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泉华(0028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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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泉华: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保荐工作报告
2024-04-27 01:31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保荐工作报告 | 保荐机构名称: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被保荐公司简称:京泉华 | | --- | --- | | 保荐代表人姓名:严智 | 联系电话:0755-22662000 | | 保荐代表人姓名:秦亚中 | 联系电话:0755-22662000 | 一、保荐工作概述 | 项 目 | 工作内容 | | --- | --- | |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 | |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 | 是 | | 件 | | |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 无 | | 的次数 | | |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 | | | 章制度的情况 | | |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 | | | 度(包括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 | | | 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 是 | | 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 | | | 制度) | | |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 | 是 | | 度 | | |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 | |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 2 次 | | (2)公 ...
京泉华: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
2024-04-27 01:31
会议召开情况 - 2023年第四届董事会召开9次会议,股东大会召开4次会议[3] - 2023年公司召开7次审计委员会会议[5] - 2023年公司召开2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6] 人事变动 - 2023年4月21日公司聘任何正为副总经理兼任财务负责人[10] - 2023年10月25日公司聘任曹文智为副总经理兼任董事会秘书[10] 议案审议 - 2023年11月21日审议通过变更会计师事务所议案,聘用立信[9] - 2023年9月28日审议通过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10] - 2023年11月21日审议通过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解除限售议案[11] 激励情况 - 本次87人符合解除限售条件,可解除限售591,150股,占比0.22%[11] 未来展望 - 2024年独立董事将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建议[13]
京泉华: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2024-04-27 01:31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深圳市京 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泉华"或"公司")非公开发行的保荐机构,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 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对公司董事会出具 的《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审 慎核查,发表意见如下: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 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 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 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 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 ...
京泉华:监事会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核查意见
2024-04-27 01:31
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核查意见 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依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 下简称"《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京泉华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或"本次激励 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上述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及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审议本次回购注销事项的程序合法、 合规,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影响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的继续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4 年 4 月 26 日 1、鉴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中 5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而不再具备激励 资格,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由公司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51,174 股限制性股票。 ...
京泉华: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意见
2024-04-27 01:31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意见 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提名选举苏敏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4 年 4 月 25 日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 关规定,作为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提名委 员会委员,在认真审阅独立董事候选人有关资料,充分了解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职 业经历、专业素养和教育背景等情况后,发表审查意见如下: 本次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苏敏先生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承诺参 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独立 董事候选人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 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 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情形,能够胜任所 聘岗位职责的要求,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1 ...
京泉华: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2024-04-27 01:31
证券代码:002885 证券简称:京泉华 公告编号:2024-02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 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 公司拟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35,000 万元(或等值外币)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和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或等值外币)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上述人民币 35,000 万元(或等值外币)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上述人民 币 20,000 万元(或等值外币)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上述议案仍需提交股 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 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37 号),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 民币普通股股票 13,089,87 ...
京泉华: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2024-04-27 01:31
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 序伦博士于 1927 年在上海创建,1986 年复办,2010 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 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黄埔区南京东路 61 号四楼, 执行事务合伙人为朱建弟、杨志国。截至 2023 年末合伙人数量 278 名,注册会 计师人数 2,533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693 名。立 信 2023 年业务收入(未经审计)46.14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34.08 亿元,证 券业务收入 15.16 亿元。2023 年度立信为 671 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 审计收费 8.17 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149 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 ...
京泉华: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苏敏)
2024-04-27 01:31
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声明人苏敏,作为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 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 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本人已经通过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本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 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 是 □ 否 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 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三、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 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四、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五、本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 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 ...
京泉华:2023年年度审计报告
2024-04-27 01:31
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 二〇二三年度 信会师报字[2024]第 ZI10274 号 ___ 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 (2023 年 01 月 0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 | 页次 | 目录 | | --- | --- | | 1-5 | 审计报告 | | 财务报表 | | | 1-4 | 合并资产负债表和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 | 5-6 | 合并利润表和母公司利润表 | | 7-8 | 合并现金流量表和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 | 9-12 | 合并所有老权益变动表和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受列表 | | 1-96 | 财务报表附注 | | 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证明 | l l | = 审计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4]第 ZI10274 号 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泉华 公司)财务报表,包括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 表,2023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 ...
京泉华: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2024-04-27 01:31
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公司董事会应就公司独立董 事李茁英女士、董秀琴女士、胡宗波先生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专项意见。 经公司核查独立董事李茁英女士、董秀琴女士、胡宗波先生的任职经历以及 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三位独立董事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 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 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 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6 日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