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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普天(2004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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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通信B(200468) -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2025-08-28 22:48
募集资金管理 - 2025年8月28日审议通过募集资金管理办法[1] - 募集资金到位1个月内签三方监管协议[5] 资金使用规定 - 超10%闲置资金补流需股东会批准[7] - 单次补流不超6个月[9] 项目变动要求 - 实施进度推迟6个月或盈利变20%以上开董事会[10] - 单个项目投资变超20%视为改变用途[10] 审计与报告 - 内审部门季度检查资金存放使用情况[14] - 董事会2日内报告违规与补流情况[7][14] - 补流到期2日内报告深交所并公告[7]
宁通信B(200468)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5-08-28 22:48
内幕信息界定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资产总额30%属内幕信息[7]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控人相关情况变化属内幕信息[7] 知情人规定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及其董高、实控人及其董高属知情人[8] 档案管理 - 记录内幕信息各环节知情人名单及档案供查询[10] - 重大事项发生向深交所报备知情人档案[12] - 重大事项制作进程备忘录[13] - 筹划重大资产重组首次披露时报送知情人档案[13] - 报送档案和备忘录需出具书面承诺[14] - 档案和备忘录自记录起至少保存十年[16] - 内幕信息公开披露后五个交易日内报送相关档案及备忘录[16] 信息管控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讨论重大事项控制知情范围[19] - 向相关人员提供未公开信息需备案并签保密协议或获承诺[19] 违规处理 - 知情人违规造成影响或损失,董事会处罚并追究责任[21] - 股东擅自泄露信息,公司追究责任[22] - 部门知情人违规,视情节处罚[22] - 中介违规,公司解除合同并追究责任[22] - 知情人违规犯罪,移交司法机关[22] 制度生效 - 制度自2025年8月28日董事会审议通过日起生效[1][25]
宁通信B(200468) - 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
2025-08-28 22:48
制度相关 - 《南京普天通信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于2025年8月28日通过审议[1] 管理原则 -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遵循合规性等原则[2] 服务对象 - 投资者关系管理服务对象为投资者等[5] 管理职责 - 董事会秘书为事务负责人,办公室负责日常事务[7] - 职能部门有拟定制度等八项职责[9]
宁通信B(200468)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08-28 22:48
信息披露义务人 - 持股或通过协议等持有公司已发行表决权股份达5%以上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是信息披露义务人[3] 报告编制与披露时间 - 年度报告应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编制并披露[12] - 中期报告应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编制并披露[12] 报告审核与审议 - 定期报告中财务信息需经审计与风控委员会审核,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3] 临时报告范围 - 董事会决议、股东会决议等事项属于临时报告范围[15] 重大事件披露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其持有股份或控制公司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属于重大事件[17]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需披露[18] - 公司变更名称、股票简称等应立即披露[20] 交易披露标准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及时披露[23] - 交易标的资产净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及时披露[23]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及时披露[23]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及时披露[23]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及时披露[23]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及时披露[23]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超30万元或与关联法人交易超3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0.5%需披露[24] 通报事项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持股或控制情况变化需通报[30]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通报[30] - 拟对公司进行重大资产或业务重组需通报[30] 文件保存期限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信息披露职责时签署的文件保存期限为十年[37] - 公司信息披露文件及公告保存期限为十年[38] 报告审计要求 - 公司年度报告中的财务会计报告需经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41] - 公司半年度报告中的财务会计报告一般可不审计,但拟依据半年度财务数据派发股票股利等情形时应当审计[41] - 季度报告中的财务资料一般无须审计,中国证监会或深交所另有规定除外[43] 责任人规定 - 公司子公司负责人是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和报告的第一责任人[44] 违规处理 - 因信息披露相关当事人失职致违规,董事会应给予行政及经济处罚且公司可索赔[46] - 公司各部门、子公司信息披露问题致损失,责任人会被处分[46] - 公司信息披露违规被公开谴责等,董事会应检查制度并处分责任人[46] - 违反信息披露规定造成损失应承担行政、民事责任,构成犯罪追究刑事责任[46] 信息披露原则 - 信息披露义务人应保证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不得有虚假记载等[5] - 信息披露应遵循真实性、准确性等原则[7] 信息披露文件类型 - 信息披露文件包括定期报告、临时报告等[10]
宁通信B(200468) - 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5-08-28 22:48
南京普天通信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 南京普天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经 2025 年 8 月 28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条 为保证总经理工作的科学、规范和高效,根据《公司法》和南京普天《公 司章程》,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对董事会负责。总经理主持公 司日常生产经营和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公司经理层包括总经 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总法律顾问等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本公司总经理任职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丰富的经济理论与管理知识、实践经验,精通本行业生产经营 业务,具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 (二)具有调动员工积极性、建立合理的组织机构、协调各种内外关系的 能力; (三)诚信勤勉、廉洁奉公、民主公道,有较强的使命感和开拓的进取精 神。 (四)身心健康。 第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本公司总经理: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犯有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罪或者破坏社会经济秩序 罪,或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 (三)担任因经营不善破产清算的企业、负有个人责 ...
宁通信B(200468) -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2025-08-28 22:48
南京普天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经 2025 年 8 月 28 日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条 为完善南京普天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的内部控制和管理治理机制,提高公司年度报 告编制、审核及信息披露等相关工作的规范性,充分发挥独 立董事在信息披露方面的作用,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 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要求, 并结合公司年度报告编制和披露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 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应该在公司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 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勤勉尽责地开展工作。独 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 当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 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 法权益。 第三条 公司应当制订年度报告工作计划,并提交独 立董事审阅。独立董事应当依据工作计划,通过会谈、实地 考察、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等各种形式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 责。 在年度报告工作期间,独立董事应当与公司管理层全面 沟通和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规范运作情况,并尽量安排实 地考察。 独立董事履行年度报告职 ...
宁通信B(200468)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8-28 22:48
委员会组成 - 战略与投资委员会由七名董事组成,含董事长和半数以上独立董事[4] - 审计与风控委员会由五名董事组成,包括三名独立董事[12]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五名董事组成,含三名独立董事[21] - 提名委员会由五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29] 会议要求 - 战略与投资委员会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9] - 审计与风控委员会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8]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26] - 提名委员会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34] 其他规定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召开前三天通知委员,全体同意可免通知[26] - 提名委员会会议召开前三天通知委员,全体同意可免通知[34] - 各专门委员会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6][16] - 细则由董事会制定修改,解释权归董事会[38] - 细则与法规章程抵触按国家规定执行[38] - 南京普天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该细则时间为2025年8月[39]
宁通信B(200468) - 董事会授权管理制度
2025-08-28 22:48
第二章 授权范围 1 第一条 为完善南京普天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董事会建设, 规范董事会授权管理行为,提高经营决策效率,增强企业改革发展 活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南京普天 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授权,是指董事会在一定条件和范围内,将法律、行 政法规以及《公司章程》所赋予的职权授予其他主体代为行使的行 为。本制度所称行权,指董事长、经理或其他符合法律、监管规定 的授权对象按照董事会的要求依法行使被委托职权的行为。 第三条 董事会授权坚持依法合规、权责对等、风险可控、动态调整原则, 实现规范授权、科学授权、适度授权。在授权执行过程中,要切实 落实董事会授权责任,坚持授权不授责,加强监督检查,根据行权 情况对授权进行动态调整,不得将授权等同于放权。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公司下属子企业可参照执行。 第五条 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章程》和有关规定,将部分职权授予董事 长、经理或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授权对象行使。 第六条 董事会授权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以保证董事会的授权不被滥 用。包括但不限于: (一)董事会 ...
宁通信B(200468)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
2025-08-28 22:48
第四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应 知悉《公司法》、《证券 法》等法律、法规关于内幕交易、操纵市场 等禁止行为的规定,不得进行违法违规的交易。 南京普天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 变动管理办法 (经 2025 年 8 月 28 日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还包括记载在其信用 账户内的本公司股份。 第五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或者新任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 在下列时间内,委托董事会秘书向深交所申报其个人身份信息(包括 但不限于姓名、职务、身份证号、证券账户、离任职时间等): (一)新任董事在股东会通过其任职事项后 2 个交易日内; (二)新任高级管理人员在董事会通过其任职事项后 2 个交易日 内; (三)现任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其已申报的个人信息发生变化 后的 2 个交易日内; (四)现任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离任后 2 个交易日内; (五)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时间。 前款规定的申报信息视为相关人员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交的将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按 相关规定予以管理的申请 ...
宁通信B(200468)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2025-08-28 22:48
南京普天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 1 - 第一条 为了提高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增强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和及时性,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根据有关法 律、法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责任追究制度是指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有关人员不履 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义务或其他个人原因,对公司造成重大经 济损失或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时的追究与处理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职能部门及子公司负 责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公司聘请的审计机构以及与年 报信息披露工作有关的其他人员。 第四条 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应遵循以下原则: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有错 必究;过错与责任相适应;责任与权利对等原则。 第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5、其他个人原因造成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或造成不良影响的。 第六条 追究责任的形式: 1、责令改正并作检讨; 2、通报批评; 3、调离岗位、停职、降职、撤职; 4、赔偿损失; 5、解除劳动合同或解除中介机构合约。 第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从重或者加重处理。 1、情节恶劣、后果严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