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泉华(0028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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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泉华: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证券之星· 2025-07-01 00:46
股东大会召集与召开程序 - 本次股东大会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同意召开,董事会于会议召开15日前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公告通知全体股东 [4] - 会议采取现场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现场会议于2025年6月30日在深圳市京泉华科技产业园召开,网络投票通过深交所系统进行,时间覆盖当日交易时段 [4][5] - 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召开时间地点与公告一致 [4] 参会人员构成 - 出席股东及代理人共139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17,766,268股,占公司总表决权股份43.7203% [5] - 现场参会股东7名,代表股份116,893,854股(占比43.3964%),网络投票股东132名 [5][6] - 参会人员包括董事、监事、高管及见证律师,股东资格经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及深交所验证 [6] 议案表决结果 董事会换届选举 -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张立品、戚思明、鞠万金、张礼扬均以99.26%同意票当选,中小股东赞成比例0.23%-0.24% [7][9] - 独立董事候选人苏敏、吴新科、杨敬宇、田永臣获99.26%同意票,中小股东支持率0.18%-0.24% [9][10] 制度修订议案 - 《公司章程》修订案获117,650,528同意票(99.74%通过),中小股东赞成率86.73% [11] - 《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案均以99.74%通过,中小股东支持率86.62% [12][13]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修订案获117,603,968同意票(99.90%通过),中小股东赞成率81.40% [14]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修订案以117,607,968同意票(99.90%)通过,中小股东支持率81.85% [15] 法律意见结论 - 康达律师事务所认定会议召集程序、出席资格、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18]
京泉华: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7-01 00:46
股东大会召开情况 - 现场会议时间定于2025年6月30日下午14:30—16:00,网络投票同步进行 [1] - 会议地点为深圳市龙岗区坪地街道坪桥路10号京泉华科技产业园1号楼201会议室 [1] - 参会股东总数139人,代表股份117,766,26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69,362,915股的43.7203% [1][2] 股东投票参与结构 - 现场投票股东7人,代表股份116,893,854股,占比43.3964% [1] - 网络投票股东132人,代表股份872,414股,占比0.3239% [2] - 中小股东参与网络投票132人,代表股份872,414股,占比0.3239% [2] 董事会选举结果 - 非独立董事选举:张立品、戚思明、鞠万金、张礼扬均以99.26%左右同意票当选,中小股东支持率均低于0.24% [3][4] - 独立董事选举:苏敏、吴新科、杨敬宇、田永臣均以99.26%左右同意票当选,中小股东支持率均低于0.18% [4][5] 提案表决情况 - 所有提案均以超99.86%同意票通过,反对票比例最高为0.0731%,弃权票比例最高为0.1381% [6][7][8][9] - 特别决议提案均获得出席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6][7] - 关联交易提案中非关联股东同意票占比99.5176%,中小股东反对票占比13.6013% [8][9] 法律意见与文件备查 -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确认会议程序及结果合法有效 [10] - 备查文件包括股东大会决议及法律意见书 [10]
京泉华(002885) - 关于第五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2025-06-30 20:30
薪酬方案 - 公司制定第五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含基本和绩效薪酬[1] - 适用对象为在公司领薪的高级管理人员[1] - 适用期限自方案通过至本届董事会届满[1] 发放规则 -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按月发放[2] - 离任薪酬按实际任期计算发放[2] 其他 - 薪酬为税前,个税公司代扣代缴[2] - 方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2] - 备查文件为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3] - 公告日期为2025年6月30日[4]
京泉华(002885) - 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暨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内审负责人及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2025-06-30 20:30
董事会换届 - 2025年6月30日公司完成第五届董事会换届选举,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5名,独立董事4名,任期三年[1] 人员任职变动 - 张威任总经理,李战功任副总经理,刘仲昆任副总经理兼财务负责人,曹文智任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兼内审负责人,冯谦任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4] - 鞠万金改任副董事长,汪兆华、何世平、谢光元、廖石波不再担任原职务,但仍在公司任职[6] 委员会召集人 - 战略与ESG委员会召集人为田永臣,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为杨敬宇,提名委员会召集人为苏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为吴新科[3] 人员持股情况 - 张立品持有公司股份26444624股,为公司实际控制人[9] - 鞠万金持有公司股份7220312股[12] - 李战功持有公司股份3101326股[18] - 张礼扬持有公司股份8111389股,与董事长张立品为亲子关系[21] - 刘仲昆持有公司股份7680股[39] - 曹文智持有公司股份16268股[41] - 冯谦持有公司股份9296股,均为已授予的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44] 人员无持股情况 - 戚思明、苏敏、吴新科、杨敬宇、田永臣、张威未持有公司股票[15][24][27][30][33][36]
京泉华(002885) -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5-06-30 20:30
股东大会基本信息 -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269,362,915股[5] - 本次股东大会2025年6月30日召开,现场14:30 - 16:00,网络9:15 - 15:00[3] - 本次股东大会139人投票,代表股份117,766,268股,占比43.7203%[5] 投票情况 - 现场7人投票,代表股份116,893,854股,占比43.3964%[6] - 网络132人投票,代表股份872,414股,占比0.3239%[6] - 中小股东132人投票,代表股份872,414股,占比0.3239%[6] 选举结果 - 张立品等4人当选非独立董事,同意股份占比超99%[7][8][10][11] 提案表决 - 多项制度修订提案总表决同意占比超99%[16][18][21][23][26][28][30] - 《关于第五届董事薪酬方案》总表决同意占99.5176%[32] - 《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总表决同意占99.8238%[34] 会议合规 - 各提案获出席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2/3以上通过[22] - 律师认为会议程序和结果合法有效[37] 备查文件 - 会议备查文件含股东大会决议、法律意见书等[38]
京泉华(002885) -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5-06-30 20:30
参会股东情况 - 出席会议股东及代理人共139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17,766,268股,占总数43.7203%[11] - 出席现场会议股东及代理人共7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16,893,854股,占总数43.3964%[12] - 参加网络投票股东共132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872,414股,占总数0.3239%[13] 换届选举情况 - 张立品换届选举同意股份数116,895,90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代理人表决权股份总数99.2609%[18] - 戚思明换届选举同意股份数116,895,901股,占比99.2609%[18] - 鞠万金换届选举同意股份数116,895,923股,占比99.2610%[18] - 张礼扬换届选举同意股份数116,895,901股,占比99.2609%[20] - 苏敏换届选举同意股份数116,895,407股,占比99.2605%[20] - 吴新科换届选举同意股份数116,895,908股,占比99.2609%[20] 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 - 中小投资者对张立品议案同意股份数2,04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权股份总数0.2348%[18] - 杨敬宇中小投资者同意股份数为1,557股,占比0.1785%[21] - 田永臣中小投资者同意股份数为1,557股,占比0.1785%[21] 提案表决情况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提案》同意117,650,528股,占出席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17%,中小投资者同意756,674股,占比86.7334%[22] - 《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提案》同意117,649,528股,占比99.9009%,中小投资者同意755,674股,占比86.6187%[22] -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提案》同意117,649,528股,占比99.9009%,中小投资者同意755,674股,占比86.6187%[23] -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提案》同意117,643,768股,占比99.8960%,中小投资者同意749,914股,占比85.9585%[24] - 《关于修订<对外投资制度>的提案》同意117,644,768股,占比99.8968%,中小投资者同意750,914股,占比86.0731%[25] - 《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提案》同意117,603,968股,占比99.8622%,中小投资者同意710,114股,占比81.3964%[26] - 《关于第五届董事薪酬方案的提案》同意43,509,732股,占比99.5176%,中小投资者同意661,514股,占比75.8257%[30] - 《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暨新增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提案》同意117,558,768股,占比99.8238%,中小投资者同意664,914股,占比76.2154%[31]
京泉华(002885) - 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6-30 20:30
人事任命 - 选举张立品为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3] - 选举鞠万金为第五届董事会副董事长[5] - 聘任张威为公司总经理[8] - 聘任李战功、刘仲昆、曹文智为副总经理[10] - 聘任刘仲昆为公司财务负责人[11] - 聘任曹文智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和内审负责人[13][14] - 聘任冯谦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15] 薪酬方案 - 审议通过第五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17] - 薪酬依据行业、规模和公司经营情况制定[17]
京泉华: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6-13 21:52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总则 - 公司制定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关联交易行为,确保交易符合公平、公开、公允原则,并遵循《公司法》《证券法》及深交所相关规则 [2] - 关联交易需遵循诚实信用、平等自愿、定价透明等原则,且不得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尤其需保护中小股东权益 [2] - 关联交易协议需明确具体条款,董事会可聘请专业机构评估交易合理性 [2] 关联交易与关联人定义 - 关联交易涵盖购买/出售资产、对外投资、担保、租赁、研发项目转让等17类事项,并包括深交所认定的其他交易 [3][4] - 关联人分为关联法人(如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法人)和关联自然人(如持股5%以上自然人、董监高及其家庭成员) [4][5] - 过去或未来12个月内符合关联人条件的法人/自然人亦视为关联人,公司需动态更新关联人名单 [7] 关联交易审批权限 - 交易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净资产5%以上需股东大会批准,首次日常关联交易无具体金额也需股东大会审议 [7]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超30万元或与关联法人交易超300万元(且占净资产0.5%以上)需董事会批准 [7] - 董事长可审批与关联自然人交易≤30万元或与关联法人交易≤300万元(或净资产0.5%以内) [8] 关联交易审议与表决程序 - 关联股东/董事需回避表决,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表决情况需披露,董事会非关联董事不足3人时提交股东大会 [10][11] - 独立董事需对关联交易进行事前认可,可借助中介机构报告作为判断依据 [11] - 审批需提交交易背景说明、定价依据、中介报告等文件,股东大会决议还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11][12] 关联交易信息披露 - 公司需披露关联交易协议订立、变更及履行情况,重点说明定价依据及对财务状况的影响 [13] - 披露文件包括公告文稿、协议、董事会决议、独立董事意见等,涉及政府批文或中介报告的需一并提交 [13] - 特定情形(如公开招标、按市场条件向关联自然人提供服务)可豁免关联交易审议及披露 [14] 关联交易监控与责任 - 独立董事需每季度核查关联资金往来,发现异常需提请董事会采取措施 [14] - 关联人占用公司资源导致损失的,董事会需通过诉讼等措施追责,相关责任人需赔偿损失 [15][16] 制度修订与解释 - 制度修订需董事会提案并经股东大会批准,与国家法规冲突时以法规为准并立即修订 [16]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以上""以下"等表述包含本数,"超过""低于"不包含本数 [16]
京泉华: 内部控制管理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6-13 21:52
内部控制管理制度总则 - 公司制定内部控制管理制度旨在加强规范运作,保护投资者权益,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1] - 内部控制目标包括合规经营、提升经营效益、保障资产安全、确保信息披露真实准确[2] - 董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负最终责任[3] 内部控制基本要求 - 内部控制需涵盖内部环境、目标设定、事项识别、风险评估、风险对策、控制活动、信息沟通、检查监督八大要素[4] - 公司需完善治理结构,建立激励约束机制,明确部门职责权限和逐级问责制度[5][6] - 控制活动覆盖销售收款、采购付款、资产管理、对外投资、财务报告、信息披露等全业务流程[7] 重点业务领域控制 - 对控股子公司实施委派董事监事、重大事项报告、财务定期分析、绩效考核等管控措施[14] - 关联交易需遵循公允原则,严格执行审批程序及回避表决制度,独立董事需进行事前认可[16][17][19][20] - 对外担保需评估被担保方资信状况,控股股东提供担保需反担保,建立合同跟踪管理机制[25][26][28][29] - 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按项目预算使用,变更用途需履行审批程序并披露[34][35][36][41] 监督与信息披露 - 内部审计机构定期检查内部控制缺陷,重大异常情况需立即报告董事会[58][59] - 董事会需出具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经审计委员会审议后披露,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非标意见时需专项说明[61][62][63] - 将内部控制执行情况纳入绩效考核,建立责任追究机制[64]
京泉华: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6-13 21:52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核心观点 - 公司制定本制度旨在规范募集资金管理,确保资金使用与招股说明书承诺一致,保护投资者权益 [1] - 募集资金专指通过发行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募集的资金,不包括股权激励计划资金 [1] - 超募资金定义为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计划金额的部分,需纳入专户管理 [2][11] - 公司董事会需持续监督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建立分级审批权限和风险控制体系 [4]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 - 募集资金必须存放于董事会批准的专项账户,专户数量不超过募投项目个数 [5] - 公司需在资金到位后1个月内与保荐人、商业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协议包含8项核心条款 [6] - 专户禁止存放非募集资金,超募资金同样需纳入专户管理 [5][6] - 控股子公司实施募投项目时需共同签署三方协议 [6] 募集资金使用规范 - 资金原则上用于主营业务,禁止用于证券投资、财务资助或质押 [8] - 使用程序需经项目实施部门申请、财务审核及分管领导逐级审批 [10] - 出现市场环境重大变化、项目搁置超1年等情形时需重新论证项目可行性 [11] - 闲置资金可进行现金管理,但产品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且需保本 [16][18] 募集资金变更与监督 - 变更资金用途需经董事会、股东会决议及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审核 [24][13] - 变更后项目应聚焦主业,董事会需进行可行性分析和风险控制 [25][26] - 内部审计部门需每季度检查资金使用情况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35] - 保荐机构需每半年现场检查,年度核查报告需与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报告同步披露 [37][17] 超募资金管理 - 超募资金优先用于补充项目资金缺口、临时补流或现金管理 [21] - 使用超募资金需披露项目建设方案、投资回报率等信息 [20] - 闲置超募资金补流需说明必要性,单次期限不超过12个月 [11][19] - 公司需在年度专项报告中说明超募资金使用情况及下年度计划 [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