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自控(0028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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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自控(002877) - 对外投资管理办法(2025年8月)
2025-08-25 18:17
对外投资审议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7种情况的对外投资,应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5]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6种未达第五条标准的对外投资,由董事会审议决定[6] - 交易标的为“购买或出售资产”,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计算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应提交股东会审议并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5] 投资原则与限制 - 重大投资内部控制应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原则,控制风险、注重效益[10] - 原则上不鼓励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等投资,开展需制定程序措施并限定规模[10] 投资流程与监督 - 证券等投资事项应由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批准[11] - 投资项目经审议通过后,由总经理负责实施[14] - 投资项目完成后,总经理应组织验收评估并报告[14] - 审计委员会有权对投资行为进行监督[15] - 独立董事有权对投资行为进行检查[16]
智能自控(002877) - 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8月)
2025-08-25 18:17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置总经理。总经理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主持公 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总经理的任职资格与任免程序 第一节 任职资格 第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总经理: 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为进一步完善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犯有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罪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 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被宣告 缓刑的,自缓刑考验期满之日起未逾二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并对该公司、企 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 ...
智能自控(002877) - 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2025-08-25 18:16
资金往来数据 - 2025年初与子公司往来资金余额240,691,483.34元[2] - 2025年半年度往来累计发生额(不含利息)494,470,109.47元[2] - 2025年半年度偿还累计发生额513,325,881.65元[2] - 2025年6月末与子公司往来资金余额221,835,711.16元[2] 往来性质 - 与子公司往来性质为非经营性往来[2]
智能自控(002877) - 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5-08-25 18:16
关于 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公告格式》的规 定,将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证券代码:002877 证券简称:智能自控 公告编号:2025-055 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 序号 | 项目 | 金额 | | --- | --- | --- | | 1 | 募集资金净额 | 17,616.86 | | 2 | 募投项目累计投入金额 | 7,764.83 | | 3 | 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净额 | 22.89 | | 4 | 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投资收益 | 233.90 | | 5 |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 7,000.00 | | 6 | 募集资金专户余额(6=1-2+3+4-5) | 3,018.82 |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向 ...
智能自控(002877)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5 18:16
人员变动 - 董事辞职自公司收到报告之日生效,2个交易日内披露情况[4] - 公司应在董事辞任60日内完成补选[4] - 股东会决议解任董事,决议作出之日生效[6] - 高级管理人员辞职,董事会收到报告时生效[6] 任职限制 - 因贪污等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等不能担任董高[5] 忠实义务 - 董高对公司和股东的忠实义务任期结束后2年内仍有效[8] 股份转让 - 董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9] - 董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股份[9] - 董高所持股份不超1000股可一次性转让[9] 异议处理 - 离职董高对追责决定有异议,15日内向审计委员会申请复核[11]
智能自控(002877) - 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2025-08-25 18:16
证券代码:002877 证券简称:智能自控 公告编号:2025-058 特此公告。 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8 月 25 日 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2 日召开 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促进公司的持续稳健发展,满足公司在生产经营中的资金需求,公司拟向有关银 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 为准),该批授信不涉及第三方担保,并提请授权董事长沈剑标先生代表公司签署以 下综合授信额度内的各项法律文件。具体情况如下: | 序号 | | 银行名称 | 授信额度 (万元) | 授信期限 | 担保方式 | | --- | --- | --- | --- | --- | --- | | 1 | 无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溪分理 | 处 | 4,000 | 一年 | 信用担保 | | 2 | 中国建设银行蠡湖支行 | | 6,000 | 一年 ...
智能自控(002877) -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2025-08-25 18:16
资本变动 - 2019年7月2日公司公开发行23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总额2.30亿元[1] - 2020年1月8日至2023年8月30日,累计可转债转股股数88,685股[2] - 2023年8月31日至2023年12月29日,累计可转债转股股数2,669股,总股本减少35,271股,注册资金减少35,271元[2] - 2023年12月30日至2025年7月2日,累计可转债转股股数2,391,559股,总股本增加2,391,559股,注册资金增加2,391,559元[3] - 《公司章程》修订前注册资本为35345.2136万元,修订后为35584.3695万元[4] 股份交易与限制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8]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同一类股份总数的25%[8] - 公司特定人员持股份总数的25%,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也不得转让[9] - 公司董事、高管、持股5%以上股东6个月内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特定情形除外[9] 股东权益与义务 - 公司股东可按份额获股利等分配,还享有查阅复制相关资料等权利[10] - 新增股东查阅复制公司材料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11] - 新增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无效及撤销规定,轻微瑕疵除外,争议及时诉讼[11]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在特定情形下有权书面请求相关机构向法院诉讼或自己名义诉讼[12][13] - 新增公司股东滥用权利致损应担责及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规定[14]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18] - 提出提案的股东持股比例从3%以上降至1%以上[21] - 股东会作出特别决议,需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27] - 公司在股东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有关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的具体方案[34] 董事会相关 - 修订后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职工董事1名[40]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会议召开10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46] - 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的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即可举行,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47] 审计委员会相关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名,独立董事应过半且由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52]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两名及以上成员提议或召集人认为必要时可开临时会议[52] 高级管理人员相关 - 公司规定在控股股东单位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其他行政职务的人员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且高级管理人员仅在公司领薪[54] - 经理每届任期3年,连聘可以连任[58] 监事会相关 - 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监事会设主席1人[58] - 监事会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为1/3[59] - 监事会每6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59] 利润分配相关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可不再提取[61] - 公司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符合条件应采取现金分红[62] - 符合现金分红条件时,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供分配利润15%[63] - 董事会每三年制定一次具体的股东分红回报规划[66] 其他 - 公司新增内部审计制度,明确相关内容且该制度需经董事会批准[56]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67][68] - 公司修订《公司章程》,对关联关系、董事会权限等条款进行修订[75] -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及《股东会议事规则》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75]
智能自控(002877) - 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制度的公告
2025-08-25 18:16
1 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2 日召 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 议案》,为全面贯彻落实最新法律法规要求,确保公司治理与监管规定保持同步, 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机制,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 年修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2025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2025 年修订)》等最新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结合实 际情况,对现行公司部分治理制度进行了制定、修订和完善。结合实际情况,董事 会同意公司制定及修订部分制度,修订后《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更名为《股东会议 事规则》具体如下: | 序 | 是否尚需提交 | 名称 | 修改类别 | 号 | 股东大会审议 | | | | --- | --- | --- | --- | --- | --- | ...
智能自控(002877) -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5-08-25 18:15
会议信息 -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9月11日14:00召开,网络投票同日9:15 - 15:00[2] - 会议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9月5日[3] - 现场会议地点为无锡市新吴区锡达路258号101会议室[4] 议案情况 - 会议审议总议案及11项非累积投票提案,如变更注册资本等议案[4] - 议案1至3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5] 登记信息 - 登记时间为2025年9月8日9:00 - 11:30、14:00 - 16:30,截止16:30[6] - 登记地点为公司证券事务部,联系电话0510 - 88551877[6] 投票信息 - 普通股投票代码为"362877",投票简称为"智能投票"[19] - 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9月11日9:15 - 9:25、9:30 - 11:30和13:00 - 15:00[20] - 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9月11日9:15 - 15:00[21]
智能自控(002877) - 半年报监事会决议公告
2025-08-25 18:15
会议审议 -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5年8月22日召开,3名监事全到[1] - 审议通过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等3项议案[2][4] 募资情况 - 公司发行20,905,922股股票,募集资金179,999,988.42元[4] - 扣除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76,168,629.59元[4] 章程修订 - 审议通过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议案,待股东大会批准[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