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股份(002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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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农股份:浙江新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自查表
2024-12-03 20:56
股权激励规则 - 有效期内股权激励计划标的股票总数未超公司股本10%[2] - 单一激励对象累计获授股票未超公司股本1%[2] - 激励对象预留权益比例未超本次计划拟授予权益20%[2] - 限制性股票授予与首次解除间隔不少于12个月[5] - 每期解除限售时限不少于12个月[5] - 各期解除限售比例未超获授总额50%[5] 公司合规情况 - 近一会计年度财报及内控审计报告无否定或无法表示意见[1] - 上市后36个月内无未按规定利润分配情形[1] - 激励对象不包括持股5%以上股东等相关人员[1] 各方意见 - 监事会认为激励计划利于公司且无损害股东利益情况[6] - 律师认为公司符合实行激励条件且计划合规[6] 其他 - 股东大会审议草案时关联股东拟回避表决[6] - 公司不存在重大无先例事项[7] - 公司保证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合法[7] - 填写日期为2024年12月3日[7] - 公司为浙江新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7]
新农股份:关于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公司注册资本的公告
2024-12-03 20:56
股份变更 - 公司拟变更142,070股回购股份用途为注销并减资[1] - 截至2022年3月30日累计回购2,790,070股,占总股本1.79%[2][3] - 拟变更的142,070股占前一日总股本0.09%[4] 变更结果 - 变更后用于激励或持股计划2,648,000股,注销142,070股[4] - 注销后总股本减至155,857,930股[1][5] - 注销后限售股比例从11.58%变为11.59%,无限售股从88.42%变为88.41%[5] 后续安排 - 变更及注销需股东大会审议且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1] - 监事会同意变更及注销事项[8] 变更意义 - 变更及注销符合发展规划,利于提升每股收益和股东回报[7]
新农股份: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4-12-03 20:56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证券代码:002942 证券简称:新农股份 公告编号:2024-053 浙江新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1.股东大会届次: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4 年 12 月 26 日(星期四)13:30,会期半天。 网络投票时间:2024 年 12 月 26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 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12 月 26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12 月 26 日 9:15-15:00 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 ...
新农股份: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12-03 20:56
会议信息 -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4年12月3日召开[2] - 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3名[2] 议案表决 -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三议案表决全票通过,部分需提交临时股东大会审议[3][5][8] 后续安排 - 公示激励对象,监事会在会前5日披露核查说明[8]
新农股份: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2024-11-29 16:11
资金管理 - 同意用不超82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额度12个月循环用[1] - 截至公告日,未到期现金管理产品金额8000万元[11] 投资情况 - 2024年2月28日赎回1000万元收益凭证,获26.83万元收益[2] - 2024年11月28日认购1000万元本金保障型浮动收益凭证[3][4] - 2023 - 2024年向中信、宁波银行认购产品,分别获78万、46.6万收益[9] 投资策略 - 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期限不超12个月[7] - 实时跟踪产品净值,监事会监督资金使用[7] - 闲置资金投资不影响主业,可提高资金效率和收益[8]
新农股份(002942) - 2024年11月5日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2024-11-06 17:22
产品海外市场拓展 - 碧生®(噻唑锌)海外市场销售占比不高短期内不影响经营业绩公司正积极布局推广开展产品登记工作并与本土企业合作[1] 募投项目进展 - 募投项目中的吡唑项目一期年产300吨吡唑醚菌酯工艺及装备已全线贯通并生产出合格产品二期年产700吨吡唑醚菌酯工程目前正在稳步实施中[1] 产品开发战略 - 公司秉持“做专做精”理念坚持“以制剂业务为龙头”一体化战略开发新原药相对慎重倾向于在制剂端发力[2] - 紧跟农药行业绿色化发展趋势将生物农药作为战略性布局方向[2] 生物农药产品情况 - 2022年推出第一款生物制剂新农雅®今年3月第二款生物制剂新农壮®成功上市[2] - 生物制剂应用技术探索和推广模式需要积累沉淀要体现产品效果形成用户口碑才能实现健康可持续发展[2] 信息披露情况 - 本次活动不涉及未公开披露的重大信息[3]
新农股份(002942) - 新农股份投资者关系管理信息
2024-11-01 15:53
业绩表现 - 2024年前三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55亿元,同比增长14.18%[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439.19万元,同比增长236.47%[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5,829.58万元,同比增长523.41%[1] 业务板块表现 - 公司工业品业务(原药及中间体)受供求关系和行业竞争影响,毛利率波动较大,但通过聚焦重点客户、加强市场研究分析和内部协同等措施,部分产品价格止跌回升,业务逐步回暖[2] - 公司制剂业务坚持"聚焦差异化"战略,打造杀细菌剂第一品牌,近年来稳中有升,同时持续推进精益化管理实现降本增效[2] 海外市场拓展 - 公司核心产品碧生®(噻唑锌)已在11个国家展开3个单剂、4个复配产品的登记,已在9个国家获得27个登记证[3] - 公司与本土知名度较高、实力较强的合作伙伴建立良好合作关系,复制国内技术推广与服务经验,稳步推进海外市场渠道布局[3] 生物农药布局 - 公司已于2021年组建生物农药研发团队,以整合式研发理念积极拓展与高校、企业以及科研院所的合作[3] - 2022年第一款生物制剂新农雅®投放市场,2023年3月第二款生物制剂新农壮®成功上市,公司将继续推进生物农药创新研发[3]
新农股份(002942) - 2024 Q3 - 季度财报
2024-10-22 18:05
营业收入情况 - 本报告期营业收入2.16亿元,同比增长22.50%;年初至报告期末7.55亿元,同比增长14.18%[2] - 营业总收入本期发生额为755,294,006.30元,上期发生额为661,471,921.34元,增长约14.18%[13] 净利润与每股收益情况 - 本报告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19.70万元,同比增长275.57%;年初至报告期末7439.19万元,同比增长236.47%[2] - 本报告期基本每股收益0.0397元/股,同比增长275.66%;年初至报告期末0.4769元/股,同比增长236.56%[2] - 公司本期利润总额为83,706,676.03元,上期为19,903,593.81元[14] - 公司本期净利润为74,391,859.36元,上期为22,109,730.81元[14] - 公司本期基本每股收益为0.4769元,上期为0.1417元[14] 资产与权益情况 - 本报告期末总资产16.15亿元,较上年度末增长9.4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11.76亿元,较上年度末增长4.80%[2] - 2024年末货币资金期末余额为114,597,008.07元,期初余额为101,136,153.93元[10] - 2024年末交易性金融资产期末余额为481,209,428.08元,期初余额为374,792,293.93元[10] - 2024年末应收款项融资期末余额为144,600,024.26元,期初余额为84,753,902.83元[10] - 2024年末流动资产合计期末余额为872,509,466.40元,期初余额为721,474,008.24元[10] - 2024年末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期末余额为140,758,135.88元,期初余额为130,759,821.21元[10] - 资产总计期末余额为1,615,156,460.15元,期初余额为1,476,010,746.37元,增长约9.43%[11] - 流动负债合计期末余额为414,459,367.31元,期初余额为329,615,887.63元,增长约25.74%[11] - 负债合计期末余额为439,443,137.03元,期初余额为354,169,513.01元,增长约24.08%[11] - 开发支出期末余额为2,865,515.70元,期初余额为1,954,817.52元,增长约46.6%[11] - 长期待摊费用期末余额为3,505,496.45元,期初余额为5,134,801.50元,下降约31.73%[11] - 递延所得税资产期末余额为12,222,092.55元,期初余额为17,477,019.98元,下降约30.06%[11] - 专项储备期末余额为4,323,196.02元,期初余额为2,699,547.09元,增长约60.15%[12] 应收应付账款情况 - 应收账款较2023年12月31日增长70.61%,主要系收入增加所致[5] - 应付票据较2023年12月31日增长67.20%,主要系以票据结算的应付采购款增加所致[5] 投资与减值损失情况 - 投资收益较2023年1 - 9月增长40.14%,主要系理财收益增加所致[6] - 信用减值损失较2023年1 - 9月增长235.02%,主要系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增加所致[6] 营业外收入情况 - 营业外收入较2023年1 - 9月增长580.69%,主要系收到诉讼赔偿所致[6] 现金流量情况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2023年1 - 9月增长1356.37%,主要系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减少,应付票据增加所致[7] - 2024年1 - 9月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 31,832,528.87元,2023年1 - 9月为 - 12,463,217.00元,变动率 - 155.41%[8] - 公司本期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为719,175,838.93元,上期为673,813,160.17元[16] - 公司本期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为556,808,460.47元,上期为662,664,394.99元[16] - 公司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62,367,378.46元,上期为11,148,765.18元[16] - 公司本期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为339,339,601.81元,上期为494,965,189.03元[16] - 公司本期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为462,274,636.08元,上期为519,620,602.27元[16] - 公司本期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 31,832,528.87元,上期为 - 12,463,217.00元[16] - 公司本期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为7,884,498.40元,上期为 - 25,129,197.41元[16] 股东情况 -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前10为7,313名[8] - 浙江新辉投资有限公司持股比例54.50%,持股数量85,020,000股[8] - 徐群辉持股比例5.06%,持股数量7,897,500股[8] - 泮玉燕持股比例3.50%,持股数量5,460,000股[8] 营业成本与利润情况 - 营业总成本本期发生额为689,356,369.02元,上期发生额为658,046,057.69元,增长约4.76%[13] - 营业利润本期发生额为81,381,950.78元,上期发生额为20,262,842.93元,增长约301.63%[13]
新农股份: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10-22 18:05
会议情况 -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2日召开,3名监事均出席[2] 审议事项 - 审议通过《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3][4] 资金管理 - 同意用不超82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12个月内循环使用[5][7] - 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额度调至不超4.6亿元,12个月内循环使用[8][9]
新农股份: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4年10月)
2024-10-22 18:05
董监高股份锁定 - 上市未满一年,董监高证券账户内新增本公司股份按100%自动锁定[11] - 上市已满一年,董监高证券账户内年内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按75%自动锁定[11] 董监高股份买卖限制 - 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需提前2个交易日书面通知董事会秘书[12] - 上市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五日内董监高不得买卖[14] - 上市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五日内董监高不得买卖[14] 董监高股份减持规定 - 计划减持应在首次卖出十五个交易日前报告并披露,时间区间不超三个月[12] - 减持实施完毕或未完毕,应在规定时间内向深交所报告并公告[13] 董监高股份转让限制 - 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董监高所持股份不得转让[13] - 董监高离职后半年内,所持股份不得转让[13] - 董监高承诺期内,所持股份不得转让[13] - 公司或董监高违法违规特定期限内,所持股份不得转让[13] - 任期内和届满后六个月内每年转让不超所持总数25%,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转[14] 董监高股份变动及违规处理 - 股份变动应自事实发生之日起二个交易日内向公司报告并公告[18] - 违规“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等,所得收益归公司[18] - 董事会秘书每季度检查董监高买卖披露情况[20] - 董监高违反制度,公司可责令解释、给予警告等[22] - 董监高违法违规买卖股票,除担责外还应说明情况并备案[22] 制度生效 -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