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亚智能(003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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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亚智能(003043) - 东吴证券关于华亚智能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2024 年度持续督导意见
2025-04-28 21:35
暨关联交易 之2024年度持续督导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 二〇二五年四月 声明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证券"、"本独立财务顾问")接受苏 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亚智能"、"上市公司"或"公司") 委托,担任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的独立财务顾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 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 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证券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 、道德规范,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精神,遵循客观、公正原则,在认真审阅相 关资料和充分了解本次交易行为的基础上,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东吴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 资金暨关联交易之2024年度持续督导意见》。 本独立财务顾问对上市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 联交易实施情况所出具持续督导意见的依 ...
华亚智能(003043) -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鉴证报告
2025-04-28 21:35
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您可使用手机"扫一扫"或进入"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 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天衡专字(2025)00575 号 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亚智能公司")董事 会编制的《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项报 告")。 一、管理层的责任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天衡专字(2025)00575 号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华亚智能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材料,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2022 年修订 》(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 )、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 )》的要求编制募 集资金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 ...
华亚智能(003043) - 东吴证券关于华亚智能2024年度持续督导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2025-04-28 21:35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持续督导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 保荐人/独立财务顾问名称:东吴证券股份 | 被保荐公司简称:华亚智能 | | --- | --- | | 有限公司 | | | 保荐代表人姓名:周祥 | 联系电话:0512-62938517 | | 保荐代表人姓名:陈辛慈 | 联系电话:0512-62938567 | | 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姓名:周祥 | 联系电话:0512-62938517 | | 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姓名:高玉林 | 联系电话:0512-62938517 | | 现场检查人员姓名:周祥、陈辛慈、高玉林 | | | 现场检查对应期间:2024年 1月至12月 | | | 现场检查时间:2025年4月18日 | | | 一、现场检查事项 | | 现场检查意见 | | | | --- | --- | --- | --- | --- | | (一)公司治理 | 是 | 否 | | 不适用 | | 现场检查手段(包括但不限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 | 13 | 号——保荐业 | | | 务》(以下简称"指引")第 33 条所列): ...
华亚智能(003043) - 华亚智能商誉减值测试涉及的冠鸿智能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华辰评报字(2025)第0099号
2025-04-28 21:35
本报告依据中国资产评估准则编制 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商誉减值测试 涉及的苏州冠鸿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商誉资产组可收回金额 资产评估报告 华辰评报字(2025)第 0099 号 (共1册,第1册) 江苏天健华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HEN ASSETS APPRAISAL CO .. LTD HUACHEN 0 H 二〇 中国资产评估协会 资产评估业务报告备案回执 | 报告编码: | 3232200039202500143 | | --- | --- | | 合同编号: | 华辰约字(2025)00058号 | | 报告类型: | 非法定评估业务资产评估报告 | | 报告文号: | 华辰评报字(2025)第0099号 | | 报告名称: | 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商誉减值测试涉及的苏州冠鸿智 | | | 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商誉资产组可收回金额 | | 评估结论: | 732,390,000.00元 | | 评估报告日: | 2025年04月22日 | | 评估机构名称: | 江苏天健华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 签名人员: | 郑彩红 (资产评估师) 正式会员 编号:32200075 | | | 宁蕊 ...
华亚智能(003043) - 东吴证券关于华亚智能2024年度保荐工作报告
2025-04-28 21:35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项 目 | 工作内容 | | --- | --- | |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 无 | |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 无 | |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 无 | |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 是 | |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 | | (1)培训次数 | 1 | | (2)培训日期 | 2025 年 4 月 17 日 | | (3)培训的主要内容 |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 | | |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 | | |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则要求,对上市公司 | | | 信息披露、规范运作等事项进行培训 | |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 无 |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 事 项 | 存在的问题 | 采取的措施 | | --- | --- | --- | | 1.信息披露 | 无 | 不适用 | |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 无 | 不适用 | | 3."三会"运作 | 无 | 不适用 | | 4.控股股东及 ...
华亚智能(003043) - 东吴证券关于华亚智能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之核查意见
2025-04-28 21:35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之核查意见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证券"、"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 顾问")作为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亚智能"或"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发行股 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独立财务顾问,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 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华亚智 能首次公开发行并在主板上市、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和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 募集配套资金的募集资金 2024 年度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核查的具体 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2022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 1 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756 号)核准,华亚智 能向社会公开发 ...
华亚智能(003043)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4月)
2025-04-28 21:01
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4 月) 第一章 总则 为明确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的职责权限,规范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公司董事和董事会有 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公司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公司法》《证 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并参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制订本规则。 第二章 董事 凡有《公司章程》规定的关于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之一的,不得担 任董事。 董事候选人被提名后,应当自查是否符合任职资格,及时向公司提 供其是否符合任职资格的书面说明和相关资格证书(如适用)。 公司董事会应当对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核查,发现不符合任职资格的,应当 要求提名人撤销对该候选人的提名。 第四条 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任期每届三年。董事任期届满,可连 选连任。董事在任期届满以前,股东大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第五条 董事任期从就任之日起计算,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董事 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在改选出的 ...
华亚智能(003043)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4月)
2025-04-28 21:01
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管理,提高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法制、自律意识,防 范内幕信息知情人员滥用知情权进行内幕交易,促进公司及时、真实、准确、完 整地披露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称"《证券法》")、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 记管理制度》、《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等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 (一)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公司各管理部门、子公司及负责人。 (三)其他知晓公司内幕信息的人员。 上市公司应当加强内幕信息管理,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幕信息指根据《证券法》相关规定,涉及公司的经营、 财务或者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 第四 ...
华亚智能(003043) - 独立董事议事规则(2025年4月)
2025-04-28 21:01
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议事规则 (2025 年 4 月) 第五条 公司设独立董事三名,其中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 第二章 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第六条 担任独立董事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按照《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为进一步完善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 市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改善董事会结构,强化对非独立董事及管理层的约束和 监督机制,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根据《公司法》和《证券 法》的规定,并参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 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 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 或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上市公司 ...
华亚智能(003043)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4月)
2025-04-28 21:01
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公司建立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并设立由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的信息 披露事务部门。 第二章 选 任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 司")的规范运作,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加强对董事会秘书工作的管理与 监督,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并参照《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和《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制订本规则。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5 年 4 月)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忠实、 勤勉地履行职责。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深圳证券交易所("深交所")之间的指定 联络人,以公司名义办理信息披露、公司治理、股权管理等其相关职责范围内的事 务。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三个月内,或原任 董事会秘书离职后三个月内聘任董事会秘书。 第六条 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 1 - (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 (二)具备履行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