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科安达(002972)
icon
搜索文档
科安达:年度股东大会通知
2024-04-24 20:11
证券代码:002972 证券简称:科安达 公告编号:2024-023 深圳科安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 场会议行使表决权。 深圳科安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于2024年5月16 日(星期四)14:30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 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2024 年 5 月 16 日(星 ...
科安达(002972) - 2024 Q1 - 季度财报
2024-04-24 20:11
财务表现 - 2024年第一季度,深圳科安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营业收入为69,713,777.76元,同比增长25.06%[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6,495,187.18元,同比增长2.35%[5]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8,616,659.54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54.17%[5] - 总资产为1,422,633,233.88元,较上年度末增长1.73%[5] - 公司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为634,149.74元,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为1,846,140.99元[5] - 2024年第一季度,深圳科安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负债合计为149,982,016.77元,较上期150,829,329.49元略有下降[12] 资产负债表变动 - 资产负债表显示货币资金减少幅度较大,为-47.15%[7] - 在建工程增加64.22%,主要是因为本期珠海工业园厂房装修所致[7] - 合同负债增加55.09%,主要是因为本期预收款项增加所致[7] - 其他应付款减少61.19%,主要是因为本期支付员工上期待报销款所致[7] 现金流量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增加154.17%,主要是因为本期销售回款增加所致[7] - 深圳科安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为76308995.29元[16] - 深圳科安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5907961.45元[16] 股东情况 -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为19,222股,其中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中,郭丰明持股数量最多,为115,826,526股,持股比例为47.08%[8] 其他 - 深圳科安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为2,833,366.10元,较上期增加473.14%[8]
科安达:2023年年度审计报告
2024-04-24 20:11
业绩总结 - 2023年度合并报表营业收入244,498,852.30元,较2022年度下降33.29%[25] - 2023年度合并报表净利润62,307,038.01元,较2022年度下降49.06%[25] - 2023年度公司报表营业收入237,628,488.96元,较2022年度下降34.32%[26] - 2023年度公司报表净利润47,790,482.67元,较2022年度下降31.53%[26] 财务数据 - 2023年末资产总计13.98亿元,较2022年末下降9.38%[18] - 2023年末流动资产合计10.73亿元,较2022年末下降14.12%[18] - 2023年末非流动资产合计3.26亿元,较2022年末增长10.78%[18] - 2023年末负债合计1.51亿元,较2022年末下降46.19%[20] - 2023年末流动负债合计1.41亿元,较2022年末下降48.69%[20] - 2023年末非流动负债合计0.99亿元,较2022年末增长109.38%[20] - 2023年末所有者权益合计12.48亿元,较2022年末下降1.19%[20] - 2023年末股本为2.46亿元,较2022年末增长39.52%[20] - 2023年末资本公积为3.87亿元,较2022年末下降17.45%[20] - 2023年末未分配利润为5.27亿元,较2022年末下降8.10%[20] 现金流情况 - 2023年度合并报表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363,569,863.69元,2022年为311,551,176.52元[28] - 2023年度合并报表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33,557,362.23元,2022年为45,360,372.15元[28] - 2023年度合并报表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703,905,695.47元,2022年为2,005,898,496.14元[28] - 2023年度合并报表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12,008,340.30元,2022年为 -124,271,168.09元[28] - 2023年度合并报表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162,118,653.15元,2022年为 -57,677,268.70元[28] 审计相关 - 审计机构认为公司2023年财务报表在重大方面按企业会计准则编制,公允反映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4] - 收入确认识别为关键审计事项,因营业收入是关键业绩指标,确认方面可能存在重大错报风险[7] - 审计应对包括了解评价收入确认内控、检查销售合同、了解关键业务节点等多项措施[8][9] 会计政策与估计 - 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财务报表,自报告期末起12个月内持续经营能力良好[44][45] - 会计期间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47] - 子公司会计政策或期间与公司不一致时,按公司政策或期间调整子公司报表或要求子公司另行编报[63] - 合并报表以公司和子公司报表为基础,抵销内部交易影响后由公司合并编制[63] 金融工具 - 金融资产分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等三类[79] - 金融负债除特定情况外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82] - 应收账款按账龄划分组合1年以内预期损失率5.59%,1 - 2年9.83%,2 - 3年19.30%,3 - 4年25.74%,4 - 5年70.87%,5年以上100.00%[106] 资产相关 - 存货包括原材料等六大类,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列示,盘存制度采用永续盘存制[119][120] - 房屋建筑物折旧年限20年,残值率5%,年折旧率4.75%[154] - 机器设备折旧年限5 - 10年,残值率5%,年折旧率9.50 - 19.00%[154] 职工薪酬 - 公司对设定受益计划会计处理分四步骤,包括计量义务、确认净负债或净资产、确定计入当期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金额[174] - 公司在不能单方面撤回辞退福利或确认重组成本费用时,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181] 其他 - 公司营业周期为12个月[49] - 公司现股本和工商登记注册资本均为24,600.88万元[40]
科安达:关于公司拟投资设立子公司的公告
2024-04-24 20:11
市场扩张 - 公司拟在武汉、济南设立子公司[3] - 武汉子公司名为武汉市科安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6] - 济南子公司名为济南市科安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7] 决策信息 - 2024年4月23日董事会审议通过设立子公司议案[3] - 该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股东大会审议[3] 目的与影响 - 设立子公司为整合资源、开拓市场、降本增效[8] - 对公司财务和经营无重大不利影响[8]
科安达: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吴萃柿)
2024-04-24 20:11
会议召开情况 - 2023年董事会会议召开7次[3] - 2023年股东大会会议召开4次[5] 独立董事履职 - 独立董事吴萃柿应列席股东大会1次,实际列席1次[5] - 独立董事在多项议案投票均为赞成票[6][8][12] 任期情况 - 独立董事三年任期届满[15]
科安达:年度募集资金使用鉴证报告
2024-04-24 20:11
专项鉴证报告 深圳科安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 的鉴证报告 三、工作概述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众会字(2024)第 03781 号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专项报告发表鉴证意见。 深圳科安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 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专项报告 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了解、询问、检查、重 新计算,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 的基础。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深圳科安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安达公司") 编制的 《深圳科安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以下简称"专项报告")。 一、管理层对专项报告的责任 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
科安达: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专项审计报告
2024-04-24 20:11
编制和对外披露汇总表并确保其真实、合法及完整是科安达公司管理当局的责任,我们 对汇总表所载资料与科安达公司 2023 年度已审的会计报表及相关资料的内容进行了复核, 在所有重大方面未发现不一致之处。除了对科安达公司实施了 2023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中所 执行的对关联方交易的相关审计程序外,我们并未对汇总表所载资料执行额外的审计程序。 为了更好的理解 2023 年度科安达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 表应当与已审计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本专项说明仅作为科安达公司披露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之用,不 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附件:深圳科安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 情况汇总表 深圳科安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 的专项说明 深圳科安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 的专项说明 众会字(2024)第 03780 号 深圳科安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审计了深圳科安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以 ...
科安达: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股东回报规划的公告
2024-04-24 20:11
分红政策 - 未来三年现金分红不低于当年可分配利润10%,连续三年累计不少于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30%[4] - 满足条件且营收和净利润增长快速,每10股股票股利不少于1股[5] - 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现金分红比例最低达80%[6] - 成熟期有重大资金支出,现金分红比例最低达40%[6] - 成长期有重大资金支出,现金分红比例最低达20%[6] - 股东大会审议下一年中期分红上限不超相应期间归属公司股东净利润[9] 其他规定 - 重大投资或现金支出情形界定[4] - 至少每三年重新审议股东分红回报规划[11] - 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议案需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表决权2/3以上通过[11] - 股东大会决议后,董事会须在二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派发[10]
科安达:关于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暨实施完成的公告
2024-04-15 19:18
证券代码:002972 证券简称:科安达 公告编号:2024-011 深圳科安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暨实施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科安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6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 2024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 案》,并同时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和《回购报告书》。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4 年 3 月 27 日 在 指 定 媒 体 和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截至 2024 年 4 月 15 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成。根据《上市公 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 的相关规定,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具体情况 2024 年 4 月 2 日,公司披露了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进展的公 告,截止 3 月 31 日,未实施股份回购交易。 公司于 ...
科安达: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2024-04-02 18:01
证券代码:002972 证券简称:科安达 公告编号:2024-010 深圳科安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科安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6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 2024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 案》。此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800 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1,000 万元 (均含本数),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2.5 元/股(含本数),具体回购股份 的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以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和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准,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7 日在指定媒体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