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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研股份(300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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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研股份:关于变更年审机构签字注册会计师及项目质量复核人员的公告
2024-02-05 16:14
审计机构相关 - 公司2023年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为财务报表审计机构[2] 人员变更 - 2023年报签字注册会计师变更为吴育岐、李泓斌,项目质量复核人变更为刘斌[2] - 变更人员近三年无违规,无违反独立性情形,工作交接有序[4][5]
新研股份: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关于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的法律意见书
2024-01-31 19:49
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 关于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的法律意见书 二〇二四年一月三十日 释 义 本法律意见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 新研股份 | 指 | 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 | | 嘉兴华控 | 指 | 嘉兴华控腾汇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华控永拓 | 指 | 嘉兴华控永拓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青海华控 | 指 | 青海华控科技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 | 华控成长 | 指 | 华控成长(天津)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霍尔果斯华控 | 指 | 霍尔果斯华控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 华控投资 | 指 | 北京华控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 1 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 W&H Law Firm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66号中国技术交易大厦A座16层 邮编:100080 电话:(8610)62684688 传真:(8610)62684288 网址:http://www.whlaw.cn 关于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的 法律意见书 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贵司 ...
新研股份:关于控股股东与相关股东终止表决权委托的公告
2024-01-31 19:49
证券代码:300159 证券简称:新研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4 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与相关股东终止表决权委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研股份")控股股东 嘉兴华控腾汇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华控腾汇")于近日向 与其于 2019 年 1 月 4 日签署《表决权委托协议》的股东韩华、杨立军分别出具 《关于终止表决权委托的告知函》,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终止表决权委托的基本情况 2019 年 1 月 4 日,因股东韩华、杨立军及其他股东共九名,与华控腾汇签 署《股份转让协议》,华控腾汇受让公司 128,148,293 股股份,同时韩华和杨立 军与华控腾汇签署《表决委托协议》,将二人在股份转让后仍分别持有的 93,019,770 股和 64,264,862 股,合计 157,284,632 股股份的表决权全部委托给 华控腾汇行使。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1 月 4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 于相关股东协议转让公司股份和委托投票表 ...
新研股份:关于公司涉及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
2024-01-22 17:07
证券代码:300159 证券简称:新研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1 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涉及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研股份"或"公司")于2023年11 月13日和11月22日分别对外披露《关于公司涉及重大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77、2022-083),因11月13日披露的诉讼被告之一什邡星昇投资管理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后简称"什邡星昇")经查询其所持有公司的股份已全部 处于质押/冻结状态,什邡星昇已不存在可用于业绩补偿回购的公司股份,故近 期公司向四川省德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变更诉讼请求,并收到《缴纳诉讼费用 通知书》(2023)川06民初57号,公司已补交案件受理费。11月22日披露的诉 讼被告之一方子恒经查询其已不再持有公司股份,已无可用于业绩补偿回购的公 司股份,公司向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变更诉讼请求,并收到《补交诉讼费用 通知书》(2023)川01民初1188号,公司已补交案件受理费,对此公司参照《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
新研股份:关于前期重大资产重组之2015-2017年度业绩承诺未完成的进展公告
2024-01-22 17:05
证券代码:300159 证券简称:新研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2 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前期重大资产重组之 2015-2017 年度 业绩承诺未完成的进展公告 2023 年 1 月 17 日,公司及相关当事人韩华、杨立军、胡鑫、张舜、刘佳 春、匡理鹏、周卫华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该决定书认定 新航钛科技通过虚构业务和提前确认收入两种方式实施财务造假,2015 年度至 2019 年度,各年度虚增利润总额分别为 1.77 亿元、3.98 亿元、5.63 亿元、3.13 亿元、-1.40 亿元,并认为业绩承诺方等人实施了财务造假行为。 根据上述《行政处罚决定书》提及的虚增利润,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于近期出具的《业绩承诺完成情况审核报告》确认,(大信专审字[2023] 第 12-00086 号),业绩承诺期(2015 年度-2017 年度)新航钛科技扣除非经常 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实际净利润)分别为-17,012.91 万元、-43,762.66 万元以 及-25,859.53 万元,远低于各业绩承诺方作出的承诺净利润人民币 17,000 万元、 24,000 万元和 ...
新研股份:公司章程(2023年12月修订)
2023-12-25 17:21
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新研股份 公司章程 公司章程 (经 2023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 | | | | 目 | | 录 | 2 | | --- | --- | --- | --- | | 第一章 | | 总则 | 3 | | 第二章 | | 公司宗旨及经营范围 | 4 | | 第三章 | 股 | 份 | 4 | | 第一节 | | 股份发行 | 4 | | 第二节 | | 股份增减和回购 | 6 | | 第四章 | 股东和股东大会 | | 8 | | 第一节 | | 股东 | 8 | | 第二节 | |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 10 | | 第三节 | | 股东大会的召集 | 13 | | 第四节 | | 股东大会提案与通知 | 14 | | 第五节 | | 股东大会的召开 | 16 | | 第六节 | |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 18 | | 第五章 | 董事会 | | 23 | | 第一节 | | 董事 | 23 | | 第二节 | 董事会 | | 26 | | 第六章 | |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 31 | | 第七章 | 监事会 | | 33 | | 第一 ...
新研股份:2023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3-12-25 17:21
证券代码:300159 证券简称:新研股份 公告编号:2023-096 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 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不存在变更过往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12 月 25 日北京时间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3 年 12 月 25 日,其中: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 年 12 月 25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②通过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3 年 12 月 25 日 9:15 至 15:00 期 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的地点: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融合南路 661 号一 楼会议室。 5、会议主持人:董事、董事会秘书郑毅先生主持 ...
新研股份: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2023-12-25 17:18
2023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乌鲁木齐)事务所 关于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国浩律师(乌鲁木齐)事务所 关于 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 法律意见书 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云台山街 499 号盛达广场 15 层 郵編:830000 15th Floor, Sheng Da Building, No.499 YunTai Road,Urumqi 830000, China 電話/Tel: 13899993996 (+86)(991)3070288 網址/Website:http://www.grandall.com.cn 2023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致: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国浩律师(乌鲁木齐)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新疆机械 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陈万财、王聪 律师(以下简称"本所律师")出席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5 日召开的 2023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对本次股 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本法律意见书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
新研股份: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2023-12-22 17:26
激励计划授予情况 - 2023年12月8日完成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授予2700万股,93人获授,价格1.42元/股[3][6][8] - 董事长方德松获授110万股,占授予总量3.67%,占总股本0.07%[7] - 董事王少雄和财务总监刘蓉各获授70万股,各占授予总量2.33%,各占总股本0.05%[7] - 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郑毅获授30万股,占授予总量1.00%,占总股本0.02%[7] - 其他87人获授2390万股,占授予总量79.67%,占总股本1.62%[9] - 预留300万股,占授予总量10.00%,占总股本0.20%[9] 限售与考核条件 - 激励计划有效期不超60个月,首次授予分三个解除限售期,比例20%、40%、40%[9] - 2024年净利润不低于3000万元,2025年不低于3500万元[10] - 激励对象绩效考核分五等级,对应不同可解除限售比例[12] - 未满足条件,未解除限售股票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为授予价加利息[10][12] 其他相关情况 - 首次授予数量2700万股,激励对象由114人调为93人[14] - 董事、高管授予前6个月无买卖股票,5%以上股东未参与[15] - 筹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16] - 2023年12月26日限制性股票上市[17] - 授予后限售股增2700万股,占比1.80%,总股本增2700万股[18] - 授予后2022年度基本每股收益0.0511元/股[19] - 截止2023年12月15日收到入资款3834万元,计入“股本”2700万元,“资本公积--股本溢价”1134万元[20] - 激励计划利于建立利益共享机制,吸引留住人才[21]
新研股份: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2月)
2023-12-08 19:28
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 展需要,加强战略决策科学性,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提高重大决策的效益和决 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公司特设立董事会 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 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三分 之一以上(包括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选举委员的提案获得通 过后,新任委员在董事会会议结束后立即就任。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董事长担任;主任委员 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的任职期限与同届董事会成员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 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