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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锦动力(300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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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锦动力(300157) -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2025-03-13 19:02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一) 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 序 | | | 获授第一类限 | 占拟授予第 一类限制性 | 占本激励计划草 | | --- | --- | --- | --- | --- | --- | | 号 | 姓名 | 职务 | 制性股票数量 | | 案公告日公司股 | | | | | (万股) | 股票总量的 | 本总额的比例 | | | | | | 比例 | | | 1 | 吴文浩 | 董事、副总经理 | 25.00 | 0.87% | 0.03% | | 2 | 杨永 | 董事 | 100.00 | 3.49% | 0.14% | | 3 | 刘会增 | 副总经理 | 100.00 | 3.49% | 0.14% | | | 核心管理人员及骨干(30 | | | | | | 4 | 人) | | 2,070.00 | 72.16% | 2.85% | | 5 | 预留授予部分合计 | | 573.75 | 20.00% | 0.79% | | | 合计 | | 2,868.75 | 100.00% | 3.95% | (二) 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 序 ...
新锦动力(300157) - 新锦动力: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2025-03-13 19:02
激励计划总体情况 -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拟授予权益不超5737.50万股,占股本总额7.91%[8] - 首次授予4590.00万股,占6.33%;预留1147.50万股,占1.58%,预留占授予权益总额20.00%[8] - 2023年授予权益2695.00万股,加上本次拟授予合计8432.50万股,占股本总额11.62%[10] - 激励计划目的为调动核心团队积极性、完善激励约束体系等[24] 激励对象情况 - 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管理人员及骨干[32] -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共计33人[33] 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情况 - 拟授予2868.75万股,占股本总额3.95%,占授予权益总额50.00%[9] - 首次授予2295.00万股,占3.16%;预留573.75万股,占0.79%,预留占本次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总额20.00%[40] - 授予价格为1.61元/股[11] - 有效期最长不超48个月[12] - 限售期分别为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24个月[45] - 2025年营业收入较2024年增长率不低于10%,2026年较2024年增长率不低于20%或2025 - 2026年营业收入均值较2024年增长率不低于15%[51] 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情况 - 拟授予2868.75万股,占股本总额3.95%,占授予权益总额50.00%[59] - 首次授予2295.00万股,占3.16%;预留573.75万股,占0.79%,预留占本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总额20.00%[59] - 授予价格为1.61元/股[66] - 有效期最长不超48个月[62] - 第一个归属期自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24个月内最后一个交易日,归属比例50%[63] - 第二个归属期自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36个月内最后一个交易日,归属比例50%[63] - 2025年营业收入较2024年增长率不低于10%[70] - 2026年营业收入较2024年增长率不低于20%,或2025 - 2026年营业收入均值较2024年增长率不低于15%[70] 业绩情况 - 2024年度营业收入区间为46,000万元–58,000万元,较2023年度下滑幅度在11.66%-29.94%[56][75] 费用摊销情况 - 2025 - 2027年第一类限制性股票预计摊销总费用3740.85万元,各年分别为2104.23万元、1402.82万元、233.80万元[92] - 2025 - 2027年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预计摊销总费用3850.21万元,各年分别为2156.07万元、1450.27万元、243.86万元[92] - 2025 - 2027年两类限制性股票合计预计摊销总费用7591.06万元,各年分别为4260.30万元、2853.09万元、477.66万元[92] 其他情况 -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情况,限制性股票数量调整公式为Q=Q0×(1+n)[77] - 配股时,限制性股票数量调整公式为Q=Q0×P1×(1+n)÷(P1+P2×n)[77] - 缩股时,限制性股票数量调整公式为Q=Q0×n[77] -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情况,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调整公式为P=P0÷(1+n)[80] - 公司选择Black - Scholes模型计算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90] - 激励计划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106]
新锦动力(300157) -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自查表
2025-03-13 19:02
| | 公司简称:新锦动力 股票代码:300157 | | | | --- | --- | --- | --- | | | 独立财务顾问: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 | 序号 | 事项 | 是否存在该 事项(是/否/ | 备注 | | | | 不适用) | | | | 上市公司合规性要求 | | | | |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 | | | | 1 | | 否 | | | | 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 | | | 2 |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 | 否 | | | | 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 | | | 3 | 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 | 否 | | | | 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 | | | 4 | 是否存在其他不适宜实施股权激励的情形 | 否 | | | 5 | 是否已经建立绩效考核体系和考核办法 | 是 | | | 6 | 是否为激励对象提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 | 否 | | | | 激励对象合规性要求 | | | | | 是否包括单独或者合计 ...
新锦动力(300157) - 北京德恒(石家庄)律师事务所关于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法律意见
2025-03-13 19:02
北京德恒(石家庄)律师事务所 关于 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 法律意见 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自强路 118 号中交财富中心 T1 商务办公楼 电话:0311-89891080 传真:0311-89891085 邮编:050000 | 释义 2 | | --- | | 一、公司实施本次股权激励的主体资格 4 | | 二、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内容的合法合规性 6 | | 三、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履行的相关程序 23 | | 四、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确定 25 | | 五、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信息披露 25 | | 六、公司未向激励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26 | | 七、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对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影响 26 | | 八、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26 | | 九、结论意见 27 | 关于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德恒(石家庄)律师事务所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法律意见 释义 在本法律意见中,除非文中另有说明,下列词语具有下述含义: | 新锦动力/公司 | 指 | 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 | | 《股权激励计划》/本 ...
新锦动力(300157) - 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025-03-13 19:02
激励计划基本信息 - 公司为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300157[1] - 独立财务顾问为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 - 本激励计划为新锦动力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1] 激励对象与授予数量 -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共33人,不包括特定人员[14] - 拟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2868.75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3.95%[16] - 拟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2868.75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3.95%[18] - 拟授予权益总计不超过5737.50万股,约占公司股本总额7.91%[21] - 2023年已授予2695.00万股,合计8432.50万股,约占股本总额11.62%[23] 时间安排 - 第一类和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效期最长不超过48个月[24][29] - 需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60日内完成相关授予工作,否则终止计划[24][29] - 第一类限制性股票限售期分别为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24个月[25] - 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为授予日起12个月后首个交易日至24个月内最后一个交易日[33] - 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为授予日起24个月后首个交易日至36个月内最后一个交易日[33] - 限制性股票考核年度为2025 - 2026年,每年考核一次[37] - 预留部分拟于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前授予[38] 考核指标 - 2025年营业收入较2024年增长率不低于10%[38] - 2026年营业收入较2024年增长率不低于20%,或2025 - 2026年营业收入均值较2024年增长率不低于15%[38] - 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良好时,个人层面解除限售/归属比例为100%[39] - 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不合格时,个人层面解除限售/归属比例为0%[39] 授予价格 - 第一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价格为每股1.61元,预留部分相同[42] - 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价格为每股1.61元,预留部分相同[43] 合规性与影响 - 激励计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47] - 激励计划实施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和股东权益有正面影响[61][62] - 激励计划考核体系合理严密,能达到考核目的[64] 其他 - 股权激励计划实施需公司股东大会决议批准[68]
新锦动力(300157) - 新锦动力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2025-03-13 19:01
激励计划考核 - 考核年度为2025 - 2026年,每年考核一次[7,11] - 2025年营收较2024年增长率不低于10%[7] - 2026年营收较2024年增长率不低于20%或25 - 26年均值较24年增长率不低于15%[7] 个人绩效 - 分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档[9] - 优秀、良好时解除限售/归属比例100%,不合格为0%[9] 考核流程 - 考核结束5个工作日内通知结果[13] - 有异议可在5个工作日内申诉[13] 其他 - 预留部分拟2025年三季度报告披露前授予[8] - 绩效考核记录保存5年,超期可销毁[14] - 办法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生效后实施[15]
新锦动力(300157) - 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2025-03-13 19:00
投资与合作 - 2025年3月12日河北蕴方出资2200万元参与设立合伙企业[2] - 合伙企业总出资18200万元,惠尔信、上海诚挚、河北蕴方分别占32.9670%、54.9451%、12.0879%[8] - 三方货币出资实缴期限为2025年3月25日,分别出资6000万、10000万、2200万元[10][11] 公司治理 - 2025年3月12日公司相关董事会会议审核通过关联交易议案[18][19] 其他事项 - 2024年12月19日公司与中关村母基金达成和解并签署协议[15]
新锦动力(300157) -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5-03-13 19:00
股东大会时间 - 现场会议时间为2025年4月1日下午14:00[1] - 网络投票时间为4月1日多个时段[1][16][17]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3月27日[2] 会议登记与投票 - 现场会议登记时间为2025年3月31日[8] - 网络投票代码为350157,投票简称为新锦投票[15] 会议相关规定 - 审议议案需2/3以上表决权通过[7] - 拟激励对象及关联股东对部分议案回避表决[6]
新锦动力(300157) - 独立董事关于公开征集表决权的公告
2025-03-13 19:00
证券代码:300157 证券简称:新锦动力 公告编号:2025-009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 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并根据新锦动力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赵丹作为征 集人就公司拟于 2025 年 4 月 1 日召开的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中审议的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表决权。 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及其他政府部门未对本公告所述内容真实 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任何意见,对本公告的内容不负有任何责任,任何与之 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一、征集人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征集表决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赵丹,其基本情况如 下: 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开征集表决权的公告 独立董事赵丹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 致。 特别声明 1、本次征集表决权为依法公开征集,征集人赵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第九十条、 ...
新锦动力(300157) - 监事会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2025-03-13 19:00
激励计划主体资格 - 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主体资格,无不得实行情形[2][3] -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符合规定[4] 激励计划合规性 - 《激励计划(草案)》制定、审议流程和内容合法,未损股东利益[4] - 公司无提供财务资助计划或安排[5] 激励计划决策 - 监事会同意实施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