鸿利智汇(300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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鸿利智汇(300219)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9月)
2025-09-29 21:04
鸿利智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 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 在独立董事中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的任职期限与同届董事会成员的任期一致。委员任职期 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 委员会根据上述第三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七条 公司人力资源部为提名委员会的日常办事机构,负责日常工作联络和会 议组织等工作。 第三章 委员会职责权限 第八条 提名委员会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并就下列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一)提名或者任免董事; 第一条 为规范鸿利智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决策和经营管理层等 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拔和录用程序,优化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组成结构,从而进一 步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及《公司章程》及其他法律法规的有 ...
鸿利智汇(300219) - 分红管理制度(2025年9月)
2025-09-29 21:04
鸿利智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分红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鸿利智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分红行为,推动 公司建立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机制,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 利润分配政策 第一条 公司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 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公司利润分配的原则包括: 1、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以及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 方式分配利润并依据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的要求切实履行股利分配政策。公司应当 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在公司现金流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和发展规划的 前提下,公司原则上每年进行现金分红; 2、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4、审计机构对公司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在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情况下,如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 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公司应积极采取现金方式分配利润; 6、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 ...
鸿利智汇(300219)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9月)
2025-09-29 21:04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健全鸿利智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不包括 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与考核制度,形成风险与收益相对应的机制,从而 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及《公司章程》及其他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公司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 责制定、审核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和考核标准。委员会直接对公司董 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领取报酬的董事长、董事(不包括独立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指本公司的总裁、副总裁、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及《公 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第二章 委员会成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 其中独立董事应占过半数。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 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 任委员在独立董事中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 ...
鸿利智汇(300219)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9月)
2025-09-29 21:04
鸿利智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和完善鸿利智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决 策功能,确保公司董事会对总裁和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有效监督,进一步健全公 司的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 (二)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以上职称、博士 学位; (三)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 五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 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委 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中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1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的任职期限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职期满,连选可以连 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 第三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 ...
鸿利智汇(300219) -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2025年9月)
2025-09-29 21:04
鸿利智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鸿利智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法人治 理结构,规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公司的行为,保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 规则》)《公司章程》等法律、行政法规,特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本规范所称"控股股东"是指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股东: (一)直接持有公司股本总额 50%以上的股东; (二)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 50%,但依其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 对股东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第三条 本规范所称"实际控制人"是指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 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第二章 一般原则 关公司的未公开重大消息,不得利用公司未公开重大信息牟取利益, 不得进行内幕交 易、操纵市场、短线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 第八条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当充分保障中小股东的提案权、表决权、董事 提名权等权利,不得以任何理由或者方式限制 ...
鸿利智汇(300219)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9月)
2025-09-29 21:04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制定适合鸿利智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展的长远战 略规划,形成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建立健全投资决策程序,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 益和质量,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及其他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 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公司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公 司长远发展战略和对重大决策进行研究并向董事会提出合理建议。 第二章 委员会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且委员中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 鸿利智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公司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建议主任 委员由公司董事长兼任。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的任职期限与同届董事会成员的任期一致。委员任职期 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 由委员会根据上述第三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七条 公 ...
鸿利智汇(300219) - 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制度(2025年9月)
2025-09-29 21:04
鸿利智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建立防止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鸿利智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杜绝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行为的发生,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以及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式: (一)经营性资金占用:指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通过采购、销售、 相互提供劳务等生产经营环节的关联交易产生的资金占用。 (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指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垫付工资、福 利、保险、广告等费用、承担成本和其他支出;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 以有偿或无偿、直接或间接地拆借资金;代偿债务及其他在没有商品和劳务对价情况 下,提供给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使用的资金或证券监管机构认定的其 他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第二章 防止控股股东及关联方的资金占用 第三条 公司应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
鸿利智汇(300219) -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2025年9月)
2025-09-29 21:04
鸿利智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鸿利智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规范 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 工作细则。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主要股 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 断的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照相 关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 下简称"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 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独 立董事 ...
鸿利智汇(300219)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9月)
2025-09-29 21:04
鸿利智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宗旨 为了进一步规范鸿利智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 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确保董事会规范、高效运作和审 慎、科学决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证券投资部 董事会下设证券投资部,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董事会秘书保管董事会和证券投资部印章。 第三条 定期会议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第五条 临时会议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董事会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一)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时; (二)三分之一以上董事联名提议时; (三)审计委员会提议时; (四)董事长认为必要时; 董事会每年应当至少在上下两个半年度各召开一次定期会议。 第四条 定期会议的提案 在发出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的通知前,董事会秘书应当充分征求各董事的意见, 初步形成会议提案后交董事长拟定。 董事长在拟定提案前,应当视需要征求总裁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意见。 1 (五)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提议时; (六)总裁提议时; (七)证券监管部门要求召开时; (八)公司章程 ...
鸿利智汇(300219)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年9月)
2025-09-29 21:04
鸿利智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完善鸿利智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构,规范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加强公司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统称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 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广大社会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 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 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交流 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 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报投资者、保 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 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业务规则的规定。 第四条 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开展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证券交易所等的相关规定,注意尚未公开 信息和内部信息的保密,体现公开、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