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赛西威(002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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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赛西威(002920)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2025-12-02 22:04
募资情况 -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41,893,333股,价格105元/股,募资4,398,799,965元,净额4,393,133,743.62元[2] - 募资于2025年9月16日转入专户[3] 募投项目 - 德赛西威汽车电子中西部基地建设项目(一期)投资196,000万元,拟用募资169,880万元[5] - 智能汽车电子系统及部件生产项目投资291,200万元,调整后拟用募资197,433.37万元[5] - 智算中心及舱驾融合平台研发项目投资87,100万元,拟用募资72,000万元[5] 资金使用 - 募投项目境外采购设备及税费以自有资金垫付[6] - 拟用自有资金支付部分款项后以募资等额置换,六个月内完成[8] - 2025年12月2日董事会通过置换议案,保荐人无异议[10][12]
德赛西威(002920) -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关于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及调整回购价格、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之法律意见书
2025-12-02 22:04
激励计划时间线 - 2021年8月31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激励计划相关议案[9] - 2021年11月4日惠州市国资委原则同意激励计划草案[9] - 2021年11月17 - 18日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10] - 2021年11月22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激励计划相关议案[10] - 2021年12月29日完成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13] - 2025年12月2日审议通过解除限售及调整回购价格等议案[12] - 2025年12月28日第三个限售期届满[13] 业绩数据 - 2024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为306.20%,高于对标企业75分位值(76.87%)[15] - 2024年每股收益不低于1.27元,高于对标企业分位值(0.92元)[15] - 2024年现金分红比例为33.22%,不低于25% [15] 解除限售情况 - 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为772人,解除限售数量为1,609,316股,占总股本0.27% [16] - 2024年度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对应解除限售比例为1.0或0.6 [15] 分红情况 - 2024年度股东大会以总股本554,949,301股为基数,每10股派12元现金(含税)[19] 回购注销情况 - 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46.19元/股调整为44.99元/股[21] - 16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拟回购注销28,873股[23] - 6名激励对象因业绩考核不达标,拟回购注销4,467股[23] - 回购价格为44.99元/股,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21][24] 其他事项 - 法律意见书于2025年12月2日出具,正本一式三份[28]
德赛西威(002920)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对外担保预计额度的核查意见
2025-12-02 22:04
担保情况 - 2026年度为部分子公司新增担保额度总计不超7亿元(含等值外币)[1] - 截至2025年11月对外担保余额折合人民币132865.18万元,占净资产13.61%[12] 子公司数据 - 德赛西威德国公司2025年9月30日资产负债率91.90%,担保余额79814万元,2026年担保额度10000万元[3] - 德赛西威成都公司2025年9月30日资产负债率35.68%,担保余额30000万元,2026年担保额度60000万元[3] 业绩情况 - 2025年1 - 9月德赛西威德国公司营收66253万元,利润总额1071万元,净利润1069万元[5] - 2025年1 - 9月德赛西威成都公司营收197.02万元,利润总额 - 1041.46万元,净利润 - 945.48万元[8] 其他 - 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保荐人为中信证券[1] - 本次担保预计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 - 保荐人认为2026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事项合理必要[13][14]
德赛西威(002920)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02 22:02
内幕信息界定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资产总额30%或营业用主要资产抵押等一次超该资产30%属内幕信息[5]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持股或控制情况变化较大属内幕信息[6] - 新增借款或对外担保超上年末净资产20%属内幕信息[6] - 放弃债权或财产超上年末净资产10%属内幕信息[6] - 发生超上年末净资产10%重大损失属内幕信息[6] 档案管理 - 如实完整记录内幕信息各环节知情人名单及相关档案[12] - 相关主体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实准确完整并分阶段送达公司[13] - 重大事项或披露重大影响事项时制作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13] - 发生要约收购等重大事项报备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13] - 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及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至少保存10年[19] - 筹划重大资产重组首次披露时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21] - 首次披露重组至报告书期间方案重大调整等补充提交档案[20] 责任分工 - 董事会核查内幕信息知情人信息,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董秘负责登记入档和报送[2] - 登记备案工作由董事会负责,董事会秘书组织实施[19] 报送要求 - 内幕信息依法公开披露后五个交易日内报送档案及备忘录至深交所[19] - 年报、半年报和重大事项公告后五个交易日内自查内幕交易[23] - 发现内幕交易等情况两个工作日内报送处理结果至深交所和广东省证监局[23] 其他规定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不得滥用权利获取内幕信息[23] - 通过签订协议等告知知情人保密义务及违规责任[22]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执行,由董事会负责制定、修订和解释[27][28]
德赛西威(002920) - 委托理财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02 22:02
委托理财决策 - 委托理财额度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千万元,需董事会审议披露;占比50%以上且超五千万元,需股东会审议[7] 闲置资金管理 - 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产品期限不超12个月,应为安全性高产品,不得质押且非非保本型[5] 理财操作规范 - 委托理财选合格专业机构签书面合同,以公司名义设账户[4][5] 部门职责 - 财务部是经办部门,负责考察、审核和评估等[7] - 审计部是监督部门,审查审批、操作等情况[8] - 证券事务部分析判断信息,履行披露流程后公开披露[8]
德赛西威(002920)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02 22:02
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公开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 的效率和效果,防范资金使用风险,确保资金使用安全,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及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 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不包括上市公司为实施股权激励计 划募集的资金。 第三条 公司应当审慎使用募集资金,保证募集资金的使用与发行申请文件 的承诺相一致,不得随意改变募集资金的投向。公司董事会应当负责建立健全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确保该制度的有效实施。 第四条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通过公司的子公司或 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实施的,公司应当确保该子公司或受控制的其他企业遵守本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二章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 第五 ...
德赛西威(002920)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02 22:02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规范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或"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 和有效管理,及时、准确、全面、完整地披露信息,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 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 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公 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时,按照本制度规定负 有报告义务的责任人应当及时将相关信息向公司董事会和董事会秘书进行报告。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包括: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负责人; (五)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 (六)公司各部门其他对公司重大事件可 ...
德赛西威(002920) -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02 22:02
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制度 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建立防止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杜绝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 用行为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以及《惠州市德 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惠州市德赛 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式: (一)经营性资金占用:指控股股东及关联方通过采购、销售、相互提供劳 务等生产经营环节的关联交易产生的资金占用。 第五条 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及所属分公司不得以下列方式将资金直接或 间接地提供给控股股东及关联方 ...
德赛西威(002920)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02 22:02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 - 选聘应经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审议,股东会决定[3] - 出现四种情况公司应改聘[12] - 更换应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选聘[14] 审计委员会职责 - 每年至少向董事会提交履职及监督报告[6] - 监督检查结果涵盖在年度审计评价意见中[16] - 关注三种需谨慎情形[16] 人员与资料管理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等累计承担业务满5年后,连续5年不得参与[10] - 文件资料保存期限为选聘结束之日起至少10年[10] 违规处理 - 审计费用变动大等情况需关注[17] - 未按要求轮换人员需处理[17] - 发现选聘违规报告董事会处理[17] 制度生效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2025年12月2日生效[19][20]
德赛西威(002920)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02 22:02
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保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 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惠州市 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在确认关联关系和处理关联交易时,应遵循并贯彻以下原则: (一)尽量避免或减少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 第 1 页 共 8 页 (二)确定关联交易价格时,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等价有偿"原则, 原则上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标准,对于难以比较市场价格或订价受到限制的 关联交易,应以成本加合理利润的标准确定关联交易价格; (三)关联董事和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四)必要时可聘请独立财务顾问或专业评估机构发表意见和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