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久科技(002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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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恒久(002808) - 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2025-08-26 21:44
公司整体资金情况 - 2025年期初往来资金余额总计5916.69万元[5] - 2025年半年度往来累计发生金额(不含利息)总计5640.24万元[5] - 2025年半年度偿还累计发生金额总计5563.83万元[5] - 2025年半年度期末往来资金余额总计5993.10万元[5] 各子公司账款情况 - 苏州吴中恒久光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预收账款期末余额6896.18万元[5] - 苏州吴中恒久光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应付账款期末余额2808.23万元[5] - 苏州恒久数码科技有限公司应付账款期末余额2.31万元[5] - 苏州恒久数码科技有限公司应收账款期末余额228.56万元[5] - 环球影像系统有限公司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604.32万元[5] - 苏州恒久影像科技有限公司应收账款期末余额612.01万元[5]
*ST恒久(002808) -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5-08-26 21:43
股东会时间 -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9月12日14:30现场召开,9:15开始网络投票[2]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9月8日[3] - 现场登记时间为2025年9月9日8:30 - 11:30、14:00 - 17:00[9] 投票相关 - 网络投票代码为362808,简称恒久投票[16] - 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2025年9月12日9:15 - 9:25、9:30 - 11:30和13:00 - 15:00[19] - 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25年9月12日9:15 - 15:00[23] 议案相关 - 补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应选人数为2人[6][25] - 提案二、提案三、提案四为特别决议事项,须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6] - 议案包含总议案、累积及非累积投票提案等类型[25] 其他 - 中小投资者定义为除董监高及5%以上股份股东外的股东[7] - 其他方式登记须于2025年9月9日17:00前送达或传真至董事办[9] - 非累积投票议案需选一项,多选无效,不填弃权[28]
*ST恒久(002808) - 半年报监事会决议公告
2025-08-26 21:42
会议情况 - 苏州恒久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5年8月25日召开,3名监事全出席[1] 审议事项 - 审议通过《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 - 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并调整公司内部监督机构的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3][5] 后续影响 - 修订后《公司章程》生效,监事会停止履职,监事解任,相关制度废止[4]
*ST恒久(002808) - 半年报董事会决议公告
2025-08-26 21:40
会议相关 - 苏州恒久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5年8月25日召开[2] - 推举董事兰山英代行法定代表人、董事长职责至选举新董事长[3] - 拟定于2025年9月12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3] 人事变动 - 补选刘荣、李勇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需股东大会通过[4][5] 报告审议 - 审议通过《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6] 制度修订 - 拟修订《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多项制度,部分需股东大会通过[7][8][9][10][11][15][16][17][18][19][21][22][23]
*ST恒久: 半年报监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8-26 21:13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 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5年8月25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实际出席监事3人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高钟召集主持 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 [1]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 监事会全票通过《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赞成票3票 反对票0票 弃权票0票 [1] - 监事会认为半年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反映公司经营情况 不存在虚假记载或重大遗漏 [1] 公司章程修订计划 - 拟修订《公司章程》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进行参照整合性修订 [2] - 计划调整内部监督机构设置 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 [2] - 修订后的章程经股东大会通过后 监事会停止履职 监事自动解任 相关制度废止 [2] 过渡期安排 -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前 原内部监督机构将继续履行监督职能 对公司经营财务及董事高管合规性进行监督 [2] -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
*ST恒久: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之星· 2025-08-26 21:13
会议基本信息 - 公司将于2025年9月12日星期五下午14:30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1] - 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 现场会议地点未明确说明 [1] - 网络投票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及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 交易系统投票时段为9月12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互联网投票时段为9月12日9:15-15:00 [2] 参会资格与登记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9月8日15:00 登记在册股东均具参会资格 [2] - 登记方式包括现场登记(9月9日8:30-11:30及13:00-17:00)、电子邮件、信函或传真登记 不接受电话登记 [4] - 法人股东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持股凭证及法人授权委托书 [3][4] 审议事项 - 主要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并调整公司内部监督机构的议案》 该议案需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 -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 股东所持选举票数为持有表决权股份数乘以应选人数 [3][6] - 全部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除董监高及持股5%以上股东外)实行单独计票并披露 [3] 投票机制 - 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投票一种方式 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2] - 累积投票议案中 股东可将选举票数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 但总票数不得超过拥有选举票数 [6] - 互联网投票需办理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服务密码身份认证 [8] 文件备查 - 会议详细内容参见2025年8月27日披露于证监会指定网站的相关公告 [3] - 网络投票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二 [5][8]
*ST恒久(002808)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6 21:06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规则 - 需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出席方可举行[4] - 决议须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通过[4] - 以现场召开为原则,可采用视频、电话等方式[4] 会议组织与管理 - 由过半数独立董事推举一人召集和主持[7]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10年[5] 制度相关 - 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7] -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生效[7]
*ST恒久(002808)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及买卖本公司股份的专项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6 21:06
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及买卖本公司股份的专项管理制度 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及买卖本公司股份的 专项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及买卖本公司股份的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本制度。 第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同意深圳证券交易所及时公布相关人员持 有本公司股份的变动情况,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1 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及买卖本公司股份的专项管理制度 第五条 公司董事、 ...
*ST恒久(002808) - 公司章程(2025年8月)
2025-08-26 21:06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6年8月12日在深交所上市,首次发行3000万股普通股[5] - 注册资本26880万元,股份总数26880万股均为普通股[6][13] 股东信息 - 发起人余荣清持股34704000股,比例57.84%[12] - 发起人兰山英持股6400000股,比例10.67%[12] - 发起人江苏省苏高新风险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514667股,比例9.19%[13] - 发起人江苏昌盛阜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持股2666667股,比例4.45%[13] - 发起人苏州恒久荣盛科技投资有限公司持股3200000股,比例5.33%[13] 股份相关规定 - 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不超已发行股本10%[14] - 特定情形收购股份后,部分情形合计持股不超10%,3年内转让或注销[18] - 董事、高管任职期每年转让股份不超25%[21] - 公开发行前股份上市1年内不得转让[21] - 董事、高管股份上市1年内及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21] - 董监高及5%以上股东6个月内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21] 股东会相关 - 审议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总资产30%等事项[34] - 审议成交超3000万元且占净资产绝对值超5%关联交易[34] - 年度股东会可授权董事会向特定对象融资不超3亿且不超净资产20%[35]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超总资产50%等需提交审议[35] - 单笔财务资助超净资产10%等担保事项需审议[37] 董事相关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含3名独董[77] - 董事任期3年可连选连任[70] - 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建议撤换[73] - 辞任需书面报告,2个交易日披露[73] 审计委员会 - 成员3名,含2名独董[96] - 会议须2/3以上成员出席,决议成员过半数通过[96] 利润分配 - 提取10%利润列法定公积金,累计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提取[109] - 每年度至少分红一次,董事会可提议中期现金分红[110] - 单一年度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20%[111] 公司合并分立等 - 合并支付价款不超净资产10%,董事会决议即可[126] - 合并、分立、减资应通知债权人并公告[126][127] 章程相关 - 章程修改需股东会决议,涉及审批登记依法办理[136] - 董事会按决议和意见修改章程并备案[136]
*ST恒久(002808)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
2025-08-26 21:06
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选举委员的提案获得通过后,新任委员在董事会会议结束后立即就任。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董事长担任;主任委员 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上述 第三条至第五条的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七条 战略委员会根据实际需要下设工作小组等工作组。 工作小组由公司总经理任工作小组组长,另设副组长 1-2 名。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 划,提高业务发展水平与能力,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 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依据公司股东会的相关决议,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 委员会,并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