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大正元(003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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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大正元(003029)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5月)
2025-05-29 17:01
公司治理文件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长春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宗 旨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长春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会秘书的行为,明确董事会秘书的工作职责和程序,保障董事会秘书 依法履行职责,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 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长春吉大正元信息技术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公司制度的规定,并结合 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是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公 司和董事会负责,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股票 上市规则》《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规定, 适用于董事会秘书。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的指 定联络 ...
吉大正元(003029)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5月)
2025-05-29 17:01
公司治理文件 内部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长春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长春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内幕信息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公正" 原则,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 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有关法律 法规,以及《长春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长春吉大正元信息技 术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有关公司制度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 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 ——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以及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要求及时 登记和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并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实、准确和完整, 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和报 送事宜。董事长 ...
吉大正元(003029)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5月)
2025-05-29 17:01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长春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 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保护投资者利益,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长春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公司制度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向投资 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不包括公司为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 长春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长春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本制度所称超募资金是指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计划募集资金金额的部分。 第三条 公司制定募集资金计划时应谨慎地考虑自身动用资金的能力和资产 负债结构,每次使用募集资金应符合中 ...
吉大正元(003029) - 子公司管理制度(2025年5月)
2025-05-29 17:01
公司治理文件 子公司管理制度 长春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长春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本公司")子公司的管理控制,确保子公司业务符合公司的总体战略发展方向, 有效控制经营风险,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 及《长春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 公司制度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子公司是指根据公司总体战略规划、产业结构调整或业务 发展需要,依法设立的由公司投资或依照协议由公司实际控制、支配的具有独立法 人资格主体的公司。 具体包括: (一)公司一人设立或收购形成的全资子公司; (二)公司与其他单位或自然人共同出资设立的,公司对其出资额占其资本总 额 50%以上或者持有其股本总额 50%以上的公司; (三)公司与其他单 ...
吉大正元(003029)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制度(2025年5月)
2025-05-29 17:01
公司治理文件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制度 长春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长春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人员组成,合理设置高级管理层,完善 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长春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公司制度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 况,公司董事会特设立提名委员会,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法律法规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 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 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 第二章 人员结构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2 名。独立董事应当在 委员会成员中占有 1/2 以上的比例。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三分之一以 上全体董事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 ...
吉大正元(003029) - 重大事项报告制度(2025年5月)
2025-05-29 17:01
公司治理文件 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长春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长春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信息披露工作,保证公司及时、准确、完整获取信息并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 规,以及《长春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有关公司制度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重大事项是指公司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或将要发生会 影响社会公众投资者投资取向,或对公司股票及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已经或可能 产生较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事项。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报告义务人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负责 人、公司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人股东、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各控股 子公司负责人、公司派驻参股子公司的董事、监事(如有)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及 公司各部门中重大事项的知情人(以下简称"报告义务人 ...
吉大正元(003029)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5月)
2025-05-29 17:01
公司治理文件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长春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持有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长春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维护证券市场秩 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有关法 律法规,以及《长春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等有关公司制度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和利用他人账户 持有的所有本公司股份及其衍生品种。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从事以本公 司股票为标的证券的融资融券交易。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应知悉 ...
吉大正元(003029) - 关于修订、制定公司内部治理制度的公告
2025-05-29 17:01
证券代码:003029 证券简称:吉大正元 公告编号:2025-03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 司对内部治理制度进行了系统性的梳理修订并新增了部分内部治理制度。其中, 修订后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将更名 为《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二、制度修订及制定情况 | 序号 | 制度名称 | 类型 | 是否需提交股东大会 | | --- | --- | --- | --- | | 1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 修订 | 是 | | 2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 修订 | 是 | | 3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 修订 | 是 | | 4 | 《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 修订 | 是 | | 5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 修订 | 是 | | 6 | 《承诺管理制度》 | 修订 | 是 | | 7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 修订 | 是 | | 8 ...
吉大正元(003029)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5月)
2025-05-29 17:01
公司治理文件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长春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长春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保障公司治理稳定性及股东合法权益,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长春吉大正元信息 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公司制度的规定,并结 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辞任、任期届满、解任 等离职情形。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生效条件 第三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辞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辞任应向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公司收到辞职报告之日起辞任生效,公司将在 两个交易日内披露有关情况。有关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具体程序和办法由其与公司 之间的劳动合同规定。 如因董事的辞任导致公司董事会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时,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 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
吉大正元(003029)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公告
2025-05-29 17:01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证券代码:003029 证券简称:吉大正元 公告编号:2025-030 长春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长春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28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 附件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现将 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章程》及其附件修订原因及依据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稳健经营,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公司章程》及其 附件《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了系统性的梳理修订。 二、《公司章程》及其附件修订情况 《公司章程》及其附件主要修订内容为完善董事、独立董事、董事会及专门 委员会、内部审计的要求,删除监事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