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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宏股份(002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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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宏股份: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4-01-17 17:44
上市计划 - 拟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并在港交所主板上市,推进国际化战略[1] - 发行并上市方案合理可行,拟转为境外募集股份有限公司[2][3] - 发行H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符合规定和目标[4] 其他事项 - 提名陆它山等为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7] - 聘请安永华明为本次发行并上市的审计机构[9]
吉宏股份:关于增加董事会成员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2024-01-17 17:44
公司治理 - 董事会成员由9名增至11名,独立董事由4名增至5名[1] 投资与支出 - 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指公司一年内相关事项在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以上[4][5] 利润分配 - 现金分红条件满足时,现金分红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低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20%[4][5] - 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占比最低80%[7][8] - 成熟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占比最低40%[7][8] - 成长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占比最低20%[7][8] - 分配股票股利时,每10股股票分得不少于1股[7][9] - 原则上每年度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可根据情况进行中期现金分红[4][6] 股份收购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方式增加要约方式等[2] 股利派发 - 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3] 政策调整 - 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连续两年为负可调整现金分红政策[10][12] - 公司当期期末资产负债率超70%可调整现金分红政策[10][12] - 调整利润分配政策需董事会、监事会审议,股东大会特别决议批准[10][14] 章程修订 - 公司章程修订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股份同意[16] 股东管理 - 股东违规占用资金,扣减其可分配现金红利偿还[11][14] 信息披露 - 年度盈利未提现金分红预案,年报说明未分红原因及资金用途[13][14]
吉宏股份: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1-17 17:44
证券代码:002803 证券简称:吉宏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3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 议于 2024 年 1 月 14 日以书面、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通知,并于 2024 年 1 月 17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由白雪婷女士主持,会议应到监事 3 名,实到监事 3 名,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与会监事经过认真讨论,形成如下决议: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申请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 股)并于香港联合 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方案的议案》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在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上市的境外上市外资股(H 股), 均为普通股;以人民币标明面值,以外币认购,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 元。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申请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 股)并于香港联合 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的议 ...
吉宏股份: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4-01-17 17:44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相关义务 人的信息披露行为,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保护投资者 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深 交所上市规则》")、《香港证券及期货条例》《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 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港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厦 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 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的"信息",系指所有对公司股票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 响的信息以及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部门要求披露的信息;本制度所指的"披 露"是指在规定的时间内、在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交易所网站、符合股票上市地 证券监管机构规定条件的媒体上(以下统称"符合条件媒体")、以规定的方式 向社会公众公布前述信息,并送达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 第 ...
吉宏股份:关于筹划H股发行并上市的提示性公告
2024-01-17 17:44
市场扩张和并购 - 公司2024年1月17日审议通过发行H股并于港交所主板上市议案[1] - 发行并上市需股东大会审议及政府监管机构批准[2] - 正与中介商讨相关工作,具体细节未确定[2] - 发行并上市能否实施有重大不确定性[3] - 公司将按进展及时披露信息[3]
吉宏股份:关于参加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的承诺函-吴永蒨
2024-01-17 17:44
特此承诺! 关于参加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的承诺函 根据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 次会议决议,本人吴永蒨被提名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截至本承 诺函签署日,本人尚未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为更好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本人特此承诺如 下:本人将积极报名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组织的最近一期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 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承诺人(签字):吴永蒨 2024 年 1 月 17 日 ...
吉宏股份: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
2024-01-17 17:44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草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 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管理试行办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等有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的常设机构,是公司的经营决策和业务领导机构,是 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机构,并直接对股东大会负责。董事会审议议案、决定事项, 应当充分考虑维护股东和公司的利益,严格依法办事。无论何时,董事会应当有 三分之一或以上的独立非执行董事,独立非执行董事总数不应少于三名。 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 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依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 专门委员会的提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专门委员会成员全 ...
吉宏股份: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2024-01-02 17:13
股份回购计划 - 公司拟用4000万至6000万元自有资金回购股份[1] - 回购价格不超25元/股,期限不超12个月[1] 已回购情况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累计回购470,900股,占总股本0.1223%[3] - 最高成交价23.93元/股,最低19.62元/股,成交总金额10,087,914元[3] 其他相关数据 - 首次回购前5个交易日股票累计成交量140,210,632股[6] - 每5个交易日回购股份数量上限35,052,658股[6] - 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日为2023年10月26日[6] - 公司总股本为385,009,288股[3]
吉宏股份: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3-12-21 17:07
证券代码:002803 证券简称:吉宏股份 公告编号:2023-100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55号禹洲广场38楼。 2023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12月21日(星期四)下午14:30,会期半天。 (2)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12月21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 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2月21日9:15-9:25,9:30-11:30和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2月21 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3、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王亚朋先生。 6、本次会议通知及相关文件分别于 2023 年 12 月 ...
吉宏股份:关于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3-12-21 17:04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朝阳区建外大街丁 12 号英皇集团中心 8、9、11 层 8/9/11/F, Emperor Group Centre, No.12D, Jianwai Avenue, Chaoyang District, Beijing, 100022, P.R.China 电话/Tel.:010-50867666 传真/Fax:010-56916450 网址/Website:www.kangdalawyers.com 北京 西安 深圳 海口 上海 广州 杭州 沈阳 南京 天津 菏泽 成都 苏州 呼和浩特 香港 武汉 郑州 长沙 厦门 重庆 合肥 宁波 济南 关于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康达股会字【2023】第 0722 号 致: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参加公司 2023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 简称"本次会议")。 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