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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宇股份(0028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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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宇股份:年度募集资金使用鉴证报告
2024-04-17 19:26
募集资金情况 - 公司2017年7月28日首次公开发行1667.00万股,募集资金净额17245.06万元到账[8] - 2023年末募集资金期末余额20322.72万元[9] 理财投资情况 - 2023年使用募集资金买理财产品收益479.06万元[9] - 截止2023年12月31日,购买理财产品余额19500.00万元,专户余额847.77万元[9] - 各银行结构性存款等预期年收益率1.10%-2.90%不等[14] 项目情况 - 大马力拖拉机液压提升装置精细生产建设项目承诺及调整后投资总额均为17245.06万元[22] - 2020年公司审议通过暂缓实施募投项目议案以应对不确定性[22] - 项目可行性无重大变化[22]
弘宇股份: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杨公随)
2024-04-17 19:26
独立董事任职 - 杨公随2022年12月起任职公司[3] 2023年履职情况 - 应出席董事会会议4次,实际出席4次,均通讯出席且投票赞成[4] - 就多项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或同意意见[9] - 着重关注对外担保、续聘会计师等事项[11] - 未发生提议召开董事会等情况[15] 未来展望 - 2024年继续履行义务,提供建设性意见[13] - 2024年4月17日发布述职报告[15]
弘宇股份: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山东弘宇精机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2024-04-17 19:26
募集资金情况 - 公司2017年7月28日首次公开发行1667.00万股,每股12.76元,募资21270.92万元,净额17245.06万元到账[1] - 截止2023年末,累计投资收益及利息净额3077.66万元,余额20322.72万元[3] - 2023年度用闲置募资买理财未到期金额19500.00万元,专户余额847.77万元[3][7][16] 项目情况 - 募投项目搁置超一年,暂缓实施大马力拖拉机液压提升装置精细生产建设项目[6] 理财与存款情况 - 2023年度用募资买理财获收益479.06万元[2][16] - 结构性存款在光大银行烟台莱州支行存75000000.00元和30000000.00元,预期年收益率1.5%-2.65%[8] - 结构性存款在广发银行烟台莱山支行存50000000.00元,预期年收益率1.10%-2.90%[8] 合规情况 - 2023年度无变更募投项目情况,使用披露与实际相符,无违规使用情形[9][10][16]
弘宇股份:山东弘宇精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4-04-17 19:26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公司设三名独立董事[4] - 独立董事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十五日[3][25] - 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3] - 特定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10] - 在特定股东单位任职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10] - 以会计专业人士身份被提名需有5年以上相关全职工作经验[7] 独立董事选举与任期 - 董事会等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13] - 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任不超六年[15] - 满六年36个月内不得被提名为候选人[15] 独立董事履职与监督 - 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应提议解除职务[15] - 辞职致比例不符或缺会计专业人士应60日内补选[16] - 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且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22] - 在相关委员会中占比二分之一以上[22] - 审计委员会事项过半数同意提交董事会[23]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会,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23] - 工作记录及公司资料保存至少10年[27]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发股东大会通知时披露[28] - 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9] - 特定事项过半数同意提交董事会[20] 公司对独立董事支持 - 提前通知重大事项并提供资料,资料保存至少十年[29] - 提供履职条件和协助,及时披露提案及说明[29] - 有关人员应配合独立董事行使职权[29] - 承担独立董事行使职权费用[29] - 给予适当津贴,标准经股东大会审议并年报披露[30] 会议召开与制度 - 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30] - 可建立独立董事责任保险制度[30] - 制度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生效,修改也需审议[34]
弘宇股份: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额度的公告
2024-04-17 19:26
授信申请 - 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为自身提供担保[1] - 公司及子公司申请贷款总额度不超15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1] 审议流程 - 2024年4月17日董事会审议相关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1] 授权安排 - 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总经理签法律文书,授权经营管理层负责具体事宜[2] 有效期 - 本次授信额度与授权有效期为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后12个月内[2]
弘宇股份:山东弘宇精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4-04-17 19:26
山东弘宇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山东弘宇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条 为了完善山东弘宇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 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山东弘宇精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 下简称"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订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根据公司章程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 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 司董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条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支取薪酬的董事长、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总工程师及 由总经理提请董事会认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本细则所称"薪酬"包括但不限 于所有薪水、奖金、补贴、福利(现金或实物)、养老金、补偿款(包括就丧失 或终止其职务或委任应支付的补偿)、期权及股份赠与。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三名为独立董事。 第五 ...
弘宇股份:董事会决议公告
2024-04-17 19:26
业绩总结 - 2023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1540687.91元[8]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母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270202533.48元[8] 利润分配 - 2023年度利润分配以130673200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1.00元,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3067320.00元[8] - 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为169875160股[8] 会议情况 - 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4年4月17日召开,应到董事7名,实到7名[2][3] - 多数议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4][5][7][8][10][12][13][15] - 《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7票回避[11] 人员调整 - 审计委员会成员调整,调整后为杨公随(主任委员)、柴恩旺、王锋德[16] 公司规划 - 公司拟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17] - 多项议事规则和工作制度修订议案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8][19][20][21][22] - 公司定于2024年5月8日在山东省莱州市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23]
弘宇股份:年度股东大会通知
2024-04-17 19:26
股东大会信息 - 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于2024年5月8日14:00召开[2] - 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4月30日[4] - 会议审议14项议案,部分需特别决议通过[7][8][10] 投票信息 -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4年5月8日多个时段[2][19][21] - 普通股投票代码为“362890”,简称为“弘宇投票”[18] 登记信息 - 登记时间为2024年5月6日9:00 - 11:30,14:00 - 17:00[11] - 登记方式为直接登记,可信函或传真,不接受电话登记[11] 委托信息 - 授权委托他人出席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8日[23] - 委托有效期限自委托日至会议结束[27]
弘宇股份: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柴恩旺)
2024-04-17 19:26
山东弘宇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 山东弘宇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山东弘宇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将在任期内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公司 制度的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出席公司召开的 相关会议,及时了解公司各项运营情况,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同时,将秉持客 观、独立、公正的立场,积极行使法律法规所赋予的权利,对相关事项认真审议 并发表意见,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独立董事 的独立作用。 现将2023年度本人履行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 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柴恩旺,毕业于兰州大学,本科学历。曾就职于青岛大学,英语教师; 山东文康律师事务所,历任高级合伙人、副主任;现任上海泰汇律师事务所主任。 除 2022 年 12 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外未任职其他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职务。本人未 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及 ...
弘宇股份: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2024-04-17 19:26
财务审计 -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弘宇股份2023年12月31日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2] - 弘宇股份于2023年12月31日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6] 责任说明 - 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企业董事会的责任[3] - 注册会计师负责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披露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4] 风险提示 - 内部控制存在固有局限性,根据审计结果推测未来有效性有风险[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