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清环保(3001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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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清环保(300187) -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04-23 00:43
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为,保证公司股 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四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五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举行。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应当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月内 按《公司章程》及本规则规定的程序召开临时股东会: (一)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的法定最低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 2/3时; (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股本总额的1/3 时; (三)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书面请求时; (四)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第二条 公司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适用本规则。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 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 ...
永清环保(300187) -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2025-04-23 00:43
信息披露义务人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和公司关联人负有信息披露义务[3] 报告编制时间 - 季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前三个月、九个月结束后一个月内编制完成,第一季度报告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度年度报告[7] - 中期报告应在会计年度前六个月结束后二个月内编制完成,特定情形下财务会计报告须审计[7] - 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编制完成,财务会计报告应经符合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8] 业绩预告情形 - 公司预计年度经营业绩或财务状况出现净利润为负等六种情形之一,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一个月内进行业绩预告[10] - 实现盈利且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下降50%以上需进行业绩预告[10] - 利润总额、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需进行业绩预告[10] 重大事件界定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资产总额30%或营业用主要资产抵押、质押、出售或报废一次超该资产30%属重大事件[13]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持股或控制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属重大事件[13]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属重大事件[14] 人员交易披露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卖本公司股份及其衍生品种应在2个交易日内通过公司董事会向深交所申报并披露[17] 信息披露责任人 - 董事长是公司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是直接责任人,董事会全体成员负连带责任[20] 定期报告审核 - 审计委员会对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事前审核,需全体成员过半数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1] 信息披露时机 - 公司应在董事会就重大事件形成决议、有关各方签署意向书或协议、董事或高管知悉重大事件发生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15] - 重大事件难以保密、已泄露或市场有传闻、证券及其衍生品种出现异常交易情况时,公司应及时披露相关事项现状及风险因素[15] - 公司披露重大事件后,其进展或变化可能对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时,应及时披露[16] - 公司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发生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事件,公司应履行信息披露义务[16] 股东配合义务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相关情况变化需告知公司并配合披露[22]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告知公司并配合披露[22] 部门信息提供 - 公司各部门及子分公司应在审议发布定期报告的董事会会议召开二十日前提供议案[29] 关联人信息报送 - 公司董事等应及时向董事会报送公司关联人名单及关联关系说明[23] 股东告知义务 - 通过接受委托等方式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应告知委托人情况[24] 子公司事项披露 - 公司控股子公司发生重大事项视同公司发生并履行披露义务[28] - 公司参股公司重大事项可能影响股价时应报董事会秘书[28] 部门信息制度 - 公司各部门及子分公司应建立信息报告制度并设信息专员[29] 信息数据认可 - 公司各部门及子分公司提供信息及数据须经主管负责人签字认可[30] 信息披露研究 - 公司有关部门及子分公司研究信息披露事项应通知董事会秘书列席[30] 内幕信息界定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持股或控股权情况变化属内幕信息[36] 信息文件管理 - 公司对外披露信息等文件由证券事务部管理,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40] 违规处分情形 - 各部门及子分公司重大事项未及时报告致信息披露问题,责任人将受处分[42] - 违反管理办法擅自披露或披露不准确信息,责任人将受处分[42] - 有关人员失职致信息披露违规,责任人将受处分[44] 信息披露及时性 - 信息披露“及时”指自起算日或触及披露时点的两个交易日内[46] 部门配合检查 - 各部门及子分公司配合做好证券监管机构检查,及时提供经签字认可数据信息[31] 重大合同备案 - 重大合同签署次日需报证券事务部备案留存[31] 培训组织 -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办法培训[32] 资料报送审批 - 各相关部门向对口政府部门报送资料需经董事会秘书审批登记[38]
永清环保(300187) -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04-23 00:43
董事会构成 -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含三名独立董事,设董事长一人[4] 会议召开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上下半年度各一次,提前10日书面通知[7] - 特定主体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证券事务部3日内转交,董事长10日内召集主持[7][8] - 定期和临时会议分别提前10日和5日书面通知,紧急情况可24小时内召开[8][9] 会议延期与变更 - 2名以上独立董事可联名书面提出延期,董事会应采纳[10] - 定期会议变更通知需提前3日发出,不足3日会议顺延或需全体董事同意[10] 会议出席 - 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12] - 董事连续二次未出席建议撤换,一名董事委托限制[12][13] 会议表决 - 表决一人一票,方式多样,审议通过需半数以上董事赞成[17][19] - 董事回避时相关规定及提案未通过的处理[19] - 部分人员可要求暂缓表决并提再次审议条件[20] 会议记录与档案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档案保存十年以上[22][24] 决议公告与保密 - 涉及重大事项应及时公告,相关人员保密[25] 规则相关 - 规则是《公司章程》附件,拟定、批准、修改、解释规定[28]
永清环保(300187)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
2025-04-23 00:43
审计委员会组成 - 由三至五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3] 股东请求诉讼条件 - 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7] 会议相关规定 - 例会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11] - 召开前需提前三天通知,全体委员一致同意可豁免[11] - 应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1] - 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1] - 每名委员最多接受一名委员委托[12] 记录保存与制度生效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为十年[13]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15]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15]
永清环保(300187)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2025-04-23 00:16
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一)基本信息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中审众环始创于 1987 年,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 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根据财政部、证监 会发布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名单,本所具备股份有限公司发 行股份、债券审计机构的资格。2013 年 11 月,按照国家财政部等有关要求转制 为特殊普通合伙制。 中审众环首席合伙人为石文先,注册地址为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街 道中北路 166 号长江产业大厦 17-18 层,组织形式为特殊普通合伙。 关于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 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 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给工作制度》等规定和要求, 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 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对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 ...
永清环保(300187) - 关于公司董事辞职及补选董事的公告
2025-04-23 00:16
证券代码:300187 证券简称:永清环保 公告编号:2025-019 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辞职及补选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部分董事辞职 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上述董事的变动不会影响公司相关工作的正常开展,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 产生不利影响。 三、备查文件 近日,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董事周支 柱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周支柱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非独立董事、 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其原定任期至 2026 年 9 月 14 日第六届董事会届满。辞去 上述相关职务后,周支柱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周支柱先生辞职未导致 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其履职至自本公告发布之日。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周支柱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其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 履行的承诺,其辞职后将继续按照《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 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其股份交 易进行管理。 周支柱先生在任职期间,认真履职、勤勉尽责,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其在任 职期间 ...
永清环保(300187) - 关于2025年度向控股股东支付担保费进行预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2025-04-23 00:16
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187 证券简称:永清环保 公告编号:2025-016 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度向控股股东支付担保费进行预计暨 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交易内容:湖南永清环境科技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清集团") 为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控股股东,为支持公司业务发 展,保障项目建设和日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2025年度永清集团将继续为公司及 子公司融资业务提供担保,公司及子公司拟根据实际担保金额及担保期限按照年 化0.7%的担保费率向其支付担保费用,预计 2025 年度(2025年1月1日-2025年 12月31日)向永清集团支付担保费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等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该事项尚需提交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控股股东永清集团为支持公司业务发展,保障项目建设和日常经营所需 流动资金,2 ...
永清环保(300187) - 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25-04-23 00:16
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 项目 | 2024 年 12 | 月 31 | 日 | 2024 年 | 1 月 1 | 日 | 变动幅度 | | --- | --- | --- | --- | --- | --- | --- | --- | | | 金额 | | 比重 | 金额 | | 比重 | | | 货币资金 | 17,645.80 | | 4.98% | 6,716.45 | | 1.98% | 162.73%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11,222.86 | | 3.17% | 6,880.60 | | 2.03% | 63.11% | | 应收票据 | 1,167.68 | | 0.33% | 924.47 | | 0.27% | 26.31% | | 应收账款 | 40,827.02 | | 11.52% | 36,859.07 | | 10.86% | 10.77% | | 应收款项融资 | 1,172.17 | | 0.33% | 183.62 | | 0.05% | 538.37% | | 预付款项 | 766.01 | | 0.22% | 1,581.37 | | 0.47% | -51.5 ...
永清环保(300187) - 关于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2025-04-23 00:16
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187 证券简称:永清环保 公告编号:2025-021 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永清环保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永清环保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在公司会议室组织召开了职工代 表大会。 特此公告 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5 年 4 月 23 日 附件:《戴新西先生简历》 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会议经过讨论和举手表决,一致同意选举戴新西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职 工代表董事。职工代表董事自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 章程>的议案》之日起正式履职,任期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一致。(简历请 见附件) 经审核,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职工董事候选人戴新西先生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 事的任职资格,能够胜任对应岗位职责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 中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及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的情况。 ...
永清环保(300187) - 关于2024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公告
2025-04-23 00:16
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187 证券简称:永清环保 公告编号:2025-023 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情况概述 (一)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原因 依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对合并范围内截至 2024 年年末的各类资产进行全面清查, 并进行充分的评估和分析,经资产减值测试,公司认为部分资产存在一定的减值 迹象,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存在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 产减值损失。 (二)本次计提减值损失的资产范围和总金额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 2024 年年末可能存在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全面清 查和减值测试后,计提 2024 年度各项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合计 7,077,266.62 元,详细情况如下: | 类别 | 项目 | 本报告期计提信用/ 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元)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