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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新机电(3000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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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新机电(300092)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2 16:18
股东会召开时间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3]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规定情形下应在两个月内召开[3] 股东会召集与通知 - 独立董事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收到提议后十日内反馈,同意则五日内发通知[7]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十日内反馈,同意则五日内发通知[8]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十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收到提案后两日内发补充通知[13]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召开二十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十五日前公告通知各股东[14][15] 股权登记与投票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少于2个工作日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不得变更[17]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延期或取消,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两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18]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21] - 公司召开股东会应提供网络投票服务[22] 计票与表决 - 推举两位股东代表计票、监票需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总人数过半数同意[30] - 公司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30%及以上,或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选举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35] - 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百分之一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34] - 股东买入超规定比例部分的股份,买入后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34] - 股东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应单独计票并公开披露结果[34] -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一种表决方式,重复表决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39] - 未填、错填等表决票视为投票人弃权[38] - 股东会对提案表决前应推举两名股东代表计票、监票,表决时由律师和股东代表共同负责并当场公布结果[38] 会议报告与决议 - 年度股东会上董事会应报告过去一年工作,每名独立董事应作述职报告[31] - 股东会决议应及时公告,需列明出席会议股东和代理人数、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及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等内容[43] - 股东会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40] 股利派发与回购 - 公司需在股东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或董事会制定具体方案后两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41] - 公司以减少注册资本为目的回购普通股等情况,股东会就回购普通股作出决议,需经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41] 决议撤销与无效 - 股东可在股东会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等的决议,但轻微瑕疵且无实质影响的除外[43] - 股东会决议不成立的情形包括未召开股东会作出决议、未对决议事项进行表决等[44][45] - 股东会决议被宣告无效等,公司应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撤销已办理的登记,与善意相对人形成的民事法律关系不受影响[45] 规则相关 - 本规则未规定的,适用《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等规定[47] - 本规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可修订并报股东会批准[47] - 本规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修改时亦同[48]
科新机电(300092)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2 16:18
审计委员会构成 - 成员由三名非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并任召集人[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5]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届满连选可连任[5] 审计委员会职责 - 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披露,事项经成员过半数同意提交董事会[8] - 督促外部审计核查财务报告,公司年报披露履职情况[10] - 指导监督内部审计,内部审计半年检查特定事项[11] 内部审计工作 - 每季度提交内部工作审计报告,每年提交年度报告[13] 审计委员会会议 - 分例会和临时会,例会至少季度召开一次[18]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可举行,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8] - 委员可委托他人参会表决,每人至多接受一人委托[18] - 有会议记录,出席委员签名[20] - 会议档案董事会秘书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21] - 通过议案及表决结果书面报董事会[22] 其他规定 - 参会人员对会议事项保密[22] - 规则未尽依国家规定及章程执行[24] - 与规定不一致以规定为准[24] - 董事会负责解释修订[25] - 规则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修改亦同[26] - 文档为四川科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8月发布[27]
科新机电(300092)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2 16:18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 2025年8月修订[1] - 提前3日通知并提供资料,紧急可口头通知[4] - 过半数推举召集主持,不履职时两人可自行召集[5] - 行使特定职权需会议审议且过半数同意[3] - 特定事项审议后提交董事会[5] - 制作会议记录,资料保存至少十年[6] - 可多种方式召开,董事会办公室协助[6] - 出席者有保密义务[7] - 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7] - 董事会负责制定、解释与修订[8]
科新机电(300092) - 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2 16:18
审计工作安排 - 审计委员会听取公司重大事项汇报并实地考察[4] - 财务总监在注册会计师进场前提交审计工作安排及材料[4] 财务报表相关 - 审计委员会在注册会计师进场前审阅财务报表并形成书面意见[4] - 审计委员会对审计后的年度财务报表表决并提交董事会审核[5] 与事务所沟通 - 审计各阶段审计委员会与事务所书面沟通[4] - 审计结束后审计委员会评价事务所工作并决定续聘或改聘[5] 内控相关 - 审计委员会指导内控检查监督工作并审阅报告[5] - 审计委员会形成内控自我评估报告并提交董事会审议[6] - 发现内控重大缺陷或风险及时报告[8]
科新机电(300092) - 内部审计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2 16:18
审计委员会组成 - 公司董事会下审计委员会成员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4] 内部审计工作汇报 - 内部审计部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工作[10] - 内部审计部门每年至少向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审计报告[17] 内部审计计划与报告时间 - 内部审计部门应在会计年度结束前两个月提交次一年度计划,结束后两个月提交年度报告[10] 内部审计检查频率 - 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半年对重大事件实施情况和大额资金往来情况检查一次[11] - 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半年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审计一次[21] 内部审计资料保存 - 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工作底稿及相关资料保存时间不少于十年[12] 募集资金问题报告 - 董事会收到审计委员会关于募集资金管理问题报告后2个交易日内向深交所报告并公告[22]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需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7] - 公司应在披露年度报告同时,在符合条件媒体披露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和审计报告[27] - 公司应在年度报告披露同时,在指定网站披露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和鉴证报告[28] 其他审计时机 - 内部审计部门在重要对外投资等事项发生后及时审计[19][26][27][20] - 内部审计部门在业绩快报对外披露前进行审计[22] 信息披露审查 - 内部审计部门审查和评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建立和实施情况[23] 年度内部控制报告出具 - 公司根据内部审计和审计委员会意见出具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5] 违规处理 - 公司对阻挠审计人员行使职权等行为的直接责任者给予必要处分,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惩处[32] - 审计人员有泄露机密等行为造成损失或不良影响的,视情节和损失给予批评、纪律处分或依法制裁[32] 制度执行与解释 - 制度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执行[34] - 制度与相关规定不一致时以法律等规定为准[34]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35] 制度生效时间 - 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修改时亦同[35] 制度落款 - 制度落款为四川科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时间为2025年8月[36]
科新机电(300092)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规则(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2 16:18
委员会构成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二分之一以上[4] - 委员由二名独立董事和一名非独立董事组成,经提名和选举产生[5] 任期与薪酬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届满连选可连任[6] - 董事薪酬标准经董事会批准、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9] - 高管薪酬标准经董事会批准后实施[10] 会议规则 - 会议提前三日通知,由召集人主持,可委托他人[17]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需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7] - 委员可委托他人表决,每次限委托一名[17] 档案与生效 - 会议档案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20] - 规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修改亦同[25]
科新机电(300092) - 子公司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2 16:18
子公司定义 - 子公司指公司独资设立的全资子公司,或公司持有50%以上股权/股份的公司等[2] 人员管理 - 子公司总经理及财务负责人由公司聘任并委派[6] - 子公司董事等高管年度结束后1个月内提交述职报告[8] - 非委派人员任命后2个工作日向相关部门备案[25] - 子公司年度结束后对高管考核奖惩[32] 重大事项 - 处置超上一年度子公司净资产5%以上固定资产属重大事项[11] - 子公司审议重大事项前需经公司相关方同意[14] 报告与计划 - 子公司总经理年度结束前编制报告与计划[17] - 子公司月报、季报、半年报、年报有上报时间要求[18] - 子公司各财务报表有完成提供时间要求[22] 审计监督 - 公司定期或不定期对子公司审计,含多项内容[28] - 检查方法分例行和专项检查[30] 行政事务 - 子公司行政事务由公司行政部归口管理[34] - 子公司用印按公司制度审批[34] - 子公司宣传需公司相关部门审稿[34] - 子公司法律审核可请求协助[34] - 相关档案两级管理,子公司存档并报送[34]
科新机电(300092)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2 16:18
选聘流程 -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需经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审议,由股东会决定[2] - 三分之一以上董事联名、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可向董事会提聘请议案[7] - 公司选聘可采用竞争性谈判、公开招标等方式,结果应及时公示[8] - 公司不得在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前聘请事务所开展审计业务[2] 评价要素 -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质量管理水平分值权重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分值权重不高于15%[9] 审计费用 - 审计费用较上一年度下降20%以上(含20%),公司应在信息披露文件中说明情况[10] 人员限制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累计承担公司审计业务满5年,之后连续5年不得参与[13]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上市后连续执行审计业务期限不得超两年[15] 信息披露 - 公司应在年度报告披露会计师事务所等服务年限、审计费用等信息[15] 资料保存 - 文件资料保存期限为选聘结束之日起至少10年[15] 改聘情况 - 三种情况公司应改聘会计师事务所[17] - 年报审计期间非规定情况不得改聘会计师事务所[17] 改聘流程 - 审计委员会审核改聘提案应约见前后任事务所并发表意见[17] - 董事会审议通过改聘议案后应通知股东会,为前任提供陈述便利[17] - 改聘公告应详细披露相关信息[17] - 更换会计师事务所应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选聘[19] 监督检查 - 审计委员会至少每年向董事会提交履职及监督情况报告[7] - 公司应保持审计工作连续性,符合要求的事务所续聘可不公开选聘[9] - 审计委员会应对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检查并涵盖在年度审计评价意见中[21]
科新机电(300092)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2 16:18
制度修订 - 公司于2025年8月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1] 管理目的与原则 - 投资者关系管理目的包括建立双向沟通渠道、形成投资服务理念等[5] - 投资者关系管理原则有合规性、平等性、主动性、诚实守信原则[6] 工作对象与沟通内容 -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对象包括投资者、证券分析师、财经媒体等[8][9] - 公司与投资者沟通内容涵盖发展战略、法定信息披露、经营管理信息等[10] 工作方式 - 公司应多渠道、多方式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10] - 公司设立投资者咨询电话、传真、邮箱并责成专人接听[11] - 公司应在官网开设投资者关系专栏并利用公益性网络平台[11][12] 信息披露与会议 - 公司应按规定及时、公平履行信息披露义务[15] - 公司应按规定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和业绩说明会,说明相关情况[14] - 公司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应公告相关信息,出席人员包括董事长等[15] 调研管理 - 公司尽量避免在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披露前30日内接受现场调研等[12] - 公司接受特定对象现场调研应实行预约制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15] - 公司与调研机构及个人沟通应要求其出具资料并签署承诺书[16] - 公司应建立接受调研的事后核实程序及应对措施[17] 互动交流 - 公司应通过互动易等渠道与投资者交流,谨慎发布信息[17] 投资者权益支持 - 公司应支持配合投资者行使权利及相关维权活动[19] 人员与职责 - 董事会秘书为投资者关系管理事务负责人,董办负责相关工作[21] - 从事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员工需具备多方面素质[22] -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包括拟定制度、组织活动等职责[22] 媒体合作 - 公司加强与财经媒体合作,引导报道并安排重要人员采访[24] 危机处理 - 公司在危机发生后需迅速提出有效处理方案[24] 来访接待与采访管理 - 投资者来访由董事会办公室负责,接待前需审定问题提纲[28] - 公司安排领导接受媒体采访,采访内容需审核[28] 再融资与分红沟通 - 公司实施再融资计划时要注意信息披露公平性[21] - 股东会审议现金分红方案前,公司需与中小股东沟通[29] 活动记录与档案 - 投资者关系活动结束后两个交易日内,公司需编制记录表并刊载[29] - 公司投资者关系活动档案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三年[30]
科新机电(300092) - 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2 16:18
制度适用范围 - 适用公司及下设部门、控股子公司等[2] 信息披露与保密 - 董高及大股东需遵守信息披露要求[2] - 涉密人员编制报告时负有保密义务[3] 信息报送 - 拒绝无依据的外部报表报送要求[4] - 报送信息需提供保密函并获回执[5] 信息保护 - 未公开重大信息为内幕信息[5] - 外部不得泄露,违规需担责[5][6] 制度管理 - 董事会负责解释修订,审议通过后实施[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