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久科技(002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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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恒久(002808) - 独立董事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6 21:06
独立董事任职要求 - 公司设3名独立董事,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3] - 独立董事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十五日[3] - 特定股东及其相关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8] - 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得超过6年[11] 独立董事选举与补选 - 董事会、特定股东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11] - 独立董事辞职或被解职致比例不符等情况,公司60日内完成补选[13] 独立董事履职与监督 - 独立董事行使部分特别职权需全体过半数同意[14] - 特定事项经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7] - 独立董事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董事会30日内提议解职[16] 资料保存与信息披露 - 独立董事工作记录等资料至少保存十年[19] - 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20] 公司对独立董事的保障 - 公司组织独立董事参与重大复杂事项研究论证并反馈意见采纳情况[24] - 公司按时向独立董事发会议通知并提供资料[24] - 公司保障独立董事知情权,定期通报运营情况[24] - 公司承担独立董事聘请专业机构等费用[25] - 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由董事会制订,股东会审议通过并披露[25] 股东定义 - 主要股东指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或有重大影响的股东[28] - 中小股东指特定条件的股东[28]
*ST恒久(002808)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6 21:06
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对外投资行为,防范对外 投资风险,加强和保障对外投资安全,提高投资效益,维护公司形象和投资者的 利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投资是指公司对外进行的投资行为。即公司为扩大 生产经营规模或实施新产品战略,以获取长期收益为目的,将现金、实物、无形 资产等可供支配的资源投向其他组织或个人的行为,包括投资新建全资企业、与 其他单位进行联营、合营、兼并或进行股权收购、转让、项目资本增减,以及购 买股票、债券、国债、金融债券、证券投资基金等投资形式。 第三条 对外投资应遵循的基本原则: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合理配置企业 ...
*ST恒久(002808) - 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6 21:06
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 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对子公司的管理,维护公司和全体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 下简称《上市规则》)、《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特制定本制度。 第六条 子公司依法享有法人财产权,以其法人财产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对母公司和其他出资者投入的资本承担保值增值的责任。 第七条 子公司可以采取现金或者转增资本金方式分配利润。在确保正常生 产经营所需资金的前提下,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低 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公司与其他方共同投资成立的控股子公 司,公司应与其他投资方协商,尽力促成控股子公司依照上述比例制定其公司章 程中的分红条款。 第八条 子公司应自觉接受母公司的检查与监督,对母公司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提出的质疑,应当如实反映情况和说明原因。 1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母公司是指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 司是指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或实际控制的 ...
*ST恒久(002808) - 融资与对外担保管理办法(2025年8月)
2025-08-26 21:06
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融资与对外担保办法 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融资与对外担保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融资和对外担保管理,有效控制公司融资风险和对外担 保风险,保护公司财务安全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融资,是指公司向以银行为主的金融机构进行间接融资 的行为,主要包括综合授信、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信用证融资、票据 融资和开具保函等形式。 公司以发行证券进行的融资行为不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以第三人身份为他人提供保证、抵 押、质押或其他形式的担保,包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 公司为自身债务提供担保不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 公司融资及对外提供担保应遵循慎重、平等、互利 ...
*ST恒久(002808)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2025-08-26 21:06
董事会构成 - 公司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独立董事3名[5] -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1名,由董事会聘任[15] 董事会权限 - 审议批准与关联自然人超30万元、与关联法人超3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0.5%的未达股东会审议标准的关联交易[6] - 依据年度股东会授权,可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3亿元且不超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6] - 审议公司单次或一个会计年度内累计融资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但未超100%,或达标准后又融资的情况[6] - 批准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六种情况之一且未达股东会审议标准的交易[7][8] - 批准与日常经营相关的购买原材料等合同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且超5亿元,出售产品等合同金额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50%以上且超5亿元的合同[10] 董事长相关 - 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12] - 董事长主持股东会和董事会会议,督促、检查董事会决议执行[12][13] - 董事长不能履职时,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职[13] 专门委员会 - 审计委员会成员含2名独立董事,由会计专业独立董事任召集人[19] - 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1/2以上独立董事或1/3以上董事提名,董事会过半数选举产生[19] - 各专门委员会会议需2/3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20] -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至少含1名独立董事,董事长任主任委员[21] -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22]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3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24]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27] 会议相关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分别在上下半年度[35][37]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联名、审计委员会提议等情形下应召开临时会议[38] - 定期会议提前十日书面通知,临时会议提前三日书面通知,紧急情况可口头通知[39]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42] - 董事发言时间原则上不超过10分钟[43] - 会议表决实行一人一票,表决意向分同意、反对和弃权[45] - 关联交易审议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且决议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46] - 董事会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47] 其他规定 - 公司应在原任董事会秘书离职后3个月内聘任新秘书,空缺超3个月董事长代行职责并6个月内完成聘任[18]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者审计委员会可在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时提出临时董事会议案[30] - 除特定情况外,其他向董事会提出的各项议案应在董事会召开前10日送交董事会秘书[31] - 公司年度发展计划、生产经营计划由总经理拟订后由董事长向董事会提出[31] - 有关公司财务预算、决算方案由财务总监会同总经理拟订后由董事长向董事会提出[31] - 有关公司盈余分配和弥补亏损方案由财务总监会同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共同拟订后向董事会提出[31] - 涉及公司对外担保、贷款方案的议案由公司拟订后提交[31] - 董事会会议记录应包含会议日期地点召集人等五项内容[50][51] - 董事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51] - 董事会决议公告由董事会秘书按规定办理,决议公告披露前相关人员需保密[53] - 董事长应督促落实董事会决议并通报执行情况[53] - 三种情形下董事会应及时修订规则[55] - 规则修改事项若需披露按规定公告或其他形式披露[57] - 规则经股东会批准后生效,修改时亦同[57] - 董事长可要求纠正违反决议事项,不采纳可提请召开临时董事会[59] 财务资助与担保 - 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需全体董事过半数、出席董事会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并披露,对特定控股子公司资助可免此规定[48] - 公司提供担保需全体董事过半数、出席董事会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并披露[48]
*ST恒久(002808) - 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专项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6 21:06
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专项制度 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专项制度 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章 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占用资金的责任和措施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和规范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资金管理,建立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长效机 制,杜绝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资金占用行为的发生,保护公司、股 东及其他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苏州恒 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 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经营性资金占用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通过采购、销售等 生产经营环节的关联交易产生的资金占用。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
*ST恒久(002808)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
2025-08-26 21:06
委员会组成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4] -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三分之一以上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会议规则 - 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13] - 会议召开三天前通知全体委员[16]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7] - 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或投票表决,临时会议可通讯表决[18] 关联议题 - 关联委员回避,过半数无关联关系委员出席可开会,决议经无关联关系委员过半数通过[14] 会议记录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23]
*ST恒久(002808) - 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8月)
2025-08-26 21:06
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公司管理效率和科学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对公司经理机构及相关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 秘书和财务总监)的职责权限、主要管理职能及工作内容进行明确规定。 第三条 经理机构人员履行职权除应遵守本细则的规定外,还应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第二章 经理机构 第五条 公司经理机构的人员变动应经董事会审议批准。 第六条 公司经理机构人员应忠实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最大利益, 并负有下述忠实义务: (一)不得利用职权贿赂或者收受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的财产; (二)不得挪用公司资金; (三)不得将公司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 (四)未向董事会或者股东会报告,并按照本章程的规定经董事会或者股东会 决议 ...
*ST恒久: 关于股东部分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8-22 00:48
股东股份拍卖基本情况 - 股东苏州恒久荣盛科技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3,800,778股无限售流通股将被拍卖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28.89%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41% [1] - 拍卖时间为2025年9月20日10时至2025年9月21日10时止 通过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进行公开拍卖 [1] - 该股东非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本次拍卖原因为司法拍卖 [1] 股东持股结构及累计被拍卖情况 - 截至公告披露日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余荣清持有公司32.52%股份(87,420,512股) 其一致行动人兰山英持股7.29%(19,592,534股) 余仲清持股0.83%(2,238,880股) [1] - 余荣清通过持有恒久荣盛88%股权间接持股 兰山英持有恒久荣盛12%股权 [1] - 恒久荣盛累计被拍卖股份数量达3,800,778股 占其持股比例28.89% 占公司总股本1.41% 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45.53% [1] 拍卖影响及后续安排 - 本次拍卖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和公司治理产生重大影响 [1] - 拍卖过程可能涉及中止或撤回 后续需完成竞拍、缴款、股权变更过户等环节 拍卖结果存在不确定性 [2] - 公司将持续关注股份拍卖进展 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
*ST恒久:股东恒久荣盛所持1.41%公司股份将被司法拍卖
新浪财经· 2025-08-21 17:42
股东股份拍卖 - 股东恒久荣盛持有380.08万股无限售流通股将被司法拍卖 占公司总股本1.41% [1] - 拍卖时间定于2025年9月20日至2025年9月21日 [1] - 拍卖平台为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 [1] 公司控制权与经营影响 - 此次司法拍卖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1] - 拍卖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和公司治理产生重大影响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