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光股份(002801)
搜索文档
微光股份(002801) - 财务管理制度(2026年03月修订)
2026-03-26 19:03
(2026 年 3 月修订) 1.目的 为加强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会计核算、监督、管理 和内部控制,规范公司财务行为,维护股东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以及国家其他 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公司生产经营特点和管理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子公司应 当参照本制度规定执行。 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管理制度 3.职责 3.1 公司董事会负责审批财务管理制度。 3.2 财务部负责按财务管理制度进行财务管理工作。 3.3 各部门必须遵守财务管理制度。 4.内容与要求 4.1 财务管理基础工作 4.1.1 建立健全各种会计账簿,确保会计账簿的真实、完整、准确、清晰、及时、 健全财务核算资料。 4.1.2 会计账簿的管理及填报要求:在 ERP 中及时、准确地按照统一规范的格式、 内容和填制方法填制财务数据,满足传递、审核、汇集、反馈的要求。实现基础 数据电子化存档,对不满足电子化存档的重要资料需要打印装订并按规定期限妥 1 善存放。 4.1.3 财产物资的清 ...
微光股份(002801)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6年03月)
2026-03-26 19:03
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6 年 03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最大限度地保障投资者的利 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以下简称"《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杭州微光电子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 质的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 划募集的资金。 本制度所称超募资金是指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计划募集资金金额的部分。 第三条 公司募集资金应当专款专用。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应当符合国家产业 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践行可持续发展理念,履行社会责任,原则上应当用于主 营业务,有利于增强公司竞争能力和创新能力。 ...
微光股份(002801) - 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2026年03月制定)
2026-03-26 19:03
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 (2026 年 03 月制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外汇衍生品交 易业务,有效防范和控制外币汇率风险,加强对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管理,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结汇、售汇及付汇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证券投资、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外汇衍生品交易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人民币和 其他外汇的掉期业务、远期外汇买卖、外汇掉期、外汇期权等产品或者混合上述 产品特征的金融工具交易。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控股子 公司进行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视同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适用本制度,控股 子公司执行董事或总经理在公司授权范围内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未经公司 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不得进行该业务。公司参股公司进行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对公司业绩可能造成较大 ...
微光股份(002801) - 委托理财管理制度(2026年03月修订)
2026-03-26 19:03
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2026 年 03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委托理财业务,有效控制风险,提高投资收益,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 《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委托理财,是指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在控制投资风险的 前提下,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收益为原则,委托银行、信托、证 券、基金、期货、保险资产管理机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等专 业理财机构对其财产进行投资和管理或者购买相关理财产品的行为。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执行董事或总经理 在公司授权范围内开展委托理财业务。公司参股公司进行委托理财业务,对公司 业绩可能造成较大影响的,公司应当参照本制度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委 托理财同时构成关联交易的,还应遵守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相关规定。 ...
微光股份(002801) - 证券投资、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2026年03月修订)
2026-03-26 19:03
(2026 年 03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的证券投资、期货和衍生品交易及相关信息披露行为,防范投资风险,强化风险 控制,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和公司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杭 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 定本制度。 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投资、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述证券投资,包括新股配售或者申购、证券回购、股票及 存托凭证投资、债券投资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认定的其 他投资行为。 本制度所述期货交易是指以期货合约或者标准化期权合约为交易标的的交 易活动。 期货和衍生品的基础资产既可以是证券、指数、利率、汇率、货币、商品等 标的,也可以是上述标的的组合。 以下情形不适用本制度: (一)作为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主营业务的证券投资、期货和衍生品交易行 为; (二)固定收益类或者承诺保本的投资行为 ...
微光股份(002801) - 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娄杭)
2026-03-26 19:03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第六届独立董事,2025 年本 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以及《公司 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审慎勤勉履行职责,充 分发挥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作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 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个人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娄杭,男,1977 年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拥有 高级会计师职称,注册会计师非执业资格。曾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高级经 理,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浙江舒友仪器设备股份 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现任纳百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海德曼 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娄杭) 报告期内,经自查,本人确认满足适用的各项监管规定中对于出任公司 ...
微光股份(002801)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6年03月)
2026-03-26 19:03
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第五条 公司应当选聘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良好的执 业质量记录,并满足下列条件: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6 年 03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 (含续聘、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提高财务信息 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行为。公 司下属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不再单独选聘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从事除财务会计报告审计之外的其他法定审计业务 的,可以视重要性程度比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 称"审计委员会")全体成 ...
微光股份(002801) - 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2026-03-26 19:00
单位:人民币万元 |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 资金占用方名 | 占用方与上市公 | 上市公司核算 | 2025 年期初 | 2025 年度占用累计 | 2025 年度占用资 | 2025 年度偿还 | 2025 年期末 | 占用 形成 | 占用性质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称 | 司的关联关系 | 的会计科目 | 占用资金余额 | 发生金额(不含利息) | 金的利息(如有) | 累计发生金额 | 占用资金余额 | | | | | | | | | | | | | 原因 | |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 | | | | | | | | | | | | 其附属企业 | | | | | | | | | | | | 小 计 | | | | | | | | | | | | 前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 | | | | | | | | | | | 及其附属企业 | | | | | | | | | | | | 小 计 | | | | | | | | | | | | 其他关联方及其附属企业 | | | | ...
微光股份(002801) - 关于拟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2026-03-26 19:00
证券代码:002801 证券简称:微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6-009 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26 日召 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 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 司管理层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 2026 年度相关审计费用。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是经财政部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批准 的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与能力, 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在担任公司以往年度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了独立、客观、 公正的职业原则,具备良好的专业胜任能力,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 ...
微光股份(002801) - 关于2025年度证券投资情况的专项说明
2026-03-26 19:00
一、证券投资审议批准情况 公司分别于2024年7月9日、2024年7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24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及证券投资的议 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及证券投资的总额不超过人民 币60,000万元,其中股票投资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委托理财单笔购买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5,000万元。上述额度在有效期内可滚动循环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投资金额(含相关投资 收益进行再投资的金额)不超过上述投资额度。证券投资包括新股配售或者申购、股票及存 托凭证投资、债券投资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投资行为。在投资额度范围内进行委 托理财及证券投资的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公司分别于2025年7月4日、2025年7月2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2025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及证券投资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及证券投资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60,000万元,其中委托理财单笔购买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上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