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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尔特: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2024-04-22 21:41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 公司拟开展业务规避汇率风险,实现资金保值增值[2] - 业务规模不超等值5000万美元,保证金不超3500万人民币[5] - 任一交易日最高合约价值美元币种不超5000万美元[5] - 授权期限12个月,额度可循环使用,议案已审议通过[5][6] 风险与管理 - 业务存在汇率波动等风险,制定制度控制风险[7][8][9] - 按准则核算披露,监事会同意开展业务[10][13]
瑞尔特: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2024年中期现金分红规划的公告
2024-04-22 21:41
根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结果:2023 年度期初母 公司未分配利润 894,864,212.58 元,2023 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 129,168,149.84 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提取 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 12,916,814.98 元,2023 年 度内对 2022 年度进行现金分红 83,574,460.00 元,报告期末,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927,541,087.44 元。 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 公司以现有总股本 417,872,300.00 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 利人民币 2.50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104,468,075.00 元(含税)。本 次股利分配后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下一年度。 若自本方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股本发生变动 时,将以未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可参与利润分配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分 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证券代码:002790 证券简称:瑞尔特 公告编号:2024-015 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度利润 ...
瑞尔特: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陈培堃)
2024-04-22 21:41
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 (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陈培堃)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本人作为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2023年能够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勤勉、 尽职、忠实地履行职责,积极、准时地出席相关会议,充分发挥自己作为公司独立 董事的作用,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切实维护公司、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并特 别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本人2023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向各位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 本人陈培堃:财务会计专业,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从事财务会计、审计 工作50余年。1987至1997年任厦门联发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分管财务、内部 审计,兼任厦联发香港有限公司董事长等职。1998至2008年任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 司副总裁分管财务、内部审计和风险管理工作,兼任厦门象屿集团香港分公司董事 长等职。2003年至2008年兼福建兴业证券有限公司监事,2002年至200 ...
瑞尔特: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24年4月)
2024-04-22 21:41
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 促进公司依法规范运作, 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以及《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是指达到证券监管部门关于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标准 要求,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证券监管部门的规范性文件, 将可能对公司股 票及衍生品种价格产生较大影响而投资者尚未得知的重大信息, 在规定时间内, 通过规 定的媒体, 以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布, 并在证券监管部门备案。 第三条 本制度应当适用于如下人员和机构: 第二章 信息披露的一般规定 1 第五条 公司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信息, 不得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公司应当同时向所有投资者公开披露信 ...
瑞尔特: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4月)
2024-04-22 21:41
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 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 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 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 第三条 公司须为审计委员会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配备专门人员或者机构 承担审计委员会的工作联络、会议组织、材料准备和档案管理等日常工作。审计 委员会履行职责时,公司管理层及相关部门须给予配合。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即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且 应当为会计专业人士,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由全体委员的二分之一以 上选举产生。 第七条 审计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 ...
瑞尔特: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4年4月)
2024-04-22 21:41
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公司在董事会中设置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成员不得为在公司担 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由独立董事 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 公司董事会下设薪酬与考核、审计、提名等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 应当在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中占多数, 并担任召集人。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治理结构,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 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 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 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应当至少包括三分之一 ...
瑞尔特: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04-22 21:41
2023年度,公司监事会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及《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 认真履行职责,积极有效地开展工作,监督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对公司生产经营、 财务状况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情况进行监督,确保了公司规范运作,维护 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5次监事会会议。全体监事参与会议的讨论并评审了 会议的各项议案。监事会的举行和召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3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 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增加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 2023 年 10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应到监事 3 人, 实到监事 3 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崔静红女士主持,会议经全体监事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23年度 ...
瑞尔特: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2024-04-22 21:41
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一、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 因公司出口海外销售业务占比重较高,出口业务主要采用美元等外币进行结 算,因此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会造成较大影响。 为防范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的负面影响,实现公司资金的保 值增值,有效预防和规避外汇市场风险,公司拟与银行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外汇交易,所有外汇交易行为 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 的,不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从事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主要目的是充分利用外汇工具的套期保值功能,降低汇率波动 对公司的影响,使公司专注于生产经营,在汇率发生大幅波动时,公司仍保持一 个稳定的利润水平。 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概述 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1、汇率波动风险:外汇衍生品交易合约汇率与到期日实际汇率的差异产生 交易损益;在外汇衍生品的存续期内,每一会计期间将产生重估损益,在汇率行 情变动较大的情况下,对当期损益将产生一定的影响。 2、内部控 ...
瑞尔特: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4月)
2024-04-22 21:41
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健全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 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公 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 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工作细则所指薪酬与考核的范围为在本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长、 董事、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 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不少于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占 多数。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 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即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 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 ...
瑞尔特: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4年月)
2024-04-22 21:41
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公司控股子公司应在其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做出决议后及时通知公司履行有 关信息披露义务。 第一条 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为进一步完善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对外担保行为,依 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厦门瑞尔特卫浴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具体情 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为他人提供的担保,包括公司对控股 子公司的担保。 第三条 公司对外担保实行统一管理,非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任 何人无权以公司名义签署对外担保的合同、协议或其他类似的法律文件。 第四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审慎对待和严格控制担保产生的债务风 险,并对违规或失当的对外担保产生的损失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第五条 公司控股或实际控制子公司的对外担保,视同公司行为,其对外担 保应执行本制度。 第六条 公司对外担保应当遵循合法、审慎、互利、安全的原则,严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