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大正元(003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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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大正元: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2023-12-22 18:56
证券代码:003029 证券简称:吉大正元 公告编号:2023-097 长春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长春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16 日分别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 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及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议案》,为 提高公司闲置资金使用效率,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 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82 亿元(含)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决策权、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并负责办理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事宜,具体现金管理事宜 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 有效。上述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存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2 年 3 月 17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 ...
吉大正元: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前部分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2023-12-22 18:52
证券代码:003029 证券简称:吉大正元 公告编号:2023-094 长春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前部分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限售起始日期为 2020 年 12 月 24 日,发行时承诺的限售期 限为 36 个月; 3、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3 年 12 月 26 日(周二); 4、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东数量为 7 名,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 58,597,500 股,占公 司目前总股本的 31.7642%。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情况和上市后股本变化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3331 号"《关于核准长春吉大正 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上 [2020]1256 号"《关于长春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票上市的通 知》,长春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大正元""公司")向社会 公开发行人民 ...
吉大正元: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吉大正元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过程及认购对象合规性法律意见书
2023-12-22 18:52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关于长春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 的专项法律意见书 国枫律证字[2022]AN220-17 号 GRANDWAY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Grandway Law Offices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6 号新闻大厦 7 层 邮编: 100005 电话(Tel): 010-88004488/66090088 传真(Fax): 010-66090016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关于长春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 的专项法律意见书 国枫律证字[2022]AN220-17号 致: 长春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 根据本所与发行人签订的《律师服务协议书》,本所接受发行人的委托,担 任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称"本次发行")的专项法律顾问,并 据此对发行人本次发行的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的合规性发表法律意见。 本所律师根据《证券法》《公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 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 ...
吉大正元: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2023-12-22 18:52
证券代码:003029 证券简称:吉大正元 公告编号:2023-096 长春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长春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的发行总结及文件已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通过,公司将依据相关规定尽快办理本次 发行新增股份的登记托管事宜。 《长春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情况 报告书》及相关文件已于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敬请广大投 资者查阅。 特此公告。 长春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 1 — ...
吉大正元:关于公司第一大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2023-12-12 17:33
证券代码:003029 证券简称:吉大正元 公告编号:2023-093 长春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第一大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质押股东为吉林省博维实业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 20,937,500 股,占比 11.35%,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刘海涛控制的公司股东),质押股份数量为 12,000,000 股,占其持股总数的 57.31%;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数为 18,000,000 股,占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8.32%。 长春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第一大股东 吉林省博维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维实业")的《股东股份质押告知函》,获悉 博维实业进行了部分股份质押的业务,具体事项如下: 一、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1、本次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吉林省博维实业有限公司 是否为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是,为公司第一大股东 本次质押数量:12,000,000 股 ...
吉大正元: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2023-11-17 18:14
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证券代码:003029 证券简称:吉大正元 公告编号:2023-092 长春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一)补助类型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规定,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 指企业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 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上表所述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 获得的政府补助 4,814,703.33 元均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二)补助的确认和计量 一、获取补助的基本情况 长春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自 2023 年 4 月 23 日至本公告披露日期间,累计收到的政府补助金额为 4,814,703.33 元, 补助类型均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合计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归属 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绝对值的 14.31%,具体情况如下: | 获得补助的主体 | 发放 | 获得补助 的原因或 | 收到补助 | 收到补助的 | 补助 | 计入 会计 ...
吉大正元:招商证券关于吉大正元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会后重大事项的承诺函
2023-11-06 16:42
长春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会后重大事项的承诺函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长春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 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会后事项承诺函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 长春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大正元""发行人"或 "公司")2022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已于 2023 年 5 月 31 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上市审核中心审核, 并于 2023 年 7 月 4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长春吉大 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批复核准日期为 2023 年 6 月 28 日,有效期为 12 个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3 号》《监 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7 号》等相关文件的要求,公司对自通过深交所审 核之日(2023 年 5 月 31 日)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发生的重大会后事项进行核查, 并作出如下承诺: 1、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发行人 2020 年和 2021 年的 财务报表进行了 ...
吉大正元:招商证券关于吉大正元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发行保荐书
2023-11-06 16:42
长春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发行保荐书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长春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之 发 行 保 荐 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 111 号 长春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发行保荐书 声 明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或"保荐机构")接受长春 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或"吉大正元") 的委托,担任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 本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 严格按照依法制订的业务规则、行业执业规范和道德准则出具本发行保荐书,并 保证所出具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本发行保荐书中所有简称和释义,如无特别说明,均与《长春吉大正元信息 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一致。 1 长春吉大正元 ...
吉大正元:招商证券关于吉大正元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会后重大事项的专项核查意见
2023-11-06 16:42
长春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会后重大事项的专项核查意见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长春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会后重大事项的专项核查意见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 长春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大正元""发行人"或 "公司")2022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已于 2023 年 5 月 31 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上市审核中心审核, 并于 2023 年 7 月 4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长春吉大 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批复核准日期为 2023 年 6 月 28 日,有效期为 12 个月。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保荐机构")作为发行人本 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 指引——发行类第 3 号》《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7 号》等相关文件的 要求,对发行人自通过深交所审核之日(2023 年 5 月 31 日)至本核查意见出具 之日发生的重大会后事项进行核查,具体情 ...
吉大正元: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吉大正元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会后事项的承诺函
2023-11-06 16:42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关于长春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会后事项的承诺函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 长春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大正元""发行人"或 "公司")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已于2023 年5月31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上市审核中心审核,并 于2023年7月4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 的《关于同意长春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 复》,批复日期为2023年6月28日,有效期为12个月。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作为发行人本次发行的专项法律 顾问,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 -- 发行类第3号》《监 管规则适用指引 -- 发行类第7号》等相关文件的要求,对发行人自通过深交所 审核之日(2023年5月31日)至本承诺函出具日发生的重大会后事项进行核查, 现将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一、2023年1-9月发行人业绩亏损的情况说明和原因分析 根据《长春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