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能热力(0028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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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能热力: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说明
2024-04-26 23:46
北京京能热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 2023 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北京京能热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2023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北京京能热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 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根据公司 2022 年 2 月 11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2022 年 5 月 20 日召开 的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北京京能热力 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126 号)同意,本公 司向北京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定向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60,840,000.00 股,每股面 值 1 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 7.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25,880,000.00 元,扣除 保荐承销费人民币 2,990,000.00 元后(含税),实际到账资金人民币 422,890,000.00 元。根据已执行的相关协议,本公司需支付与本次发行有关的费用 4,763,279. ...
京能热力: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追溯调整财务报表数据的专项说明
2024-04-26 23:46
二、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 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此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要求,对于在首次施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的财务报表列报最 早期间的期初因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产生可抵扣暂时性差 异和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的,本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和《企业 会计准则第 18 号——所得税》的规定,将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 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 北京京能热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追溯调整财务报表数据的专项说明 一、本次追溯调整的概述 北京京能热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31 日披露 了《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6),公司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 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 ...
京能热力:北京京能热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京能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2024-04-26 23:46
京能热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京能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 报告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 5 号——交 易与关联交易》的要求,通过查验京能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京能财务")《金融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等证件 资料,并审阅京能财务的定期财务报告以及风险指标等必要信息, 对京能财务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进行了收集、整理、评 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京能财务基本情况 京能财务前身为"东北制药集团财务公司",经收购重组于 2006 年 3 月 7 日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006 年 5 月 16 日 取得《金融许可证》,正式开业。京能财务是经原中国银行业监 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成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目前京能财务注册资 本为人民币 50.00 亿元,其中北京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出资比 例为 60%,北京京能清洁能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出资比例为 20%, 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出资比例为 20%。 经营范围:吸收成员单位存款;办理成员单位贷款;办理成 员单位票据贴现;办理成员单位资金结算与收付;提供成员单位 委托贷款、债券承销、非融资性保函、财务顾问、信用鉴证及咨 询代理业务; ...
京能热力: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
2024-04-26 23:46
O/B 北 京 能 热 力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企 业 标 准 京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 北 京 京 能 热 力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发 布 企业管理文件 目 次 | 前 言 … | | --- | | 1 范围 … | |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 3 术语、定义… | | ব 职责 | | റ 管理活动的内容与方法 | | 6 检查与考核 . | 2 企业管理文件 本标准由公司证券与资本运营部提出并归口管理。 本标准起草部门:证券与资本运营部 本标准起草人:李雷雷 本标准审核人:谢凌宇 本标准批准人:付强 本标准于2024年4月首次发布。 企业管理文件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 1 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 前 言 本标准是根据北京京能热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标准体系工作的需要而编制,是公 司标准体系建立和实施的个性标准,目的是为了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治理结构,规范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 3 术语、定义 3.1 独立董事 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 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 ...
京能热力: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2024-04-26 23:46
资金往来情况 - 2023年期初与子公司往来资金余额40296.58万元[3] - 2023年度与子公司往来累计发生额5725.10万元[3] - 2023年度与子公司偿还累计发生额3978.15万元[3] - 2023年期末与子公司往来资金余额42043.53万元[3] - 2023年期初与其他关联人往来资金余额7929.77万元[3] - 2023年度与其他关联人偿还累计发生额3255.32万元[3] - 2023年期末与其他关联人往来资金余额4674.45万元[3] - 2023年期初总计往来资金余额48226.35万元[3] - 2023年度总计往来累计发生额5725.10万元[3] - 2023年度总计偿还累计发生额7233.47万元[3]
京能热力:监事会决议公告
2024-04-26 23:46
证券代码:002893 证券简称:华通热力 公告编号:2024-011 北京京能热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京能热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 通知于 2023 年 4 月 16 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会议于 2023 年 4 月 26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由监事会主席李海滨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 际出席监事 3 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保荐代表人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 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 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程序合法。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 2023 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披露的《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3 ...
京能热力:关于2024年一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2024-04-26 23:46
业绩总结 - 2024年一季度公司对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1] -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金额为12,053,159.59元,减少利润总额同额[2][6]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计提11,761,135.01元,其他应收款292,024.58元[2] 其他信息 - 公告日期为2024年4月27日[8]
京能热力: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2024-04-26 23:46
北京京能热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6 日 北京京能热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 求,并结合独立董事出具的《独立董事关于独立性自查情况的报告》,北京京能 热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 2023 年度届满离任的独 立董事孟庆林先生、芮鹏先生和现任的独立董事仝德良先生、徐福云女士、粟立 钟先生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孟庆林先生、芮鹏先生、仝德良先生、徐福云女士、粟立钟 先生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等内容,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人员未在 公司担任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 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 不存在其他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因此,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 ...
京能热力:光大证券关于京能热力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2024-04-26 23:46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京能热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或"本保荐人")作为北京 京能热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能热力"或"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 等有关规定,对京能热力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审阅核查,并出具核 查意见如下: 一、保荐人进行的核查工作 光大证券保荐代表人查阅了公司董事会、监事会会议资料,独立董事发表的 意见,公司的内控制度及信息披露相关文件,并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了沟通, 结合日常的持续督导工作,在对公司内部控制的完整性、合理性及有效性进行合 理评价的基础上,对公司董事会出具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核查。 二、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 险领域。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总部各部门及所属供 ...
京能热力: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粟立钟)
2024-04-26 23:46
会议召开情况 - 2023年召开董事会会议10次、股东大会7次[6] - 报告期内提名委员会会议召开2次[5] - 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7次[7]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召开2次[7]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开2次[7] 人员聘任与选举 - 2023年11月22日聘任公司总会计师[14] - 2023年11月22日选举付强为董事长等[15] 审计机构续聘 - 2023年12月审议通过续聘信永中和为2023年度审计机构[14] 合规与内控 - 未发现非经营性占用资金及对外担保事项[13] - 独立董事认为内部控制有效[11][12] 未来展望 - 2024年独立董事将继续提建设性意见[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