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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锦动力(300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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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锦动力(300157) - 关于回购注销及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2025-04-26 00:26
股票回购注销 - 公司将回购注销第一类限制性股票668.75万股[2] - 公司将作废第二类限制性股票677.50万股[2] - 2名激励对象离职,需回购注销第一类限制性股票8.75万股[9] - 因业绩未达标,需回购注销第一类限制性股票660.00万股[9] - 公司回购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支付价款1150.25万元加银行同期存款利息[10] - 2名激励对象离职,需作废第二类限制性股票17.50万股[11] - 因业绩未达标,需作废第二类限制性股票660.00万股[11] 时间节点 - 2023年8月25日激励计划获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5] - 2024年12月11日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7] - 2025年4月24日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相关议案[8] - 公告发布时间为2025年4月26日[21] 股本变动 - 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725,488,257股变更为718,800,757股[12] -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本减少6,687,500股[12] - 股权激励限售股减少6,687,500股[12] 相关意见 - 本次回购注销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13] - 监事会认为本次回购注销及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事宜符合规定,无损害股东利益情形,同意该事宜[15] - 律师认为本次回购注销、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宜已取得现阶段必要授权和批准,回购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尚需股东大会审议[16] - 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回购注销及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已履行现阶段必要审批程序,回购注销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履行注册资本减少程序[17] 备查文件 - 备查文件包括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等[18]
新锦动力(300157) -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
2025-04-26 00:26
证券代码:300157 证券简称:新锦动力 公告编号:2025-029 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4 日召开 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 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 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 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 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以简易程序 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 20% 股票的相关事宜,授权期限自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5 年年度 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本事项尚需提请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 通过,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授权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确 ...
新锦动力(300157) -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2025-04-26 00:23
内部控制审计 - 审计新锦动力2024年12月31日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3] - 公司董事会负责建立健全和实施内部控制并评价有效性[4] - 注册会计师负责发表审计意见并披露非财务报告内控重大缺陷[5] 审计结果 - 公司于2024年12月31日在重大方面保持有效财务报告内部控制[7] - 审计报告日期为2025年4月24日[8]
新锦动力(300157) - 关于营业收入扣除事项的专项审核意见
2025-04-26 00:23
业绩总结 - 新锦动力2024年度营收55,213.95万元,上年度65,658.01万元[5] - 2024年营收扣除项目1,026.03万元,占比1.86%,上年度1,077.43万元,占比1.64%[5] - 2024年营收扣除后金额54,187.92万元,上年度64,580.58万元[5] 审计情况 - 立信中联对2024年度财报审计,2025年4月24日出具报告[2] - 立信中联认为2024年营收扣除符合规定[3]
新锦动力(300157) - 深圳价值在线咨询顾问有限公司关于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及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025-04-26 00:23
激励计划进程 - 2023年8月4日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激励计划相关议案[15] - 2023年8月25日股东大会批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17] - 2023年9月21日完成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18] 回购注销情况 - 2024年因2名激励对象问题,回购注销第一类668.75万股[21][22] - 支付价款1150.25万元加利息,用自有资金[24] - 2024年作废第二类限制性股票677.50万股[26][27][28]
新锦动力(300157) - 北京德恒(石家庄)律师事务所关于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未成就及回购注销、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宜的法律意见
2025-04-26 00:23
会议相关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于2023年8月4日开会并提交议案至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9] - 公司于2023年8月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多项议案[10] - 公司于2023年8月4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多项议案[10] - 公司于2023年8月25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多项议案[11] - 公司于2023年9月1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调整及授予限制性股票议案[12] 激励相关 - 公司于2023年8月8 - 17日公示激励对象名单,8月18日披露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11] - 2名激励对象离职,公司对其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作废[18][23] - 第一类、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二个限售/归属期因业绩未达标条件未成就[21][24][25] - 本次回购注销第一类限制性股票668.75万股,授予价1.72元/股[22] - 本次不得归属并作废第二类限制性股票677.50万股[26] - 本次回购注销、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已取得现阶段必要授权和批准[28] - 公司回购第一类限制性股票事宜尚需股东大会审议[28] 业绩数据 - 2024年公司营业收入为552,139,537.59元,较2022年增长率为19.05%[21][25] - 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业绩考核目标为2023年营收较2022年增长率不低于20%[21] - 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业绩考核目标为2024年营收较2022年增长率不低于44%[21] - 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业绩考核目标为2023年营收较2022年增长率不低于20%[24] - 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业绩考核目标为2024年营收较2022年增长率不低于44%[24]
新锦动力(300157) - 舆情管理制度
2025-04-26 00:19
制度目的 - 提高公司应对舆情能力,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2] 舆情分类 - 分为重大舆情和一般舆情[2] 组织架构 - 舆情管理工作组由董事长任组长,董事会秘书任副组长[3] 职责分工 - 证券事务部负责舆情信息采集,跟踪股价波动并上报[4] 处理原则与措施 - 处理原则包括快速反应等[5][6] - 一般舆情由董事会秘书处置,重大舆情由工作组决策[7] - 重大舆情处置有调查情况等措施[7] 后续工作 - 处理结束后工作组总结整改[8] 违规处理 - 未执行制度或违反保密义务人员将受处分[10] 制度制定 - 制度由董事会制定、修改和解释,审议通过后生效[12]
新锦动力(300157) -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彦亮
2025-04-26 00:19
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任职期间,本人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亦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 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 (一)出席会议情况 本人勤勉履行职责,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对提交审议的 议案进行认真审查;与公司管理层充分沟通,提出专业建议;基于自身专业知识 与经验,以严谨的态度审慎行使表决权,为董事会的正确决策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公司会议的召集程序、决策机制符合法定要求,重大事项均履行相关审批程 序,相关决议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的 独立董事,2024年度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的相关规定,本着 勤勉、诚信、公正的原则和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充分发挥自身的专业优势和独立作用,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相关事项发表了 ...
新锦动力(300157) -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梁彤
2025-04-26 00:19
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的 独立董事,2024年度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的相关规定,本着 勤勉、诚信、公正的原则和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充分发挥自身的专业优势和独立作用,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 客观的意见,审慎行使公司和股东所赋予的权利,切实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 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于2024年6月17日经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后正式任职独立董事,现将2024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本人梁彤为注册会计师,曾任中国化学工程总公司第十二建设公司项目部财 务科长、河北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部经理、博信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现任河北红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主任会计师。2024年6月17日至今,本人 ...
新锦动力(300157) -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陈江涛
2025-04-26 00:19
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的 独立董事,2024年度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制度》的相关规定,本着勤勉、诚信、公正的原则和对全体股东负责 的态度,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自身的专业优势和独立作用,对公 司董事会审议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客观的意见,审慎行使公司和股东所赋予的 权利,切实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 已于2024年6月17日换届离任,现将2024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 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1 严谨的态度审慎行使表决权,为董事会的正确决策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公司会议的召集程序、决策机制符合法定要求,重大事项均履行相关审批程 序,相关决议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4年度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4次董事会会议、3次股东大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