埃斯顿(0027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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埃斯顿(002747) - 董事会环境、社会及治理(ESG)委员会工作规则(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2025-06-04 21:17
董事会环境、社会及治理(ESG)委员会工作规则(草案) 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环境、社会及治理(ESG)委员会工作规则 (草案) (H 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第五条 ESG 委员会成员由董事会选举产生。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 由委员会选举产生,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1 第六条 ESG 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 第三至第四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七条 ESG 委员会下设 ESG 工作组,工作组成员无需是 ESG 委员会委员, 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确定成员组成,负责委员会日常事务及执行委员会决议,包 括但不限于做好委员会决策的前期准备工作、日常工作联络、会议组织和执行会 议有关决议等工作。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完善 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公司环境、社会和治理(ESG)水平,推动公司可持续、高 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南京埃斯顿 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 ...
埃斯顿(002747)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2025-06-04 21:17
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草案) 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草案) (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投 资者关系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与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完善公司治理结 构,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社会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 间建立长期、稳定的良好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 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 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 者、回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 ...
埃斯顿(002747)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规则(2025年6月)
2025-06-04 21:17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规则 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规则 (2025 年 6 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激励机制,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工作规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主要负责制定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 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工作规则所称董事是指公司的董事长、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指 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及其他由《公司章程》 规定的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至少二名。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过半数的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 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 ...
埃斯顿(002747)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6月)
2025-06-04 21:17
制度依据与原则 - 公司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2] -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遵循合规性、平等性、主动性、诚实守信原则[3] 管理对象与沟通 -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对象包括投资者、媒体、监管机构等[7] - 公司与投资者沟通内容涵盖发展战略、法定信息等[7] - 公司与投资者沟通方式有公告、股东会、网站等[7] 信息披露要求 - 公司信息应先在指定网站和报纸披露,不得用其他形式代替公告[8] - 公司应丰富更新网站内容,区分历史与当前信息[8] 决策与执行机构 - 董事会是投资者关系管理决策机构,负责制度制定与核查[10] - 董事会秘书是投资者关系管理事务负责人,证券投资部负责具体工作[11] 部门职责与会议要求 - 投资者关系管理部门职责包括信息沟通、报告编制等[11] - 公司应在年度报告披露后一个月内举行年度报告说明会,董事长(或总经理)等人员应出席[15] - 召开年度报告说明会应至少提前两个交易日发布通知[16] 说明会情形与活动限制 - 存在六种情形时公司应及时召开投资者说明会[16] - 定期报告披露前三十日内公司应尽量避免进行投资者关系活动[18] 调研相关规定 - 公司接受调研时应要求调研机构及个人出具资料并签署承诺书[20] - 承诺书包含不打探、不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等六项内容[20][21] - 公司应就调研过程和交流内容形成书面记录并签字确认[21] - 公司应建立接受调研的事后核实程序[21]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接受相关调研或采访参照规定执行[21] 制度生效时间 -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23]
埃斯顿(002747)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2025年6月)
2025-06-04 21:17
会议召集 - 提前三天通知独立董事开会,全体一致同意可不受限[3] - 过半数独立董事推举一人召集主持,不履职时两人以上可自行召集[3] 会议举行 - 半数以上独立董事出席方可举行[5] - 一人一票,全体过半数同意审议事项通过[5] 事项审议 - 关联交易等经会议讨论同意后提交董事会[5] - 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需会议审议同意[6] 资料保存 - 会议记录等资料至少保存十年[7] 其他规定 - 公司保障会议召开,承担聘请费用[8] - 年度述职报告含会议情况,最迟发股东会通知时披露[8] - 制度董事会通过生效,由其负责解释修订[11][12]
埃斯顿(002747) - 股东提名人选参选董事政策(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2025-06-04 21:17
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提名人选参选董事政策(草案) 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提名人选参选董事政策 (草案) (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明确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港上市规则")及其他适 用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范。 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提名人选参选董事政策(草案) 通知其他股东或发出股东会补充通知,公告临时提案的内容,并将该临时提案提交股 东会审议。 第二条 香港上市规则的规定 (2)公告或补充通函内须包括该被提名参选董事人士按香港上市规则第 13.51(2) 条规定而须披露的资料; (3)通函必须在有关股东会举行日期前不少于 10 个营业日前刊登;及 (4)公司必须评估是否需要将选举董事的会议延后,让股东有至少 10 个营业日 考虑公告或补充通函所披露的有关资料。 第三条 股东提名人参选董事的程序 ...
埃斯顿(002747) - 股东通讯政策(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2025-06-04 21:17
信息披露 - 公司通过报告、股东会向股东传达信息[3] - 公司通讯在港交所、深交所网站登载并递交给股东[6] - 业绩公告在联交所、深交所及公司网站发布[7] 股东会安排 - 年度股东会提前21日、临时股东会提前15日发书面通知[11] - 董事会成员出席股东会答股东问[12] - 股东会投票结果在公司等网站公布[12] 政策生效 - 本政策自公司H股上市之日起生效[13]
埃斯顿(002747) - 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相关保密和档案管理工作制度(2025年6月)
2025-06-04 21:17
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相关保密和档案管理工作制度 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相关保密和档案管理工作制度 (2025 年 6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障国家经济安全,保护社会公共利益及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利益,维护公司在境外发行和上市过程中的 信息安全,规范公司及有关证券公司、证券服务机构在公司境外发行和上市过程 中的档案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 法》(以下简称"《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以下简称"《档 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管理试 行办法》和《关于加强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相关保密和档案管理工作的 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结合公司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四条 在公司境外发行和上市过程中,公司以及提供相应服务的证券公 司、证券服务机构应当严格遵守中国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 要求,增强保守国家秘密和加强档案管理的法律意 ...
埃斯顿(002747)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2025年6月)
2025-06-04 21:17
审计委员会组成 - 由三名董事组成,至少二名为独立董事,至少一名为专业会计人士[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专业会计独立董事担任并选举产生[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5] 任期与职责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可连选连任[5] - 主要职责包括监督评估审计、审核财务披露、监督评估内控等[7] 运作规则 - 披露财务报告等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8] - 督导内审至少半年检查特定事项并出具报告[8] - 至少每季度开会,可开临时会议[14] - 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5] 其他规定 - 年度报告披露履职情况[12] - 可指派机构或聘请中介,费用公司承担[17] - 调查所聘机构履历,公司签保密承诺书[17] - 会议制作记录,保存不少于十年[17] - 会议议案及表决结果报董事会[17] - 出席委员有保密义务[17] - 工作规则“以上”含本数等[19] - 董事会负责解释[20] - 未尽事宜依国家法律执行[20] -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21]
埃斯顿(002747)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6月)
2025-06-04 21:17
会议召开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4] - 八种情形下应召开临时会议[6][7] - 董事长十日内召集董事会会议[8] - 定期和临时会议分别提前十日和三日通知[10] 董事要求 - 董事连续二次无故不出席且不委托视为不能履职[12] - 连续十二个月未亲自出席次数超总次数二分之一需说明披露[17] - 一名董事一次会议接受委托不得超两名董事[18] 会议举行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15] - 审议重大关联交易应现场召开全体会议[20] 会议表决 - 一人一票,记名投票[23] - 提案通过需超全体董事半数赞成,担保等还需出席三分之二以上同意[26] - 董事回避时,无关联董事过半数出席且通过,不足三人提交股东会[27] - 提案未通过,一个月内不再审议[30] - 二分之一以上与会董事或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可要求暂缓表决[31] 会议记录 - 会议记录含届次、时间等内容[33] - 与会董事签字确认,有不同意见可书面说明[35] 决议公告 - 董事会秘书按规定办理公告,公告前保密[37] 决议落实 - 董事长督促落实并检查通报[38] 档案保存 - 董事会秘书保存会议档案,期限十年以上[39] 规则说明 - “以上”含本数,“超过”不含本数,由董事会制定报股东会批准[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