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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清环保(3001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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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清环保(300187) - 2023 Q4 - 年度财报
2024-04-22 22:56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期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6] - 公司股票简称为永清环保,股票代码为300187[13] - 公司法定代表人为王峰[14] - 公司注册地址为长沙市浏阳市国家生物医药产业基地(319国道旁),邮政编码为410330[14] - 公司办公地址与注册地址相同,邮政编码为410330[14] - 公司网址为http://www.yonker.com.cn,电子信箱为zqb_yonker@163.com[14] - 公司董事会秘书为龙麒,证券事务代表为黄田[14] -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为永清环保证券部[14] -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为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办公地址为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芙蓉中路416号泊富国际广场写字楼46层,签字会计师为康代安、刘卓[14] 财务表现 - 2023年营业收入为645,804,919.49元,同比下降9.47%[15] - 2023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9,846,569.18元,同比增长120.63%[15] - 2023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5,418,700.33元,同比增长96.65%[15] - 2023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06,578,426.89元,同比下降22.89%[16] - 2023年基本每股收益为0.1237元/股,同比增长120.64%[16] - 2023年稀释每股收益为0.1237元/股,同比增长120.64%[16] - 2023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8.01%,同比增长38.68%[16] - 2023年末资产总额为3,392,527,582.43元,同比增长2.44%[16] - 2023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1,029,534,565.50元,同比增长6.66%[16] - 2023年非经常性损益合计为95,265,269.51元[21] 利润分配 - 公司利润分配预案为以645,622,16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0元(含税)[3] 行业数据 - 2023年光伏发电新增装机216.3GW,同比增长147%,累计光伏并网装机容量超过600GW,均为全球第一[24] - 2023年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碳排放配额成交量2.12亿吨,成交额144.4亿元[23] - 2023年天然气、水电、核电、风电、太阳能发电等清洁能源消费量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为26.4%,上升0.4个百分点[23] - 2023年土壤修复行业工业污染场地修复工程资金额约126.1亿元,项目数262个,土壤污染防治资金为30.8亿元[27] - 2022年我国餐厨垃圾处理量达到1.74亿吨,较上年增长10.16%[28] - 2022年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和其他无害化处理的比例达到79.86%和7.67%[28] - 2022年297个地级及以上城市居民小区垃圾分类平均覆盖率达到82.5%[28] 政策与法规 - 2022年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发布《“十四五”现代能源体系规划》,明确新型储能的独立市场主体地位与功能定位[25] - 2023年4月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加强新型电力系统稳定工作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提出新型电力系统稳定发展27条,明确新型储能十年内发展目标[25] - 2022年11月国家发改委等5部委联合发布《关于加强县级地区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明确到2025年全国县级地区基本形成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体系[28] 公司业务概述 - 公司环保业务包括土壤修复、危废运营、大气治理、环境咨询和环境检测等[32] - 公司在农田修复和场地修复领域具有优势,建立了完整的产业链,覆盖了有机物污染治理、重金属污染治理等多个领域[32] - 公司在2023年12月顺利通过重钢炼铁厂项目竣工验收,并于2024年1月收回进度款[33] - 公司牵头承担的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开发了5项新技术、17种新材料、4套新装备,形成了冶炼场地污染综合防控及再开发利用体系[33] - 公司承担的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针对典型酸根态重金属污染场地,研发了高效、绿色、廉价的酸根态重金属新型钝化材料,并建立了智能模块化生产线[33] - 公司在华东地区重点布局多年,预计后续将陆续落地相关业务[33] - 公司环保业务在2023年受到宏观经济、政策调控和市场需求等多方面影响,新增订单较往年有所减少[32] - 公司强调全面实现资产提质增效与保值增值,聚焦项目全周期管理,加强存量经营[32] - 公司打造“双核”(工程、运营)+“双碳”的发展路径,聚焦“新能源优质资产运营商、减污降碳技术创新者”的战略定位[31] - 公司致力于实现轻重资产相结合、形成保现金流又有综合技术服务能力的业务组合模式[31] - 公司拥有江苏永之清和甘肃禾希两个危废处置项目,核准处置规模为9.74万吨/年,报告期内江苏永之清二期增加处置规模2.3万吨/年,甘肃禾希增加刚性填埋处置规模2万吨/年[34] - 公司全资子公司华环检测成功入选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第二批检测实验室名单[34] - 公司在大气治理领域,致力于为燃煤电厂、钢铁有色窑炉等生产设施提供脱硫、脱硝、除尘等环保设备的研究、开发、设计、安装、调试、运营等大气治理综合配套服务[34] - 公司将新能源双碳业务确立为双主业之一,包括可再生能源投资运营、可再生能源建设工程和双碳咨询业务等[35] - 公司全资拥有衡阳、新余垃圾焚烧发电厂,参股长沙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设计垃圾处置规模合计2,400吨/日,参股项目处置规模为5,100吨/日[35] - 衡阳、新余生活垃圾发电厂已完成二期扩建,衡阳二期扩建日处理垃圾500吨,新余二期扩建日处理垃圾300吨[35] - 衡阳永清环保能源有限公司投资建设的“衡阳市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协同处置污泥(一期技术改造)”项目日处理污泥量100吨,年最大处理量3.6万吨[35] - 公司在新能源光伏发电领域,EPC总承包项目新增年平均发电量约1,100万度[35] - 公司已投建并运营多个工商业综合体光伏项目,报告期内光伏发电量为5,000多万度[35] - 公司新投建的广东建艺、邢台德龙钢铁(机械轧辊)、北海合浦康养院等光伏项目正在建设[35] - 公司签订了尔康制药光储一体化项目,投运运营多个用户侧储能项目,年均放电量约138万度,年均充电量约161万度[36] - 公司通过重庆第一批光储项目的标杆,将持续以重庆为重点,投资其他经济效益高的地区的储能项目[36] - 公司成立了双碳研究院和永之清碳(北京)科技有限公司,旨在全面落地“双碳综合服务”业务,打造“双碳环保产业链”[36] - 公司已承担多个碳达峰碳中和示范项目技术咨询,包括步步高、天津水晶宫饭店等项目[36] - 公司参编了《能源企业ESG评价标准》、《基于互联网平台的个人碳减排激励管理规范》等2项团体标准[36] - 2023年,公司重点对地方政府、工业园区、重点控排企业提供节能、减污、降碳、增效等双碳综合服务,包括县域碳达峰行动方案编制,园区碳排放核算等[36] - 公司提前布局林业碳汇、甲烷利用、可再生能源等碳资产开发业务,随着CCER政策文件出台试行,或将迎来重大机遇[36] - 公司筛选出多个多能互补方向的先进实用技术,包括相变蓄冷、中央空调高效机房等,储备了多个优质的多能互补应用场景[36] - 2023年,公司在海南、河北推进高效机房、空气源热泵等技术的耦合应用示范项目,预计2024年可以看到示范效果[36] - 公司将继续发挥自身综合环保服务的优势,坚持“工程+运营”双轮驱动,以成为“新能源优质资产运营商、减污降碳技术创新者”为战略目标[37] - 公司受益于国家对土壤和环境污染治理与修复的支持力度加大[38] - 《土壤污染防治法》和《固废法》等法律法规的实施为公司业务提供法治保障[38] - 国家发改委和国家能源局提出到2025年新型储能具备大规模工业化应用条件,系统成本降低30%以上[38] - 2024年国家能源局提出推动新型储能多元化发展,强化促进新型储能并网和调度运行的政策措施[38] - “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明确绿色发展理念,推动环保产业发展[39] - 2022年政府工作报告强调有序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持续改善生态环境[40] - 2022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实施方案》支持新能源产业健康有序发展[40] - 2023年生态环境部计划在年底前重启CCER,市场存量约1,000万吨[40] - 2024年1月CCER正式重启,首批方法学覆盖四大领域,潜在供应量将分批释放[40] - 政府工作报告和相关政策持续强化绿色发展,环保产业及板块有望持续受益[40] 研发与技术 - 公司拥有有效授权专利165项,其中发明专利41项,实用新型124项[41] - 公司牵头或参与承担国家级重点研发计划2项、省市级重大科技攻关或重点研发项目20余项[41] - 公司荣获国家级科技进步奖2项,55项省级、市级以及行业奖[41] - 公司拥有“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土壤养分管理与污染修复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三个国家级科研技术平台[41] - 公司具备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废、医疗废物等各类固废项目的建设和运营能力,旗下的2个垃圾焚烧发电厂以及2个危废处理项目都处于稳定运行状态[42] - 公司从2016年开始进入风电、光伏领域,开发、建设并运营数十个新能源项目[42] - 公司在湖南长沙、郴州、双峰、武冈、衡阳、益阳、湖北鄂州,陕西定边,广东等多地自主投资、建设、运营多个光伏电站[42] - 公司荣获“全国环境综合服务竞争力领先企业”、“全国大气污染减排突出贡献企业”,“湖南省环境保护产业十佳企业”、“湖南省AAA级环境保护企业”、“湖南省环保企业40强”、“湖南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等荣誉[42] - 公司积极探索减碳、节能、增效路径,勇担社会责任,为钢铁、电力等行业的大型国有、民营企业提供大量优质的咨询设计和工程技术服务[42] - 公司在光伏发电、风力发电、余热利用等能源业务上有着十分成熟的技术和工程积累[42] 财务数据 - 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64,580.49万元,同比下降9.47%[4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984.66万元,同比增长120.63%[4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541.87万元,同比增长96.65%[44] - 环保业务收入为34,216.18万元,同比下降23.37%[45] - 双碳业务收入为30,364.31万元,同比增长13.79%[46] - 垃圾焚烧发电业务处置规模为900吨/日和1500吨/日,全年处置生活垃圾90多万吨,上网电量2.7亿度[46] - 长沙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处置规模为5,100吨/日[46] - 光伏发电项目全年发电量创历史新高[46] - 公司签订了多个光伏和储能项目合同,包括广东某市光伏项目、浏阳某制药光储一体化项目等[46] - 公司在重庆、河北、湖南、广东、广西等地签订并建设实施了一系列分布式光伏项目[46] - 2023年营业收入为645,804,919.49元,同比下降9.47%[48] - 环保业务收入为342,161,834.08元,同比下降23.37%,占营业收入比重为52.98%[48][49] - 双碳业务收入为303,643,085.41元,同比增长13.79%,占营业收入比重为47.02%[48][49] - 环境运营服务收入为370,151,271.96元,同比下降6.51%,毛利率为30.32%[50] - 环境工程服务收入为241,616,061.89元,同比增长12.48%,毛利率为12.97%[51] - 环境咨询服务收入为30,909,268.59元,同比下降32.92%,毛利率为35.53%[51] - BOT建设服务期收入为3,128,317.05元,同比下降94.47%,毛利率为7.10%[51] - 湖南省内收入为242,324,246.07元,同比增长2.06%,毛利率为45.53%[52] - 湖南省外收入为403,480,673.42元,同比下降15.22%,毛利率为11.02%[53] - 服务模式收入为645,804,919.49元,同比下降9.47%,毛利率为23.97%[54] - 环境工程服务和环境咨询服务的营业成本同比下降,主要由于本期新增合同额减少,营业收入同比下降[58] - BOT建设服务期成本同比减少4,961万元,主要由于BOT项目大部分已完工[59] 子公司与项目 - 2023年公司新设多家子公司,包括衡阳永源光伏发电科技有限公司、常德永灿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等,注册资本总额达3.35亿元[63] - 2023年公司注销子公司上海聚合土壤修复科技有限公司[64] - 公司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为3.19亿元,占年度销售总额的49.40%[65] - 公司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为1.04亿元,占年度采购总额的23.99%[65] 费用与研发 - 销售费用同比下降8.06%,管理费用同比下降8.88%,财务费用同比增长17.76%,研发费用同比下降25.06%[66] - 城市生活垃圾智能分拣、高效收运与焚烧发电资源化再利用关键技术与装备研究项目已通过验收,形成多项关键技术和装备[66] - 城市生活垃圾焚
永清环保: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
2024-04-22 22:56
章程修订 - 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议案,修订需股东大会通过后生效[2] 融资授权 -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3亿元且不超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在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失效[2] 担保规定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任何担保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 - 公司在一年内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3] - 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且绝对金额超5000万元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3] - 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3] - 董事会审议担保事项须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2/3以上董事审议同意[3] - 股东大会审议特定担保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3] 股东大会相关 - 独立董事要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提出书面反馈意见[3] 利润分配 - 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董事会须在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4] - 公司应在年度(或半年度)报告中披露利润分配预案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4] - 报告期内盈利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应说明未分红原因及资金留存用途[4] -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方案)由董事会提出,经监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4] -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时,可审议批准下一年中期现金分红的条件、比例上限、金额上限等[4] - 下一年中期分红上限不应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 - 调整利润分配政策(方案)需全体董事过半数表决同意,且经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表决同意[4] - 监事会审议利润分配政策(方案)调整时,需全体监事过半数以上表决同意[4] -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政策(方案)调整时,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4] - 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扣减该股东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占用资金[4]
永清环保:关于聘请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2024-04-22 22:56
证券代码:300187 证券简称:永清环保 公告编号:2024-021 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请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9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聘请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为本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天职国际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该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23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相关规则规 定,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 意见,较好地履行了双方签订合同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如期出具了公司2023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意见。 由于双方合作良好,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继续聘请天职国际 ...
永清环保:2023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2024-04-22 22:56
业绩总结 - 审计公司2024年4月19日对永清环保2023年财报签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2] - 2023年初公司关联资金往来余额19,501.85万元[6] - 2023年度关联资金往来累计发生额(不含息)128,960.84万元[6] - 2023年度关联资金往来利息250.88万元[6] - 2023年度关联资金偿还累计发生额126,900.20万元[6] - 2023年末公司关联资金往来余额21,813.38万元[6] 关联方资金情况 - 现大股东附属企业2023年初往来资金余额649.10万元[6] - 现大股东附属企业2023年度往来累计发生额(不含息)1,739.59万元[6] - 现大股东附属企业2023年度偿还累计发生额348.02万元[6] - 现大股东附属企业2023年末往来资金余额2,040.66万元[6] - 上市公司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2023年度往来累计发生额(不含息)122,840.82万元[6]
永清环保: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
2024-04-22 22:56
未来展望 - 未来三年为2024年 - 2026年[1] 利润分配 - 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10%或未来三年累计现金分红低于未来三年年均净利润30%[6] - 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比例最低80%[6] - 成熟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比例最低40%[6] - 成长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比例最低20%[6] 重大投资界定 - 未来十二个月内拟支出达或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且超3000万元[6] - 未来十二个月内拟支出达或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6] 政策调整 - 利润分配政策调整需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9]
永清环保: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24-04-22 22:56
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 已经完成,由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 资产负债表、2023 年度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 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进行了审计,出具了"天职业字 [2024]26530 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现公司根据此次审计结果编制了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如下: 项目 2023 年度 2022 年度(重述后) 营业总收入(元) 645,804,919.49 713,353,315.01 利润总额(元) 79,933,025.24 -388,386,743.7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元) 79,846,569.18 -386,970,573.0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15,418,700.33 -460,422,486.55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237 -0.599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 产(元/股) 1.5946 1.4951 资产负债率 ...
永清环保: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忠革-已离任)
2024-04-22 22:56
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张忠革) 本人作为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因任 期届满已于 2023 年 9 月离任。2023 年度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等公司内控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在工作中认真行权、依法履职, 客观的发表自己的观点,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信息,监督公司规范化运作, 维护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较好地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现就 本人 2023 年度作为独立董事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及专业背景 本人积极参加了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和股东大会,没有 缺席或者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认真审 阅了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主动参与各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 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 2023年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了7次董事会, ...
永清环保: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4年4月)
2024-04-22 22:56
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0二四年四月 | | | | 第一章 | 总 则 1 | | --- | --- | | 第二章 | 经营宗旨和范围 2 | | 第三章 | 股 份 2 | | 第一节 | 股份发行 3 | | 第二节 | 股份增减和回购 3 | | 第三节 | 股份转让 4 | | 第四章 | 股东和股东大会 5 | | 第一节 | 股东 5 | | 第二节 |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7 | | 第三节 | 股东大会的召集 9 | | 第四节 | 股东大会提案与通知 10 | | 第五节 | 股东大会的召开 12 | | 第六节 |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14 | | 第五章 | 董事会 18 | | 第一节 | 董事 18 | | 第二节 | 董事会 20 | | 第六章 |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26 | | 第七章 | 监事会 27 | | 第一节 | 监事 27 | | 第二节 | 监事会 28 | | 第八章 |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29 | | 第一节 | 财务会计制度 29 | | 第二节 | 内部审计 32 | | 第三节 |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32 | | 第 ...
永清环保:关于江苏永之清2023年度未完成业绩承诺及有关业绩补偿的公告
2024-04-22 22:56
证券代码:300187 证券简称:永清环保 公告编号:2024-025 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苏永之清 2023 年度未完成业绩承诺 及有关业绩补偿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9 日召开第六 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苏永之清 2023 年度未完成业绩承诺及有关业绩补偿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本次业绩补偿事项的基本情况 公司经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并经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和控股股东湖南永清环境科技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清集团")签 订了《股权转让协议》等,公司以现金 25,500 万元收购永清集团持有的江苏永 之清固废处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永之清")的 30%股权。 同时,因近几年宏观环境形势变化的影响,江苏永之清经营业绩有所下滑, 为保障公司利益,公司实际控制人刘正军夫妻向公司出具书面《业绩补偿承 ...
永清环保: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2024-04-22 22:56
证券代码:300187 证券简称:永清环保 公告编号:2024-022 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变更日期 根据前述规定,公司自上述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三)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及其相关规定。 特别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财务状 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财政部于2022年11月30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财会〔2022〕 31 号)(以下简称"解释16号"),于2023年10月25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 解释第 17 号》(财会〔2023〕21号)(以下简称"解释17号"),公司根据修 订后的会计准则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 1、2022 年 11 月 30 日,财政部发布的解释 16 号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 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