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宇股份(0028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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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宇股份(002890) - 2023 Q4 - 年度财报
2024-04-17 19:28
财务表现 - 2023年营业收入为364,228,694.82元,同比下降8.39%[9] - 2023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1,540,687.91元,同比下降4.73%[9] - 2023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6,135,527.50元,同比下降9.31%[9] - 2023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5,241,366.22元,同比下降64.32%[9] - 2023年基本每股收益为0.1648元,同比下降4.74%[9] - 2023年稀释每股收益为0.1648元,同比下降4.74%[9] - 2023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3.68%,同比下降0.26%[9] - 2023年末总资产为737,410,741.42元,同比下降0.26%[9] - 2023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590,314,620.14元,同比增长1.64%[9] - 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显示,营业收入分别为第一季度122,340,339.51元,第二季度90,227,839.68元,第三季度71,704,379.49元,第四季度79,956,136.14元[1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第一季度6,010,681.06元,第二季度4,650,884.00元,第三季度4,941,484.81元,第四季度5,937,638.04元[1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分别为第一季度4,701,894.52元,第二季度3,087,126.21元,第三季度3,728,590.44元,第四季度4,617,916.33元[12]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第一季度-1,062,995.36元,第二季度2,408,828.54元,第三季度5,690,238.45元,第四季度8,205,294.59元[12] - 2023年营业收入为364,228,694.82元,同比下降8.39%[23] - 提升器总成(大中小型)收入为250,558,493.51元,同比下降15.04%[23] - 其他配件收入为113,670,201.31元,同比增长10.71%[23] - 华东地区收入为232,934,599.54元,同比下降9.65%[23] - 华北地区收入为101,312,548.39元,同比下降10.32%[23] - 东北地区收入为5,261,389.35元,同比下降53.39%[23] - 华中地区收入为17,060,548.82元,同比增长83.51%[23] - 其他地区收入为7,659,608.72元,同比增长23.59%[23] - 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为258,231,923.72元,占年度销售总额的70.91%[25] - 公司前五名客户销售额合计为258,231,923.72元,占年度销售总额的70.91%[27] - 公司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合计为51,026,743.65元,占年度采购总额的21.31%[27] - 2023年研发投入金额为12,189,485.22元,同比减少8.21%[28] - 2023年研发人员数量为72人,同比增加5.88%[28] - 2023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5,241,366.22元,同比减少64.32%[29] - 2023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6,293,593.88元,同比增加94.50%[29] - 2023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3,067,320.00元,同比减少40.00%[29] - 2023年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为-4,119,547.66元,同比增加94.92%[29] - 2023年经营性活动净现金流为15,241,366.22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1,540,700.00元,两者相差6,299,300.00元[30] - 2023年资产减值损失为3,281,979.34元,占利润总额的-13.86%[31] - 2023年净利润为21,172,704.13元,相比2022年的22,382,155.11元有所下降[164]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5,241,366.22元,相比2022年的42,719,420.30元有所减少[165]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6,293,593.88元,相比2022年的-114,460,462.62元有所改善[165]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3,067,320.00元,相比2022年的-9,333,800.00元有所增加[165] -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为64,745,830.37元,相比2022年的68,865,378.03元有所减少[166]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为329,891,481.39元,相比2022年的365,268,819.28元有所下降[164]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为231,973,815.00元,相比2022年的245,192,088.98元有所减少[165]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为63,208,756.71元,相比2022年的53,592,822.53元有所增加[165] - 支付的各项税费为12,256,507.65元,相比2022年的19,985,584.74元有所减少[165]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为7,853,236.56元,相比2022年的5,870,647.96元有所增加[165] - 2023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为590,314,620.14元[169] - 2023年度公司股本为130,673,200.00元[169] - 2023年度资本公积为141,157,395.30元[169] - 2023年度盈余公积为37,043,097.39元[169] - 2023年度未分配利润为271,733,464.00元[169] - 2022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为566,496,536.06元[170] - 2022年度公司股本为93,338,000.00元[170] - 2022年度资本公积为178,492,595.30元[170] - 2022年度盈余公积为32,687,611.47元[170] - 2022年度未分配利润为254,338,148.32元[170] - 2023年度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为587,580,444.75元[179] - 2023年度公司股本总额为130,673,200.00元[184] - 2023年度公司资本公积为141,157,395.30元[179] - 2023年度公司盈余公积为37,043,097.39元[179] - 2023年度公司未分配利润为270,202,533.48元[179] - 2023年度公司专项储备为8,504,218.58元[179] - 2023年度公司综合收益总额为21,172,704.13元[175] - 2023年度公司提取盈余公积为2,117,270.41元[176] - 2023年度公司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为13,067,320.00元[176] - 2023年度公司专项储备本期提取为2,089,740.15元[177] - 2023年营业总收入为364,228,694.82元,同比下降8.4%[160] - 2023年营业总成本为343,953,002.78元,同比下降9.2%[160] - 2023年净利润为21,540,687.91元,同比下降4.7%[161] - 2023年基本每股收益为0.1648元,同比下降4.7%[162] - 2023年研发费用为12,189,485.22元,同比下降8.2%[160] - 2023年销售费用为10,077,469.33元,同比增长0.8%[160] - 2023年管理费用为20,479,011.52元,同比增长10.3%[160] - 2023年财务费用为-458,322.90元,同比增加35.5%[160] - 2023年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为5,550,487.59元,同比增长27.9%[161] - 2023年资产减值损失为-3,281,979.34元,同比增加571.4%[161] - 2023年度主营业务收入为355,544,146.93元,较上年下降9.06%[148] - 期末存货金额为116,498,129.77元,占资产总额的15.80%[149] - 流动资产合计为535,993,433.64元,非流动资产合计为201,417,307.78元[156] - 货币资金为64,745,830.37元,交易性金融资产为185,196,921.69元[156] - 应收账款为103,871,667.16元,应收款项融资为65,289,739.42元[156] - 固定资产为142,616,744.63元,在建工程为20,741,550.82元[156] - 无形资产为24,958,424.25元,长期待摊费用为4,773,219.42元[156] - 递延所得税资产为2,897,990.49元,其他非流动资产为5,429,378.17元[156] - 公司总资产为737,410,741.42元,较上年同期减少0.26%[157] - 流动负债合计为136,676,119.58元,较上年同期减少8.09%[157] - 非流动负债合计为10,420,001.70元,较上年同期增加4.06%[157]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为590,314,620.14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64%[158] - 流动资产合计为528,663,345.02元,较上年同期减少4.20%[159] - 非流动资产合计为204,273,686.93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1.54%[159] - 应付票据为47,589,643.64元,较上年同期增加21.06%[157] - 应付账款为69,692,064.76元,较上年同期减少22.74%[157] - 应收账款为108,029,493.22元,较上年同期增加2.99%[159] - 存货为112,770,004.88元,较上年同期减少3.69%[159] 分红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 公司计划以130,673,2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2] - 公司拟以2023年12月31日的股本130,673,2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1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3,067,320.00元[82] - 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共计39,201,960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为169,875,160股[82] - 现金分红总额(含其他方式)占利润分配总额的比例为25%[81] 非经常性损益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中,政府补助为548,882.04元,理财产品投资收益为5,550,487.59元,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为169,724.12元[13] - 公司2023年非经常性损益合计为5,405,160.41元,较2022年的4,819,575.89元有所增加[14] 公司业务与市场 - 公司主营业务为农用拖拉机提升器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产品包括大、中马力
弘宇股份: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04-17 19:28
监事会会议 - 2023年度监事会召开4次会议[2] - 各次会议审议相关议案[2][3] 公司情况 - 2023年财务体系完善、制度健全[7] - 定期报告程序合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8] - 内部控制体系完善且有效执行[9]
弘宇股份: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2024-04-17 19:28
人员数据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从业人员总数4001人,合伙人160人,注册会计师971人[2] 业绩数据 - 2022年度业务收入15.78亿元,为超10000家公司提供服务[3] - 2022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196家,平均资产额179.90亿元,收费总额2.43亿元[3] 客户数据 - 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23家[4] 风险数据 -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2亿元[5] - 近三年公司受行政处罚3次等,33名从业人员受行政处罚6人次等[6] 其他 - 本期审计费用60万元,含财务报告审计45万元等[13] - 2024年4月17日董事会通过续聘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15][16]
弘宇股份:山东弘宇精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4-04-17 19:28
提名委员会组成 - 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两名是独立董事[4] 提名委员会产生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会议相关规定 - 定期会议每年至少一次,可开临时会议[13] - 提前五日通知,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4] - 关联委员回避,不足半数无关联委员提交董事会[14] 资料保存 - 公司保存会议资料至少十年[15] 主要职责 - 拟定选任标准程序,遴选审核提建议[2] 工作细则执行 - 经董事会决议通过,公司成立起执行[17]
弘宇股份: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2024-04-17 19:28
募集资金情况 - 首次公开发行1667万股,每股12.76元,募资2.127092亿元[1] - 扣除费用后,2023年末募集资金余额2.032272亿元[1] 投资收益 - 2023年用闲置募资买理财收益479.06万元[2] 资金现状 - 截至2023年末,未到期理财金额1.95亿元[2] 资金使用计划 - 拟用不超2.1亿元闲置募资现金管理,期限不超12个月[1][4] 项目情况 - 2020年暂缓大马力拖拉机液压提升装置项目[3]
弘宇股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审计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2024-04-17 19:28
山东弘宇精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 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大信为公司2023年度提供审计服务。公司审计委员会已审 议通过此议案。 二、2023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及《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的相关要求,大信对公司 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控 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大信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 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 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审计履职评估 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 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
弘宇股份:山东弘宇精机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2024-04-17 19:28
山东弘宇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山东弘宇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山东弘宇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行为, 保证股东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山东 弘宇精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 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召开股 东大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大会。公司全体董事应 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大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大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二章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修改公司章程; 1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山东弘 ...
弘宇股份:关于举办2023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2024-04-17 19:26
证券代码:002890 证券简称:弘宇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3 山东弘宇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将于 2024 年 4 月 18 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深入全面地了解公司情况,公司将于 2024 年 4 月 29 日 (星期一)15:00 至 17:00 在深圳市全景网络有限公司提供的网上平台采取网 络远程的方式举行 2023 年度业绩说明会,投资者可登录"全景·路演天下" (http://rs.p5w.net)参与本次网上年度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活动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柳秋杰先生,董事会秘书辛晨 萌先生,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王铁成先生及独立董事王锋德先生。 山东弘宇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办 2023 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董事会衷心感谢广大投资者对公司的关注与支持,届时欢迎广大投资者 积极参加本次网上年度业绩说明会。 特此公告。 山东弘宇精机股份 ...
弘宇股份:山东弘宇精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2024-04-17 19:26
山东弘宇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 0 二四年四月 | 第一章 | 总则 2 | | --- | --- | | 第二章 | 经营宗旨和范围 3 | | 第三章 | 股份 3 | | 第一节 | 股份发行 3 | | 第二节 | 股份增减和回购 6 | | 第三节 | 股份转让 7 | | 第四章 | 股东和股东大会 8 | | 第一节 | 股东 8 | | 第二节 |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11 | | 第三节 | 股东大会的召集 14 | | 第四节 |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16 | | 第五节 | 股东大会的召开 17 | | 第六节 |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20 | | 第五章 | 董事会 24 | | 第一节 | 董事 24 | | 第二节 | 独立董事 27 | | 第三节 | 董事会 30 | | 第四节 | 董事会秘书 35 | | 第六章 |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8 | | 第七章 | 监事会 40 | | 第一节 | 监事 40 | | 第二节 | 监事会 41 | | 第八章 |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43 | | 第一节 | 财务会计制度 43 | | 第二节 | ...
弘宇股份: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山东弘宇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2024-04-17 19:26
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山东弘宇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英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山东 弘宇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弘宇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弘宇股份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进行了核查。 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弘宇股份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山东弘宇精机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243 号)的核准,弘宇股份向社会公开发行 人民币普通股 1,667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2.76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21,270.92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4,025.86 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17,245.06 万元。前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 具了《验资报告》(大信验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