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锦动力(300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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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锦动力: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陈江涛
2024-04-02 21:40
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的 独立董事,2023年度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制度》的相关规定,本着勤勉、诚信、公正的原则和对全体股东负责 的态度,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自身的专业优势和独立作用,对公 司董事会审议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客观的意见,审慎行使公司和股东所赋予的 权利,切实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3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拥有符合工作要求的专业资质和能力,在从事的专 业领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本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等情况如下: 陈江涛,中共党员,执业律师。历任北京市尚公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北京 市中伦文德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高级联席合伙人。从事 律师至今,始终致力于为公司企业类客户提供高 ...
新锦动力:监事会决议公告
2024-04-02 21:38
证券代码:300157 证券简称:新锦动力 公告编号:2024-012 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2023 年 度报监事会工作报告》。 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 议于 2024 年 4 月 1 日上午在北京市海淀区丰秀中路 3 号院 4 号楼 5 层会议室以 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3 月 18 日以邮件或其他 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参加监事 3 人,实际参加监事 3 人,其中王磊先生、刘海 生先生、冯珊珊女士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磊先生主持,公司董 事会秘书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等法律法规及《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 ...
新锦动力:董事会决议公告
2024-04-02 21:38
证券代码:300157 证券简称:新锦动力 公告编号:2024-011 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2023 年 年度报告》相关章节、《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 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1 日上午在北京市海淀区丰秀中路 3 号院 4 号楼 5 层会议室 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3 月 18 日以邮件或其 他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 9 人,实到董事 9 人,其中王莉斐女士、王潇 瑟女士、杨永先生、吴文浩先生、安江波先生、史静敏女士、陈江涛先生以通讯 表决方式参加。会议由公司 ...
新锦动力: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2024-04-02 21:38
业绩总结 - 公司2023年度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共7526.68万元[1][2] - 本次计提减值减少公司2023年度利润总额7526.68万元[9] 资产减值详情 - 应收款项坏账损失2617.90万元[2] - 合同资产减值准备3.40万元[2] - 存货跌价损失379.65万元[2] - 油气资产减值准备2111.65万元[2] - 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2100.00万元[2] - 其他非流动资产减值损失314.08万元[2] 坏账准备规则 - 信用等级一般银行承兑和商业承兑汇票按余额计提1%坏账准备[5] - 应收款项融资中银行承兑汇票组合预期信用损失率为0%[6]
新锦动力: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04-02 21:38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报告期内,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严格按 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的要求,认真履行监 事会职责,出席了各次股东大会,了解和掌握公司的经营决策、投资方案、财务 状况和生产经营情况,监督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行职责情况,维护了公 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公司的规范化运作,充分发挥了其应有的职能 作用。现将 2023 年度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 监事会的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 8 次会议,会议情况如下: | 序号 | 日期 | | | 会议届次 | | 披露日期 | | 披露索引 | | --- | --- | --- | --- | --- | --- | --- | --- | --- | | 1 | 2023 | 年 3 | 月 | 第五届监事会 | 2023 | 年 3 | 月 | 会议决议公告详见巨潮资讯 | | | 29 | 日 | | 第 ...
新锦动力: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安江波
2024-04-02 21:38
公司治理 - 2023年召开10次董事会会议和4次股东大会,独立董事安江波均亲自出席[5] - 独立董事安江波2023年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5] - 独立董事2023年按要求履职,2024年将继续提升公司治理能力[21] 合规情况 - 2023年关联交易遵循原则,决策程序合规[11] - 2023年公司及相关方无变更或豁免承诺情形[13] - 2023年无被收购、聘任或解聘财务负责人等情形[13][16] 信息披露 - 2023年按要求披露财务等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14] 审计与激励 - 2023年续聘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为审计机构,程序合规[15] - 2023年通过多项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20]
新锦动力: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郭荣
2024-04-02 21:38
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 姓名 | 郭荣 | | 职务 | 独立董事 | | | --- | --- | --- | --- | --- | --- | | 年度会 2023 | 召开会议次 | 亲自出席次 | 委托出席次 | 缺席次数 | 是否连续 两次未亲 | | 议 | 数 | 数 | 数 | | | | | | | | | 自出席 | | 董事会 | 8 | 8 | 0 | 0 | 否 | | 股东大会 | 3 | 3 | 0 | 0 | 否 | 本人作为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的 独立董事,2023年度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制度》的相关规定,本着勤勉、诚信、公正的原则和对全体股东负责 的态度,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自身的专业优势和独立作用,对公 司董事会审议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客观的意见,审慎行使公司和股东所赋予的 权利,切实维护了 ...
新锦动力:关于营业收入扣除事项的专项审核意见
2024-04-02 21:38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LixinZhonglian CPAs (SPECIAL GENERAL PARTNERSHIP) 关于营业收入扣除事项的 专项审核意见 立信中联专审字[2024]D-0114 号 1 深圳证券交易所: 我们接受委托,对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锦动力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包括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 债表、2023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 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并于 2024 年 4 月 1 日出具立信 中联审字[2024]D-0366 号审计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及相 关指南")的相关规定,新锦动力公司管理层编制了后附的《新锦动力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2023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以下简称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按 照上市规则及相关指南的规定编制和披露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并保证其真实性、 准确性及完整性是新锦动力公司管理层的责任。 ...
新锦动力: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
2024-04-02 21:38
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 日召开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情况概述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合并层面未分配利润为-338,260.99 万元,实 收股本 72,558.8257 万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根 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该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亏损原因 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157 证券简称:新锦动力 公告编号:2024-013 1、锚定高端装备制造,聚焦主营业务发展,提升核心竞争力 公司将围绕主营业务高端装备制造,实施资源整合,紧抓制造业升级以及能 源业变革的重要机遇,以自有技术能力为基础,持续引进专业技术人员,加大投 入力度,扩大生产规模,拓宽技术及产品的应用领域,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进 一步扩大 ...
新锦动力: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史静敏
2024-04-02 21:38
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的 独立董事,2023年度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制度》的相关规定,本着勤勉、诚信、公正的原则和对全体股东负责 的态度,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自身的专业优势和独立作用,对公 司董事会审议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客观的意见,审慎行使公司和股东所赋予的 权利,切实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3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拥有符合工作要求的专业资质和能力,在从事的专 业领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本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等情况如下: 史静敏,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毕业于河北省财经学院会计专业。曾任 中国化学工程总公司第十二建设公司核算主任、河北天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审计部主任、河北航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世贸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