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川智慧(3000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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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川智慧(300066)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8月)
2025-08-26 18:51
董事会秘书聘任 - 由董事长提名,从高级管理人员中选任,五个交易日前报送材料[10] - 原任离职后三个月内聘任新秘书,同时聘任证券事务代表[10][11] 董事会秘书解聘 - 需有充分理由,解聘或辞职应报告并公告[13] - 特定情形下一个月内终止聘任[13] 其他规定 - 签保密协议,离任审查移交,空缺时董事长代行[14][16] - 参加后续培训,细则董事会表决生效[17][18]
三川智慧(300066)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6 18:51
人员责任 - 公司董事长为投资者关系管理第一责任人,总经理为直接责任人,董事会秘书为负责人[6] 信息披露与沟通限制 - 公司应避免在年度、半年度报告披露前三十日内接受投资者现场调研等[4] - 公司自愿披露预测性信息时要列明风险因素[9] 分红沟通 - 公司在股东会审议现金分红方案前,应与股东沟通并答复问题[12] 投资者沟通方式 - 公司可与投资者一对一沟通并平等对待[14] - 公司可安排投资者现场参观[16] - 公司设立投资者咨询电话并保证渠道畅通[18] 档案与制度 - 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三年[20] - 公司应建立投资者关系管理信息披露内部控制制度[22] 沟通机制 - 公司可通过多种方式建立与投资者重大事件沟通机制[23] 信息隔离与披露 - 公司安排中小股东和机构投资者参观要做好信息隔离[25] - 公司应关注互动易平台和媒体报道并履行披露义务[25] 活动记录 - 投资者关系活动结束后要编制记录表并刊载[25] 说明会安排 - 公司重大事项受关注或质疑时应及时召开投资者说明会[27] 调研管理 - 公司接受调研要妥善接待并履行披露义务[29] - 接受调研人员要形成书面记录并签字,可录音录像[29] - 公司与调研方沟通应要求其出具资料并签署承诺书[29] - 公司应建立接受调研的事后核实程序及措施[30] 互动易平台管理 - 公司通过互动易平台交流,信息需经董事会秘书审核[33] - 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要谨慎客观,不得与依法披露信息冲突[33]
三川智慧(300066) - 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8月)
2025-08-26 18:51
审计委员会组成 - 由三名或以上董事会成员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3] 会议规则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5] - 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两名以上成员提议或临时可召开[6] 职责 - 审核财务信息等,部分事项过半数同意提交董事会[9][10] - 审阅财务报告,关注重大会计和审计问题[10] - 提聘请或换外部审计机构建议,审核费用及合同[11] 监督与报告 - 发现问题督促整改并监督落实[12] - 年度报告披露履职情况[12] - 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一次,每年编一份正式报告[13] 实施细则 - 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实行[15]
三川智慧(300066)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2025-08-26 18:51
董事辞职与补选 - 董事辞职自公司收到报告之日生效,两交易日内披露[4] - 公司应在董事提出辞职六十日内完成补选[4] 信息申报与手续移交 - 董事离职两交易日内,委托公司申报个人信息[5] - 董事、高管离职生效后五个工作日内完成移交手续[7] 股份转让限制 - 董事、高管离职后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所持公司股份[10] - 任期届满前离职的,任期内和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减持不超25%[10] 异议复核 - 离职董事、高管对追责决定有异议,15日内向审计委员会申请复核[12]
三川智慧(300066) - 防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办法(2025年8月)
2025-08-26 18:51
资金管理办法 - 办法适用于公司控股股东等与公司间资金往来管理[2] - 资金占用分经营性和非经营性[3] 管理职责 - 董事会负责防范资金占用管理[7] - 领导小组拟定制度等,董事长任组长[8] - 总经理负责日常资金管理[9] 责任与机制 - 控股股东占用资金造成损失应赔偿[11] - 建立“占用即冻结”机制[12] - 擅自批准资金占用将追究责任[13]
三川智慧(300066) - 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8月)
2025-08-26 18:51
提名委员会设立 - 公司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实施细则[2] 成员构成 - 提名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二名为独立董事[3] 产生机制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3] 会议规则 - 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提前七天通知[7]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8]
三川智慧(300066)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6 18:51
股份转让限制 - 公司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董事、高管所持股份不得转让[4] - 董事、高管在年度、半年度报告公告前15日内不得买卖股票[5] - 董事、高管在季度报告等公告前5日内不得买卖股票[5] - 董事、高管6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票,收益归公司[6] - 持股5%以上股东买卖股票参照董事、高管规定[7] - 董事和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25%[17] 信息申报 - 新任董事在股东会通过任职后2日内申报个人及亲属信息[9] - 新任高管在董事会通过任职后2日内申报个人及亲属信息[9] - 董事、高管买卖股份及衍生品种2日内申报并公告[11] - 董事、高管持股变动达规定需报告披露[12] 股份锁定 - 上市满一年,董事等新增无限售股75%自动锁定[14] - 上市未满一年,新增股份100%自动锁定[14] - 董事等离任申报后6个月内股份全部锁定[18] 减持计划 - 董事和高管转让股份需提前15个交易日披露减持计划[15][16] 其他规定 - 深交所对董事、高管买卖股份日常监管[12]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制定、修改和解释[20] - 制度未尽事宜按相关法律和章程执行[20]
三川智慧(300066) - 市值管理制度
2025-08-26 18:51
市值管理 - 市值管理是提升投资价值和股东回报能力的战略管理行为[2] - 遵循系统性、科学性、规范性、常态性原则[3][5] 管理架构 - 由董事会领导,董事会秘书具体负责,证券部执行[7] 策略措施 - 并购重组强化主业核心竞争力,发挥协同效应[11] - 建立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11] - 适时制定中长期分红规划,提高分红率[11] - 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加强信息披露[12][13] - 合规条件下适时开展股份回购,稳定市值[13] 目标规划 - 董事会根据业绩和战略规划制定投资价值长期目标,关注市场反映[6] 薪酬匹配 - 董事和高管薪酬与市场、能力、业绩和公司可持续发展匹配[7]
三川智慧(300066) - 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8月)
2025-08-26 18:51
战略委员会设立 - 公司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以适应战略发展需要[2] 成员构成 -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5名董事组成,主任委员由董事长担任[3] 会议规则 - 每年至少召开两次,提前七天通知,紧急可口头通知[7]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7] 其他规定 - 投资评审小组组长、副组长可列席,议案结果书面报董事会[7][8] - 实施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日起执行[9]
三川智慧(300066)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2025-08-26 18:51
股东会召开时间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6]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规定情形下应在2个月内召开[6] 提议与反馈 - 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10%以上股份股东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10] 临时提案 - 1%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14] 通知与登记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20日前、临时股东会15日前通知股东[15]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15] 延期与取消 - 发出通知后延期或取消,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15] 投票时间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6] 投票权征集 - 董事会、独立董事、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股东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19] 会议记录 - 会议记录应保存不少于10年[22] 决议相关 - 减少注册资本回购普通股,股东会决议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23]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违规股东会决议[23] 实施与公告 - 公司应在股东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派现、送股或转增股本方案[23] - 公司应在股东会作出回购决议次日公告[23] 监管措施 - 深交所对无正当理由不召开股东会的公司股票及衍生品种停牌[25] - 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可责令公司或责任人限期改正[25] - 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可责令违规董事或董秘改正,情节严重可实施禁入[25] 规则生效 - 本规则自股东会通过之日起生效,修改亦同[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