锐奇股份(30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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锐奇股份: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
2024-04-19 21:41
财务审计 -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锐奇股份2023年度财报,2024年4月18日出具《审计报告》[2] - 锐奇股份编制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关联资金往来汇总表[2] - 事务所复核汇总表与已审报表等资料,未发现重大不一致[3] 数据单位 - 汇总表单位为万元[6]
锐奇股份: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2024-04-19 21:41
监事会换届 -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将届满,将换届选举[2] - 2024年4月18日会议通过换届及提名议案[2] - 提名沈伟华、张春官为非职工监事候选人[2] 候选人信息 - 沈伟华1979年生,2011年4月起任监事,无持股[5] - 张春官1981年生,2023年5月起任监事,无持股[6] - 二人均无关联关系,无不得任职情形[5][6]
锐奇股份: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1次会议决议
2024-04-19 21:41
会议相关 - 2024年4月5日邮件通知独立董事参会,4月8日会议召开,3名应出席且实际出席[2] 审议通过事项 - 审议通过《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3] - 审议通过《2023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发放情况的报告》[3] - 审议通过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为2024年度审计机构[4] - 审议通过为子公司提供不超1亿元综合授信担保额度议案[5] - 审议通过用不超8000万人民币(或等额外币)自有资金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议案[6] - 审议通过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董事候选人的议案[6] 公司决策 - 拟为全资子公司上海劲浪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提供不超1亿元综合授信担保额度[5] - 拟用不超8000万人民币(或等额外币)自有资金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6] 董事会构成 - 第六届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6]
锐奇股份: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2024-04-19 21:41
财报内容 - 文档为锐奇控股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单位万元[1] - 表格含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和其它关联资金往来相关信息及关联关系[2]
锐奇股份: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4-04-19 21:41
委员会组成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4] - 委员由董事长、1/2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1/3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 设主任委员1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4] 会议规则 - 会议应提前3天通知,紧急情况可口头通知[11] - 2/3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1] - 会议记录保存期为十年[12] 薪酬政策 - 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高管考核标准和薪酬政策[6] - 董事薪酬计划经董事会同意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实施[6] - 高管薪酬分配方案须报董事会批准[6] 考评流程 - 先由董事和高管述职和自我评价,再绩效评价,最后报报酬和奖励方式给董事会[8][9]
锐奇股份: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王春良)
2024-04-19 21:41
人事提名 - 王春良被提名为锐奇控股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2] 任职合规 - 本人及直系亲属不涉及相关股份及股东任职限制[7][8] - 本人最近十二个月无禁止情形,三十六个月无相关处罚[8][9] - 担任独立董事境内上市公司不超三家,在该公司任职未超六年[10] 声明信息 - 声明日期为2024年4月18日[12]
锐奇股份: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董事会)
2024-04-19 21:41
董事会提名 - 公司董事会提名徐德红、张捷、王春良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2] 任职资格 - 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持股、任职等符合相关规定[6][7] - 被提名人近十二个月无不适任情形,近三十六个月无相关处罚[7][8] - 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及任期符合要求[9] 声明责任 - 提名人保证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授权报送并承担责任[10]
锐奇股份: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2024-04-19 21:41
财务范围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和营业收入合计均占公司合并报表对应总额的100%[4] 内控标准 - 财务报告内控缺陷按营业收入和利润总额潜在错报分重大、重要、一般缺陷[6] - 非财务报告内控缺陷按直接财产损失金额分重大、重要、一般缺陷[8] 公司治理 - 公司建立规范治理结构和议事规则,法人治理结构合理健全[11] - 公司基本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体系,有主要规章制度[11] 部门设置 - 公司按制衡原则设部门和岗位,明确职责和操作规程[12] - 公司设专门内部审计部门,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12] 风险控制 - 公司建立以内部控制制度为基础的风险评估和控制体系[15] 授权审批 - 公司按交易金额和性质划分一般授权和特别授权[16][17] 内部管理 - 公司通过ERP系统建立严格内部审批程序并实施控制管理[17] 资产管理 - 公司建立资产日常管理和定期清查制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18] 关联交易 - 公司规范关联交易审核、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流程[18] 投资情况 - 2023年度公司未发生重大投资项目[19] 信息披露 - 公司完善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明确多方面规定[19] 子公司管理 - 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全面监督管理,实施审计监督[19] 信息沟通 - 公司建立完整信息沟通制度,加强内外部信息保密与披露机制[20] 内控评价 -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包括风险评估、流程访谈等方面[23] - 评价报告基准日未发现财务和非财务报告内控重大和重要缺陷[25] - 自基准日至发出日未发生影响内控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25] - 公司无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26]
锐奇股份: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2024-04-19 21:41
审计机构续聘 - 公司拟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为2024年度审计机构,议案待股东大会审议[1] - 2024年4月相关会议审议通过续聘议案[7][8] 审计机构情况 - 截至2023年底,众华合伙人65人,注会351人,签过证券审计报告注会超150人[2] - 2023年众华收入54763.86万元,审计业务44075.25万元,证券业务17476.38万元[2] - 2023年众华上市公司审计客户70家,收费9062.18万元[2] 审计费用 - 公司2023年度审计费用50万元,与上一年度持平[6] 审计机构风险 - 众华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0000万元[3] - 众华因雅博科技案、圣莱达案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前者未实际承担,后者已履行完毕[3]
锐奇股份:锐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2024-04-19 21:41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0年10月13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首次发行2105万股[7] - 公司注册资本30395.76万元,股本总额30395.76万股,每股面值1元[7][12] - 公司发起人6人,合计认购6000万股,2008年11月22日前缴足出资[12][13] 股份相关规定 - 收购本公司股份特定情形需经股东大会或2/3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决议[15] - 特定情形收购股份后处理有时间要求,部分情形持股不得超已发行股份10%[15] - 董监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同一种类股份25%,上市一年内不得转让[20] - 董监高任期届满前离职,任期内和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转让不超25%,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20] - 董监高、5%以上股东6个月内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董事会收回[21]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1%以上股份股东可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董事会诉讼[25] - 持有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股东质押股份应书面报告[27] 交易与审议规定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多种情形需股东大会审议[30] - 财务资助对象资产负债率超70%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31]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多种担保情形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33] - 与关联人交易(除担保)金额30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需股东大会审议[34]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多种情形需提交董事会审议[87]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超30万元、与关联法人成交超3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交易需提交董事会审议[89] 股东大会相关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完结后6个月内举行[37] - 单独或合并持有10%以上股份股东书面请求,董事会应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39] - 单独或合计持有3%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47] - 召集人按规定时间公告通知各股东,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有要求[47][48] - 发出通知后延期或取消、现场会议地点变更需提前公告说明原因[49] - 股东大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1/2以上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57] - 连续十二个月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资产总额30%需特别决议通过[58] - 分拆所属子公司上市等提案有特殊表决要求[58] - 持有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股东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权利[59] - 股东大会审议关联交易决议有表决要求[61] - 董事、监事候选人当选需得票超出席股东大会所持投票权总数半数[62] - 股东大会通过派现等提案,公司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66] 董事相关规定 - 因犯罪等情况部分人员不能担任董事,候选人相关情况需披露[68] - 董事任期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70] - 兼任经理等职务的董事及职工代表董事总计不得超董事总数1/2[70] - 董事连续2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董事会应建议股东大会撤换[73] - 董事会2日内披露董事辞职情况,公司60日内完成补选[73][74] - 董事会成员中应有1/3以上独立董事,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77] - 独立董事任职有经验、持股等限制,任期及兼职有规定[77][79][81] - 独立董事连续2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董事会30日内提议召开股东大会解除其职务[81] - 独立董事比例不符等情况,公司60日内完成补选[81][82] - 特定事项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82] - 独立董事行使部分特别职权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84] 其他组织相关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负责多项职权[86] - 战略委员会由5名董事组成,至少含1名独立董事[90] - 提名、审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均由3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90][92][93] - 董事会会议召开时间及通知有规定,会议记录保存10年[95][98] - 董事会秘书候选人任职有要求[103] - 公司设总经理1名,每届任期3年,连聘可连任[105] - 副总经理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任免[107] - 监事每届任期3年,连选可连任[109] - 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职工代表监事不少于1/3[112] - 监事会会议召开时间及通知有规定,会议记录保存10年[113][116] 财务与利润分配 - 公司按规定时间报送年度、半年度、季度财报[118] - 公司分配税后利润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18] - 法定公积金转增资本留存不得少于转增前注册资本25%[119] - 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决议后,董事会2个月内完成派发[120] - 重大投资计划或现金支出有界定标准[121] - 公司不同发展阶段现金分红比例有规定[122] - 特定金融资产核算及列报金额占比高时现金分红有要求[123] - 现金分红金额高时需披露偿债能力等情况,回购金额视同现金分红[123] - 高送转有条件限制,部分情形不得披露高送转方案[125][126] - 满足条件公司每年至少分红一次,可中期分配,调整政策需股东大会2/3以上通过[126][128] 其他事项 - 公司设立内部审计部门,审计委员会监督评估[131]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由股东大会决定,聘期一年可续聘[134] - 公司通知形式及送达日期有规定[136] -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按规定通知债权人并公告[139][140] - 持有10%以上表决权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公司特定情形解散成立清算组[144] - 控股股东定义[1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