27] - 超完成期限且投入未达计划金额50%,公司应对项目重新论证[11] 协议签订与核查 - 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公司应与保荐或顾问、银行签三方监管协议[6] - 公司董事会每半年全面核查募投项目进展[11][27] - 保荐或顾问至少每半年现场核查公司募集资金情况[28] 资金使用流程 - 使用募集资金时,使用部门填请领单,经审核、审批后财务执行[11] 资金使用限制 - 募集资金应专款专用,用于主营业务,不得用于财务性投资[9] - 以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应在转入专户后6个月内实施[13] - 闲置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单次不超12个月,用于主营业务[14][17] 资金使用公告 - 使用闲置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需公告多项内容,到期归还并公告[15] - 使用闲置资金现金管理需公告多项内容,有风险时披露提示及措施[18] 资金用途变更 - 4种情形改变募集资金用途需股东会审议[21] - 募投项目在公司及子公司间变更主体或地点不视为改变用途[21] 节余资金处理 - 节余资金低于10%按规定程序,达10%需股东会审议[23] - 节余资金低于500万元或1%可豁免程序,年报披露[23] 资金记录与审计 - 会计部门对募集资金使用设台账记录[26] - 内审部门至少每季度检查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并报告[26] 报告与制度生效 - 保荐或顾问每年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情况出具专项核查报告并披露[28] - 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时对公司募集资金情况出具鉴证报告[28] - 本制度自H股上市生效,原制度失效[31]
埃斯顿(002747) -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林金俊)
2025-06-04 21:16
独立董事提名 - 公司董事会提名林金俊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2] - 林金俊未获资格证书,承诺参加培训取得[5] 任职资格 - 被提名人具备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7] - 被提名人及其亲属无违规持股及任职情况[8][9] - 被提名人无不良记录,任职公司不超三家[12][13]
埃斯顿(002747) -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韩小芳)
2025-06-04 21:16
董事会提名 - 公司董事会提名韩小芳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2] 提名人条件 - 需有五年以上法律等履行职责必需工作经验[7] - 会计专业人士需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等条件[7] 任职限制 - 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等不在公司及相关企业任职[8] - 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一定比例股份股东[8][9] - 最近十二个月内无相关情形[9] - 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相关谴责或批评[12] - 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不超三家[13] - 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六年[13]
埃斯顿(002747) -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韩小芳)
2025-06-04 21:16
独立董事提名 - 韩小芳被提名为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2] 任职条件 - 具备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等履行职责必需工作经验[7] - 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需满足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等条件[7] 独立性要求 - 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8] - 本人及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股东,也不是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8] - 本人及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股东任职,也不在前五名股东任职[9] 合规情况 - 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12] 其他限制 - 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13] - 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13] 承诺 - 候选人承诺保证声明及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愿承担法律责任[15]
埃斯顿(002747) - 关于独立董事辞职暨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
2025-06-04 21:16
人事变动 - 冯虎田、陈珩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独立董事等职务,辞职待选新董事后生效[1][2] - 公司同意补选韩小芳、林金俊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3] 候选人情况 - 韩小芳已获资格证书,林金俊未获,承诺参加培训取得[3] - 韩小芳为副教授,林金俊历任银行职务,均未直接持股[7][8] - 二人与大股东无关联,符合任职要求[7][8]
埃斯顿(002747) - 关于筹划发行 H 股股票并上市相关事项的提示性公告
2025-06-04 21:16
新策略 - 公司2025年6月3日通过发行H股并在港交所上市议案[1] - 拟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并在港交所主板挂牌[1] - 将在股东大会决议24个月内择机完成发行上市[1] - 正与中介商讨相关工作,细节未确定[2] - 发行上市需审批,能否实施有不确定性[2]
埃斯顿(002747) -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2025-06-04 21:16
股权结构 - 派雷斯特持股254894742股,比例29.40%[2] - 吴波持股110996700股,比例12.80%[2] - 吴侃持股1263033股,比例0.15%[2] 股份质押 - 派雷斯特本次质押1100万股,占所持4.32%,总股本1.27%[1][2] - 吴波未质押83247525股,占未质押75.00%[2] - 吴侃未质押947275股,占未质押75.00%[2] 影响说明 - 派雷斯特股份质押不导致控制权变更,无不利影响[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