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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能热力(0028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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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能热力(002893) - 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专项审计报告
2025-04-26 02:37
资金占用情况 - 2024年期初占用资金余额42,043.53万元[13] - 2024年度占用累计发生额(不含利息)1,189.03万元[13] - 2024年度偿还累计发生额245.06万元[13] - 2024年期末占用资金余额42,987.50万元[13] 各子公司占用资金 - 京热(乌兰察布)热力2024年占用224.38万元[13] - 京热(潜江)热力2024年占用118.31万元[13] - 北京上庄燃气热电应收账款占用18.34万元[13] - 北京上庄燃气热电预付款项占用379.04万元[13] - 北京京能信息技术2024年占用106.00万元[13] - 北京市热力集团2024年占用3.36万元[13]
京能热力(002893) - 光大证券关于京能热力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2025-04-26 02:37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京能热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或"本保荐人")作为北京 京能热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能热力"或"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等有 关规定,对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 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公司2022年2月11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2022年5月20日召开 的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北京京能 热力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126号) 同意,公司向北京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定向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60,840,000.00股,每股面值1 ...
京能热力(002893) - 光大证券关于京能热力2024年度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的核查意见
2025-04-26 02:37
公司结构 - 京能财务注册资本50.00亿元,北京能源集团出资60%,京能清洁和京能电力各出资20%[3] 业务合作 - 京能热力与京能财务签3年金融服务协议,收费以市场公允价为基础[4][7] 财务数据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京能热力在京能财务存款余额89,671.53万元,占比2.30%,贷款余额0万元[8] 综合评估 - 京能热力认为京能财务风险可控,交易价格公允,业务在限额内[9][10] - 致同所认为资料与财报无重大不一致,保荐人对关联交易无异议[12]
京能热力(002893) - 关于京能热力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的专项说明
2025-04-26 02:37
财务审计 - 致同审计京能热力2024年度财报并出具无保留意见报告[6] 财务业务 - 公司编制2024年度金融业务汇总表[6] 存款情况 - 存放京能财务公司存款年初733,813,610.52元,年末896,715,296.19元[12] - 直接存入资金年初533,813,610.52元,年末896,715,296.19元[12] 利息收入 - 存放京能财务公司存款收取利息3,223,116.05元[12] - 直接存入资金收取利息664,504.94元[12]
京能热力(002893) -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2025-04-26 02:37
审计信息 - 审计公司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 - 审计报告编号为致同审字(2025)第110A018250号[4] - 审计报告日期为2025年4月25日[10] 审计对象与结论 - 审计对象为京能热力公司2024年12月31日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4] - 公司于2024年12月31日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9]
京能热力(002893) - 光大证券关于京能热力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2025-04-26 02:37
业绩相关标准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和营业收入占合并报表对应总额100%[2] 内控缺陷认定 - 财务报告内控缺陷按营收、利润、资产、权益错报比例划分[5] - 非财务报告内控缺陷按直接损失金额与资产总额比例划分[9] 内控情况 - 报告期公司无财务、非财务报告内控重大或重要缺陷[12][13] - 评价基准日无财务和非财务报告内控重大缺陷[14] 保荐人意见 - 保荐人认为公司内控制度符合要求,评价报告真实客观[15]
京能热力(002893) -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鉴证报告
2025-04-26 02:37
募资情况 - 公司向北京能源集团定向发行6084万股,每股7元,募资4.2588亿元,实到4.2289亿元[11] 资金使用 - 截至2024年底,累计补充流动资金42294.48万元,未使用资金为零[14] - 2024年度补充流动资金6215.85万元[14] 资金管理 - 2021年通过《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3年11月起专户存储[16] - 2024年4月22日专户销户,按协议存放使用资金[16][17] 项目情况 - 报告期内无变更、转让或置换募投项目情况[19][20]
京能热力:2024年报净利润0.67亿 同比增长21.82%
同花顺财报· 2025-04-26 02:12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 基本每股收益0.25元,同比下降3.85%,2023年为0.26元,2022年为0.15元 [1] - 每股净资产4.48元,同比增长4.67%,2023年为4.28元,2022年为3.27元 [1] - 每股公积金1.9元,与2023年持平,2022年为0.69元 [1] - 每股未分配利润1.45元,同比增长13.28%,2023年为1.28元,2022年为1.46元 [1] - 营业收入10.7亿元,同比下降1.38%,2023年为10.85亿元,2022年为10.29亿元 [1] - 净利润0.67亿元,同比增长21.82%,2023年为0.55亿元,2022年为0.31亿元 [1] - 净资产收益率5.72%,同比下降21.32%,2023年为7.27%,2022年为4.76% [1]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前十大流通股东累计持有8222.24万股,占流通股比40.55%,较上期减少452.90万股 [1] - 赵一波持有4106.53万股,占总股本20.25%,持股不变 [2] - 北京能源集团持有1419.60万股,占总股本7.00%,持股不变 [2] - 陈秀明持有900.62万股,占总股本4.44%,减持1万股 [2] - 中山通用科技创业投资中心持有614.98万股,占总股本3.03%,减持69.33万股 [2] - 邓杰持有515.95万股,占总股本2.54%,持股不变 [2] - 张文胜新进持有175.50万股,占总股本0.87% [2] - 张文燕持有155.65万股,占总股本0.77%,减持0.3万股 [2] - 台州沃源私募基金新进持有114.68万股,占总股本0.57% [2] - 王英俊新进持有110.73万股,占总股本0.55% [2] - 郑建华新进持有108万股,占总股本0.53% [2] - 深圳市共同家园管理有限公司退出前十大股东,原持有432.45万股,占总股本2.13% [2] - 吴大伏退出前十大股东,原持有200万股,占总股本0.99% [2] - 武仕梒退出前十大股东,原持有130.03万股,占总股本0.64% [2] - 孙国永退出前十大股东,原持有128.70万股,占总股本0.63% [2] 分红送配方案情况 - 分红方案为10派1.02元(含税) [3]
京能热力(002893) - 环境、社会与治理(ESG)管理办法
2025-04-26 02:10
ESG管理架构 - 公司董事会是ESG管理工作决策机构,战略委员会为专门工作机构[16] - ESG工作办公室设在证券与资本运营部,统筹日常ESG管理工作[17] - ESG领导机构下设三个专业工作组,各职能部室是执行主体[18][20] ESG指标体系 - 公司ESG工作办公室牵头制定并定期更新ESG指标体系[23] - 指标体系涵盖企业概况等七个方面,是工作重要依据[24] ESG培训与报告 - 公司建立ESG常态化培训机制并制定年度培训计划[25] - 及时编制并披露年度ESG报告,鼓励编制专项报告[26] - 依据国内外标准编制报告,以自身为主体披露[28][29] ESG报告内容 - 报告需核算并披露温室气体排放总量等信息[33] - 应披露应对气候风险机遇计划、社会贡献等情况[33][35] - 应付账款特定情况需披露逾期未支付款项及解决方案[36] ESG报告传播与沟通 - 除电子版报告外,可通过多种形式传播精华[39] - 多渠道展示报告,鼓励所属企业发布年度报告[40] - 拓展信息披露渠道,强化与利益相关方沟通[43] ESG监督考核 - 归口管理部室组织标准执行情况检查[46] - 每年年末由证券与资本运营部进行考核[46]
京能热力(002893) - 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2025-04-26 02:10
独立董事评估 - 公司董事会对离任和现任独立董事独立性进行评估[1] - 独立董事未在公司及主要股东担任其他职务[1] - 独立董事与公司及主要股东无利害关系[1] - 独立董事符合独立性法规要求[1] 报告信息 - 报告日期为2025年4月25日[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