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安居宝(300155)
icon
搜索文档
安居宝: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3年度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2024-01-10 15:43
| (二)内部控制 | | --- | |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内部审计部门资料;内部审计委员会资料;募集资金专户 | | 资料等材料。 | | 1.是否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立内部审计部 是 | | 门(如适用) | | 2.是否在股票上市后 6 个月内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立内 不适用 | | 部审计部门(如适用) | | 3.内部审计部门和审计委员会的人员构成是否合规(如适 是 | | 用) | | 4.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审议内部审 是 | | 计部门提交的工作计划和报告等(如适用) | | 5.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一次内部审计 是 | | 工作进度、质量及发现的重大问题等(如适用) | | 6.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内 | | 部审计工作计划的执行情况以及内部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问 是 | | 题等(如适用) | | 7.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 是 | | 情况进行一次审计(如适用) | | 8.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前二个月内向审 是 | | 计委员会提交次一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如适用) | | 9 ...
安居宝: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3年持续督导培训情况报告书
2024-01-10 15:40
二、 培训效果情况 对于本次持续督导培训工作,公司与相关人员给予了积极配合,保证了本次 培训的顺利开展。本次培训工作加深了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 员对上市公司持续监管规则修订情况、现金分红相关业务规则、独立董事管理办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东安居宝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持续督导培训情况报告书 为了进一步提高广东安居宝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居宝"或 "公司")上市后规范运作水平,促进公司的健康发展,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兴业证券")特对安居宝进行了相关培训。现将培训情况汇报如下: | 培训时间 | 2023 | 年 | 12 | 月 | 28 | 日 | | --- | --- | --- | --- | --- | --- | --- | | 培训地点 | 线上培训 | | | | | | | 培训主题 | 上市公司持续监管规则修订情况、现金分红相关业务规则、独 | | | | | | | | 立董事管理办法等规则及案例情况 | | | | | | | 培训讲师 | 林悦 | | | | | | | 参训人员 | 安居宝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以上 ...
安居宝:关于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完成的公告
2023-12-27 11:4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东安居宝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949 号)同意,本公司根据 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为 17,857,142 股,每股面 值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5.60 元,共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99,999,995.20 元,扣除与发行有关费用 6,532,733.40 元(不含增值税),募集 资金净额为 93,467,261.80 元。2021 年 10 月 8 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1]第 ZC10448 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将全部募集资金存入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存放管理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 开户行名称 | 银行户名 | 账号 | 募集资金存储 | 备注 | | --- | --- | --- | --- | --- | | | | | 余额(元) | | | ...
安居宝: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2023年12月)
2023-12-26 16:48
广东安居宝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和完善广东安居宝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董事 会的决策功能,确保公司董事会对经理班子和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有效监督, 进一步健全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公司内、 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对公司内部控制体系进行监督并提供专业咨 询意见。 第二章 委员会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在委员会成员中 占有二分之一以上的比例,且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审计委员会 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中的会计专 业人士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中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 产生。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委 ...
安居宝: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2023年12月)
2023-12-26 16:48
广东安居宝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安居宝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决策和经 营管理层等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拔和录用程序,优化董事会和经营管理班子的人员 组成结构,从而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物色公 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 序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并定期对董事会构架、人数和组成发表意见或提出建议。 第二章 委员会成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在委员会成员中 占有二分之一以上的比例。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 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独立董事中选举产生,并报请董事会批准后任职。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的任职期限与同届董 ...
安居宝:公司章程(2023年12月)
2023-12-26 16:47
广东安居宝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 1 | 第一章 | 总则 | 4 | | --- | --- | --- | | 第二章 | 经营宗旨和范围 | 5 | | 第三章 | 股份 | 5 | | 第一节 | 股份发行 | 5 | | 第二节 | 股份增减和回购 | 7 | | 第三节 | 股份转让 | 8 | | 第四章 | 股东和股东大会 | 9 | | 第一节 | 股东 | 9 | | 第二节 |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 12 | | 第三节 | 股东大会的召集 | 14 | | 第四节 |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 15 | | 第五节 | 股东大会的召开 | 17 | | 第六节 |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 20 | | 第五章 | 董事会 | 24 | | 第一节 | 董事 | 24 | | 第二节 | 董事会 | 27 | | 第六章 | 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 33 | | 第七章 | 监事会 | 36 | | 第一节 | 监事 | 36 | | 第二节 | 监事会 | 37 | | 第八章 |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 39 | | 第一节 | 财务会计制度 ...
安居宝:各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修订对照表
2023-12-26 16:47
常情况下会议召开前三天须通知全体委员, 会议由主任委员主持,主任委员不能出席时 可委托其他一名委员(应是独立董事)主持。 各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修订对照表 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 修订前 | 修订后 | | --- | --- | |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 |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 | | 名,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独立 | 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 | | 董事中选举产生,并报请董事会批准后任职。 | 工作;主任委员在独立董事中选举产生,并 | | | 报请董事会批准后任职。 | | 第八条 提名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一) | 第八条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负责拟定董 | | 根据公司经营情况、资产规模和股权结构对 | 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 程序,对董 | | 董事会的规模和构成向董事 会提出合理化 | 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 | | 建议; (二)研究公司董事、经理人员的选择 | 选、审核,并就下列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 | 标准和程序,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三)广 | (一)提名或者任免董事; | | 泛搜寻合格 ...
安居宝: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2023-12-26 16:47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 修订前 | 修订后 | | --- | --- | | 第一百零四条 独立董事除依法行使、 | 第一百零四条 独立董事除依法行使、 | | 享有《公司法》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 | 享有《公司法》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 | | 门规章与本章程赋予董事的一般职权以外, | 门规章与本章程赋予董事的一般职权以外, | | 还享有行使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先认可权、聘 | 还享有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 | | 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提议与事先认可 | 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的特别职权,并 | | 权、就公司的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等特别 | 享有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提议 | | 职权,并享有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提议权、 | 召开董事会会议、并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 | | 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提议权、召开仅由独立董 | 东权利的特别职权。 | | 事参加的会议的提议权、在股东大会召开前 | 独立董事行使前款规定的特别职权应 | | 向股东公开征集投票权、就特定关注事项独 | 当取得全体独立董事的二分之一以上同 | | 立聘请中介服务机构等特别职权。 | 意。如上述提议未被采纳或上述职 ...
安居宝: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3年12月)
2023-12-26 16:47
广东安居宝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广东安居宝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 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广东安居宝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主 要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 照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 其要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公正地履行职责,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 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若发现所审议事项存在影响其独立 性的情况,应向公司申明并实行回避。任职期间出现明显影 ...
安居宝: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2-26 16:4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安居宝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 十二次会议于 2023 年 12 月 26 日上午 10:00 在公司五楼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的 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3 年 12 月 25 日以专人送达、电话、传真、电子邮件 等方式发给各位董事和监事。会议应到董事 5 人,实到董事 5 人。会议由公司董 事长张波先生召集和主持,全体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 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证券代码:300155 证券简称:安居宝 公告编号:2023-053 广东安居宝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采取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经与会的董事充分讨论与审议,会议形 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 案》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