埃斯顿(0027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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埃斯顿(002747)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规则(2025年6月)
2025-06-04 21:17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规则 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规则 (2025 年 6 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公 司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制定本工作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主要负责对公司董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研究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第三条 公司人力资源部是提名委员会的日常办事机构。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二名为独立董事。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或过半数的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 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主 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人选需报董事会审议批准。 1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八条 提名委员会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并就下列事项向董事 ...
埃斯顿(002747)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规则(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2025-06-04 21:17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规则(草案) 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适应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 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决 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 他有关规定,制定本工作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主 要职责为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应由不少于(包含)三名董事组成,其中应至少包括一 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董事会选举产生。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 由委员会选举产生,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 第三至第四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规则 (草案) (H 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第一章 总 则 第六条 证券事务部负责为战略委员会提供专业支持 ...
埃斯顿(002747)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2025-06-04 21:17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草案) 第四条 公司应当定期或者不定期召开全部由独立董事参加的会议(以下简 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草案) (H 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法人治理结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南京埃斯顿 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并结合 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 的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 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本制度中"独立董事"的含义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香港上市规则》")中的"独立非执行董事"的含义一致,独立董 事须同时符合《香港上市规则》要求的独立性。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 ...
埃斯顿(002747) -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制度(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2025-06-04 21:17
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制度(草案) 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制度 (草案) (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人(以下简称"公 司关联人")的资金往来,避免公司关联人占用公司资金,保护公司、股东和其 他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建立防范公司关联人占用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 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及《南京埃斯顿自动化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 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与公司关联人之间进行的资金 往来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关联人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对维护公司资金安全负有法定义务。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但不限于经 ...
埃斯顿(002747) -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2025-06-04 21:17
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草案) 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草案) (H 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关联交易,维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保证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符合公 平、公正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香港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南京埃 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订 本办法。 第二条 公司的关联交易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诚实信用、平等、自愿、公平、公开、公允的原则,不得损害公司和 其他股东的利益; (二)确定关联交易价格时,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以及等价有偿的原则, 并以 ...
埃斯顿(002747) - 股东通讯政策(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2025-06-04 21:17
(草案) (H 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1. 介绍 1.1. 本政策所载条文旨在列明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与股东通讯相关的准则,以确保公司与其股东之间平等、及时、有效、透明、 准确及公开的通讯为目标。 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股东通讯政策(草案) 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通讯政策 2. 总体政策 2.1. 公司向股东传达信息的主要渠道为:公司中期报告、年度报告、季度报告、 年度股东会及其他可能召开的股东会,并将所有呈交予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联交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的披露资料,以 及公司通讯及其它公司刊物登载于联交所网站(www.hkexnews.hk)、深交所网站 (https://www.szse.cn/)及公司网站(www.estun.com)。 3. 通讯途径 3.1. 股东查询 3.1.1. 公司已于网站披露公司的联系方式,以便股东提出任何有关公司的查询。 3.1.2. 股东如对名下持股有任何问题,应当向公司的香港股份过户登记处提出。 3.1.3. 股东可随时要求索取公司的公开资料。 3.2. 公司通讯 3.2.1. 公司 ...
埃斯顿(002747) - 公司章程(2025年6月)
2025-06-04 21:17
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〇二五年六月 | 第一章 | 总则 2 | | --- | --- | | 第二章 | 经营宗旨和范围 3 | | 第三章 股 | 份 3 | | 第一节 | 股份发行 3 | | 第二节 | 股份增减和回购 4 | | 第三节 | 股份转让 5 | | 第四章 | 股东和股东会 6 | | 第一节 | 股东 6 | | 第二节 |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9 | | 第三节 |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10 | | 第四节 | 股东会的召集 14 | | 第五节 |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15 | | 第六节 | 股东会的召开 17 | | 第七节 |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19 | | 第五章 | 董事和董事会 23 | | 第一节 | 董事的一般规定 23 | | 第二节 | 董事会 26 | | 第三节 | 独立董事 30 | | 第四节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33 | | 第六章 | 高级管理人员 35 | | 第七章 |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37 | | 第一节 | 财务会计制度 37 | | 第二节 | 内部审计 41 | | 第三节 |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
埃斯顿(002747) - 内部控制制度(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2025-06-04 21:17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提高公司经营的效益及效率; 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草案) 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制度 (草案) (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 控制,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提高公司风险管理水平,保护投资者合法 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订本制度, 本制度同时适用于公司控股子公司。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高级管理人员 及其他有关人员为实现下列目标而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 (三)保障公司资产的安全; (四)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公平。 第三条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的如下: (一)提升公司质量,提高公司经营效益与效率,增强公司风险控制能力, 增加对公司股东的回报,确保公司经营目 ...
埃斯顿(002747) -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25年6月)
2025-06-04 21:17
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2025 年 6 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 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如下人员和机构: (一)公司董事和董事会; (四)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五)公司控股股东和持股 5%以上的大股东; (六)公司各部门以及下属控股子公司的负责人; (七)其他负有信息披露义务的人员和机构。 以上人员和机构统称为"信息披露义务人"。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是指所有对公司股票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 ...
埃斯顿(002747) - 独立董事制度(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2025-06-04 21:17
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草案) 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制度 (草案) (H 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治理结构,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保障公司独立董事依法独立行使职权,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以下简称"《独董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南京埃斯 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 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 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本制度中"独立董事"的含义与《香港联合 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港上市规则》")中"独立非执行 董事"的含义一致,独立董事须同时符合《香港上市规则》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