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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普天(2004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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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通信B(200468)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08-28 22:48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 1 (经 2025 年 8 月 28 日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南京普天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 息披露事务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 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要求,结合 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是指按相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证券交易所规则等相关规定应当披露的信 息,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或公司董 事会认为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或生产经营可能产生重大影 响而投资者尚未得知的信息,在规定时限内、在规定媒体上、 以规定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布,并报送证券监管部门审查或备 案。 南京普天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一)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持股或通过协议、 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持有公司已发行的表决权股份达 5%以 上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二)公司董事和董事会; (三)公司 ...
宁通信B(200468)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8-28 22:48
南京普天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 (经 2025 年 8 月 28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南京普天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治 理水平,规范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董事会运作的实际情况, 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工作机构,包括董事会战略与投资 委员会(以下简称"战略与投资委员会")、董事会审计与风控委员会(以下简称"审 计与风控委员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和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以下简称"提名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在《公司章程》 规定和董事会授权的范围内履行职责。 第二章 战略与投资委员会 第一节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与投资委员会由七名董事组成,由董事会在董事会成员中任命, 其成员应包括董事长和半数以上独立董事。 第四条 战略与投资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 第五条 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委员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 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 ...
宁通信B(200468) - 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5-08-28 22:48
南京普天通信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 南京普天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经 2025 年 8 月 28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条 为保证总经理工作的科学、规范和高效,根据《公司法》和南京普天《公 司章程》,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对董事会负责。总经理主持公 司日常生产经营和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公司经理层包括总经 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总法律顾问等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本公司总经理任职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丰富的经济理论与管理知识、实践经验,精通本行业生产经营 业务,具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 (二)具有调动员工积极性、建立合理的组织机构、协调各种内外关系的 能力; (三)诚信勤勉、廉洁奉公、民主公道,有较强的使命感和开拓的进取精 神。 (四)身心健康。 第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本公司总经理: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犯有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罪或者破坏社会经济秩序 罪,或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 (三)担任因经营不善破产清算的企业、负有个人责 ...
宁通信B(200468) -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2025-08-28 22:48
南京普天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经 2025 年 8 月 28 日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条 为完善南京普天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的内部控制和管理治理机制,提高公司年度报 告编制、审核及信息披露等相关工作的规范性,充分发挥独 立董事在信息披露方面的作用,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 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要求, 并结合公司年度报告编制和披露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 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应该在公司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 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勤勉尽责地开展工作。独 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 当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 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 法权益。 第三条 公司应当制订年度报告工作计划,并提交独 立董事审阅。独立董事应当依据工作计划,通过会谈、实地 考察、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等各种形式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 责。 在年度报告工作期间,独立董事应当与公司管理层全面 沟通和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规范运作情况,并尽量安排实 地考察。 独立董事履行年度报告职 ...
宁通信B(200468) - 董事会授权管理制度
2025-08-28 22:48
第二章 授权范围 1 第一条 为完善南京普天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董事会建设, 规范董事会授权管理行为,提高经营决策效率,增强企业改革发展 活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南京普天 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授权,是指董事会在一定条件和范围内,将法律、行 政法规以及《公司章程》所赋予的职权授予其他主体代为行使的行 为。本制度所称行权,指董事长、经理或其他符合法律、监管规定 的授权对象按照董事会的要求依法行使被委托职权的行为。 第三条 董事会授权坚持依法合规、权责对等、风险可控、动态调整原则, 实现规范授权、科学授权、适度授权。在授权执行过程中,要切实 落实董事会授权责任,坚持授权不授责,加强监督检查,根据行权 情况对授权进行动态调整,不得将授权等同于放权。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公司下属子企业可参照执行。 第五条 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章程》和有关规定,将部分职权授予董事 长、经理或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授权对象行使。 第六条 董事会授权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以保证董事会的授权不被滥 用。包括但不限于: (一)董事会 ...
宁通信B(200468)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
2025-08-28 22:48
第四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应 知悉《公司法》、《证券 法》等法律、法规关于内幕交易、操纵市场 等禁止行为的规定,不得进行违法违规的交易。 南京普天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 变动管理办法 (经 2025 年 8 月 28 日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还包括记载在其信用 账户内的本公司股份。 第五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或者新任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 在下列时间内,委托董事会秘书向深交所申报其个人身份信息(包括 但不限于姓名、职务、身份证号、证券账户、离任职时间等): (一)新任董事在股东会通过其任职事项后 2 个交易日内; (二)新任高级管理人员在董事会通过其任职事项后 2 个交易日 内; (三)现任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其已申报的个人信息发生变化 后的 2 个交易日内; (四)现任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离任后 2 个交易日内; (五)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时间。 前款规定的申报信息视为相关人员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交的将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按 相关规定予以管理的申请 ...
宁通信B(200468)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2025-08-28 22:48
南京普天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 1 - 第一条 为了提高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增强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和及时性,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根据有关法 律、法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责任追究制度是指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有关人员不履 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义务或其他个人原因,对公司造成重大经 济损失或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时的追究与处理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职能部门及子公司负 责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公司聘请的审计机构以及与年 报信息披露工作有关的其他人员。 第四条 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应遵循以下原则: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有错 必究;过错与责任相适应;责任与权利对等原则。 第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5、其他个人原因造成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或造成不良影响的。 第六条 追究责任的形式: 1、责令改正并作检讨; 2、通报批评; 3、调离岗位、停职、降职、撤职; 4、赔偿损失; 5、解除劳动合同或解除中介机构合约。 第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从重或者加重处理。 1、情节恶劣、后果严重 ...
宁通信B(200468) - 接待和推广制度
2025-08-28 22:48
南京普天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接待和推广工作制度 (经 2025 年 8 月 28 日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四条 公司的接待和推广工作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本公司人员在进行接待和推广活 动中, 应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不得实行差别对待政策。 (二)诚实守信的原则。公司相关的接待和推广工作应客观、真 实和准确,不得有虚假记载和误导性陈述。 (三)保密原则。公司相关的接待和推广工作人员不得擅自向对 方披露、透露或泄露非公开重大信息。 (四)合规披露信息原则。公司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证券监 管部门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规定,在接待和推广的过程中保证信息 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 (五)高效低耗原则。在进行接待和推广的工作中,公司应充分 注意提高工作效率,降低接待和推广的成本。 (六)互动沟通原则。公司应主动听取投资者及来访者的意见、 建议,实现双向沟通,形成良性互动。 第五条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接待与推广事务工作的负责人。公司董事会办 公室是负责接待与推广事务具体工作的职能部门,由董事会秘书领 1 第一条 为规范本公司接待和推广的行为和管理,加强本公司的推广 ...
宁通信B(200468)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制度的公告
2025-08-28 21:38
证券代码:200468 证券简称:宁通信B 公告编号:2025-032 南京普天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南京普天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8 日召开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一、修订《公司章程》的原因及依据 为落实中国证监会《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 的规定,公司拟进行内部监督机构设置调整工作,不再设置监事会,由公司 董事会审计与风控委员会行使《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规定的原监事会职权,并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 年修订)》《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同 步修订《公司章程》。《公司章程》主要修订内容如下: 1、在第四章"股东和股东会"中增加"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一节内 容,明确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等要求。 2、在第五章"董事和董事会"中增加"独立董事"一节内容,明确独立 董事的定位、独立性及任职条件、基本职责及特别职权等事项;增加"董事会 专 ...
宁通信B(200468) -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2025-08-28 21:38
证券代码:200468 证券简称:宁通信B 公告编号:2025-031 南京普天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3.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南京普天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原聘任的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为公 司实际控制人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电科")提供审计服 务已达到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连续聘用最高年限,因此未 入选中国电科本年度统一招标确定的审计机构名单,公司不能继续聘任大信担任 公司审计机构。近期,公司通过招标方式在中国电科本年度确定的审计机构名单 中拟聘任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和内控审 计机构。公司就不再续聘及相关事宜与大信进行了事先沟通,大信对本次变更会 计师事务所事宜无异议。 4.公司审计与风控委员会、董事会对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