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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真科技(003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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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真科技(003007)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
2025-06-27 19:33
股份转让限制 - 公司上市一年内、董事和高管离职半年内股份不得转让[5] - 董事和高管在年报、半年报公告前十五日内不得买卖股票[6] - 董事、高管每年度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的25%[18] - 董事、高管自实际离任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股份[18] 信息申报 - 新任董事、高管在通过任职事项后2个交易日内申报个人及近亲属信息[11] - 现任董事、高管信息变化或离任2个交易日内委托申报[11] 违规处理 - 违规买卖股票董事会应收回所得收益[7] - 公司可对违规董事、高管追究责任[20][21] - 公司应记录违规行为及处理情况并报告或披露[21] 其他规定 - 董事、高管年内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按75%自动锁定[17] - 股份变动2个交易日后深交所公开持股数量等内容[13] - 公司对股份锁定或限制转让应及时申报和披露[12][13] - 深交所对买卖股份及衍生品种进行日常监管[18] - 规则由董事会负责制定、解释和修订,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23]
直真科技(003007)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06-27 19:33
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 年 6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信息披 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和《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根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及时、公平地披露所有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或者 已经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以下简称"重大信息"),并保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 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为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各部门以 及下属公司的负责人、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重大资产重组、再融资、重 大交易有关各方等自然人、单位及其相关人员,破产管理人及其成员,以及法律、 行 ...
直真科技(003007) -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06-27 19:33
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6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完善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法人 治理结构,保证公司股东会依法召集、召开并充分行使其职权,促进公司规范化 运作,特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本议事规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以及《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 第三条 本议事规则为规范股东会、股东、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 人员关系并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法律文件。 第四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及本议 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五条 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 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股东会依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及本议事规则的规定对 公 ...
直真科技(003007) -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06-27 19:33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6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 议事程序,保证董事会落实股东会决议,提高董事会的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水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则。 第二章 董 事 第二条 董事候选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被提名担任公司董事: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担任公司的董事: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被判处刑罚,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被宣告缓刑的, 自缓刑考验期满之日起未逾二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总经理,对该公司、企 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 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之日起未逾三年; (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 ...
直真科技(003007) - 内幕信息知情人报备制度
2025-06-27 19:33
(2025 年 6 月修订) 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报备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内幕信息管理, 做好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有效防范内幕交 易等证券违法违规工作,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 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是公司内幕信息管理机构,董事长为公司内幕信息保密管理工 作的主要负责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和备案工作,公 司其他部门、分公司、控股子公司等负责人为其管理范围内的保密工作责任人,负责其 涉及的内幕信息的报告、传递。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为公司内幕信息登记备案工作的日常 管理部门,具体负责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披露、备案、管 ...
直真科技(003007)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5-06-27 19:33
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5 年 6 月修订)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重大信息报告义务人包括: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公司各部门以及子公司的负责人; (三)公司委派、提名、推荐到子公司的董事、监事(如有,下同)和高级 管理人员; (四)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 行动人; (五)其他可能接触重大信息的相关人员。 第五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以及子公司。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大事件 信息内部报告管理,明确公司重大事件内部报告的方法和流程,确保公司合法、 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重大事件的相关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重大信息是指所有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产 生重大影响的信息。 第三条 ...
直真科技(003007)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5-06-27 19:33
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5年6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关联方 之间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不损害 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及《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本制度所称控股子公司是指公 司持有其50%以上的股份,或者能够决定其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的当选,或者通 过协议或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控制的公司)。 第三条 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除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外,还需遵守本制度的有关规定。 第四条 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应签订书面协议。协议的签订应当遵 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协议内容应明确、具体。 第五条 关联交易活动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关联交易的价格原 则上不能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的标 ...
直真科技(003007)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25-06-27 19:33
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25 年 6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建立规范、有效、科学的投资决策体系和机制,避免投资决策失 误,化解投资风险,提高投资经济效益,实现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资产的保值增值,根据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及《北京直真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以现金、实物资产和无形资产等 作价出资、进行的各种形式的投资活动。 按照投资期限的长短,公司对外投资分为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 短期投资主要指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公司购入的能随时变现且持有时 间不超过一年(含)的投资,包括各种股票、债券、基金或其他有价证券;长期 投资主要指投资期限超过一年,不能随时变现或不准备变现的各种投资,包括债 券投资、股权投资和其他投资等。包括但不限于下列类型: (一)公司独立兴办的企业或独立出资的经营项目; 1 (四)收购资产、企业收购和兼并; (五)参股其他境内、外独立法人实体; (六)经营资产出租、委托经营或与他人共同经营; (七)委托理财、委托贷款; (二)有利于加快公司持 ...
直真科技(003007)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制度
2025-06-27 19:33
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制度 (2025年6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 暂缓与豁免行为,确保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以下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 依法合规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 "《上市规则》")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 管理制度》的规定,结合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按照《上市规则》 及证券交易所其他业务规 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办理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务的,适用 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及信息披露义务人应自行审慎判断应当披露的信息是否存在 《上市规则》及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业务规则中规定的暂缓、豁免情形,并接受 证券交易所对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的事后监管。 第二章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的 ...
直真科技(003007)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规则
2025-06-27 19:33
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规则 (2025 年 6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公司的人员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以下简称"提名委员会"),并 制定本工作规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拟订公司董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拔标准和程序,搜寻人选,进行选择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担任 召集人。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选举委员的提案获得通过后,新任委员在董事会会议结束后立即就任。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委员 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备案。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的任期与其董事任期相同,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 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因辞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