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尔新材(300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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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尔新材:公司制度修订对照表
2023-08-11 20:11
融资与股权 - 公司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3亿元且不超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在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失效[2] 股东提案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召集人应在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补充通知并公告提案内容[3] 制度修订 - 《公司章程》修订后规定,仅进行现金分红的中期分红数据无需审计[2] -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修订依据新增《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6] -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制定依据新增《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3]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修订后,对外投资形式新增投资新设控股子公司(设立或增资全资子公司除外)[5] -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修订后,股东大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回避表决股东不得代理其他股东行使表决权[7] 资金置换 - 公司可在募集资金到账后六个月内以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8] 股票交易限制 - 公司董监高买卖本公司股票及衍生品前,需提前三个交易日书面通知董事会秘书[10] - 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30日内,董监高及其配偶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及衍生品[11] - 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内,董监高及其配偶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及衍生品[11] - 重大事项发生或进入决策程序日至依法披露之日,董监高及其配偶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及衍生品[11] 委员会会议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提前五天通知委员,紧急情况可口头通知[12] - 战略委员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提前五天通知委员,紧急情况可口头通知[13] - 提名委员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提前五天通知委员,紧急情况可口头通知[14] - 审计委员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提前五天通知全体委员,情况紧急时可随时通过电话或其他口头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召集人应在会议上说明,经各委员同意,可豁免通知时限规定[16]
开尔新材: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2023-08-11 20:11
浙江开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开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 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的 通知》(财会〔2022〕31 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 16 号")的要求变更会 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进 行的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 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证券代码:300234 证券简称:开尔新材 公告编号:2023-025 2022 年 11 月 30 日,财政部发布了准则解释第 16 号,规定"关于单项交易 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 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 算的股份支付的 ...
开尔新材: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2023年8月)
2023-08-11 20:11
浙江开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 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内部控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并制订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依据相应法律法规设立的专门工作机 构,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至少有一名 独立董事为专业会计人士。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会选举产生,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中 的会计专业人员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不具有《公司法》或《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禁止性情形; (二)最近三年内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情 形; (三)最近三年不存在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的情 形; (四)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行,具有财务、会计、审计等相关专业知识或工作 1 背景; (五)符合有关 ...
开尔新材: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内部管理制度的公告
2023-08-11 20:11
新策略 - 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不超3亿元且不超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在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失效[1] -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4项制度修订后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3][6] -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等5项内部管理制度修订后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6] 信息披露 - 本次修订的《公司章程》及相关内部管理制度全文和修订对照表在巨潮资讯网披露[4]
开尔新材:公司章程(2023年8月)
2023-08-11 20:11
浙江开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二三年八月 | | | | 第一章 | 总则 3 | | --- | --- | | 第二章 | 经营宗旨和范围 4 | | 第三章 | 股 份 4 | | 第一节 | 股份发行 4 | | 第二节 | 股份增减和回购 6 | | 第三节 | 股份转让 7 | | 第四章 | 股东和股东大会 8 | | 第一节 | 股东 8 | | 第二节 |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11 | | 第三节 | 股东大会的召集 14 | | 第四节 |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16 | | 第五节 | 股东大会的召开 17 | | 第六节 |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20 | | 第五章 | 董事会 24 | | 第一节 | 董事 24 | | 第二节 | 独立董事 26 | | 第三节 | 董事会 30 | | 第四节 | 董事会秘书 35 | | 第六章 |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7 | | 第七章 | 监事会 38 | | 第一节 | 监事 38 | | 第二节 | 监事会 39 | | 第八章 |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41 | | 第一节 | 财务会计制度 41 | | ...
开尔新材: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3年8月)
2023-08-11 20:11
浙江开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为规范浙江开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 和运用,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或者向 特定对象发行证券(包括股票、可转换公司债券等)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 但不包括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 第二条 募集资金限定于公司对外披露的募集资金投向的项目,公司董事会 应当制定详细的资金使用计划,做到资金使用规范、公开、透明。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计划募集资金金额(以下简称"超募资金")的也应 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公司存在两次以上融资的,应当分别设置募集资金专户。 第六条 公司应当在募集资金到位后 1 个月内与保荐机构或者独立财务顾 问、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以下简称"商业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以 ...
开尔新材: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023-08-11 20:11
会议相关 - 2023年8月1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2] 资金与担保情况 - 2023年上半年控股股东等关联方无占用公司资金情况[2] - 2023年上半年无对外及违规担保情况[3] 审计安排 - 同意续聘立信为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4]
开尔新材: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23年8月)
2023-08-11 20:11
第一章 总则 浙江开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行为,保证股东大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 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及《浙江开尔新材料股份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相关规定 召开股东大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大会。公司全体董事应 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大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大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 开一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大会不定期召 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在事实发生之日起 2 个月以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一)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的人数或《公司 ...
开尔新材: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2023年8月)
2023-08-11 20:11
浙江开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领导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 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订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依据相应法律法规设立的专门工作机 构,对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 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选择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会选举产生。提名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 董事会选举一名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不具有《公司法》或《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禁止性情形; (二)最近三年内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情 形; (三)最近三年内不存在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的 情形; (四)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行,具有人力资源管理、企业管理、财务、法律等 相关专业知识或工作背景; 第九条 ...
开尔新材:关于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2023-08-11 20:11
审计机构续聘 - 公司拟续聘立信为2023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1][2] - 相关议案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监事会通过,待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13][14][16][18] 审计费用 - 2022年度立信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费用为90万元[2][12] 立信情况 - 2022年末立信有合伙人267名等人员情况[3] - 2022年业务收入46.14亿元等业务数据[3] - 近三年立信受行政处罚2次等执业处罚情况[6]