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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锦动力(300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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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锦动力(300157) - 关于与邢台惠锦新机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署《执行和解协议》及接受实控人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2025-03-26 16:07
债务重组 - 中关村母基金2025年3月25日转让公司剩余债权及担保权利给惠锦新机[2] - 原债务2.59亿元减免至1.82亿元[3] - 债务本金18,200万元,年利率10%,2028年3月25日前偿还本息[12][14] - 2025年7月30日前偿还3000万元本金[12][15] - 2026年3月30日前偿还2000万元本金[12][15] - 公司承担甲方债务重组法律服务费用16万元[16] 担保情况 - 李丽萍以47,732,700股股票为公司债务质押担保[4][19] 公司与股东数据 - 恒泰艾普2023年12月31日总资产4,295.66万元、净资产3,364.93万元、营收0、净利润 - 56.07万元[9][10] - 李丽萍直接持股104,521,480股,占总股本14.41%[11] - 硕晟科技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136,186,522股,占比18.77%[11] 未来影响 - 《执行和解协议》降低债务成本,化解短期偿债压力[24] - 债务重组减免债务可增加公司收益和净资产,金额以审计结果为准[24] - 关联担保公司单方面受益,但执行和解存在不确定性[24]
新锦动力(300157) - 关于股份增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2025-03-17 17:20
增持计划 - 控股股东硕晟科技及其一致行动人王潇瑟拟增持1000 - 2000万元[2] - 截至披露日累计增持2998300股,金额1000.01万元,权益变动0.41%[2][7] - 增持期限6个月,不设价格区间,资金自或自筹[5] 股权情况 - 增持前合计持股133188222股,占比18.36%[4] - 增持后合计持股136186522股,占比18.77%[7] 增持目的及影响 - 基于对公司前景和价值认可,提升投资者信心[5] - 符合规定,不影响上市条件、控股权和治理结构[8]
新锦动力(300157) - 新锦动力: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2025-03-13 19:02
激励计划权益授予 - 拟授予权益总计不超过5737.50万股,约占公司股本总额72548.8257万股的7.91%[8] - 首次授予4590.00万股,约占公司股本总额的6.33%;预留1147.50万股,约占公司股本总额的1.58%,预留部分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20.00%[8] - 第一类和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各2868.75万股,均约占公司股本总额的3.95%,占拟授予权益总额的50.00%[9] -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权益合计2695.00万股,加上本次拟授予的,合计8432.50万股,约占公司股本总额的11.62%[10] 激励对象 - 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总人数共计33人[12] - 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管理人员及骨干[31] 价格与有效期 - 第一类及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含预留)为1.61元/股[11] - 第一类及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有效期最长不超过48个月[12] 业绩考核目标 - 2025年营业收入较2024年增长率不低于10%为第一个解除限售/归属期业绩考核目标[50][68] - 2026年营业收入较2024年增长率不低于20%,或2025 - 2026年营业收入均值较2024年增长率不低于15%为第二个解除限售/归属期业绩考核目标[50][68] 营业收入情况 - 公司2024年度营业收入区间为46,000万元–58,000万元,较2023年度下滑11.66%-29.94%[55][74] 费用摊销 - 2025 - 2027年第一类限制性股票预计摊销总费用3740.85万元,各年分别为2104.23万元、1402.82万元、233.80万元[103] - 2025 - 2027年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预计摊销总费用3850.21万元,各年分别为2156.07万元、1450.27万元、243.86万元[103] - 2025 - 2027年两类限制性股票合计预计摊销总费用7591.06万元,各年分别为4260.30万元、2853.09万元、477.66万元[103] 其他要点 - 激励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14] - 激励对象公示期不少于10天[34] - 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审议本激励计划前5日披露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34] - 公司需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60日内完成第一类和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等相关程序,未能完成则宣告终止,3个月内不得再次审议股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须在12个月内授出[42][60] - 股东大会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审议通过激励计划及相关议案[77] -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拟定激励计划草案[76] - 监事会对激励计划是否利于公司发展及有无损害股东利益发表意见[76] - 公司按激励计划规定回购注销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不超过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93] - 公司与激励对象因激励计划或协议发生争议纠纷,先协商、沟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调解,60日内未解决可向公司所在地法院诉讼[121] - 激励计划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124] - 若激励计划与监管机构最新法律法规冲突,以最新规定为准[124]
新锦动力(300157) -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2025-03-13 19:02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一) 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 序 | | | 获授第一类限 | 占拟授予第 一类限制性 | 占本激励计划草 | | --- | --- | --- | --- | --- | --- | | 号 | 姓名 | 职务 | 制性股票数量 | | 案公告日公司股 | | | | | (万股) | 股票总量的 | 本总额的比例 | | | | | | 比例 | | | 1 | 吴文浩 | 董事、副总经理 | 25.00 | 0.87% | 0.03% | | 2 | 杨永 | 董事 | 100.00 | 3.49% | 0.14% | | 3 | 刘会增 | 副总经理 | 100.00 | 3.49% | 0.14% | | | 核心管理人员及骨干(30 | | | | | | 4 | 人) | | 2,070.00 | 72.16% | 2.85% | | 5 | 预留授予部分合计 | | 573.75 | 20.00% | 0.79% | | | 合计 | | 2,868.75 | 100.00% | 3.95% | (二) 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 序 ...
新锦动力(300157) - 新锦动力: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2025-03-13 19:02
激励计划总体情况 -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拟授予权益不超5737.50万股,占股本总额7.91%[8] - 首次授予4590.00万股,占6.33%;预留1147.50万股,占1.58%,预留占授予权益总额20.00%[8] - 2023年授予权益2695.00万股,加上本次拟授予合计8432.50万股,占股本总额11.62%[10] - 激励计划目的为调动核心团队积极性、完善激励约束体系等[24] 激励对象情况 - 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管理人员及骨干[32] -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共计33人[33] 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情况 - 拟授予2868.75万股,占股本总额3.95%,占授予权益总额50.00%[9] - 首次授予2295.00万股,占3.16%;预留573.75万股,占0.79%,预留占本次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总额20.00%[40] - 授予价格为1.61元/股[11] - 有效期最长不超48个月[12] - 限售期分别为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24个月[45] - 2025年营业收入较2024年增长率不低于10%,2026年较2024年增长率不低于20%或2025 - 2026年营业收入均值较2024年增长率不低于15%[51] 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情况 - 拟授予2868.75万股,占股本总额3.95%,占授予权益总额50.00%[59] - 首次授予2295.00万股,占3.16%;预留573.75万股,占0.79%,预留占本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总额20.00%[59] - 授予价格为1.61元/股[66] - 有效期最长不超48个月[62] - 第一个归属期自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24个月内最后一个交易日,归属比例50%[63] - 第二个归属期自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36个月内最后一个交易日,归属比例50%[63] - 2025年营业收入较2024年增长率不低于10%[70] - 2026年营业收入较2024年增长率不低于20%,或2025 - 2026年营业收入均值较2024年增长率不低于15%[70] 业绩情况 - 2024年度营业收入区间为46,000万元–58,000万元,较2023年度下滑幅度在11.66%-29.94%[56][75] 费用摊销情况 - 2025 - 2027年第一类限制性股票预计摊销总费用3740.85万元,各年分别为2104.23万元、1402.82万元、233.80万元[92] - 2025 - 2027年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预计摊销总费用3850.21万元,各年分别为2156.07万元、1450.27万元、243.86万元[92] - 2025 - 2027年两类限制性股票合计预计摊销总费用7591.06万元,各年分别为4260.30万元、2853.09万元、477.66万元[92] 其他情况 -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情况,限制性股票数量调整公式为Q=Q0×(1+n)[77] - 配股时,限制性股票数量调整公式为Q=Q0×P1×(1+n)÷(P1+P2×n)[77] - 缩股时,限制性股票数量调整公式为Q=Q0×n[77] -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情况,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调整公式为P=P0÷(1+n)[80] - 公司选择Black - Scholes模型计算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90] - 激励计划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106]
新锦动力(300157) -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自查表
2025-03-13 19:02
股权激励计划指标 - 有效期内股权激励计划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公司股本总额20%[1] - 单一激励对象累计获授股票未超公司股本总额1%[1] - 激励对象预留权益比例未超本次计划拟授予权益数量20%[1] - 股权激励计划有效期从授权日起未超10年[3] - 各期解除限售和归属比例未超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总额50%[4] 财务与合规情况 -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报和内控未被出具否定或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1] - 上市后最近36个月未出现未按规定进行利润分配情形[1] 程序与合规 - 激励名单经监事会核实[1] - 股权激励计划拟订等程序符合规定[5] - 激励对象确定符合规定[5] - 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5] - 公司未为激励对象提供财务资助[5] - 计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和违法情形[5] - 董事会表决草案时关联董事回避[5] - 股东大会审议草案时关联股东拟回避[5] 其他情况 - 不存在金融创新事项[5] -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符合要求[5] - 公司保证所填情况真实准确完整合法并担责[5]
新锦动力(300157) - 北京德恒(石家庄)律师事务所关于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法律意见
2025-03-13 19:02
公司基本信息 - 2005年03月29日公司成立[12] - 2010年12月15日,证监会核准公司公开发行不超2222.00万股新股[12] - 2011年1月7日,公司股票在深交所上市,简称“恒泰艾普”,代码“300157”[12] - 2023年9月4日起,股票简称变更为“新锦动力”[12] - 公司注册资本71211.325700万人民币[12] - 公司法定代表人为王莉斐[12] - 公司住所为北京市海淀区丰秀中路3号院4号楼401室[12] - 公司由北京恒泰艾普石油勘探开发技术有限公司于2009年3月整体变更成立[11] 股权激励计划 - 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总计不超5737.50万股,约占公司股本总额72548.8257万股的7.91%[24] - 首次授予4590.00万股,约占公司股本总额的6.33%;预留1147.50万股,约占1.58%,预留部分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20.00%[24] -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权益合计2695.00万股,加上本次拟授予的,合计为8432.50万股,约占公司股本总额的11.62%[25] - 拟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2868.75万股,约占公司股本总额的3.95%,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总额的50.00%[26] - 首次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2295.00万股,约占公司股本总额的3.16%;预留573.75万股,约占0.79%,预留部分占本次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总额的20.00%[26] - 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拟授予总量2868.75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3.95%,占拟授予权益总额50.00%,首次授予2295.00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3.16%,预留573.75万股,占0.79%,预留部分占本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总额20.00%[29] - 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效期最长不超48个月[31] - 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由董事会确定,需在60日内完成授予登记等程序,未完成则终止计划,预留部分须在12个月内授出[32] - 公司在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五日内等期间不得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33] - 第一类限制性股票限售期分别为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24个月[35] - 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24个月内最后一个交易日止,解除限售比例50%[36] - 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36个月内最后一个交易日止,解除限售比例50%[36] - 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效期最长不超48个月[41] - 公司需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60日内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并公告,未完成则终止计划,3个月内不得再审议[42] - 预留部分须在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授出[42] - 第一个归属期自授予日起12个月后首个交易日至24个月内最后一个交易日,归属比例50%[44] - 第二个归属期自授予日起24个月后首个交易日至36个月内最后一个交易日,归属比例50%[44] - 激励对象为董事和高管,任职及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38][46] - 董事和高管6个月内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所有[38][46] - 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要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不能被出具否定或无法表示意见[50][51] - 公司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不能出现未按规定进行利润分配情形[51] - 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不低于股票票面金额及《管理办法》规定价格[49] - 第一类限制性股票考核年度为2025 - 2026年,2025年营业收入较2024年增长率不低于10%[56] - 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2026年营业收入较2024年增长率不低于20%,或2025 - 2026年营业收入均值较2024年增长率不低于15%[56] - 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分四档,良好档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为100%,不合格档为0%[58] - 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考核年度为2025 - 2026年[68] - 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获授各批次股票归属前须满足12个月以上任职期限[67] - 若公司未达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对应股票按授予价加不超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回购注销[57] - 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不合格,对应考核当期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按授予价加不超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回购注销[58] - 公司发生特定情形,已获授但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55] - 激励对象发生特定情形,取消参与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资格,对应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55] - 公司或激励对象发生特定情形,已获授但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66] - 2025年营业收入较2024年增长率不低于10%[69] - 2026年营业收入较2024年增长率不低于20%,或2025、2026年营业收入均值较2024年增长率不低于15%[69] - 激励对象共33名,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管理人员及骨干[80] - 激励对象绩效考核结果分四档,良好对应归属比例100%,不合格对应0%[71] - 激励计划尚需公示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期不少于10天[78] - 监事会需审核股权激励名单并披露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79] - 公司需自查内幕信息知情人6个月内买卖股票情况[79] - 股东大会表决时,拟为激励对象或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79] - 公司在相关会议审议通过《股权激励计划》等议案后2个交易日内披露相关文件[82] - 公司激励对象参与计划资金为自筹,公司未提供财务资助[84] - 激励计划目的是调动核心团队积极性、完善激励约束体系等[85] - 公司监事会认为激励计划利于公司发展,不损害股东利益[85] - 公司关联董事吴文浩、杨永在审议激励计划议案时回避表决[87] - 公司符合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条件,计划内容符合规定[88] - 公司已履行现阶段拟订、审议、公告等相关程序[88] - 激励对象确定符合规定,公司已履行现阶段信息披露义务[88] - 激励计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和违法情形[88] - 激励计划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88]
新锦动力(300157) - 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025-03-13 19:02
激励计划基本信息 - 公司为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300157[1] - 独立财务顾问为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 - 本激励计划为新锦动力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1] 激励对象与授予数量 -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共33人,不包括特定人员[14] - 拟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2868.75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3.95%[16] - 拟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2868.75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3.95%[18] - 拟授予权益总计不超过5737.50万股,约占公司股本总额7.91%[21] - 2023年已授予2695.00万股,合计8432.50万股,约占股本总额11.62%[23] 时间安排 - 第一类和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效期最长不超过48个月[24][29] - 需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60日内完成相关授予工作,否则终止计划[24][29] - 第一类限制性股票限售期分别为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24个月[25] - 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为授予日起12个月后首个交易日至24个月内最后一个交易日[33] - 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为授予日起24个月后首个交易日至36个月内最后一个交易日[33] - 限制性股票考核年度为2025 - 2026年,每年考核一次[37] - 预留部分拟于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前授予[38] 考核指标 - 2025年营业收入较2024年增长率不低于10%[38] - 2026年营业收入较2024年增长率不低于20%,或2025 - 2026年营业收入均值较2024年增长率不低于15%[38] - 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良好时,个人层面解除限售/归属比例为100%[39] - 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不合格时,个人层面解除限售/归属比例为0%[39] 授予价格 - 第一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价格为每股1.61元,预留部分相同[42] - 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价格为每股1.61元,预留部分相同[43] 合规性与影响 - 激励计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47] - 激励计划实施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和股东权益有正面影响[61][62] - 激励计划考核体系合理严密,能达到考核目的[64] 其他 - 股权激励计划实施需公司股东大会决议批准[68]
新锦动力(300157) - 新锦动力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2025-03-13 19:01
激励计划考核 - 考核年度为2025 - 2026年,每年考核一次[7,11] - 2025年营收较2024年增长率不低于10%[7] - 2026年营收较2024年增长率不低于20%或25 - 26年均值较24年增长率不低于15%[7] 个人绩效 - 分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档[9] - 优秀、良好时解除限售/归属比例100%,不合格为0%[9] 考核流程 - 考核结束5个工作日内通知结果[13] - 有异议可在5个工作日内申诉[13] 其他 - 预留部分拟2025年三季度报告披露前授予[8] - 绩效考核记录保存5年,超期可销毁[14] - 办法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生效后实施[15]
新锦动力(300157) - 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2025-03-13 19:00
投资与合作 - 2025年3月12日河北蕴方出资2200万元参与设立合伙企业[2] - 合伙企业总出资18200万元,惠尔信、上海诚挚、河北蕴方分别占32.9670%、54.9451%、12.0879%[8] - 三方货币出资实缴期限为2025年3月25日,分别出资6000万、10000万、2200万元[10][11] 公司治理 - 2025年3月12日公司相关董事会会议审核通过关联交易议案[18][19] 其他事项 - 2024年12月19日公司与中关村母基金达成和解并签署协议[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