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股份(002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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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农股份:关于2024年度拟申请银行综合授信的公告
2024-04-24 21:01
证券代码:002942 证券简称:新农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9 浙江新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度拟申请银行综合授信的公告 浙江新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3 日召开 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度拟申请银行综合授信的议案》,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就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 项公告如下: 一、申请授信额度情况 为满足日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积极拓宽资金渠道,增强公司可持续发展 能力,2024 年公司拟向商业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10.50 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 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及子公司的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及子公司 生产经营的实际资金需求确定。部分拟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人民币) | 授信银行 | 授信额度 | | | --- | --- | --- |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40,000 |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15,000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20,000 | |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10,000 ...
新农股份:《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2024-04-24 21:01
浙江新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 序 号 | 修订前 | 修订后 | | --- | --- | --- | | 6 | 第八十八条 股东大会对提案进行表决 监票。审议事项与股东有利害关系的, | 第八十八条 股东大会对提案进行表决前, 审议事项与股东有关联关系的,相关股东 | | | 前,应当推举 2 名股东代表参加计票和 | | | | | 应当推举 2 名股东代表参加计票和监票。 | | | 相关股东及代理人不得参加计票、监 | | | | 票。 | 及代理人不得参加计票、监票。 | | 7 | | 各章节序号顺延 |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 序 | 修订前 | 修订后 | | --- | --- | --- | | 号 | | | | | | 东大会的,须书面通知董事会,同时向公 | | | 第五十一条 监事会或股东决定自行召 集股东大会的,须书面通知董事会,同 | 第五十一条 监事会或股东决定自行召集股 | | | 时向公司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 | 司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证券交易 | | | 证券交易所备案 ...
新农股份: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4-04-24 21:01
浙江新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4 月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 第一章 | 总则 1 | | --- | --- | | 第二章 | 人员组成 1 | | 第三章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职责权限 2 | | 第四章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决策程序 3 | | 第五章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议事规则 3 | | 第六章 | 附则 4 | 浙江新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浙江新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新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管 理人员的薪酬及考核,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浙江新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 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 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 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 ...
新农股份: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2024-04-24 21:01
2023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单位:万元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资金占用方名称 占用方与上市 公司的关联关 系 上市公司核算 的会计科目 2023 年年期 初占用资金 余额 2023 年年度占用 累计发生金额 (不含利息) 2023 年年度占 用资金的利息 (如有) 2023 年年度偿 还累计发生金 额 2023 年年期末 占用资金余额 占用形成原因 占用性质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及其附属企业 非经营性占用 小计 - - - - 前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及其附属企业 非经营性占用 小计 - - - - 其他关联方及其附 属企业 非经营性占用 小计 - - - - 总计 - - - - | | | 往来方与上市 | 上市公司核算 | 2023 年年期 | 2023 年年度往来 | | 2023 年年度往 | 2023 | 年年度偿 | 2023 年年期末 | | 往来性质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其他关联资金往来 | 资金往来方名称 | 公司 ...
新农股份:浙江新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2024-04-24 21:01
浙江新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2024 年 4 月 | | | | 第一章 | 总则 1 | | --- | --- | | 第二章 | 经营宗旨和范围 2 | | 第三章 | 股份 2 | | 第一节 | 股份发行 2 | | 第二节 | 股份增减和回购 3 | | 第三节 | 股份转让 4 | | 第四章 | 股东和股东大会 5 | | 第一节 | 股东 5 | | 第二节 |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8 | | 第三节 | 股东大会的召集 10 | | 第四节 |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11 | | 第五节 | 股东大会的召开 13 | | 第六节 |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15 | | 第五章 | 董事会 19 | | 第一节 | 董事 19 | | 第二节 | 董事会 22 | | 第六章 |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26 | | 第七章 | 监事会 28 | | 第一节 | 监事 28 | | 第二节 | 监事会 28 | | 第八章 |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30 | | 第一节 | 财务会计制度 30 | | 第二节 | 内部审计 33 | | 第三节 |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33 ...
新农股份: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2024-04-24 21:01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浙江新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刘亚萍、董黎明、徐关寿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 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刘亚萍、董黎明、徐关寿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 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以外的任何职务, 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 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因此,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浙江新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4 日 浙江新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
新农股份(002942) - 2024 Q1 - 季度财报
2024-04-24 20:58
浙江新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002942 证券简称:新农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4 浙江新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 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审计 □是 否 浙江新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 | --- | --- | --- | | | | | (%) | | 营业收入(元) | 277,030,126.30 | 275,296,537.41 | 0.63%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
新农股份: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新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2024-04-24 20:58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新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光大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浙江新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新农股份"或"公司")的保荐机构,持续督导期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止。截 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根据相 关规定,光大证券对公司的募集资金使用履行持续督导职责。光大证券在认真审 阅董事会《浙江新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及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的基础上,现就其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核 查如下: 一、 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专户余额情况 (一) 首次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根据公司 2017 年 3 月 23 日召开的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经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 ...
新农股份: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4-04-24 20:58
浙江新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4 年 4 月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应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 | 第一章 | 总则 1 | | --- | --- | | 第二章 | 人员组成 1 | | 第三章 | 战略委员会的职责权限 2 | | 第四章 | 战略委员会的决策程序 2 | | 第五章 | 战略委员会的议事规则 3 | | 第六章 | 附则 3 | 浙江新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浙江新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浙江新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 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浙江新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以下简称"战略委员会"), 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 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 ...
新农股份:董事会决议公告
2024-04-24 20:58
业绩总结 - 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2537.43万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3054.72万元[17] - 年初合并未分配利润5.72亿元,母公司年初未分配利润5.42亿元;期末合并未分配利润5.09亿元,母公司期末未分配利润5.34亿元[17] - 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资本公积3.21亿元[17] 分红情况 - 2023年派发现金股利3830.25万元[17] - 以1.53亿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股利3064.20万元(含税)[18] 会议与议案 - 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9名董事全部出席[2] - 《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等多项议案表决均9票同意通过,部分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4][7][10][12][15][46][58][60][63] - 调整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专门委员,王湛钦不再担任,刘亚萍加入[57] - 公司定于2024年5月22日下午1点30分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65][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