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豪美新材(002988)
icon
搜索文档
豪美新材: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证券之星· 2025-08-26 01:08
会议基本信息 - 公司决定于2025年9月12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现场会议时间为14:30 网络投票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在9:15-9:25、9:30-11:30及13:00-15:00进行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放时间为9:15至15:00 [1][7][9]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9月5日 登记在册股东均有权出席 可采用现场或网络投票方式 重复投票以第一次为准 [2] - 会议地点位于广东省清远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泰基工业城1号公司办公楼会议室 [2] 审议议案内容 - 非累积投票提案包括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议案 以及需逐项表决的补充修订内部管理制度议案(含7个子议案) [5][12] - 累积投票提案采用等额选举方式 涉及独立董事及非独立董事选举 独立董事候选人资格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 [6][9] - 议案3及议案4项下子议案4.01和4.02为特别决议事项 需经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6] 表决与计票规则 - 中小投资者表决将单独计票 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及持股5%以上股东外的其他股东 [6] - 累积投票中股东选举票数按持有股份乘以应选人数计算 可分配给候选人但不得超总票数 独立董事与非独立董事表决分开进行 [6][8] - 互联网投票需办理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服务密码身份认证 通过http://wltp.cninfo.com.cn系统操作 [9] 会议登记方式 - 登记需提供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及持股证明 法人股东需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可通过电子邮件或信函办理 [7] - 联系人为董事会秘书王兰兰及证券事务代表张恩武 联系电话0763-3699509 邮箱haomei-db@haomei-alu.com [7]
豪美新材上半年营收增长近15% 围绕轻量化材料持续开拓新兴领域
证券时报网· 2025-08-25 22:20
财务表现 - 2025上半年营业总收入35.85亿元同比增长14.86% [1] - 归母净利润0.92亿元同比下降25.74% [1]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约6700万元同比增加539.07% [1] - 2025年二季度营业收入19.11亿元同比增长11.82% [1] 业务结构 - 汽车轻量化铝型材收入9.62亿元占比26.84%同比增长24.29% [2] - 建筑铝型材收入9.43亿元占比26.29% [2] - 工业铝型材收入13.62亿元占比37.99% [2] - 系统门窗收入3.03亿元占比8.46%同比增长27.95% [2] 汽车轻量化业务 - 产品涵盖铝质防撞梁/电池托盘等10余种高强铝挤压部件 [2] - 直接客户包括凌云股份/长盈精密等汽车零部件制造商 [2] - 应用终端覆盖奔驰/宝马等合资品牌及小鹏/蔚来等新势力 [2] - 2025年上半年新增导入70个定点项目 [3] 国际化布局 - 与凌云股份在摩洛哥设合资公司建设新能源车零部件生产基地 [3] - 美国设立子公司开展系统门窗海外业务并取得产品认证 [4] - 在海外建立本地化团队并与合作伙伴开设多家展示门店 [4] 研发与产能建设 - 上半年研发费用1.15亿元同比增长22% [1] - 积极开拓铝合金轻量化材料在新兴领域应用 [1][3] - 在安徽芜湖筹划建设汽车轻量化部件加工基地 [3] 系统门窗业务 - 贝克洛品牌打造门窗产业链集成平台 [3] - 欧洲市场系统门窗渗透率超70%而国内市场不足5% [4] - 受益于改善型住房需求及渗透率提升机遇 [4]
豪美新材(002988)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5-08-25 21:21
担保申请 - 申请担保人应至少提前10个工作日向财务部提交申请书及附件[7] 股东会审议担保情形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9]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9] -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9] - 被担保对象最近一期财务报表资产负债率超70%[10] - 最近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累计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10] - 按担保金额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计算原则,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10] - 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10] 审批通过条件 - 董事会审批的对外担保事项,需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且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10] - 股东会审议的对外担保事项,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过半数通过[10] 制度相关 - 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15] - 制度与国家后续法规或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抵触时按其执行并及时修改[15]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15] - 制度修改草案由董事会提出并经股东会审议通过[15] - 制度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改时相同[15] 其他 - 文档涉及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16] - 文档时间为2025年8月[16]
豪美新材(002988) - 股东、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
2025-08-25 21:21
控股股东权利与义务 - 控股股东指持股超公司股本总额50%或持股比例低于50%但表决权足以影响股东会决议的股东[2] - 股东应依法行使权利,不得滥用权利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3] 信息披露与配合 -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应指定人员负责信息披露,配合公司工作[4] 资金与担保限制 -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得占用公司资金、强令公司违法违规担保[4] - 存在占用资金、违规担保情况,在问题解决前不得转让股份,转让资金用于清偿的除外[6] 赔偿责任 - 对公司违法行为负责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应用股权及资产赔偿中小投资者[8] 股东权利保护 -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应保护中小股东提案权、表决权等权利[9] 公司独立性维护 -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得通过非股东权利方式影响公司人员独立[10] -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不得影响公司财务独立[7] -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应维护公司业务独立,避免同业竞争[9] 关联交易限制 - 控股股东等不得要求公司进行显失公平关联交易[11] 股份买卖规定 - 控股股东等买卖股份应遵守规定,不得利用未公开信息牟利[13] 控制权转让要求 - 控股股东转让控制权前应调查受让人情况,归还占用资金、解除违规担保[14] 减持限制 - 大股东因证券期货违法犯罪等未满6个月或被公开谴责未满3个月不得减持[15] - 控股股东因公司证券期货违法犯罪等未满6个月或被公开谴责未满3个月不得减持[16] - 大股东减持应提前15个交易日报告披露计划,实施完毕或未实施需2个交易日报告公告[16] - 最近3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低于年均净利润30%,控股股东不得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减持[16] - 最近20个交易日任一日收盘价低于净资产,控股股东不得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减持[16] - 首次公开发行时持股5%以上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应遵守减持规定[19] 股份变动披露 - 控股股东表决权股份比例增减1%应次日通知公司并公告[19] 股份质押关注 - 公司控股股东等持有的5%以上股份出现质押等情况或有强制过户风险时需关注[23] 股份增持规定 - 拥有权益股份达已发行股份30% - 50%,一年后每十二个月内增持不超2% [27] - 拥有权益股份达已发行股份50%以上,继续增持不影响上市地位[27] -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等披露增持计划需包含多项内容,且要承诺实施期限内完成[28] - 增持计划实施期限过半时,需披露增持股份进展公告[28] - 特定情形增持股份比例达2%等时点,需披露股份增持结果公告和律师核查意见[30] - 通过集中竞价方式每累计增持股份比例达2%,需披露股份增持进展公告[30] - 公司发布定期报告时,增持计划未完成需披露实施情况[33] - 发布增持计划实施完毕公告前,增持主体不得减持股份[33] 信息保密与披露 - 控股股东等对涉及公司的未公开重大信息应保密并公平披露[24] 声明与承诺 - 控股股东等应签署《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声明及承诺书》,声明持股等情况[48] - 控股股东等应履行遵守法规等职责并在承诺书作承诺[50] - 承诺人承诺应明确、具体、可执行,有履约时限[51][52] - 公司应披露承诺人承诺事项及履行情况[53] 承诺追加与通知 - 承诺人追加承诺后两交易日内通知公司董事会并公告[55] 股份过户承诺 - 股份非交易过户,受让方遵守原股东承诺[56] 承诺监督与责任 - 公司董事会督促承诺人遵守承诺,违规时要求承担责任[57] 承诺变更与豁免 - 特定承诺不得变更或豁免,特定情形可变更或豁免[58][59] - 变更、豁免承诺方案经程序审议,部分需股东会审议[60] 控制权丧失承诺处理 - 控股股东等丧失控制权,未履行承诺应履行或由收购人承接[41]
豪美新材(002988)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8-25 21:21
战略委员会组成 - 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不少于一名[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董事长担任[5] 会议规则 - 会议召开前五天通知全体委员,可随时召开[9]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1] - 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1] 委员管理 - 连续两次不出席会议,董事会可撤销委员职务[11] 会议记录 - 会议记录保存期不得少于十年[14]
豪美新材(002988) - 重大经营及投资决策管理制度
2025-08-25 21:21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重大经营与投资决策管理的原则:决策科学民主化、行为规范程 序化、投入产出效益化。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经营及投资事项包括: (一)购买或者出售资产; 上述购买、出售的资产不含购买原材料、燃料和动力,以及出售产品、商品 等与日常经营相关的资产,但资产置换中涉及购买、出售此类资产的,仍包含在 第 1页,共 6页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经营及投资决策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重大经 营及对外投资决策程序,建立系统完善的重大经营及对外投资决策机制,确保决 策的科学、规范、透明,有效防范风险,保障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重大经营及投资决策管 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二)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对子公司投资等); (三)提供财务资助(含委托贷款); (四)租入或者租出资产; (五)委托或者受托管理资产和业 ...
豪美新材(002988)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08-25 21:21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投资 者关系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与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切 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社会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广 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 动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 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报 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当体现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平等对待 全体投资者,保障所有投资者享有知情权及其他合法权益。 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活动时应注意尚未公布信息及内部信息的保密,避免和 防止由此引发泄密及导 ...
豪美新材(002988) -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08-25 21:21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会议 事行为,提高股东会议事效率,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 及《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对公司重大事项行使最高决策权。在 《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公 司章程》及本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公司董事会和其他召集人应当 保证股东会的正常秩序,保障股东会的议事正常有序进行。 第四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二章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第五条 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 使下列职权: (一)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 ...
豪美新材(002988)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08-25 21:21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治理 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为独立董事履职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和《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 的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 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 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并应当按照相 关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 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业务规则、《公司章程》和本制度的要求,认真 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 ...
豪美新材(002988)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5-08-25 21:21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障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联交 易的公允性,确保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及监管部 门的规范要求,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及《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关联交易的决策管理、信息披露等事项,应当遵守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进行关联交易,应当保证关联交易的合法合规性、必要性和 公允性,保持公司的独立性,不得利用关联交易输送利益、调节利润或财务指标, 损害公司利益。交易各方不得隐瞒关联关系或者采取其他手段,规避公司的关联 交易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条 公司及其下属控股子公司在发生交易活动时,相关责任人应审慎 判断是否构成关联交易。如果构成关联交易,应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的权限划 分或授权,通过股东会、董事会履行相关审批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