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宇股份(0028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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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宇股份: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2024-04-17 19:26
证券代码:002890 证券简称:弘宇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5 山东弘宇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山东弘宇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 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于 2022 年 11 月 30 日发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 则解释第 16 号〉的通知》(财会〔2022〕31 号)(以下简称"《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 的要求变更会计政策,不属于公司自主变更会计政策的情形,无需提 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 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现就相关事宜公告 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的变更原因及变更日期 财政部于 2022 年 11 月 30 日发布了《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对"关于单 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会 计政策内容进行了明确规定,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公司依据上述规定要 求对会计 ...
弘宇股份:2023年年度审计报告
2024-04-17 19:26
山东弘宇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审 计 报 告 大信审字[2024]第 3-00073 号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WUYIG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 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1 号 学院国际大厦 22 层 2206 邮编 100083 WUYIG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LLP Room 2206 22/F,Xueyuan International Tower No.1 Zhichun Road,Haidian Dist. Beijing,China,100083 电话 Telephone:+86(10)82330558 传真 Fax: +86(10)82327668 网址 Internet: www.daxincpa.com.cn 审计报告 大信审字[2024]第 3-00073 号 山东弘宇精机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山东弘宇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的财务报表,包括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 ...
弘宇股份: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2024-04-17 19:26
山东弘宇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山东弘宇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 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 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 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 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 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 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 一定的风险。 山东弘宇精机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 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 ...
弘宇股份:关于拟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2024-04-17 19:26
山东弘宇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变更注册资本及 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弘宇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7日召开第四 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并 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 公告如下: 一、拟变更注册资本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 司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股本 130,673,200 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3 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共计 39,201,960 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为 169,875,160 股,公司注册资本由 130,673,200 元变更为 169,875,160 元;同时, 根据最新修订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 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拟对现行的《公司章程》部分 ...
弘宇股份: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2024-04-17 19:26
山东弘宇精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专项意见 山东弘宇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根据《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要求,并结合独立董事出具的《独立董事关于独立性自查情况的 报告》,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王锋德先生、柴恩旺先生、杨公随先生的独立性情 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山东弘宇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经核查公司独立董事王锋德先生、柴恩旺先生、杨公随先生任职经历以及签 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及其直系亲属均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 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亦不 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公司独立董事均不存 在同时在超过三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且不存在其他影响其独立 性判断的情况。 2024 年 4 月 17 日 因此,公司三位独立董事均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 立性的相关要求。 山东弘宇精 ...
弘宇股份: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2024-04-17 19:26
理财决策 - 2024年4月17日审议通过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议案[1] - 拟使用不超8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买理财,额度可循环使用[2] - 购买实施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2] 职责安排 - 授权总经理在额度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文件[2] - 财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并建立投资台账[3] 其他情况 - 采取严格筛选投资对象等风险控制措施[3] - 监事会同意使用不超8000万元闲置资金买理财[5] - 备查文件为第四届董事会和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6]
弘宇股份:山东弘宇精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4-04-17 19:26
审计委员会组成 - 由三名非高管董事组成,两名独立董事,至少一名为专业会计人士[4] 选举与会议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 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四次,每季度一次[13] - 会议提前五日通知,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5] 关联议题处理 - 关联委员回避,过半数无关联委员出席可举行,决议须无关联委员过半数通过[16] 其他规定 - 会议资料保存至少十年,督导内审至少半年检查一次[8][16] - 对董事会负责,提案提交审议,配合监事会审计[9] - 工作细则经董事会决议通过执行,解释权归董事会[18][19]
弘宇股份: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王锋德)
2024-04-17 19:26
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 王锋德2022年12月起任独立董事,任职符合独立性要求[3] - 应出席董事会会议4次、股东大会会议3次,均实际出席且通讯投票赞成[4][9] - 2023年多次就相关报告及方案发表意见[8][10] 未来展望 - 2024年独立董事将持续关注公司治理工作[14] 其他情况 - 2023年未发生提议召开董事会等情况[15] - 公司管理层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支持[11]
弘宇股份:山东弘宇精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2024-04-17 19:26
制度制定 - 制定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促进公司规范运作[2] 工作流程 - 会计年度结束后三十日总经理向独立董事汇报并安排考察[3] - 独立董事核查拟聘请会计师及年审注册会计师资格[3] - 财务总监在审计前向独立董事提交审计材料[3] - 公司安排独立董事与年审注册会计师见面会[3] 意见签署 - 独立董事对年度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4] - 有异议应陈述理由并披露[5] 其他权限 - 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可独立聘请外部机构[5] 保密义务 - 编制和审议年报期间独立董事负有保密义务[5] - 期间不得买卖公司股票[6]
弘宇股份:山东弘宇精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2024-04-17 19:26
会议通知 - 定期会议提前十日通知,不定期提前三日,紧急可口头并书面确认[3] - 通知应包含日期、地点、审议事项等内容[9] 会议举行 - 需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出席或委托出席[3] - 由过半数推举一人召集主持,不履职时两名以上可自行召集[4] 会议表决 - 一人一票,决议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通过[4] 事项审议 - 关联交易等需会议讨论且过半数同意提交董事会[5] - 行使特别职权前需会议审议且过半数同意[7] 会议记录与档案 - 记录应包含届次、召集人、表决结果等内容[10] - 档案至少保存十年[11] 述职报告 - 年度述职报告应包括专门会议工作情况[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