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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锦动力:2023年年度审计报告
2024-04-02 21:38
目 录 | 一、 | 审计报告 | 1—7 | | --- | --- | --- | | 二、 | 财务报表 | | | 1、 | 合并资产负债表、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 1—4 | | 2、 | 合并利润表、母公司利润表 | 5—6 | | 3、 | 合并现金流量表、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 7—8 | | 4、 | 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 | 9—12 | | 5、 | 财务报表附注 | 1—147 | 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报告 立信中联审字[2024]D-0366 号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LixinZhonglian CPAs (SPECIAL GENERAL PARTNERSHIP)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LixinZhonglian CPAs (SPECIAL GENERAL PARTNERSHIP) 审计报告 立信中联审字[2024]D-0366 号 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 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锦动力")财务报 表,包括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 ...
新锦动力: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4-04-02 21:38
证券代码:300157 证券简称:新锦动力 公告编号:2024-017 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 议决定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下午 14:00 召开 2023 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 将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根据相关规定,现将股东大会的有关 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 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4 年 4 月 25 日下午 14: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4 月 25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4 月 2 ...
新锦动力: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04-02 21:38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报告期内,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严格按 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的要求,认真履行监 事会职责,出席了各次股东大会,了解和掌握公司的经营决策、投资方案、财务 状况和生产经营情况,监督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行职责情况,维护了公 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公司的规范化运作,充分发挥了其应有的职能 作用。现将 2023 年度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 监事会的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 8 次会议,会议情况如下: | 序号 | 日期 | | | 会议届次 | | 披露日期 | | 披露索引 | | --- | --- | --- | --- | --- | --- | --- | --- | --- | | 1 | 2023 | 年 3 | 月 | 第五届监事会 | 2023 | 年 3 | 月 | 会议决议公告详见巨潮资讯 | | | 29 | 日 | | 第 ...
新锦动力: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
2024-04-02 21:38
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 日召开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情况概述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合并层面未分配利润为-338,260.99 万元,实 收股本 72,558.8257 万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根 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该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亏损原因 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157 证券简称:新锦动力 公告编号:2024-013 1、锚定高端装备制造,聚焦主营业务发展,提升核心竞争力 公司将围绕主营业务高端装备制造,实施资源整合,紧抓制造业升级以及能 源业变革的重要机遇,以自有技术能力为基础,持续引进专业技术人员,加大投 入力度,扩大生产规模,拓宽技术及产品的应用领域,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进 一步扩大 ...
新锦动力: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2024-04-02 21:38
证券代码:300157 证券简称:新锦动力 公告编号:2024-020 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本着谨慎性原则,对合并财务报表 范围内的各项需要计提减值的资产进行了评估和分析,对预计存在可能发生减值 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以及核销部分资产。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主要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 关规定,为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资产状况和财 务状况,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各项资产进行了充分的分析、测试和评估,对 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 项目 | | 本期金额 | | | --- | --- | --- | --- | | 应收款项坏账损失 | | | -2,617.90 | | 合同资产减值准备 | | | - ...
新锦动力:关于公司2024年度预计担保事项的公告
2024-04-02 21:38
证券代码:300157 证券简称:新锦动力 公告编号:2024-016 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4年度预计担保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预计未来十二个月公 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0%。 | | | 担保方 | 被担保 方最近 | 截至目 前担保 | 本次新增 | 担保额 度占上 市公司 | 是 否 关 | | --- | --- | --- | --- | --- | --- | --- | --- | | 担保方 | 被担保方 | 持股比 | 一期资 | 余额 | 担保额度 | | | | | | 例 | 产负债 | (万 | (万元) | 最近一 | 联 | | | | | | | | 期净资 | 担 | | | | | 率 | 元) | | | | | | | | | | | 产比例 | 保 | | 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 | | | | | | | | | 锦州新锦化机械 | 制造有限公司 | 86.96% | ...
新锦动力: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4-04-02 21:38
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 及《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的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新锦动 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锦动力")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方法,在内部 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2023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 公司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 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 性,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 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 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 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 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
新锦动力: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史静敏
2024-04-02 21:38
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的 独立董事,2023年度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制度》的相关规定,本着勤勉、诚信、公正的原则和对全体股东负责 的态度,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自身的专业优势和独立作用,对公 司董事会审议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客观的意见,审慎行使公司和股东所赋予的 权利,切实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3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拥有符合工作要求的专业资质和能力,在从事的专 业领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本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等情况如下: 史静敏,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毕业于河北省财经学院会计专业。曾任 中国化学工程总公司第十二建设公司核算主任、河北天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审计部主任、河北航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世贸广 ...
新锦动力: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2024-04-02 21:38
证券代码:300157 证券简称:新锦动力 公告编号:2024-019 1、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变更日期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 31 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 16 号"),规定了"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 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相关内容,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实行。 根据前述规定,公司自 2023 年 1 月 1 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 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 定。 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单位:元 |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 | 年 2022 | 月 12 | 日(合并) 31 | | | --- | --- | --- | --- | --- | | | 调整前 | | 调整金额 | 调整后 ...
新锦动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2024-04-02 21:38
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 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中联")成立于二十 世纪八十年代初期,是全国首批自主创立品牌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历经三十余年的 发展沿革,事务所形成了专业化、规模化、国际化的发展态势,连续多年在全国百强 所排名中名列前茅,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注册地址为天津自贸试验区(东 疆保税港区)亚洲路 6865 号金融贸易中心北区1-1-2205-1。截至 2023 年末,拥有合伙 人 47 人,注册会计师 256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128 人。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2023 年,公司续聘立信中联为公司年度审计机构。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 2022 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中联为 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 见。 二、2023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根据审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