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京泉华(002885)
icon
搜索文档
京泉华: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保荐工作报告
2024-04-27 01:31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保荐工作报告 | 保荐机构名称: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被保荐公司简称:京泉华 | | --- | --- | | 保荐代表人姓名:严智 | 联系电话:0755-22662000 | | 保荐代表人姓名:秦亚中 | 联系电话:0755-22662000 | 一、保荐工作概述 | 项 目 | 工作内容 | | --- | --- | |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 | |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 | 是 | | 件 | | |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 无 | | 的次数 | | |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 | | | 章制度的情况 | | |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 | | | 度(包括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 | | | 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 是 | | 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 | | | 制度) | | |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 | 是 | | 度 | | |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 | |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 2 次 | | (2)公 ...
京泉华:年度股东大会通知
2024-04-27 01:31
证券代码:002885 证券简称:京泉华 公告编号:2024-029 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 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 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 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投票规则: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投票表决 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1)现场会议时间:2 ...
京泉华:公司章程
2024-04-27 01:31
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2024 年 04 月 | 第一章总则 3 | | --- | | 第二章经营宗旨和范围 4 | | 第三章股份 4 | | 第一节股份发行 4 | | 第二节股份增减和回购 5 | | 第三节股份转让 6 | | 第四章股东和股东大会 7 | | 第一节股东 7 | | 第二节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9 | | 第三节股东大会的召集 12 | | 第四节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14 | | 第五节股东大会的召开 15 | | 第六节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18 | | 第五章董事会 23 | | 第一节董事 23 | | 第二节董事会 26 | | 第六章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5 | | 第七章监事会 37 | | 第一节监事 37 | | 第二节监事会 37 | | 第八章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39 | | 第一节财务会计制度 39 | | 第二节利润分配政策 40 | | 第三节内部审计 43 | | 第四节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43 | | 第九章通知和公告 43 | | 第一节通知 43 | | 第二节公告 44 | | 第十章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 ...
京泉华: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同时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2024-04-27 01:31
证券代码:002885 证券简称:京泉华 公告编号:2024-027 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同时修订公司章程 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激励计 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 业绩考核目标未达成,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 除限售期对应的标的股票 798,549 股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加上中国 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回购注销。 除上述变更情况外,本公司章程其他条款未发生变化,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 事会及经营管理层依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相关规定及有关主管部门要求 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根据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激 励计划中 4 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及 1 名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已离职,不再具备激励 对象资格,公司应取消上述激励对象资格并对其全部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 制性股票 51,174 股按授予价格进行 ...
京泉华: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的核查意见
2024-04-27 01:31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核查意见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深圳市京 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京泉华"或"公司")非公开发行的保荐机构,根据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京泉华 2023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及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核查,核 查意见如下: 一、保荐机构进行的核查工作 民生证券保荐代表人通过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审计人员、 审计会计师等人员交谈,查阅了相关事项的审议记录、审计报告等文件资料,对 上市公司的资金占用及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核查。 二、对公司 2023 年对外担保情况的核查 1、核查情况 民生证券保荐代表人通过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审计人员、 审计会计师等人员交谈,查阅了相关事项的审议记录、审计报告等文件资料。公 司能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不存在为股东、股东的控股子公司、股东的附属企 业及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 ...
京泉华: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意见
2024-04-27 01:31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意见 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提名选举苏敏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4 年 4 月 25 日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 关规定,作为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提名委 员会委员,在认真审阅独立董事候选人有关资料,充分了解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职 业经历、专业素养和教育背景等情况后,发表审查意见如下: 本次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苏敏先生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承诺参 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独立 董事候选人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 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 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情形,能够胜任所 聘岗位职责的要求,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1 ...
京泉华: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意见
2024-04-27 01:31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有关规定,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对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经审阅公司《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监事会对本公司《2023 年度内 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意见如下: 对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有关规定,本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已基 本健全,覆盖了本公司运营的各层面和各环节,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适应 本公司实际经营活动的需要。各内部控制制度在本公司运营各个环节的控制中发 挥了较好的作用,能够预防和及时发现、纠正本公司运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错误, 控制相关风险,保护本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保证会计记录和会计信息的真实 性、准确性和及时性。 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意见 2024 年 4 月 25 日 1 监事会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 反映了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
京泉华: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2024-04-27 01:31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 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深圳 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泉华"或"公司")非公开发行的保 荐机构,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了认 真、审慎的核查。核查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保荐机构核查工作 民生证券保荐代表人通过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财务部有关人 员交谈,查阅了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对账单、募集资金使用台账,查阅了公司董事 会编制的《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对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 查。 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 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37 号)核准,公司 ...
京泉华: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2024-04-27 01:31
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公司董事会应就公司独立董 事李茁英女士、董秀琴女士、胡宗波先生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专项意见。 经公司核查独立董事李茁英女士、董秀琴女士、胡宗波先生的任职经历以及 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三位独立董事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 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 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 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6 日 1 ...
京泉华:监事会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核查意见
2024-04-27 01:31
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核查意见 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依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 下简称"《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京泉华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或"本次激励 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上述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及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审议本次回购注销事项的程序合法、 合规,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影响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的继续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4 年 4 月 26 日 1、鉴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中 5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而不再具备激励 资格,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由公司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51,174 股限制性股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