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东制药(300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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振东制药(300158) - 董事会秘书工作规则(2025年12月)
2025-12-02 19:28
董事会秘书设置 -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1名,对董事会负责[2] 任职与解聘 - 受处罚或批评者不得担任[6] - 由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聘任或解聘[13] - 连续3个月以上不能履职应解聘[14] 任期与补缺 - 每届任期3年,可连选连任[15] - 原任离职3个月内聘任新秘书[15] 程序与生效 - 聘任前5个交易日报送材料,深交所无异议可聘任[14] - 细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20]
振东制药(300158) - 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12-02 19:28
会议情况 -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5年12月2日9:00召开,9名董事全部出席[2] 议案表决 -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9票同意通过,待股东大会审议[3] - 《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等9项相关制度的议案》逐项9票同意通过,待股东大会审议[4][7] - 《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24项相关制度的议案》逐项9票同意通过[8]
振东制药(300158) - 接待和推广工作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02 19:28
接待与推广管理 - 公司接待与推广事务第一负责人为董事长,直接责任人为董事会秘书[8] - 董事会办公室年末编制下一年度接待与推广工作计划,经初审、审批,必要时报董事会会议审议[10] 活动时间限制 - 定期报告披露前30日、重大信息临时公告及业绩预告披露前15日内,应尽量避免投资者关系活动[11] 业绩说明会 - 公司应在年度报告披露15个交易日内举行年度报告业绩说明会,并提前公告相关信息[11] 现场活动要求 - 投资者等现场参观座谈,公司至少2人参加并做好记录[12] - 特定对象现场参观需预约并签署《承诺书》,由董事会秘书统一安排[19] 信息管理 - 公司与特定对象沟通前,要求其提供真实身份证明并签署承诺书[12][13] - 向特定对象提供未公开重大信息时,要求对方签署保密协议,出现异常及时报告并公告[15] - 特定对象发布信息需经证券部核对、董事会秘书复核[20] 制度执行 - 接待和推广活动需建立备查登记制度,相关人员接受活动前应告知董事会秘书并按制度执行[17] - 违反制度规定视情况处分,造成损失承担经济责任[17] 制度生效 -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24]
振东制药(300158)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12月)
2025-12-02 19:28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组成 - 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两名独立董事[4] 会议规定 - 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提前5日通知委员[15] - 临时会议召集人3日内召集和主持[15]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6] 其他 - 会议记录保存不少于十年[16] - 实施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施行,由董事会解释修订[19][20] - 文档签署日期为2025年12月2日[21]
振东制药(300158)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年12月)
2025-12-02 19:28
提名委员会组成 - 由三名董事组成,两名委员为独立董事[4] 提名委员会产生 - 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会议召开规则 - 定期会议每年一次,临时会议需董事长等提议[14] - 定期提前五日、临时提前二日发通知[14] 会议举行与决议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可举行,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8] 表决相关 - 委员可委托,授权书不迟于表决前提交[19] - 表决记名投票,临时可电话传真决议签字[19] 利害关系处理 - 委员有利害关系应披露回避[22] - 回避后不足法定人数处理办法[23] 其他 - 会议记录董事会秘书保存,结果报董事会[19] - 实施细则相关规定及生效、解释修订[25][26][27]
振东制药(300158) - 董事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12月)
2025-12-02 19:28
战略与发展委员会构成 - 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4] 会议召开规则 - 定期会议每年召开一次,临时会议经提议召开[12] - 定期会议提前五日、临时会议提前二日发通知[12] 会议举行与决议条件 - 三分之二以上(含)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6] - 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6] 委员管理 - 连续两次不出席会议,董事会可撤销职务[21] 细则相关 - 表决方式多样,临时会议可电话表决[22] - 自董事会决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解释修订[22][23] - 文件日期为2025年12月2日[24]
振东制药(300158) - 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02 19:28
信息披露内容 - 公布债务融资工具当期发行文件,含近三年经审计财报和近一期会计报表等[8][9] - 在募集说明书显著位置作风险提示[11] - 披露债务融资工具实际发行规模、期限、价格等信息[11] - 披露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含企业主要情况、审计报告等[14][15] - 披露本年度上半年半年度报告[15] - 披露本年度第一、三季度季度财务报表[15] - 提供重大资产抵押等超上年末净资产20%需披露[16] - 发生超上年末净资产10%的重大亏损或损失需披露[16] - 一次承担他人债务超上年末净资产10%或新增借款超上年末净资产20%需披露[16] - 更正经审计财务报告,需披露专项鉴证报告及更正后的财务信息[19] - 变更债务融资工具募集资金用途,应披露变更公告[20] - 变更中期票据发行计划,应披露变更公告[20] 信息披露时间 - 债务融资工具发行完成后,不晚于交易流通首日披露[11] - 每年4月30日前披露上一年度年度报告[14][15] - 每年8月31日前披露本年度上半年半年度报告[15] - 每年4月30日和10月31日前披露本年度第一、三季度季度财务报表[15] - 无法按时披露定期报告,应于规定披露截止时间前说明[15] - 重大事项出现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履行披露义务[18] - 变更债务融资工具募集资金用途,至少于变更前5个工作日披露[20] - 变更中期票据发行计划,至少于原发行计划到期日前5个工作日披露[20] 信息披露流程 - 定期报告披露需经多部门协作,最后由主承销商协助披露[24] - 涉及董事会等决议的信息披露需经多环节审核,最后按要求披露[25][26] - 重大事件披露时,知情人员汇报,董事长敦促,披露前知情者不得发布[27] 信息披露适用范围及管理 - 制度适用于公司相关人员和机构及持股5%以上大股东[31] - 子公司负责人是信息披露负责人,需指定联络人[35] - 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对外信息披露文件档案管理[37] 违规处理 - 出现信息披露违规,董事会组织检查并更正,处分责任人[40][41] - 子公司重大事项未报告致问题,处分责任人[41] - 擅自披露信息,处罚责任人,可追究法律责任[43] - 信息披露涉嫌违法,按相关规则处罚[42] 制度相关 - 制度由董事会或有权决策机构审议通过[44] - 若交易商协会有新规定,制度相应修订[44] - 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制度解释[45]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46] - 制度文档日期为2025年12月2日[47]
振东制药(300158)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02 19:28
第一条 为规范山西振东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 的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 及时、准确、全面、完整地披露信息,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山 西振东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公 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时,按照本制度规定负 有报告义务的有关人员和公司,应及时将相关信息向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总裁) 和董事会秘书报告的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各部门、公司下属企业 (指公司直接或间接控股比例超过50%的子公司或对其具有实际控制权的子公司)。 山西振东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公司各部门负责人、公司下属分支机构或全资子公司的负责人、公司 控股子公司负责人、公司派驻参 ...
振东制药(300158) - 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02 19:28
审计机构与职责 - 公司内部审计常设机构为审监部,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3][4] - 审计委员会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制度建立与实施,审阅年度计划等[6] 审计工作内容与频率 - 审监部对公司内控制度、财务收支等至少每季度检查评估并报告[8] - 审监部至少每半年对公司重大事件及资金往来检查并出具报告[8] 审计工作流程 - 审监部第四季度编制下年度内部审计计划,可适当调整[13] - 实施审计前向被审计部门发通知,明确审计内容[13] - 被审计部门5个工作日内反馈审计报告初稿书面意见[14] 审计结果运用 - 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根据报告出具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17] - 公司将审计结果作为绩效考核依据[21] 审计档案管理 - 审监部建立审计档案,电子与纸质同步归档,至少两份备份[23][24] 人员管理与制度生效 - 审监部定期或不定期开展内部审计人员培训和考核[26] - 本制度自董事会决议通过生效,解释权归董事会[28][29]
振东制药(300158) - 控股子公司管理控制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02 19:28
控股子公司定义 - 公司持有股权50%以上或持股50%以下但能决定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组成或实际控制的公司为控股子公司[2] 报表报送要求 - 月度终了7日内控股子公司需上报相关营运及财务报表[20] - 季度终了10日内上报报表并附编报说明和季度财务分析报告[20] - 半年度报表7月15日前送达,增报上半年财务分析报告及预计执行情况报告[20] - 年度报表次年1月31日前送达,同时报送汇编企业户数和上年终决算报告[20] 担保管理 - 控股子公司向银行贷款需公司担保时,提前向财务部报送材料,经审议通过后办理手续[12] - 对外担保由公司统一管理,未经批准不得相互或对外提供担保[12] 治理监控 - 公司通过委派人员实现对控股子公司的治理监控[7] - 定期或不定期对控股子公司实施审计监督[22] 财务管理 - 控股子公司与公司实行统一会计制度,财务管理统一协调、分级管理[15] 资料报送 - 控股子公司向财务部和证券投资部报送内控文件资料,变更后及时更新[25] 会议与协议备案 - 控股子公司股东会等会议决议及时报送证券投资部[25] - 重大经营事项相关协议和文件报送证券投资部备案[25] 信息披露 - 控股子公司信息披露由证券投资部统一管理,董事会秘书统一安排[27] - 公司编制中期和年度报告时披露控股子公司经营及财务信息[27] 信息报告 - 控股子公司指定信息报告人负责沟通联络[27] - 信息报告人及时报送重要文件并通报重大影响信息[27] 内幕信息管理 - 控股子公司知情人不得泄露内幕信息和进行内幕交易[28] 生效时间 - 本办法由董事会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30] 非实质控股子公司管理 - 公司对非实质控股子公司按相关法规监督管理[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