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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泉华(0028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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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泉华: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2024-08-23 17:37
| 其他关联资金往 来 | | 资金往来方名称 | 往来方与上市 公司的关联关 | 上市公司核算 的会计科目 | 2024年期 初往来资 | 2024年1-6月 往来累计发生 金额(不含利 | 2024年1-6月 往来资金的利 | 2024年1-6月 偿还累计发生 | 2024年6月期 末往来资金余 | 往来形成原因 | 往来性质(经营 性往来、非经营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系 | | 金余额 | 息) | 息(如有) | 金额 | 额 | | 性往来) | | 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及其附属企 | | | | | | | | | | | | | 业 | 香港京泉华发展有限公司 | | 全资子公司 | 其他应收款 | 678.87 | 10.27 | | | 689.14 | 资金往来 | 非经营性往来 | | 上市公司的子公 司及其附属企业 | | | | | | | | | | | | | | JQH,INC. | | 控股子公司 | 其他应收款 | 2.57 ...
京泉华: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2024-08-02 17:58
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 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并经 2023 年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35,000 万元 (或等值外币)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或等值 外币)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人民币 35,000 万元(或等值外 币)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上述人民币 20,000 万元(或等值外币)的暂时闲置 自有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内,资 金可滚动使用。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对现金管理进行严格评估和控制风险,闲置募集资金拟 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金融机构发行的保本型理 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固定收益型或保本浮动收益型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 款、大额存单等),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
京泉华:关于回购股份进展的公告
2024-08-02 16:58
回购资金与期限 - 公司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2000万元且不超过4000万元[2] - 回购股份实施期限自2024年2月18日起12个月内[2] 回购进展数据 - 截至2024年7月31日累计回购股份1693300股[2] - 截至2024年7月31日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62%[2] - 截至2024年7月31日成交金额为20004126元[2] 回购价格情况 - 截至2024年7月31日最高成交价为13.31元/股[2] - 截至2024年7月31日最低成交价为10.39元/股[2] - 回购价格未超过回购方案拟定的22.21元/股[2] 合规情况 - 公司未在特定重大事项期间回购股份[4] - 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相关要求[5]
京泉华: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后新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公告
2024-07-30 19:02
融资情况 - 公司非公开发行13,089,870股,募资435,499,974.90元,净额420,573,138.41元[2] 资金使用 - 拟用部分募资设京泉华能源公司并实施新项目[3] 资金账户 - 京泉华能源公司在宁波银行设专户,截止6月24日余额0元[5][6] 资金支取规则 - 乙方支取超5000万或净额20%,丙方通知丁方[8]
京泉华: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2024-07-26 18:01
回购注销情况 -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849,723股,占回购注销前总股本0.31%[1] - 涉及125名激励对象,回购价格10.656元/股[1] - 回购资金9,212,130.13元,来源为自有资金[21] 股本变更 - 回购注销后总股本由272,756,438股变为271,906,715股[1][25] - 有限售条件股份减至39,419,689股,比例降至14.50%[25] 激励计划进程 - 2022年9月26日审议通过激励计划相关议案[2] - 2022年12月6日完成首次授予登记工作[6] - 2023年11月21日完成预留授予登记工作[7] 业绩考核 - 2023年营收259,360.65万元,较2021年增长35.82%,较2022年增长0.36%[12] - 2023年部分业绩考核目标未达成,对应股票回购注销[12]
京泉华:关于回购股份进展的公告
2024-07-02 18:19
回购资金与期限 - 公司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2000万元且不超过4000万元[2] - 回购股份实施期限自2024年2月18日起12个月内[2] 截至2024年6月30日回购情况 - 累计回购股份1693300股,占总股本0.62%[2] - 最高成交价13.31元/股,最低成交价10.39元/股[2] - 回购成交金额为20004126元,未超拟定价格[2] 后续计划 -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回购方案[5] - 公司将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5]
京泉华: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2024-06-18 18:07
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证券代码:002885 证券简称:京泉华 公告编号:2024-043 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董事会对严智先生在公司持续督导期间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保荐机构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出具的《关于更换持续督导保 荐代表人的函》,民生证券作为公司 2022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指定严 智先生和秦亚中先生为公司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法定持续督导期限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 由于严智先生工作发生变动原因,不能继续担任公司持续督导的保荐代表人, 为确保持续督导工作的有序进行,民生证券决定委派李秘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接替严智先生的工作,继续履行持续督导职责和义务。 本次变更不影响民生证券对公司的持续督导工作。本次变更之后,负责公司 持续督导的保荐代表人为李秘先生和秦亚中先生,继续履行相关的职责和义务, 直至相关工作全部结束。 ...
京泉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6-17 18:07
会议信息 -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4年6月13日发通知,6月17日召开[2] - 出席会议董事应到9人,实到9人[2] 议案审议 -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3] -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4]
京泉华: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6-17 18:04
证券代码:002885 证券简称:京泉华 公告编号:2024-042 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三、 备查文件 1 证券代码:002885 证券简称:京泉华 公告编号:2024-042 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 次会议于 2024 年 6 月 13 日以书面结合通讯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 2024 年 6 月 17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出席会议监事应到 3 人,实到 3 人。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何世平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 次会议。会议的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 的召集、召开和表决合法有效。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 议案》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
京泉华:关于回购股份进展的公告
2024-06-03 19:01
证券代码:002885 证券简称:京泉华 公告编号:2024-040 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的相关 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 将公司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 2024 年 5 月 31 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累 计回购公司股份 1,008,7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37%,最高成交价为 13.31 元 /股,最低成交价为 11.15 元/股,成交金额为 12,708,057.00 元(不含交易费 用)。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回购价格未超过回购方案中拟定 的 22.21 元/股。公司回购股份的实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既定 的回购方案。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数量、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均符合《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